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这场骚乱开始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城市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们终于又一次接到了莉兹的电话,在电话那头,她简短地说:“看来你们的事都也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剩下的真相就由我来告诉你们吧。今晚七点,在克苏鲁餐厅等我。”
友客鑫市政府开始着手建起一个体积庞大的的墓碑,就立在教堂后面的山腰上,以此悼念这场事故中众多无辜丧生的人。
到了晚上,我们准时抵达餐厅。走进正门之后,一名服务生一眼就发现了我们,他快步走上前来,什么也没说,直接带我们拐进了一个最角落的卡座里。
即使到了现在,我仍是没有见到那个许久未见的蓝色身影,因为坐在那里等待我们的,是另一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秋日夏。
“晚上好,”我们靠近,坐在秋日夏对面的长椅上,她抬了抬眼皮,面无表情地说,“你们很准时。”
和初次见面时一样,她没有改变装束,橘红色的头发似火焰那样热情,平淡的神色却又有一种冷漠的反差。服务生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柠檬水,可是谁都没有动杯子。
“为什么是你在这里?莉兹呢?”我开门见山地问。事已至此,我早就没有像最初那样慢慢探究真相的耐心了。
“大小姐不会来了。”说着,她也松开了双手捧住的玻璃杯,在她摊开两只手的手腕时,我突然发现她的左臂内侧手肘处遍布着密密麻麻的针孔,那一片的肤色青紫,像是已经快要溃烂一样。
一时间的惊愕让我有些分神,直到她用一种正式却又无精打采的语气接着说:“因为她已经死了。”
“什么?”我们三人异口同声地惊呼到。
“不可能!我们今晚才接了莉兹的电话,你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不可能……”羊角激动地站了起来,坐在中间的我理所应当拉住了她的手臂,防止她情绪太过激动。
“说话请讲证据。”坐在一旁略显沉默的酷拉皮卡此时也睁开了眼,他目光锐利地看向秋日夏,蹙着眉,面色严肃地说,“如果用别人的生死这种事情开玩笑的话——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嗯。”面对我们三人质疑的目光,她再次平静地点了点头,说,“所以我没有说谎……”
在最后一句话说出口之前,她灰色的眼睛前所未有地有了些波澜,像是一块积灰的陈旧宝石突然被人转了转角度。紧接着,她再次开口,声音却已经完全变了一种模样:“大小姐她已经死了。”
从她口中流出的话语,正是莉兹的声音。
羊角突然就不受控制地在我身旁大哭了起来。
而当我回过神来,泪水也不知何时已经流了满面。
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羊角才停止了哭泣。她已经没有力气继续发出声音,所以只是把头埋在手臂里,她的头发乱糟糟地贴在额头上,被汗液和泪水濡湿,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然后空气安静下来,秋日夏开始向我们说明事情的始末原由。
菲洛克斯大教堂火灾的始作俑者正是当天婚礼中的新娘本人,也就是说,莉兹是自杀的。
她突然决定放弃逃跑,也放弃了自由,是因为她在那个偌大的空旷别墅中,在那间已经失温的冰冷房间里,发现了父亲急于去见合作者而忘记收起的资料。那里面记载了异体研究社最近新开发的一个项目:有关于连体婴的创造、心灵的连接、双重大脑的支配。
看着那详细记录着一百三十三条失败实验的档案,莉兹强忍住呕吐感冲出了房间。虽然她早就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做一些关于人体实验的秘密研究,但是一直以来,她相信父亲虽然对自己表现出管控严厉、甚至有些不近人道的一面,但他的内心仍是正义向善的。关于研究社的事情,父亲对莉兹的解释也只是说“研究社是在为了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
在长达五个小时的冷静过程中,她理清了自己的思路,明白自己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全新的愿望诞生,她也用一种不同的方式,诠释了只属于自己的自由。
随后,她联络到自己的倾慕者,也是异体研究社的另一个成员——布鲁托,在她的威胁和哭泣声中,那个男性无法抵抗,悲哀地说出了有关研究社的一切。
在清楚了解了父亲的阴谋、研究社的罪行之后,莉兹决定不再逃了。
她要亲手解决掉这一切,毁灭这场发源于亚伦家的、全部的罪恶的源泉。
