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梅香坞

事实证明,冥医杏花君现在还不是那个会听听小曲儿,喝喝小酒儿的杏花,所以潇湘君在梅香坞蹲点了一个月也没瞅见那道蓝色的身影。

“难道我运气真这么差?”欣赏着歌舞,潇湘君喝着小酒,坐在热闹的梅香坞一个稍微安静偏僻的角落,相当潇洒,但又有那么一丝郁闷,反正自己找人总是不顺,但遇上神经病倒是顺利的很。

夜晚的梅香坞比白天的时候更加热闹,载歌载舞的姑娘们穿梭在客人之间,轻盈似蝴蝶飞舞,清丽动人。台上表演的绝代佳人更是琵琶别抱,半露娇颜,引得台下的客人捧场欢呼。

独独潇湘君,坐在角落,仿佛和这欢乐的一切格格不入,享受着一个人的孤独。

“呵,道长,来梅香坞多是为了寻欢作乐的,怎么这般不高兴?是我这里的姑娘不美,还是我这里的酒不醇?”

一身精致红衣,长靴高跟,雪白修长的腿在裙摆中不时显露,即使容貌绮丽也难掩眉宇间的英气不凡,迈着轻盈的脚步穿过人群,来到潇湘君面前,随即轻轻跃,坐在了酒桌之上。

身为梅香坞的老板娘,恋红梅早就注意到这名在她店里有一个多月的客人了,毕竟在风月场所只是坐着,还从不唤姑娘作陪实在不常见。

尤其是在这个纷杂的武林,身佩长剑,衣着不凡,想来也不是什么妖道角,而且修为深不可测,梅香坞实在不想招惹到麻烦,恋红梅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特殊”的道长。

潇湘君举杯欲饮的手顿在唇边,看着面前已经利落地坐在桌子上翘着腿轻晃的恋红梅,狭长的凤眸轻挑,妩媚动人的风情在流转,似最深情的恋人,却又带着一丝若即若离,似远还近,不得不说,恋红梅真是人间的少见尤物。

红梅孤傲,凌霜独放,在风月场所取名红梅,不得不说是一种卖弄噱头,对爱梅之人来说是一种玷污。

可是只要见过恋红梅,你就会发现,她真的很适合这个名字,绝不是一种亵渎。

恋者,缱绻也。

容貌娇媚的女子在武林中绝不会过得太过容易,美貌是她们的优势,同时也是引来灾难的祸端,若没有保护自己的手段,被武林摧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能在混乱的武林中创下基业,甚至多年不衰,不见争端,恋红梅绝不是什么手段简单的人,不是身后有强势的武力支援,那就是手腕非凡,怎么都不会是真正卖笑的女子。

虽说开着梅香坞这个歌舞酒肆,却不做真正的皮肉生意,甚至不许客人对不情愿的姑娘强迫,温柔又高傲,美艳中带刺,敢在梅香坞闹事的人就没几个能好过的。

放下手中的酒杯,潇湘君淡笑了一声:“老板娘这里的歌舞绝对是最好的,酒自然也是。”

“说真的,来梅香坞寻乐子的不少,但是道士真的不多。”恋红梅妆容精致的脸上露出张扬的笑,似乎很喜欢潇湘君夸奖的话,多情的眼角微勾,摄人心魄,又拒绝任何登徒子的轻佻靠近,看似和善,却也藏着冷漠,“小道长,你不守清规呦。”

听了这话,潇湘君有些尴尬地笑笑,老板娘这是觉得自己有问题来试探了啊。

“其实,我是来寻人的。”摸了摸鼻翼,只能有些无奈地坦诚,否则他也不确定,和如今的天下第一刀万曙天结为连理的恋红梅会不会动粗直接把自己赶出去,毕竟这位老板娘绝不是什么脾气好的头家娘,很凶悍的。

将面前的一缕弯曲发丝捋到耳后,前倾向潇湘君询问的恋红梅听到这话后退坐直,不再有种咄咄逼人,瞥了一眼潇湘君背后的雪名长剑,语气更加柔和:“想必应该不是来找人比武的吧。”

与万曙天相处这么久,眼力劲儿还是有的,恋红梅还是知道面前这位道长功夫绝对不弱。

感情这是以为自己是来找万曙天比武的啊,难怪这般紧张。

潇湘君也松了口气,并非是比不过万曙天,只不过是怕麻烦,更不想多生事端,能非常和谐安静地在梅香坞蹲到杏花君就很好了。

“自然不是,我并非武痴。”潇湘君眼角注意到门后一片离去的衣角,恋红梅担心万曙天,万曙天又怎么会不担心独自前来试探的恋红梅呢?

恋红梅自然也瞥见了万曙天的离开,眼中的笑意带着满足和欢快,久经风月的老板娘脸上也不由露出一丝女儿家的娇羞,很显然,她现在过得很幸福。

敛了一时的娇态,恋红梅随后就向潇湘君笑道:“道长肯定是没等到了。”

停了几息,吃足了狗粮,潇湘君这才发展开自己到这里的原因,反问一句:“老板娘对医者的理解是什么样的?”

