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抛出的孔方兄是很难立起来的。宁代的铸造技术也还没到达出神入化的地步,铸币官员又一定是会“微操”点什么的(不贪就不大宁了)。所以产品有点配重不均、凹凸不平之类的问题也实属正常,乖乖立正的概率就更加渺茫。
顺便一提,“货币体系不牢靠”在后代也被专家视为统治式微的表现之一,象征着政府对经济的掌控力和社会信用减弱。这时的很多勋贵高官都是非真金白银不收的,在他们眼里,铜币和银票价值朝不保夕,不过是愚弄下层人的把戏。
不过历史考核稳定五分的易水寒显然并不在乎自己是否被愚弄过,或者说,这位爷很可能根本不会觉察到这点。至少现在,他正拿着这枚购买完凶器后硕果仅存的铜板,盘得不亦乐乎。
运气游戏的结果不言自明(不如说他居然真的舍得把硬币抛出手这点才更令人意外)。半秒之后,易水寒便将步行导航全开,悠哉游哉地往宁朝的高档住宅区——乌衣巷行去。
一个逃犯,宫禁都不怕,还怕宵禁?
此刻他自然天不怕地不怕。但若他能预见到按原定方向自己可能会遇到哪个人,进而有可能为这个一时兴起的行程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想必也会立刻弹射起步退避三舍,同时再好好重新规划一番自己的逃跑(遛街)路线。
正因此时,还有另一个人正在往燕府方向极速前进,飞檐走壁的那种。
这个人,很重要,画重点。不只是易水寒这个有任务在身的人的重点,也是屏幕或者书本前的读者朋友们的重点。虽然在此前的行文之中查无此人,但在之后会频频出现,给一个主角之位都不为过。虽然现在还没轮到他大放光彩的时机,但作者依旧觉得有必要让他在这时同大家短暂见一面,混个眼熟。
这位同样也是一个不怕宵禁的主。不如说,待到夜幕降临之刻,他的秀场才刚刚开始。
因为有这么一句话,叫: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而这个人,恰恰是一个冷酷无情、昼伏夜出的杀手。不说嗜血成性吧,至少也是杀人如麻。无父无母,但没有名字总不方便,他就给自个取了个名字叫做厌。
在诸多掌管人命生意的黑市委托人眼中,这个厌也是个近些年横空出世的救时之星。只因他虽武艺高强却从不摆姿态,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能谈拢就干;而且信誉满分,从出道到现在从未失过手,好评率百分百(不给好评的都被他顺手一起干掉了),属实是稳、准、狠,妥妥的宁朝金皇冠。
唯一的遗憾是其把信息保密工作做得极其到位,日常以一鬼面覆脸,无人得以一睹其尊容(但考虑杀手的职业特殊性可以理解)。不过虽然身份成谜行踪诡秘,但暗巷中人几乎都默认他是一个少年,换句话说,厌在最初杀人时,很可能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虽然这个结论出人意料,但有两点可谓是铁证如山:其一是他确实每年都会往上抽条几寸,而且从其瘦窄的身形来看,倒也有点将熟未熟的青葱模样;其二,厌虽没露脸,但露过声,不排除还在变声期的可能。暗巷中人都是亲耳听着面具后的声音从直声粗气的奶凶变成如今清冽嘶哑的青年音,千真万确是抵赖不得的。
话说回来,厌虽年轻,但手上的血债可不轻。那些高官政要们,甭管冤不冤吧,死在他刀下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若九泉之下齐聚,高低能在地底下凑一个小朝堂出来。毕竟打架暗杀成败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从来就不是体型力量、甚至未必是技巧,手狠心黑的人才永远是赢家。而且这类人往往运气也更好——因为他们会抓住一切能置对方于死地的条件。
