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繁花

“唉?”李寻欢微微偏了偏头,张大了眼睛,眼底一丝困惑逐渐扩大。

陆小凤说的话他每个字都听得懂,然而连在一起的内容他怎么一点都不明白呢。

他看见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带着笑意等着他的反应,嘴角带起了一个奸计得逞般的弧度,连着一侧深深陷下的酒窝一起表现了这个人现在明显心情很好。

然而那双眼睛,笑意之下,却是笃定和认真。

难道不止伤了肋骨,还伤了脑袋吗,李寻欢伸出手想拨一拨陆小凤的头,听一听有没有水响,念及这个举动着实无礼,手就停在了半空中。

陆小凤竭力让自己看起来愁眉苦脸一些,然而看到惊异在那个人的脸上不断扩大,整个人似乎都呆住了,他就控制不住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难不成李兄是惊喜地说不出话来了吗?”陆小凤感觉自己的眼泪都要出来了,是真的呆了唉,像一只被抓住后颈的猫似的。

“陆兄,我们两个都是男人,何来,”李寻欢话说了一半就被陆小凤理所当然地接了过去,“对啊,要不然我就不会困扰了。”

陆小凤永远是有理的。

他抬起眼睛看着李寻欢。

下午的阳光从窗子里洒进来,夏天的太阳在水汽后有些不甚分明,草木在一片炎热潮湿中欣欣向荣,郁郁葱葱。

阴影落在男人的白衣上交横如泼墨梅花,一件半旧白衣骤然清雅起来,阳光照在他的头发上,碎发晕开一团淡薄的光,眉骨睫毛挡了一片阴影,遮住了眼睛,淡色的唇微微启着,似乎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到底应该说什么。

人言多情人必至寡情,对于这个人来说,

多情也是他,风流爱天下,无情也是他,刀锋绽桃花。

对于一个在你面前专心致志地发呆的人,为了缓解尴尬,一般有两种办法,一是你陪着他一起发呆,而是打断他的发呆。

陆小凤走了第三条路,趁着对方发呆,干点自己的喜欢的事情。

他不顾自己的肋骨,猛的起身,在那淡色的嘴唇上蜻蜓点水地啄了一下,然后单手撑了一下桌子,用自己引以为傲的轻功从窗户跳了出去,落荒而逃。

他呲牙咧嘴地捂住腰腹,起色心真的会遭报应,太痛了。

他跑了很远,在燥热的夏日街道上一路狂奔,幸好一个碰瓷的也没碰到,余光里掠过翠绿的西瓜和红彤彤的瓜瓤,头顶上的树木枝叶繁盛,时不时投下一束光闪了他的眼睛。

当他趴在酒馆的桌子上一动不动地指望着酒能不能自己流到嘴里的时候,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仿佛那柔软微凉的触感还留在嘴唇上,带着淡淡的寒香,就像踏雪访的梅一枝一般的惊喜和豁然开朗,在夏日炎炎中也感觉心下清凉。

谁说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打死你的。

牡丹花这么好,死了多可惜啊,就算为了多占点便宜,也得想方设法地活下去啊。

夕阳的余晖是淡红的,温暖而柔和,披着黄昏这层薄纱,使得一切都显得不真实了起来。

包括那个慢慢地走进来,坐在自己对面的人。

果然找来了吗,陆小凤趴在桌子上装死,有一种跑,就是给人家追的,要是不追,跑着就没有意义了。

这一跑一追还能给两个人点思考的时间。

就是不知道思考的结果怎么样。

李寻欢倒着酒自己喝着,半晌之后,才听见他低声说,“陆兄,我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我不仅是无用的人,更是个不祥人。”他气血上涌,一时平复不下,咳嗦了起来。

陆小凤给李寻欢的碗里倒满了酒,抬起眼睛来看了一眼他。

余晖下人的影子都很长,纠缠在一起,就像分不开的孽缘,躲不得的宿命。

“更何况我已经有了今后的打算,想去找位朋友,此去不知道会遇到些什么事情。”李寻欢继续说了下去,陆小凤敏锐地捕捉到了一点。

他没有说他不喜欢自己。

当然不能高兴的太早,他可能只是为了给自己脸面。

陆小凤一碗酒喝了下去,他喝的很急,有些甚至从嘴角溢了出来,流了下去。

然后他正色说,“你可以拒绝我,也可以说我哪里不合适,但是我不想听你哪里不好。”

他抓过了那只在桌上微微握拳的手,强硬地拉了过来,展开那些修长消瘦的手指,把那只手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陆小凤的手很温暖干燥,也很稳定有力,他的眼睛清澈而明亮,带着非比寻常的认真,“因为既然说过了喜欢你,那就代表着。”

“在我心里,你无一处不好。”

