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利出府的时候,虽然是大早上的,但在这种缺少电力的时代,人们都是早睡早起,所以此时街道上已经有了来往的行人、做生意的小贩,热闹得很。
赵德利鼻尖时不时就飘来吃食的香味,他咽了口唾沫,出门前他都只来得及胡乱垫了下肚子,如今被这香味一勾,就觉得有些饿了。
但他没敢在路上耽搁,一路目不斜视地只朝着自己的目的地走。
大概走了有大半个时辰,他终于见到了格格说的那条小巷。
巷子挺长,道路是石板铺的,看得出年月久了,偶尔有坑洼不平的洞、断裂的痕迹,但路面上却没什么垃圾,巷子两边的房屋墙角除了长出来的野草和蜿蜒攀附的藤蔓,不见多少脏污的痕迹,明显平日里没有人往墙角泼便溺等污水。
从这种种痕迹就能看出来,这条小巷里住着的人就算称不上富贵,但也必定不是那等缺衣少食的人家。
赵德利就想,难怪格格见到了主子爷赏赐的那些好东西,也没见露出什么欣喜若狂的神情来,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教养是缺不了的,也不会是那等眼皮子浅的。
不是就好啊,赵德利高兴地想,他是从内务府出来的,在没有分配到伺候的主子那十几年,他可见多了那等“眼看他高楼起,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事,格格心里越有成算才越立得主,立得久。
带着这种心情,赵德利找到富察府时,脸上都是笑容满面的,见到下人开门问他是谁,也笑着答得清晰、明了。
“我是四爷府上富察格格身边伺候的,我们格格是富察府里的大姑娘,还请这位小哥通报下。”
下人先是睁大眼,然后匆匆留下一句麻烦且等着,就立马转身跑进了府里,连门都顾不上关。
赵德利立刻反应过来,怕是自从格格进了主子爷的府里,这富察家便时刻惦记着了。说不定明明知道进了府里几年都不一定能传出消息,也还是时刻叮嘱家里的下人记着这件事,才让这个守门的小厮才一听到他的话,都来不及求证,就先去通报了。
倒是万幸,让他们碰着了这个难得的机会,才进府几天就能见面。
赵德利心中也有些唏嘘,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没多久,赵德利就看到一个身材伟岸的男子疾步朝自己而来,守门的小厮在他后面小跑着气喘吁吁,才能赶得上那男子的大步急走。
“你是我小妹身边的人?”
男子上来就是这么一句话,不等赵德利回复,他便长手一揽,抓住赵德利的肩膀就带着进了府,“给我说说,我小妹这几日过得如何,吃得可好,过得可开心……”
一连串话丢下来砸得赵德利有些头晕,尤其是他发现肩膀上的手明明没怎么用力却依旧挣脱不开,仰头脖子都要断了才能看清男子头顶时,他就更晕了。
“这位……这位爷,您、您莫不是格格的……二哥?”
男子低下头来,朝他露齿一笑,看着十分爽朗,“小妹这是和你说过我了?没错就是我,富察家排行老二,富察傅铎。”
铎,为一种乐器,但同时也视作英勇无畏的象征,有着前程似锦、终成大器的祝愿。而雅,多指美丽,有文雅、优美之意,同样也被世人对品德高雅的赞美。
只是从名字上,便能看出兄妹两的父母对两人的美好期盼。
“傅二爷,敢问这是往哪里走……”
虽然富察府不大,和四爷府的规制不同,可这四合院的布局再怎么改,正院的位置也都大差不差,但赵德利此时却发现这位傅二爷看着像是往偏院的方向走。
“这不是大哥今年又要下场了么,我们正在那什么,用小妹的话叫做……预演,对,就是预演!”傅铎没什么架子,听到赵德利的问题也回答得很是干脆,不过此时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傅雅的情况上,回答完后就催促赵德利,“你还没说小妹的事呢,快说说。”
“格格她、她……”
因为傅铎身高腿长的,赵德利被带着往前走,也不得不跟之前那个小厮一样变成小跑,回话也变得有些喘,他一边说,一边从袖子里拿出信封。
“……她让奴才带了信过来。”
话音刚落,一只大手就从天而降,拿走了他手里的信封,赵德利看过去一怔,拿走信封的不是傅二爷,而是不知何时出现的另一个男人,比傅二爷要矮一点,身形也没那么壮,更偏风流。
傅铎的大嗓门响起:“老三你这腿脚不快,手倒是快得很!从哪练的啊?”