“道长这是要寻医问药?出门左转,一直走就可以看到医馆。”上下打量了一番潇湘君,恋红梅没看出来这位俊秀道长身体有什么毛病,然后语带调戏,“治肾比较好。”

潇湘君略带无语,虽说游戏里经常戏称纯阳宫道长“肾虚”,但他们现实中真的不肾虚,也没毛病。

“我的肾很好,谢谢。”干巴巴地道谢,潇湘君继续话题,“老板娘认为医生的职责是什么?”

“这还有用问?当然是治病救人。”恋红梅仿佛在看一个傻子,这个问题小孩子都知道。

“但医生也不能治愈所有的疾病,甚至治好每一个病人。若是他不能治好一个病人,那他是不是就不配成为医生?”潇湘君紧紧盯着恋红梅,一字一句地问道。

恋红梅从桌子上跳下来,规规矩矩地坐到潇湘君桌对面,也斟了一杯酒,轻抿一口这才笑了:“道长,怎么会呢?至少他能救人不是?这一身的医术想来还是可以医治一些小病的,毕竟谁都不是神医,就是神医都不敢说自己能治一切病痛呢。”

“万一他遇到一个很少见,很难治的病人,自己也无法肯定能救治,甚至天底下就没有人能治好这个病,但他接手了,在本就痛苦的病人身上实验救治的方法,使得病人更痛苦,最后病死……”潇湘君回忆着剧情,尽量将事情交代清楚,看着自己面前酒桌上的酒杯,“你说他还配为医生吗?”

“那他就不配,医生的本职就是治病救人,既然救不了,就不要接受,将痛苦带给本就病痛的病人,给人希望,最后收获的却是绝望,这是玩弄病人的感情。”恋红梅看着眼前的道长,也十分认真地回答。

“但是唯有不断尝试才能找到绝症的救治方法,他也是为了救活以后更多的人,世上很多病症都是这样有了救治方法,后人能够在同样的病中活下来……”

“但他无能为力不是吗?量力而行,这是很正常的道理。”恋红梅笑了,“而且,这般实验,实在有违人道,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可能痛苦的病人,甚至看着亲人更加痛苦的家属会希望再点解脱呢?”

对于恋红梅这般性格的人来说,利落的解脱很正常,长痛不如短痛,若是知道救不活,即使接受治疗也不过苟延残喘,加重痛苦,还不如早死早超生。

“你问了很多,现在我也问一个问题,那个医生他后悔吗?”恋红梅见潇湘君很久不说话,美目流转,内心可能也有所猜测,觉得这个道长现实中遇上了这个问题,就不知道他是病人家属还是医生亲友了,转而也问了一句。

“不后悔。”潇湘君太知道杏花君对于人体实验的态度了,即使内心再痛苦也不会彻底放弃,毕竟一旦放弃,不仅仅是浪费了从前的牺牲,更是放弃了以后病人的生机,“他也是为了下一个病人能有更多活下来的机会。”

“那他就该死,是个人面对这种残忍都应该后悔,甚至不要再牺牲病人。”恋红梅微抬了下巴,带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畅快,如今的恋红梅还不是以后经历许多的“恋红梅”,还有这一股仗义直爽。

潇湘君不知道该怎么劝说恋红梅,即使在他看来这是有些无理取闹的,难道医生就不想救活自己的病人吗?只是一直沉浸在后悔之中无济于事,也绝不会后悔努力救人,只能积累着这次的经验,增添下一个病人的生机。

不过不经其苦,无法劝其放下,怎么能强行让本就伤痛的家属放下心中的怨怼呢?潇湘君自知无法说服,其实他也理解这种类似“医闹”的仇视,毕竟没有人能真正理智地看待救不活亲人性命的医生,即使医生也很痛苦,但大多数人只会觉得自己更痛苦,需要发泄,而背负他们希望,却给了他们绝望的医生就是最明显的目标。

可以说,这两方没有人真正是错的,只是理智与不理智,理解与不理解。

“我在这里也呆了很久了,该离开了。”潇湘君站起身,放下足够的银钱,他不打算继续在这里停留了,能不能遇上杏花君还是碰运气吧。

“真的走了?不再喝一杯?”恋红梅客气地挽留,尽职尽责地做着老板娘该做的留客举动。

“对了,老板娘,希望你以后遇上这种事情对那名医生宽容点,他的内心不比任何人轻松,毕竟也是一条人命,医者眼中,每一条生命都同样珍贵,值得尊重。”

临走之前,潇湘君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声。

看着消失的身影,恋红梅若有所思,却很快就抛之脑后。

“想什么呢?”沉稳的声音带着柔情,恋红梅一抬眼就看到万曙天已经坐在了潇湘君原来的位置上,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羞红了脸,恋红梅左右环视一下,随即窃喜着在万曙天脸颊上飞快落下一吻:“我怀孕了,三个月。”

不提恋红梅那边的你侬我侬,潇湘君在离开梅香坞不久,迎面走来的人真是让他感慨万分。

猜猜遇上的是谁?一,杏花君;二,神蛊温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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