当然,手狠心更黑的厌本人是从不挂心这些悬赏目标生前是不是个为民着想的好人,又曾立下过何许功劳的。在他眼里,贵人没一个好东西,虽然穷人也一样。但富人有钱,舍得出钱,而钱是好的。所以他们如果肯破财雇佣他一时,也并非不能接受。
勾当横行、恶徒遍地的暗巷是全长安唯一敢对宵禁制度视若无睹的地界(反正不管宵禁不宵禁都是那副暗无天日的样子),消息自然也灵通。他在得知皇帝出逃的消息时,便立即开始了行动。在从暂住地出发前往乌衣巷前,他也给自己默默定下了一个赶路准则。
挡路者,皆可杀。
无巧不成书。一个逃犯,一个杀手,就这样在一个万径人踪灭的时间段,从两头分别跑进了他们奋斗一辈子都住不进的同一条街同一条巷(后来根据遗址实地测量不出半里,这俩当时居然没互相看见也是离奇),这就可见老天爷自有其优秀的匹配机制。
——而且同时,也爱开玩笑。因为他们两个想找的人都不在这。
作为作者我就直说了吧,这两个人没碰上。这当然是易水寒的幸运,也是厌的不幸。因为从宏观历史的角度讲,在不久之后的将来,前者会给后者带去很多麻烦(虽然后者也给前者带去过很多算不上麻烦的麻烦)。
部分不太爱看原作剧透的读者看到这可能会迷糊,那就顺便补充一句。在未来,这两个人都将飞上枝头变凤凰,成为足以搅弄风云的一方势力的首领,并且因为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斗个热火朝天你死我活。这也不难理解,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但有一个人,一个相比于他们无论在当下还是未来都极其普通的人,居然就在这一段极短的时间内,恰好同他俩都有过交集。
这个人叫褚十一。
之前他也出现过,可能有人忘了,那就再提一嘴。他是燕府的厨子,唯燕云洲马首是瞻。他不在乎风云,更无意于江湖,是一个标标准准的良民,也是一个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小人物。甚至比一般人还要清心寡欲些,因为他甚至不计较月俸和工时。他只在乎眼前的粥有没有煲好,后院的鸡有没有按时下蛋,以及自己专职伺候的、同时也对他很好的少爷有没有吃饱穿暖、受没受什么委屈。
这样的人,在这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刻,肯定是纹丝不动的——因为以他的头脑察觉不出来,也根本不会有人告诉他动乱将至,这就是信息差。这个褚十一甚至对昨晚府里的异况都全不知情,这天还是照睡照起的。不过能有此遭遇也确实得亏他起得早(厨房管事知道他老实,所以给他塞了很多工作,不早起做不完)。姑且当做天道酬勤吧,老天爷还是给了他一个打破这种信息壁垒的巧合。
而这个巧合,可以说最终改变了他的命运。祸福不论。
易水寒从隔壁早已人去楼空的霍府翻进燕家前院时,这个小厨师正在厨房备菜。易水寒几乎是闻着他起锅烧油的香味窜进厨房的,一进门就问你们家少爷呢我要找你们少爷,还顺便拿了旁边两个隔夜的白吉馍(尚未加入泔水之列)当早餐。
褚十一是迟钝点,倒也不傻,当年也是经过培训才上岗的。一见外人居然敢登堂入室,第一反应就是提刀,然后摇人。而且这个人还跟一年前告示上那个刺杀犯长得极像,那就更得摇了。指定不能让这种危险的人物靠近自家少爷啊。
易水寒既有非法入侵的思想觉悟,自然一早便预料到了这种情况,此时并不欲再跟这个小厨子多废话。“别喊人,不然……”他掏出一把枪,近乎炫技地流畅上膛,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褚十一,“杀了你,我也一样能慢慢找他。”
