李斯很不开心。
这种不开心极难从表面上看出端倪,他仍然会笑,深褐色的眼睛里含着莹润的柔光。做他平时会做的所有事,开各种各样的玩笑,迎合光怪陆离的念头。
准确地来说,他和平时一模一样。
可马修能感觉到李斯有心事,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敏锐的直觉。
李斯不愿意讲出来,马修也就顺遂他的意思,不管也不问。
所以远在曼哈顿皮尔斯金融事务所疯狂排挤同事的帕特里克·贝特曼就着了道。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接到电话时,贝特曼才刚扔出自己新印的名片。梳着完美背头的普莱斯漫不经心拿起来,佯作认真地瞟了几眼,手指微微一动,又把那张颇有分量的纸片丢回了宽大的会议桌上。
“嘿,帕特里克,你个幸运的混蛋,是哪位有钱的银行家又打电话来让你负责他的账户?”普莱斯有些嫉妒地盯着响动的手机,试探地说出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但他说的那个账户叫费雪,平时是保罗·艾伦在负责。股市上涨得比预想的要快,蒂莫西·普莱斯的跟投紧随其后,可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机。
贝特曼不确定普莱斯提起那个账户是不是有讽刺的意思,可能是没有。但贝特曼没有闲暇去思考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了,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手机屏幕上的号码吸引住了——完全陌生的。
另外,普莱斯并没有在跟投上获得预期的结果,对于他们这些搞金融的人来说,没能赚到更多的钱就是最大的亏损。
朋友不会在这时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只在这间办公室里互为好友。除此之外,手机里收到的只会是来自法院和执法局的留言记录,或者银行的信用卡账单。
换在平时,贝特曼一定会弄个更滑稽的说法把这个玩笑接着开下去,或者告诉普莱斯记错了账户。可他只是沉默地盯着屏幕上的那串数字,一言不发,好像在遇到了什么和世界末日有关的难题。
普莱斯侧过头,向其他人挤眉弄眼。
“我猜让贝特曼这么犹豫的原因,是有人要在厕所隔间干..爆..他的屁..股。”
这句话就非常具有讽刺意味了,不过帕特里克·贝特曼的长相也确实够让人花一大笔钱去买下他那张漂亮的脸。
大家于是都笑起来,贝特曼被身边刺耳的笑声激得终于回过神。他在此时不能不笑,否则就会显得自己被一个小小的笑话给侮辱到了。
所以他也合群地大笑出声,假装挥拳要揍一下蒂莫西以维护自己的声誉。
“你是个笨蛋,普莱斯,哈佛商学院里才不会出现同性恋。”贝特曼轻佻地骂道,然后又笑着推脱,“哦,抱歉,我得失陪一下啦。”
不知道哪个耶鲁佬小声骂了句“混蛋”,并且正因为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基佬被冒犯而生着闷气。
贝特曼在起身时很快地抚平了西服上的褶皱,又向众人摇了摇自己仍然在轻轻振动的苹果手机,是鳟鱼色的。
“你们觉得呢?谁会在这个时候给贝特曼打电话?”蒂莫西把整个身子扭过去问身边的范·帕顿,表情轻蔑,但实际上他喊的那个人本名叫路易斯·卡特罗斯。
真正的范·帕顿和他的雇主在马球场聊生意,今天根本没有过来。
但大家都不在意这个。
范·帕顿和路易斯·卡特罗斯都是皮尔斯金融事务所里一等一的蠢货,前者经常戴那个老土到家的傻..逼黑色犀角珐琅眼镜,拿瞪羚皮公文包办公。后者,不把头发精心抹上发蜡向后梳,并且头发末尾发红,可能是身上有他..妈..的犹太..女..婊..子的血统。
路易斯皱了皱眉头,把贝特曼留在桌子上的名片小心地收起来。
他声音轻柔地反驳蒂莫西·普莱斯:“你不应该和帕特里克开这种玩笑,他出去的时候好像生气了。”
“你难道真的认为贝特曼是基佬吗?还是你觉得自己是他最爱的的小..婊..子,事事都需要替他过问?他每天晚上是不是把你整个都吊起来按在墙上草?”蒂莫西故意刺激他,发觉贝特曼回来之后便闭上了嘴,但仍然斜睨着路易斯。
路易斯气得浑身发抖,但最后居然什么也没说。
“是谁?”有一个声音问。
所有人都盯着贝特曼手上鳟鱼色的苹果手机,这是今年新出的最时髦的款式。据说多了几个摄像头,又有新的插孔方式。虽然不能作为时尚单品拿出来炫耀,但最重要的是时髦,这个颜色,当今非常时髦。
它未必是最好的,但的确是最贵的。相比之下,超出市场其他颜色款式售价好几倍的价格也就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不过没有人在意这个昂贵的手机,他们只是关注手机上传达的消息。
“我今天不参加晚间聚会。”贝特曼宣布,“是朋友打来的。”
“你这混蛋,你怎么会有朋友?”普莱斯喃喃自语道,表情充满了困惑。
朋友,则意味着没有效绩。
像是都暗自松了口气,每个人又开始做起了自己该做的事来消耗精力。抱着电话机闲聊,和同事互相寒暄,讨论领带的不同系法,顺便把帕特里克·贝特曼这个净资产不到八千万的可怜虫扔到一边不再关注。
贝特曼很感激他们此刻对除金钱以外所有事的漠不关心,否则又会因为到底谁该是负责人的事情而开始吵得不可开交。
贝特曼现在只希望能独自冷静一下,不然他可能会抽出华伦天奴上衣口袋里的折叠刀捅进身边任意一个人的脖子里——马修·布朗要他坐两个小时飞机从纽约到巴尔的摩吃顿晚饭,否则就把他拿斧头劈人的视频发布出去。
这是什么该死的基佬情..趣吗?