当晚,她故作顺从地接受了父亲的婚约安排,并暗暗表现出自己对人体研究突如其来的兴趣,以及想要了解关于异体研究社的一些事情的愿望。
这样的想法实际上正合维克利的心意,他早有意图将自己的女儿拉入研究社当中,让她也成为其中一员,甚至在他年老力衰的时候来接替他的位置。所以,以此为契机,维克利向莉兹说明了这场婚礼的真正含义:莫莫狸垩在某场人体研究中身中诅咒,恐怕命不久矣,而他们都知道,莉兹作为天选之子,拥有清除业障、消除诅咒的能力,所以婚期才会如此急切。这场滑稽的婚约,只不过是为了救这个曾对研究社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人一条性命。
莉兹表面顺从,并且暗中核对布鲁托交给自己的研究社成员名单,请求父亲邀请所有人光临婚礼现场。她撒娇说,既然婚礼不能公开,至少让身边的知情人多来一些,毕竟这是她降生十六年来的第一场婚礼,如此重要的人生场合,她不希望草草了事。
维克利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因为不能离开公馆,所以教堂那边的一切事宜都是秋日夏帮忙排布的。她从生下来就作为莉兹的保镖和贴身侍从,只要在不伤害到莉兹、不违抗维克利命令的情况下,莉兹吩咐的所有事她都会照做。
只是规矩也不是绝对的。
自从她知道了莉兹已经清楚了解到了研究社的事情、还有她准备的计划那一刻,她就背弃了维克利的命令、无视威胁,倒戈站在了莉兹的一方。
“我之所以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是因为作为老爷安排在小姐身边的监视者,几乎所有的情况发生时我都在现场。”秋日夏缓了口气,之后继续淡淡说到,“老爷应该也想不到我会违抗他的命令。”
她喝了口柠檬水之后,开始继续向我们说明后续的事情。
这种状况就持续到了婚礼当天,而在婚礼开始前,秋日夏早已按照指示,在教堂四周动好了手脚。
这几天里其实也出过一些乱子,比如羊角去亚伦公馆大闹的那次,但也正因如此,莉兹知道了羊角也已经来到这个地方,所以当晚她就派秋日夏找到羊角的住处,给她留下了那部手机,目的是把我们也引来友客鑫这座城市。后来,在婚礼开始前一天,那天傍晚莉兹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躲过了看管的警卫,偷偷跑出了家门,然后从羊角那里带回了自己的手机。
“她从我这里……带回了手机?”羊角突然插话进来了。她从桌子上抬起头。我知道她一定会问这个。
“是的。”秋日夏肯定到。
“所以……当时击晕我的人是她吗?可是为什么……如果她真的已经……那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她为什么……”羊角的声音越来越沙哑,眼泪又从她布满红血丝、已经发肿的眼眶滑下来,滴滴答答落到她前襟的衣服上。
“或许是因为被老爷发现偷偷溜出去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吧,所以小姐必须得赶快回来。也许小姐没有派我去的原因也是因为她想最后见你一面。”秋日夏说,顿了顿之后,她又补充道,“哪怕只是单方面的。”
我轻轻抚摸着羊角的后背,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安慰。
也觉得好像在一场不那么真实的梦中,好像稀里糊涂地听着一段与自己无瓜葛的故事,好像故事中的文字只是文字。
也不懂这种不真实究竟是真的虚幻,还是不过是属于真实的另一种形式。只是我们都清楚,我们都永远地失去她了,即使我们都不曾得到过。
后来的一系列事情就是我们和已知的那部分一样。教堂大火,所有人都没能逃出去,异体研究社的骨干成员几乎全部在火场中丧生了,而莉兹也一同死在了弥天大火当中,炽烈的高温与鲜艳的火舌带走了一切,一切都化为尘土,一切都会在灰烬中得到解答和宽恕。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罪行赎罪。
所以那通电话中,她说的自由,只不过是一种彻底的解脱。用黑色浸染白色,用黑色扼杀黑色。
原本按照计划,婚礼当天,秋日夏留在亚伦公馆的任务是毁坏关于研究社的全部资料,但是意外发生,盗贼集团突然入闯入,他们抢走了一些维克利收藏的珍贵古董之后,临走时直接把公馆炸了。
“那些人或许本来没有炸毁公馆的意图,他们只是想要老爷的藏品。还有其他一部分原因是那些保镖的抵抗。”秋日夏说。
“盗贼集团?”酷拉皮卡蹙着眉问到。
“嗯,是一个名叫幻影旅团的组织。”
身旁的气氛一阵骤变,我在心里暗叫不妙。酷拉皮卡抬起头时,我看到他直直瞪着的眼中,瞳色在不定地闪烁,像窗外忽明忽暗的流光。秋日夏罕见地流露出一丝感兴趣的神态,我紧张地一只手压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握在他的手腕上。
“冷静点,酷拉皮卡!”
