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是敌是友

在龙卷风那场交心交肺的沟通之后,一切都好像没什么改变,万穗很怕龙卷风或者陈占会用一种“追忆往昔”地矫情眼神看自己,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他们之前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只是言语间稍微熟络了一些。

这让万穗自在不少。

她放弃了自己家道中落大小姐的人设,再也不需要蹲在龙卷风的吧台里,逢人便“欢迎光临”。

取而代之的是占据龙卷风的沙发,翘着二郎腿没骨头一样地在上面摊着,欣赏陈占和龙卷风干活。

“你真的不打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吗?万穗大小姐,你往那一坐活像个监工…”陈占也不跟万穗装了,直白地表达自己被盯着的不爽。

“没什么事做,无论是要我帮人洗头还是继续欢迎光临,我都不乐意。”万穗双腿交叉,换了一个姿势翘二郎腿,“我很好奇,你们都可以养老了,为什么还要亲自给人剪头发?”

“我一天不动刀就觉得不自在。”陈占淡定地回答,椅子上的人很明显地缩了一下。

“那龙卷风,总不会是因为这个吧?”万穗伸手,指着不远处的龙卷风。

“他纯粹是兴趣爱好。”陈占说

“你们真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黑手党。”

万穗当然觉得很奇怪,自己不是没见过黑手党,也曾经和黑手党打过交道,而且很多国家的黑手党甚至接近合法。

两个黑手党大佬,甘心蹲在理发店唰唰唰地挥舞剪刀?

而不是出去大刀阔斧砍人,或者穿个西服叼个雪茄,赌桌上钞票大把挥洒?

说出来狗信。

庙小妖风大,万穗决定好好观察一下。

之前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在龙卷风的身上,虚假的任务目标是观察龙卷风的动态。云里雾里的任务描述,让万穗把重心思想都放在了一些更黑暗的猜测上。

比如非法交易,收买政客,偷养情人。

这些来剪发的邻里乡亲,一看就是单纯且白得不能再白的平头老百姓,完全不在万穗的思考观察范围里。

于是在理发期间,万穗除了歇息和放空大脑,注意力便全都放在龙卷风那上下飞舞的修长手指上了,笔直又好看。

现在一切大白,万穗愿意在城寨暂歇,远离组织,她便更多地将目光放远,开始感受一切城寨的烟火气。

几天后,她摸清楚了情况,一时间感慨万分。

这哪是什么理发店,这就是一个居委会办公室。

曾经以为龙卷风那句“城寨福利委员会会长”是在开玩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来理发的不一定是头发长了,也不一定是头皮痒了,但是一定是有事求龙卷风的。

有些时候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猫丢了,狗跑了,家里的内衣不翼而飞了。

有些时候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水断了,电没了,跟隔壁邻居发生争吵了。

极少时候有一些需要的是龙城帮大佬出面的问题,维持城寨这个三不管地带法律外的秩序。

如果需要忏悔和赎罪,去教堂找神父。

如果有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就去理发店找龙卷风和阿占。

这是九龙城寨平头老百姓约定俗成的处事方式。

于是走失的猫狗有人找,丢失的内衣有人捡,罢工的水电有人修,争吵的邻居有人劝和。

城西的普通居民,就这样和城东的龙城帮维持着一种默契的平衡。

奇怪的地方。

放弃用监工眼神折磨陈占的万穗,大摇大摆走出理发店,开始在城寨闲逛,一直逛到月亮高升才回去。

龙卷风居然也没回家,他正靠在走廊上抽烟,月色又把他的银发染上了一层霜华,烟雾缭绕中,万穗看着那张脸,竟油然而生一种怀念。

“哟,龙哥,还没睡啊?”万穗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嗯,在等你。”

“等我?有什么事吗?”

“下午你不在,阿秋送来一瓶酒,托我转交你。”

“是那个挺精神的城寨大业主?你们那些上一辈的大佬们都知道我的这些怪事?”

“知道一部分吧,但是他们都认识穗穗。”龙卷风弯腰拿起地上的酒,拉起万穗的手把酒瓶塞进了她的手里,“阿秋说,这是送你的见面礼。”

“替我谢谢狄老板。”万穗打开酒瓶盖,直接拿起来喝。

“叫他秋哥就行,他知道你喜欢喝酒,而且多少都喝不醉,特意给你的。”龙卷风看着喝了酒而变得开心的万穗,表情也变得柔和起来。

万穗拎着酒瓶,趴到走廊的围栏上,抬头望着天空的明月,欲言又止。

“想问什么就问吧。”龙卷风读懂了其中的意思

“这里和我想的不一样。你也和我想的不一样。”万穗说

“哪里不一样?”