“我认得你。”褚十一握紧手里的剔骨尖刀,即使死亡逼近,依旧毅然将脆弱的刀锋亮给眼前的凶徒,“你,你还是走罢。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这里人很多的,杀了我你也逃不出去。”
“有趣,还真有不怕死的呢。”易水寒冷嗤一声:枪对刀,他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胜算……哦,他可能不认识这玩意,可直接开枪又会引来旁人。那就换个对他来说威胁性强一点的吧。
匕首,总见过吧?去年行刺陛下同款哦。
厨子到底是厨子,即使使尽了解数,身手依旧不敌八千年后的特工。但褚十一已在搏斗的过程中尽力弄出了尽可能大的响动——指打碎了一个碗,并寄希望这样至少厨房管事会从沉睡中惊起,来扣他的工资,说不定就能发现点什么。
片刻之后,易水寒将匕首抵在褚十一的脖子上一路沿着抄手游廊走到了东厢房门口。褚十一敲了三长两短——这是呼唤山鬼的暗号。但对他来说几近漫长的时间过去,房门依旧紧闭。冬日的空气在寒锋的迫近下愈发冷凝,小厨师敛气屏息,又敲了两遍,仍然无人应答。
“你把门踢开吧。”易水寒下令,“你少爷不会计较这些的。”
易水寒想的是:反正他俩都这么熟了,这有什么。但这话一进褚十一的耳里,意思就变成了:反正我进去也会一样把匕首横在你少爷脖子上,到时候他肯定就顾不上管你踹门不讲礼貌这事了。
而且急中催智,电光火石间褚十一又想起,这个刺客的确是认识少爷的——上次此人行刺后就藏匿在宫中,还一度劫持过自家少爷。幸好少爷聪慧,不仅全身而退,还将这个犯人再度重创,交到谢世子手上。而且据说当时场面极度血腥,那个刺客的肠子都快被掏出来了。这样看来这个人是回来寻仇的可能性非常大,褚十一也越想越觉得这个猜测合理。
如自己再不做什么,少爷危矣!而且根本不能指望这种穷凶极恶之徒有什么信用,难道自己当真引狼入室,他就能放过自己了吗?想到这,他心一横,索性放开了嗓子直声惨叫。声音之大真的是附近有一个算一个都能听到了。
易水寒简直快气抽过去了:要不是知道点到为止,他真想直接把刀怼到褚十一喉咙里捅他个满面桃花开。
这个小少爷,还真是驯得一手好狗啊!
“嘿,还住挺好。”易水寒环绕燕云洲的卧房看了一圈,才看似不紧不慢地找了个位置坐下,只是一双不知往何处安放的手到底暴露了他的紧张。
很完备的房间,不如说过于五脏俱全,收拾得又过于窗明几净,导致他根本侧写不出房间主人的偏好。而且各种古雅风物的杂荟堆砌直接导致系统的识物模块从他进屋的一刻起就在不断地弹窗,简直吵得他眼花耳鸣。
但他依旧在浩如烟海的消息提示之中找到了最重要的那个:没生暖气,看来人走了有一阵了。
褚十一此时也顾不得什么,不住唤着少爷,略带犹豫地往里屋走,心里不止一次暗自希望有人来阻止他。
可惜没有,他和易水寒最终确认房间里半个人影都无。褚十一这下彻底慌了,易水寒还假模假式(其实火上浇油)地哄了他几句。
“早跟你说了,你不听。再过半个时辰,昨夜皇帝弃长安而南逃的消息就要传遍全城了,到时候路都得被弃民堵死,再要跑就得靠飞了。你也别管你家少爷了,早点收拾细软逃命为好。”他又瞥一眼褚十一,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别太忠心,被卖了都帮人数钱。这次我不伤害你,下次别人可不会这么好心。学学刚才跟过来那个人吧,一看见我劫持着你,他可屁都没放一个就溜了。”
“少爷是这世上顶顶好的人,他不会丢下我们独自逃命的……”褚十一攥紧拳头,“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逃跑也有道理?他爸妈都跑了又怎么说?还带着护卫团一块跑?依我看你家少爷就是不要你了!”易水寒以一种戏谑的口吻说,语气里溢满的酸气教人浑身不舒服,“井底之蛙,还把别人当成救世主呢?一辈子都没出过这个院子吧?”