富察家老三富察傅敏看了看有些懵的赵德利,又看向二哥,笑嘻嘻地道:“哪需要练啊,我天生的,”他晃了晃手里的信封,“我去把信给阿玛额娘。”
傅铎拿手点他,笑骂:“还天生的,我看就是被阿玛追着打的这些年练出来的。”
傅敏朝二哥翻了个白眼,正要转身,却见到傅父和陈母已经走了出来,估摸着是刚好听到傅铎刚刚损他的话,傅父没好气地道,“生得手脚灵活的,尽用来气你爹。把信给我。”
傅敏把信交给父亲,还不忘笑嘻嘻辩解,“哪有光气阿玛啊,小妹在家的时候,我还天天背着小妹跑呢。”
“带着你妹妹出去打架,然后赶在大人来前溜回来,是吧。”傅父头也不抬地回了儿子一句,手里仔细拆着信封,等掏出里面的信时,呼吸都变得轻了点。
陈母看出夫君情绪变化,轻轻拍了拍夫君手臂,拉着眼睛盯在信上没心神注意其它的他找了石桌坐下。
刚一坐下,傅铎和傅敏都凑了过来,挤在阿玛身后,一起低头看。
三个脑袋凑在一起,完全将其它都抛在了脑后,陈母却不好丢下外人不顾,所以尽管她也很想看女儿写来的信,却依旧看向了站在一旁的赵德利,开口与他说话。
也没什么复杂的话,就是问叫什么,在傅雅身边负责什么事,再说几句辛苦他照料她的女儿。
等这些客套话说完了,她就开始细细问起关于傅雅生活上的事。
赵德利全程恭敬地回话,可以说他这一趟啊,是将格格在家里的地位看得清清楚楚,这就是个从小被捧着、宠着长大的。
说来也是奇,这样的女子一般都会变得心气高,脾气大,无论是做正室还是妾室,都要么容易跟主子爷顶着来然后不受宠,要么就是容易看不起其他后院女子,就算不是特意的欺负人,也会显露出股心高气傲的姿态。
偏偏格格却不一样,那是在主子爷面前能撒得了娇,在福晋面前不卑不亢,在其他妾室面前主打井水不犯河水的和平态度。
看来这富察家的底蕴不一般,赵德利最后下了结论。
陈母才问了几句呢,便听得那边父子三个爆发一阵欢呼,“阿玛,你看到了吗,小妹说过几天我们就能见面了——”
“什么?!”
本来还想回头说他们两句的陈母立刻也顾不得了,手一摊,朝向傅父,“老爷。”
不必她多说什么,傅父就笑呵呵地把信给她,还道:“太太你看,说是过几天四阿哥府上清明节都要去寺里,还允了芙儿跟家人见面,只要那天我们也去了寺庙便可。”
芙,本意芙蓉,为荷花别名,与傅为音近字,所以在傅雅小时候被用作了她的小名。除了在外头会以大名唤她,在家时家里人经常叫她小名,喊习惯了,如今就算有赵德利在面前,傅父也这么叫。
反正赵德利也是傅雅身边的人,不会不知轻重地将这个小名到处传,傅父看得出来,虽然只有几天时间,但赵德利明显一颗心都向着他的女儿,显然被收服了。
陈母将信仔细看了个遍,才轻轻吐出口气来,她将信封又折叠收好,小心放回到信封里。
赵德利在富察府里又待了阵,只没见到那位傅大爷,便揣着老爷太太给自己的赏赐,还有带给格格的银票回了四爷府。
不提傅雅收到银票时的心情,富察家自傅雅进了四爷府后便有些压抑的气氛终于变得轻快了点。
终于从隔间里出来的富察家老大,也就是富察傅文见到的便是满脸笑容的父母还有两个弟弟,他疑惑道:“这是怎么了?”
傅敏捏着鼻子,瓮声瓮气道:“大哥你身上太臭了,先去洗漱了再告诉你。”
这隔间是富察家模拟了贡院的环境弄的模拟考场,考虑到运气不好会靠近茅厕、或是房屋漏水,便要么特地在房间里放了一个夜壶、要么将瓦片给弄掉几个人为弄出破洞。
而这种举措也是傅雅当初提出来的,美名其曰先模拟体验一下,这样也能让身体提前适应,不至于在考场上出岔子。
本来只是一家子陪傅雅闹着玩的,但是自从傅文从考场出来,亲口说出的确有用后,这举措便也延续了下来。
傅文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也就是他现在没精力,不然非得让老二和自己一起按着老三把他教训顿,不过他也有些受不了身上的味道,就先去洗漱了。
等他弄好出来,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也很是高兴,他扭头对傅敏道:“老三,你不是知道阿玛放酒的地方么,今天正好拿出来,喝上几杯。”
傅敏:“……”大哥你故意卖我!