约会?还是让他身败名裂?
贝特曼握着手机在发呆,普莱斯盯了他和那个红发傻逼一眼,就无趣地走开加入关于领带的讨论了。
路易斯小心地观察着贝特曼的脸色,主动说起范·帕顿去马球场的事。贝特曼听见这个软弱的声音就觉得恶心,但仍然摆着笑脸敷衍。
他在心里认真思考是不是应该去多买两把枪放在身上,不能带上飞机,所以他就在巴尔的摩本地购买。
第一枪先把路易斯的白痴红脑袋整个儿打下来,就像把成熟的西瓜摔烂在地板上,砸得汁水四溅。
第二枪,第三枪和第四枪就送给那个基佬马修·布朗。
杀了马修,再掐死李斯。他还剩下十颗子..弹,再全都送给马修。
很完美。
贝特曼决定考虑购入一个相当精致的器皿来盛放李斯的两只眼睛,他原先的预设是钴蓝冰裂纹古董瓷展,瓷器很符合李斯身上文雅的大华气质。
绝对不能是亮青釉彩瓷那样的,虽然也有华风古韵,但太浓艳了,不相匹配。
但这些预想都有一个前提——贝特曼不能再看见那双清澈透亮的深褐色眼睛了。除非他能找人设计出一个兼具艺术品格与高透无畸特质的展示用具,或者他也可以考虑试着吃掉它们,以免去后期维护的成本。
“帕特里克,你这是今年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吗?还没有发行的预售版本?”路易斯冲贝特曼微笑,眼神痴迷地盯住了合拢手掌之外露出的部分金属外壳,像是被那高贵的颜色完全吸引住了。
贝特曼空洞地望着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
“对,对,是的。”
他只在自己说话时短暂地把脸转过来看着路易斯,以示礼貌。
总的来说,贝特曼恨这个男人居然敢在公司里这么亲密地叫他的名,也恨这棕得发红的头发,娘炮的音调。所有的一切,哪怕是恭维,都让贝特曼感到出奇的烦躁。
“哦,我真希望能得到一个类似的,它看起来是那么的好。”路易斯摸了摸自己的领结,专门勾起来展示,但贝特曼把脸扭在另一边,没有注意到。
路易斯今天戴的领结也是个与鳟鱼色差不多的颜色,主调是灰,但介于灰蓝和灰紫之间,里面有细小的格纹。
自然而然的,路易斯伸出手想要去碰碰那个高贵的颜色。他轻轻把指尖搭在手机侧面的外壳上,却被贝特曼立刻用力拍开,发出响亮的一声。
贝特曼被那响声弄得愣了半秒,但很快反应过来补救般地掩饰道,“路易斯,你今天给我的赞美够多了。”
当然他自己也喊了路易斯的名,为了避免尴尬,虽然这个人是公认的傻瓜,但也是公司的副总裁。
在相同的职位上,大家最好是不要明面上撕破脸皮为妙,要保存体面。
扬起嘴角,贝特曼对路易斯笑了一下。那笑容很甜蜜也很有迷惑性,路易斯便并没有过度在意自己被拍痛的手背。
也确实不该在意,贝特曼觉得这个红发白痴应该在股市而不是他的身上花费时间。
狠赚了一笔的大红人保罗·艾伦走过来和贝特曼打招呼,他管他叫“哈博斯坦”。因为哈博斯坦也中意穿华伦天奴西服,戴橄榄人绞丝金边眼镜。
贝特曼随便应了,顺势起身环顾四周,向门口走去。
居然没有一个人抬头注意到帕特里克·贝特曼将要离开这家公司的顶楼。
除了普莱斯,公司里这个唯一关心他的人。但普莱斯只是兴趣缺缺地瞥了贝特曼一眼,便收回视线继续和其他人讨论西服腰带的色调应该和袜子还是皮鞋搭配。
贝特曼觉得是裤子,因为裤子离腰部更近,不过他不会过去说出这个答案。
路易斯·卡特罗斯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向他挥手作别,贝特曼摘下没有度数的眼镜放进上衣口袋,和折叠刀放在一起。他装作没看见路易斯夸张的手部动作,很快转过身离开了。
贝特曼决定要坐下午的飞机,并且在今天晚上只杀死一个人。
贝特曼:幸好没有人关注我。
还是贝特曼:怎么没有人关注我?
还还是贝特曼:别关注我,红发白痴!
(看过《美国精神病人》的可能知道,这里他们即将开始名片斗法。然后比不过别人的小贝就要偷偷去杀保罗·艾伦了,但是我不希望他在纽约杀人,遂阻挠之。)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1章 只杀一个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