一个人怎能愚昧无知到如此地步,真是十足可悲。算了,时代黑暗,也不能全怨他个人。
“送佛送到西吧,我好心再跟你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说一遍。你领情也好不领情也罢,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我也不指望你能理解,你只要将来别为现在的决定后悔就行。反正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来都来了,再不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心里总不舒坦。易水寒一面心想便宜这小子了,一面拿出分析仪往眼前一过:
“——大宁天元十六年,一个叫贺兰白的家伙统领了北方十一族后,南侵宁朝,从苍州一路直下。他每次攻城前,都要让士兵在城外喊‘今日出城,一个不杀。明日城中,一个不留。’一个不杀,不杀黎民百姓。一个不留,不留忠军官兵。”
“因此,北方几州的百姓陆续叛逃向长安,哎呀,这一路没有贺兰追兵,倒是被官兵剥削了不少。有的人一忍再忍,一路逃到了长安;有的人忍无可忍,就地当起了流寇。”
褚十一几乎是瞬间就想起前段时间在粥棚熬到天黑的经历,想起家主夫人和少爷等讳莫如深的神情,想起院内院外不时响起的声声悲叹。一切线索仿佛都在此刻得到串联。他红着眼眶死盯着易水寒,像是一旦这个恶劣的入侵者在他眼前即刻灰飞烟灭,一切就都能回到过往安定祥和的模样。
而易水寒只是继续对着资料绘声绘色道:
“昨夜,眼看着要被外族破国的皇帝忍不住了。他把宫里的爱妃们啊、后妈啊、妹妹啊什么的一丢,带着心爱的太监和心腹大臣,率领亲军,连夜出了京城。留京的大臣和世家发现这件事后,都乱了起来。百姓马上也要知道皇帝齐弃了长安了。一时整个长安都陷入混乱,百姓觉得自己被抛弃,都急疯了,要找官员和皇族讨说法。安意长公主试图立地登基,以帝王之名稳定长安,无果。后来死于内乱(具体原因和时间点记载不详)。贺兰白则就地入主,收容了没走掉的百姓,又下令让两族人民和睦共处,不许彼此欺压。而那些留下来的百姓,从此归附贺兰氏,不再信大宁半分。”
“这段历史具体叫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总之,‘今日出城,一个不杀;明日出城,一个不留’,听明白了吗?依我看,你现在就两条活路:要么趁现在路还没堵死快逃,要么找个地窖躲躲等北俾皇帝颁布新朝雅政。”
“……”褚十一还是一脸迷茫。
“呵。”被巨量信息灌傻了吧小子。
“也许你说的是有几分可信。”
“嗯!”对了,就这样。易水寒想。被恐惧淹没吧,溃散吧,奔逃吧——这样他才不虚此行。
“但我还是要等少爷回来再做决定。”
“……你非要这样那我也没办法。”那就去死吧——易水寒真的是这么想的,即使这个想法有些过于阴暗。他是从无败绩的谈判专家,最擅长的就是刚柔并济地劝导。此时却在这个他看不起的小民面前吃了瘪,还是两次。这不能不让他一时气躁。但过了会儿他心里头也冷静了些,意识到自己方才的确是有些上头。他根本没有必要冒着被系统警告的风险在这个小厨子身上花费这么多时间——毕竟他来这里,从头至尾为的都是那个现在早已不知所踪的小少爷而已。
那自己刚才这么急迫地想要证明的又是什么呢?
易水寒咬了咬牙,再问:“你就这么相信他?”
“少爷是我看着长大、陪着长大的。他是什么样的人,十一最清楚。”褚十一答道,初时还是怂的不行唯唯诺诺的样子,后来开口便愈发笃定响亮,“少爷吃的饭菜都由我试毒过手。我被别的下人轻慢,他替我撑腰摆平;倒座过冬的碳缺了,他会从自己的私库里支出填补,再慢慢把家里的蛀虫找出来;灾荒时施粥的时候、时疫时熬药的时候、还有地震时要募捐的时候……十一自知愚钝、不会来事,但不管缺不缺人手,少爷都指明了需要我……最后也都做得极好的,极好的,从来不会被十一拖累。只有少爷懂得十一,只有少爷从不放下十一。所以少爷在哪,十一就在哪;少爷去哪,十一也愿意去哪……”
褚十一一说起燕云洲对他的好处就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少爷不会放弃任何人。小事上尚且如此,如今遇到了这么大的事,他又怎么可能抛下十一呢?……”
“——所以,你说十一是相信到时少爷的决断,还是相信你手上那个黑乎乎的东西?”