“你知道外面是怎么描述这里的,犯罪之城,充满着暴力和血腥,但是,我觉得,这里,好像是一个非常温暖的地方。”万穗小声地嘟囔着,“害,其实我也没见过多少地方,都是录像带和书里见的,我还是第一次走出组织。”

“因为对于大部分居民来说,城寨不是什么人间炼狱,这只是他们的家。”龙卷风屈指弹了一下烟灰,

“感受到了吗?这里迷人的地方不是什么犯罪者,瘾君子的天堂,也不是无法无天,无人管束的治安。”

龙卷风转过身,用和万穗一样的姿势趴在走廊上,他将城寨目光可及的地方都尽扫眼底,然后静静品味着。

“外面的人可能无法感受,但是对我而言,你看这城寨,耸立在这,我觉得它有血有肉的。”

龙卷风伸手指了一下这里的万家灯火,

“拼凑血肉的正是这里琐碎的生活,和简单幸福,以及即使生在乱世沟渠,也从未放弃过希望的灵魂,违法犯罪固然有,但那只是少数。”

“那你又为什么愿意栖身在这里呢?因为我觉得以你的能力,足够在香港闯出一番天地。而不是在这个小地方,维持着地下秩序,这里没什么赚头啊,而且据我所知,你甚至是不碰那些东南亚农副产品的。”

万穗又问到,她觉得自己现在活像个刨根问底地记者。

“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害人的事我也不会做。”龙卷风停顿了一下继续说,

“至于为什么愿意留在这里?不是每个人都是一帆风顺的,也不是所有人都会过的很好。在这个时代,总会有些走投无路的人,自愿的也好,被迫的也罢,他们需要一个避风的港湾。”

“我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年轻的时候,一路逃难,靠着邻里乡亲的庇佑和掩护逃到了香港,又在香港亲戚的照顾下长大。”龙卷风对万穗笑了一下。

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怪不得龙卷风很看重城寨的邻里相亲。

万穗想了一下,干脆把酒瓶递过去 COS 麦克风。

龙卷风却会错了意思,很自然地接过万穗的酒瓶,顺嘴也喝了一口。

“咳咳咳咳……”万穗有点尴尬,赶快开口接着问,“伟大的城寨守护神啊,但是洛军是当警察的,信一据说在念书,好像你们都没给自己准备一个接班人。”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多少有点逾矩,但她真的很想知道。龙卷风沉默了很久,久到万穗以为龙卷风感到冒犯,赶快出口道歉。

“不好意思,我问的太多了。”

“没关系,我很高兴你想了解我,我只是想到了别的事。”龙卷风回答

“这里没有什么接班的必要,没几年就会被清拆,所以我和阿占,更希望他们是医生,是律师,是政客,是警察,而不是像我们一样靠双拳打拼出来的黑手党。”

“清拆之后的局势不适合我们这样的人,所以我开办学堂,资助城寨的学生。对于他们,城寨清拆之后能有个出路,对于我们,他们这样的人脉,也将会是未来的医生们,律师们,政客们。”

“江湖永远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们也需要人脉,你看,阿穗,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伟大。”

时代造就英雄,英雄更要适应时代,后面的时代,确实将不再是黑手党呼风唤雨的岁月。

龙卷风很少会有这样话多的时候,也很少表露自己的心意和想法,今天在这样的月色下,在午夜梦回日渐清晰,终于能触碰到的灵魂下。

龙卷风被触及到了内心最柔软的温情,他诉说一样地和万穗讲了很多。

龙卷风甚至讲了在穗穗倒退时间之前的日子。

他曾经也希望信一好好念书,但是那时候的信一太过于懂事,不希望自己一个人太辛苦,所以早早辍学来帮自己管理龙城帮。

他讲了他本希望一点点看信一长大,看信一接下龙头棍,自己退居二线,慢慢指导信一这江湖里的人情世故。

但是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自己的身体不允许,他能感受到自己在一天天地虚弱和衰退。这只让他快速教信一他能教导的一切。

命运地作弄也不允许,信一和洛军什么都没准备就要接下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在他们的身上,让他们撑住。

穗穗让龙卷风看到世界的另一种走向,从那一刻起龙卷风就发誓。

要改变未来,不惜一切代价。

好在,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自己状态不如年轻,但是依旧还是那个龙卷风。

最重要的是,阿占活着,阿森活着,阿秋没有苦大仇深的过往,Tiger还精气神满满,他和阿占更来得及循序渐进教信一和洛军。

一切看起来都很好。

除了为他创造这个世界的人,只能在梦里,和那个叫戴恩的光头偶尔邮寄来的,阅完即焚的照片见到。

思念入骨,无药可医,龙卷风低头看着旁边的万穗,千思万想的人就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

龙卷风忍不住伸手拍了一下她的脑袋,然后对万穗伸出自己的手心。

“留下来吧。”

“我不是已经留下来了吗?”万穗问到

“我说的是永远,不要把自己当作一个过客。”

“你现在也是在给我提供避风港吗?”