这句话讲得斩钉截铁,字字千钧。

世人说你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是个暗器伤人的不折不扣的大魔头,但是那些与我何干呢,到了我那个年代,又说你惊才绝艳,九天仙人下凡尘一般的俊杰人物,一切只是过眼云烟罢了。

在我心里,你哪里都好。

陆小凤感觉贴在自己胸前的那只手微微动了动,对面的人微微睁大了眼睛,一双朦胧的桃花眼躲避开不肯再看他。

然后那个人就这么一边被自己捉着一只手,一边用另外一只手将桌上的酒壶拎起来,就这么把酒往喉咙里灌。

神色间有一丝掩不住的疲惫和倦怠。

“我爱过一个人。”暮色四合下,李寻欢拎起酒壶来喝了一口,两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头上是开着淡淡白花的树木。

陆小凤很聪明,但凡听了一句话,很多时候能猜到下一句话对方会讲什么,然而他却猜不到李寻欢提起林诗音来会说什么。

后悔吗,愧疚吗,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完全没有头绪。

“十年后又见到她的时候,她怕我得紧,怕我糟蹋她的朋友,”李寻欢说道,喝了一口酒,“我大概就是这么个不堪的人吧。”

陆小凤心头一紧,他没想过跟在提起林诗音之后的,会是这件事情。

男人是极好面子的生物,有什么比在心爱的人眼里是个不堪的家伙更令人难过的呢。

他不知道这件事,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人们总是喜欢把自己主动带入弱者那一方的。

只是在一段关系中谁是弱者,真的不是摆在明面上的。

李寻欢咳嗦的微微弯了腰,然而依旧往喉咙里倒着酒。

酒是一种好东西,能让孤独的人感到温暖,虽然那只是自己的体温,能让疼痛的人略微麻木,虽然酒醒之后疼痛又会排山倒海地回来。

平生不得志不是酒能融开的。

陆小凤认为表白只有两种后果,被接受或者被拒,正如他自己经常从只有两种方法的事情中找到第三种方法,他如今也成功地得到了第三种后果。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自作孽不可活。

他眼睁睁地看着李寻欢一口一口地灌着自己,直到伏在桌子上,再无一丝清明,他伸手去扶他,却发现这个人已然发起了高烧。

他似乎如愿以偿地打破了那个人波澜不惊的壳,然而让他看到的是里面的灵魂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

无用的人,不祥人,他就是这么评价自己的。

那种挥之不去的孤独寒冷如同寄生在他的身体里,一点点地蚕食鲸吞着这个人的灵魂,然而他却一直顽强的活着,坚持着继续爱着这个世界。

这种人大概不是一个轻描淡写的烂好人就能戏谑形容的了。

陆小凤任劳任怨地把人搬到了床上去,手上的重量对于那样的一个高手来说实在是太轻了,他去打了盆清水,将丝巾浸了水,拧干,准备擦擦那人的额头为他降降温。

多少会好受一些。

然而他的手却停在了半空中一瞬间,因为他看见了那人的眼角有一颗眼泪正慢慢地滑下来,消失在鬓发里。

只这一滴。

他将丝巾按在那人的额头上,感觉不一会的功夫,浸了水的丝巾就变得微热了起来,他将丝巾重新丢进了冷水里,继续着这件单调而无聊的工作。

手好酸,陆小凤感慨着,真是舍命陪君子了。

似乎是在他的照顾下,那个人舒服了一些,不再发抖了,颤抖的牙关终于恢复了平静了,陆小凤记得他刚刚见到这个人的第一天晚上,他也是这样发着高烧,抖个不停。

他那时在咬自己的下唇,和血咽下了一个名字。

然而他今夜什么也没有说,一只轻轻地合着双唇,眼睑下的眼球却不甚安分,显然深陷某种噩梦之中。

会是什么样的梦呢,陆小凤托着下巴,待到晨光熹微的时候,李寻欢的烧终于退了,似乎也不再做梦了,他安静地睡在灰白色的光线下,半明半暗的光成功地掩住了那些岁月留下的痕迹,仿佛在这一瞬间获得了上天的眷顾,甩掉了一切不堪的过往。

他睁开了眼睛。

尽管宿醉和一夜高热让这副身体依旧软绵绵地提不起什么力气,李寻欢还是挣扎着下了床,看着趴在桌子上装睡的陆小凤,叹了口气。

“这家话该不是又要跑了吧。”陆小凤在心里嘀咕。

他半眯着一只眼睛,看着那个人理了理头发,在屋里轻手轻脚地找着自己的东西,然后,陆小凤强压住抓住李寻欢的冲动,继续装睡。

他大概要去推门了,然而在那之前。

陆小凤感觉到了一个吻,很轻很轻地落在他的眼睛上,柔和的像一瓣梅花落在了自己的眼皮上,轻柔而带着些许寒凉,他出手如电地把那个家伙的手一把按在了桌子上让他挣脱不开。

然后睁开了眼睛,笑道,“我可是捉贼见脏,捉奸在床了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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