唯有忠厚之人的真情所至,才恰恰能给自命不凡之辈不期而遇的会心一击。可以说,褚十一就这样秉持着装死南墙不回头的态度,反过来好好地给易水寒上了一课。用忠诚和正直的利刃,划破了他高高在上外表下的虚浮。
易水寒彻底失去了所有力气和手段。他瘫坐在椅子上,一副魂飞天外的模样。他刚刚才惊觉自己陷入了一个自相矛盾的谬误:他之所以对这个厨子如此恳切、大费周折,居然是为了证明自己此行的根本是错的,为了证明自己看中的那个人根本没有那么好,不过是一个平时小恩小惠收买人心、关键时刻丢下忠仆自己逃命的烂人。更进一步,是为了给自己心里隐藏的失望找一个发泄的缺口,出于一种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罢了。
而他心心念念的“葡萄”是什么?
是他原来藏在心里却阴差阳错未能传达给想见之人的话,更是他注定得不到、也给不起的……“信任”。
他耿耿于怀的又是什么?
是他满心得意期盼地来到此地,却扑了个空。是“他没能给那个人的命运带去决定性的影响”的既定事实。
而那个小厨子和小少爷之间是什么?
是投桃报李的知遇之恩。是朝夕相伴的扶持之谊。这种紧密的联系足以让他们在关键时刻交付生死。
讽刺啊。他自认算个人物,可处心积虑机关算尽,居然连他身边一个厨子都比不上,至少他们还能天天见面。
——而那个小少爷,甚至没有给他一个在这时候静静聆听自己说话的机会。再上溯,一整个冬天都过去了啊。
败了,他彻底败了。易水寒兀自想,心下百感交集。就连留给任务的时间也快到头了,他到底不能像眼前这个人一样为一段虚无缥缈的信念守望到死。他还有太多急需去干预的事情,这段任务之外的短暂游离已是他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既然如此,那信物还留吗?
……留。不值钱就不值钱吧。总得给未来的自己一个机会。
所以,在褚十一惊骇的眼光下,他最终交出了那把匕首。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果真等到了你家少爷,就把这个给他吧,我想他总不至于不认得。至于他要留下防身也行,丢了也行。”
“顺便,帮我带句话呗——”
“小少爷,这一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你可要活着和我再见。”
褚十一刚想说少爷有自己的名字,可不过一眨眼功夫,那个蓝色的身影便消失不见。唯留手上闪着凛冽寒光的匕首,证明曾有这样一个莫名其妙、从头到尾都自说自话的怪人来过。
充其量再加一点,就是那把他方才坐过的黄花梨座椅。
扶手已被捏得变形。
至于易水寒,他在翻出院墙,路过这个从来没欢迎过他的大门时,依旧鬼使神差地回了头。
即使他知道,姓名并不是重要的,可以捏造、可以杜撰。即使他知道,到他那个时代,所有的姓氏都会被埋没在历史的茫茫尘烟中,被直观简明的编码顶替。但这和他想至少知道一下小少爷的姓氏并不冲突。关于宁的史料虽然极少,被国乱侵吞覆于一夕,甚至未尝留下记载的豪族更不少,但总留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能让他从史料中找出这个姓氏百年乃至千年的兴衰轨迹。
他看见了。