“不,我是在邀请你跟我一起改变未来,这个时代充满了机遇,我知道你也很期待,不是吗?”

龙卷风转过头温和对万穗笑着,月色照亮了龙卷风的半张脸,另外半张隐藏在黑暗中,他用眼神点了一下自己的手心。

直觉告诉万穗,此刻她应该将自己的手搭上去,然后紧紧握住。

她也按照直觉做了。

“你说得对,大佬,我确实很期待。”

——X——

关于万穗的事情,龙卷风没有给信一和洛军解释太多,解释起来也太复杂,就简单说了一下,万穗要留在这里。

话里的意思信一当然懂,无非是希望信一和洛军照顾一下万穗。

龙卷风的话信一肯定听,龙卷风留下的人,信一自然会照顾。

但是信一也有自己的想法,万穗的来历和行为像个谜团,而信一对一切未知的事物都抱有好奇,他很想拨开这团迷雾,一探真相。

这天陈洛军难得休班,年轻的四少聚在阿柒冰室埋头吃饭。其余三人筷子皆在纷飞,十二少盯着洛军的煎蛋,试图把煎蛋化为己有。

只有信一盯着正在和阿柒攀谈的万穗发呆。

“想什么呢,信一?”洛军把自己的煎蛋夹到十二少的碗里,又伸手在信一眼前晃了晃。

“这个邻居小姐为什么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什么都不漏。”信一下意识地说到

“……”

“……”

“……”

陈洛军停顿了几秒后开口,“信一,你真像个变态,我们虽然情同手足,但是如果你要走向违法犯罪的变态道路,我一定会秉公执法的。”

“穿得很正常啊,现在是冬天,你不能指望人家穿短裙吧。”十二少开心地把蛋往自己嘴里塞。

“这种夹克衫很少见,我猜信一想的是这个吧。”四仔顺着信一的目光看过去,“衣服领口立起来甚至能遮住半张脸,很有意思的设计。”

“还是四仔是你懂我,这两个叉烧,吃你们的叉烧饭吧!”

洛军和十二少对视一眼,相互一撇嘴。

“不要疑神疑鬼了,龙哥和我老爹看样子和她还蛮聊得来的。”陈洛军说,”而且我也接触过,不是什么坏人,没威胁啦。“

“我大佬,Tiger哥看起来也蛮喜欢这个阿穗的,总是问我阿穗看起来怎么样。”十二少倒吸一口冷气,“嘶……不会最后变成我阿嫂吧!”

“阿嫂个鬼啊。”四仔弹了一下十二少的脑袋,十二少抬手就挡住

信一没有说话,依旧将那份好奇保留在了心里。

几天后,

信一看到了一个人在吃饭的万穗,扯出一个笑容,径直走了过去。

“介意拼个桌吗?神秘小姐,周围都满了。”

“不介意。”万穗抬头看了一眼信一,露出一个十分恶劣的笑容,“龙卷风的乖宝宝。”

信一在自己的大脑里一顿翻找,实在翻不出来自己做过什么得罪对方的事情,完全不理解万穗的敌意是什么缘由。

他对自己的记忆力相当自信,如果不记得,那一定是没发生。

于是,信一的笑脸落下来一秒,又很快地挂回来,在万穗对面坐下。

万穗捕捉到了信一那短短一瞬的表情变换,虽然不易察觉,但是万穗肯定刚刚那一句话,信一绝对是生气了。

爽!好爽!

信一没有当场发作,也没表示自己的不满,万穗抬头看着信一的笑容,感慨龙卷风孩子教得挺好。

“神秘小姐啊神秘小姐,你到底是什么来路呢?”信一选择开门见山地说,“肯定不是什么大小姐就是了。”

“你龙哥没告诉你?那你猜猜啊。”万穗笑着用手支起下巴。

“我猜啊,你是…”信一探过身子,把嘴贴到万穗的耳边,用只有彼此才能听到的语调,轻声地说,“你是特工,克格勃的。”

说完他便坐回到椅子上,欣赏万穗的表情。

挺厉害嘛,万穗愣了一下,居然猜得**不离十。

“你确实聪明,这次过来找我,基本就是已经确定答案了,不是来套我话的,对吧?”

“是的。”信一点了两杯冻柠茶,推到万穗面前,表达自己不是来找事的,“龙哥都接纳你了,我也没有恶意,单纯对你好奇,所以你也不要对我抱有敌意。”

“你是怎么知道的?”万穗问信一

“那可太多了。”信一自信地挑起一边嘴角,“你之前晾的这件夹克,我看了一眼,没有商标,没有尺码,非常特殊且少见的防水材质,甚至有弹夹和槍械的口袋,一看就是纯定制的。”

“还有呢。”万穗放下胳膊,靠在椅子上,示意信一继续说。

“你常穿的靴子,同样不多见,也是定制款吧。”

“都没错。”万穗赞赏地冲信一点头。

“虽然你极力在使用右手,但是各种习惯都能看出来,你是个左撇子。”

“左撇子怎么了,左撇子能跟特工有关系?”