“放心……我很冷静。”一边说着,他一边拂开了我的手,声音低哑到像是换了一个人那样。他对着秋日夏问到,“你见过旅团的人了?”
“嗯。”秋日夏点点头。
“亚伦公馆爆炸是他们做的,所以,他们现在正在友客鑫。对吗?”
“爆炸确实是他们做的。”说到这里,秋日夏突然瞟了我一眼,然后她垂了垂眼睛,思考了一瞬间之后开口说,“但是很遗憾,旅团的人现在已经离开友客鑫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和他们有过联系。一段简单的交易。”
“什么交易?”
“抱歉,这个我不能说明。”
“那么,你是旅团的成员吗?”酷拉皮卡少有的表现出这种戾气,他步步紧逼地盘问到。
“当然不是,我说过了,我是亚伦家的侍者。”
对话到这里突然戛然而止了,只剩下他们两个人隔着一张木桌对视,仿佛要通过眼神看穿对方制造的假象。良久之后,酷拉皮卡无声叹了一口气,这时候我悬着的心才稍微放松了一些。
“你见到他们的样子了吗?你对旅团的事知道多少?”他问。
“我只见到一个大块头,脸上有伤疤,爆炸是他弄的。我们的交易都是网上联系,他们在第二天就已经离开友客鑫了。”
杯子里的柠檬水被喝完,我们的谈话差不多也要结束了。
离开饭店的过程中,趁着酷拉皮卡被我支去买冰淇淋的空档,我一把拉住秋日夏,问她:“旅团根本没有离开友客鑫,你为什么要说谎?”
“当然是为了帮你了。”她毫不遮掩地说,“如果他知道幻影旅团还在友客鑫,恐怕会给你们所有人都带来不可逆转的麻烦吧。从他的状态来看就能明白了。”
“帮我……?可是,为什么?”
“因为老爷说过,狼只有在群体行动时才强大,同类之间需要相互协助和相互利用。”她半睁着的银灰色眼睛看着我,每一道纹理都向中心小小的黑色瞳孔汇集而去,那种少见的浅色让人有种说不上来的怪异感,好像拥有这双眼睛的人不是人类,而是某种野生动物。
“我们是同类。”她说。
远远地,我看见应了我无理要求,买下冰淇淋的酷拉皮卡向我们走来,穿过让人眼花缭乱的各色灯光。他踩着斑马线,我们就隔着一条窄窄街道的距离,指示灯由红转绿,敞开店门的商铺闪烁着暗黄色的光线,还有与他、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流。
在这片与我不相干的喧闹之中,我被命运遗忘,又被命运串联,仿佛置身一片由孤立与联系、秩序与无序混合的奇异浓浆,可他就那样没有犹疑地向我走来。友客鑫只是一个繁华却平凡的城市,我们都活在迷幻的梦里,活在这个吊诡的、孤绝的、如梦境般离奇的,普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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