于是那双浮冰似的靛蓝浅瞳里终是翻涌起巨浪。无边的寒,风高水冷,从头顶一直窜入他的脊髓,沁润每一寸缕的神经,自血脉中霎地奔涌而过,又在脑中耳内不断地嗡鸣激荡。视线被冻得失去给养,将他的目光所及都缭断,涂上乌泱泱的黑。
易水寒不愿再定睛确认,宁可自欺欺人到底。他飞快摇头,匆匆离去,压下心里丛生的疑窦唏嘘,自去赴他的无边自由、天高海阔去了。
这个孤单单来去无牵挂的人就这么走了。他来时趾高气扬、志在必得、盛气凌人;走时却形单影只、鬓发焦灼、行李萧条。而当他下次在历史上为自己挣得名字时,便是斗转天动,山摇海倾,乱世揭竿。
伟大鹅皇即将到达他忠诚的江州。去打工,也是去搞事——因为他后来的身份是叛军头子。
而对于他在后来的所作所为,后人亦作诗评:“风萧萧兮易水寒,不许浊世见太平。兴风作浪未尝止,摘网腾蛟倒海倾。出身草莽何足论,阳谋阴诡任人评。是非成败皆化土,凭理自成一代英。”
由此可见,即使这个“一代英”刺皇帝、打财主、绑命官,说话办事死皮赖脸,有些手段也堪称奸猾,但到底做的都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大呼解气的事儿,所以一时在民间的风评还是非常不错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对于易水寒,事就是这么个事。而要谈褚十一和厌的相遇,则比这简短得多,可以说既没有闹剧、也没有乐子,但却有的是提心吊胆、命悬一线。
易兄的劝导毫无疑问失败了。但要说他的言行一点都没对褚十一产生影响,那倒也不尽然。至少他的一句话,还是被褚十一记得很牢的。
“这次我不伤害你,下次别人可不会这么好心。”
褚十一记住了这句话,所以当他拿着这把沾过皇帝鲜血的圣遗物匕首拐过弯,余光瞥见那个贴在东角门的瘦长诡影时,他也就没有上赶着冲过去。即使他知道这个门在这个季节是不开的:此门开时,一年唯清明、中元——总之只供白事出入。甚至还记得方才帮易水寒带路时,这个门还是一如往常紧锁的。而现在,这个门疑似被外人打开了。简直就是公鸡下蛋母鸡打鸣,老母猪嫌弃糙米糠——反常。更要命的是,那个人还跟皮影似的贴在门侧,鬼面覆脸、利眉凶目(两人隔得有几步,是想象也是事实)、煞气逼人,很可能正在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
还有他手上的刀……褚十一的心倏地揪紧:他实在没办法自我说服那些红色的都是鸡血。
此刻境况之于褚十一,更是刀尖上抹手,掌心当砧板——要多危险有多危险:转身就跑,怕被对方追上,一刀毙命;至于叫喊,之前没用,现在更是没用。褚十一甚至叫不出来了。真正的恐惧是会让人失声的。汗毛倒竖、冷汗浸透衣衫,他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多走一步都是煎熬。
褚十一最后的决定是,闭上眼睛往前一扑,一头撞在廊柱上。他对装瞎有经验。小时候营养不良,得过夜盲,还是燕云洲提携,他才能复明。就凭这恩情,他也愿意一辈子追随少爷。
他这下把头闷瓜似的磕得清脆响亮,效果也拔群,咕咚给头顶凿出个窟窿,往下淌出满脸的血,一下糊住了视线。后坐力更让他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现在装瞎?迟了!”那黑色的皮影冷笑一声,霎时逼近。话音如秋坟鬼唱,仿佛来自地底,幽森得甚至不像出自人之口。
“你以为这样就能骗过我?”