“你走路的时候,左手臂会下意识减少摆动,贴近腰侧,是为了方便掏槍吧。”

“……”

真是庙小妖风大,这小地方还藏着这么个怪物,万穗只能怪自己反侦查课上的不认真,她在心里感慨。

“到一个新环境,你会下意识先观察出口,吃饭喝水永远会等别人喝完自己再喝,就像这两杯冻柠茶,我没喝,你也一直不动。”

“那为什么是克格勃?可以是MI6,也可以是FBI,CIA。”

“因为,你喜欢揣手,一定来自一个比较寒冷的地方。”信一把手塞进自己的袖笼,揣起来比划在万穗脸前。

“最最主要的是,你上次教小孩子讲英语,发R的时候,舌头不自觉发出弹舌音了。”

“带舌音的语种很多,不一定是苏联吧。”万穗觉得自己的舌头,现在在嘴里有点无处安放。

“可是又有哪个国家的人会边洗澡边哼喀秋莎呢?”信一掏出自己的手,靠回椅子上,“德国吗?”

这可真是个地狱笑话。

“……”万穗看了信一一会,问到,“有人说过你像个变态吗?”

“没有。”信一嘴硬地忽略前几天洛军说的话

“好吧,大侦探。接下来你要说什么?城寨不欢迎你,给我走?”

信一其实可以不说出对万穗身份的猜测,他本来也没打算说,因为这番话说出来更像是一种威胁——我摸透了你,所以你别想有小动作。

看来那句“乖宝宝”确实很让信一不爽。

信一看似笑着,眼底里都是威胁。

“那不会,我说了,龙哥接纳你了。”信一回答,但是他并没有说自己接纳万穗。

万穗也听明白了,她叹了口气继续说,“你说的都对,除了一点,我的组织没有政府,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

组织的老巢确实在北极,口音那全怪戴恩,信一没猜到,只是因为ICA过于隐蔽,常人不知道罢了。

万穗对信一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你看,我比你想的更危险,你还留我吗?”

信一还给万穗一个更邪恶的笑容。

“我不质疑龙哥做的任何决定,但是我也有自己的手段,如果你的存在威胁到城寨,或者城寨里的任何一个人。”

信一轻轻搭着着桌沿,站起身。

“我会毫不犹豫地砍了你。”

转眼一瞬间间,万穗看到信一的蝴蝶刀已经插在了桌子上,入木三分。

你当然不会犹豫,万穗想,上次你可是差点就砍死我了。

关于龙卷风。我想了很久,龙卷风作为一个大佬,我觉得肯定不仅仅是一个心善的活菩萨圣母,他应该有自己的野心和手段,不然不能做到那个位置,所以他帮助邻里相亲,虽然不求回报,但是需要你的尊重,我帮过你,你记得这个人情,毕竟人情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贵重的东西。

至于不碰东南亚农副产品生意,原著就是这样写的,龙卷风不碰,所以我打算沿用了,这个农副产品真的太坏了,我接受不了文里出现一点。

然后信一和洛军去当警察和念书,因为龙卷风是一个知道未来的人,他知道城寨会拆,香港会回归,那他就不会什么都不做,等着一切发生,他一定会铺好自己的路,铺好所有人的路,替小辈把一切想到周全。而且我看了不少□□电影,里面的大佬,好像都是希望自己的下一代不要走自己的老路。(包括现实里抽象的向佐)

信一可能会拒绝,但是在我看来,信一应该是听话的,他虽然没上进心,但是非常尊重爱龙卷风。所以上辈子,龙卷风一个人,陈占死了,狄秋苦大仇深,龙卷风一个人管龙城帮太辛苦,信一就干脆辍学,去帮龙卷风。

这辈子万事大吉,大家都很好,龙卷风给信一安排路,信一自然也就乖乖走了。

可能有人觉得,这样子的信一一点也不符合原著,一点也不像是一个真正的小混混,在OOC,但是…我觉得就我自己来看电影,信一没有表现出那种地痞流氓的一面。那种真正的,流里流气,早早辍学,对女生吹口哨,就想着打架的小黄毛,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信一也是真的很狠,他和陈洛军初见那是照着人家的脖子扎,后面接纳陈洛军也是陈洛军单纯得可爱,但是女主不是,一个神秘的特工,来你城寨,我觉得信一防备也是正常的,何况女主一直在找事(指叫人家乖宝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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