厌信手托起褚十一的下巴,拇指轻擦过他下唇。褚十一只觉得一阵刺骨的寒意从那覆着手衣的指尖传来,仿佛被冰块触碰。他不敢有任何反应,只是默不作声。过了会儿,才像个真正被掐住命脉的瞎子那样僵着身子求饶道:“大人,十一不知发生了什么。还望大人示下。”
“那让我来试试你‘瞎’得有多厉害。”对方好似颇觉有趣,掐住他的脖子,朝一侧挥去。褚十一直感到被一股强大力量掼到墙上,脊背在冰冷的砖石上狠狠碾过。那人显然力大无比、内功深厚,竟让他的肋都被隔山打牛似的震断一般,一时连气都喘不上。
可厌又怎么会给他缓过来的机会?掐着褚十一的脖子的手仍是不松,又伸出另一只手来就要剥他的眼睑。
褚十一确定这个人能轻而易举凭一指之力把自己的眼剜出来。只要这个人想的话。可他仍强忍着不出声,放任冰冷的指尖划过他的眼皮。厌拇指已经深深嵌进他的眼眶,刺激得他泪水反流又被冷风冻结。
戏假伤真,褚十一真有那么一时觉得自己没准过了这劫后真要瞎了——明明刚刚才送走一个直说要他命的。
工伤,绝对的工伤。什么叫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啊……
“看不见?真的看不见?”入耳依旧是残忍的笑意。厌又想出了新的试探法子,怀中银光一现,转瞬便将一柄刀锋抵在十一的眼前。可褚十一仍紧紧闭着那未受拷问的另一只眼。也让那被厌劫持的另一只眼,始终如一保持失焦模糊的状态,动也不动。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睁开眼睛直视我。”
褚十一直感到一股凉意从心底升起,让他几近崩溃。咽喉处传来的窒息感不住上涌,头昏脑涨,五感都因此稀薄了。但他依然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大人,十一真的看不见啊……”
“呿。无聊。”
厌最终还是松开了扼住褚十一咽喉的那只手。十一跪在地上,大口呼吸,仍然闭紧眼睛,不敢动弹。听见厌说:
“你不会武功,我不杀你。不过……”
他从地上捡起那把无名匕,反握到褚十一掌心,像是丝毫不怕眼前人暴起伤他一般:
“匕首应该这么握,杀人才快。像你刚才那样,握的不是匕首,是菜刀。”
褚十一心底一沉:原来从头至尾,他都没能逃过这人的眼睛。可既然他知道自己能正常握住匕首,视力无恙;武功又如此高强,又为何不直接取了自己的命,白白看自己在这演戏。
难道这个人……其实,真如他所言,挺无聊的?
好在厌之后的话也算解答了他的疑惑:
“不白留你。”
“就这儿,住着你家一个少爷是吧?你只管告诉他我来过。”
“还有,后院那些人,是我杀的。随意他寻仇。”
“……功夫不错,可惜了。”
厌像是还有什么话想说,但最后都吞回了肚子里。
该如何讲解后来的事呢?
褚十一终于望见少爷归来,喜极而泣。但燕家一家三口,最后也只回来了燕云洲这一个。
燕云洲主持遣散了家仆,然后率领还愿意跟随燕家的人清点现场,最后在厌曾待过的地方搬出了五具尸体。
……又该如何讲解之前的事呢?
燕云洲一手琴弹得不错,曾有如痴如狂之辈在其屋外日夜蹲守,就为聆得一曲。末了又以绢花相赠,抛入苑中,聊表倾慕神往之心。
这本不合规矩,但或许因奏者贪慕浮名之故,所以从未让仆人加以禁绝。久而久之,名声越来越大,蹲守献花的人也越来越多。
可谓是,一曲红绡不知数。在这点上,同他的异性知己牡丹倒是殊途同归。
而厌的听力很敏感,在他耳中,对于什么才是日常的声音,什么又是来自杀戮地狱的声音,早已不甚分明。
鲜红脚印在雪地上压实的声音,就像车辙碾过乱葬岗的碎骨;刀刃劈开血肉之躯,也只像徒手撕裂鲜红的布帛。
但确实是那深夜犯下血债后,义宅归途上的一声琴,又把他拉回了人间。
可琴声治不好他的不寐症,却同时装饰着茫茫多人的梦。
一墙之外的这条街,厌曾无数次来了又走;却是第一次真正走进这个院子,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他不识字,不认识这家人的名姓。更从来没有献过花。只是茫然自失地看着满地的姹紫嫣红。
一如今日,他爬来这里的路。
白雪红梅,点滴的、淋漓的、泼溅的,鬼面修罗以刀为笔,肆意挥洒。
被燕游和楚倚云留下镇守家宅的山鬼其实没有渎职,听到了褚十一的呼救,立刻便开始了行动。只可惜他们在半途遭遇了不该遇到的人。最后统统成了这幅图的颜料,养肥白雪。
他本来不想在这里挥刀,只是冷锋迎来的那一刹,生存本能逾越了全部。
……
一如他的命格。
德泽十七年,腊月初九,夜半子时。
尽是——阴差阳错。
作为一个杀手,他所能赠与的没有绢花,兴许,唯有血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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