本来还乐呵呵和夫人聊天的傅父猛地一扭头,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哎哟!”
话还未说完呢,他就觉得手臂一痛,扭头看,他家夫人正不动神色地微笑回望他,完全看不出来正在扭他胳膊上的那块肉。
“老爷,你这是又藏酒了?”
陈母语气很温柔,温柔得傅父背后直流冷汗,他干笑道:“呵呵,呵呵,夫人,今天是高兴日子,咱们不谈这个,不谈这个……”
陈母嗔了他一眼,又看向老大,有些好笑。
别看她几个儿子里,就老大看着温文尔雅的,实际心眼比老三这个自诩机灵的人还要多。
虽然陈母松口允许傅父喝酒,但总共就那么一小瓶,四个人一分,也就两三口的量,等到入夜歇息了,傅父依旧眼神清明,只洗漱过后身上带着淡淡的酒味。
明明第二天还要点卯呢,他却精神亢奋,有些睡不着,怕吵到陈母,他连翻身的动作都小心翼翼的。
“老爷是在想芙儿么?”
谁料陈母也没睡着。
傅父转过头来,借着月光,看到自己的妻子睁眼看他,目光温柔,他便忍不住靠近了陈母,抓住了被子底下她的手,“是,夫人,我……为夫觉着,这时间过得太快了……”
“是啊,”陈母轻叹,“一转眼,芙儿竟进了四阿哥府……”
傅父握着陈母的手微微收紧,心里有些涩,半晌,才憋出一句话,“……世事无常。”
陈母被傅父这语气引得心里也一酸,她们家就没人想过要让傅雅进那些皇亲贵胄的院里,不管多尊贵的男人,他们后院里的妾室都不是好当的。
傅父道:“芙儿信里说一切都好,我、我却依旧放不下担忧她的心……”
那是他和夫人宠着的女儿,他怎么能放心呢。
就算是现在,傅父也依旧记得那天他收到宫里旨意,知道女儿进了四爷府里时的恍若晴天霹雳之感,如果不是老大扶住了他,差点他就没站稳跌倒在地。
沉默了会,陈母轻语:“……我也是。”
她索性撑起身子,两手抓住傅父的手,与他对视着,“老爷。”
傅父眼里还带着些许水光,“夫人……”
“老大如今还未进入官场,所以,”陈母言语诚恳,目光真诚,语气温柔,“老爷,日后你需更加努力了。”
傅父:“……?”
陈母语重心长,谆谆告诫,“老爷,以后莫要犯懒了,女儿还等着你成为大官,替她撑腰啊。”
被三言两语下达了官场内卷指标的傅父:“……”
他眼泪汪汪,说不出是心疼女儿还是心疼自己,或者两者都有。
“我、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一定呀,老爷。”
“……为夫、为夫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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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文◎《诡物们都说我是个老六》◎作者:途迷★==
沈祀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精神病医院当夜班医生,同事和病人都十分热情友好,想和沈医生贴贴,想和沈医生抱抱,想和沈医生住一个宿舍。
因为沈医生好香!
沈祀闻了闻自己的胳膊,并不觉得香。
沈医生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八点到凌晨四点,医院提供五险一金,食宿全免,月薪过万,病人痊愈出院的话他还能拿绩效奖。
一号病人是患有恋物癖的小男孩,这位的症状是最轻的。
小孩子阅历浅,接触到的东西有限,对喜欢的玩具爱不释手也是人之常情。
事实也确实如此,当沈医生把小孩从不离手的兔子玩偶洗刷干净,拿去太阳底下暴晒一整天后,一号就不药而愈了,沈祀再也没见过他。
二号患有异食癖,也是让沈祀最头疼的一个。因为他不仅啃自己的手指,还试图啃沈祀的,算是属于有攻击性的高危病人。
沈医生无奈之下,只好网购了一箱磨牙棒送给他。
一个星期后,二号病人难过地发现自己的门牙短了半截,说话都漏风。
三号是个恋爱脑,也是唯一一个不觉得沈祀好香的病人。
长相俊美,家世显赫的豪门少爷,身体不好还经常让他小心一些。沈祀对上三号关切的目光,心脏扑通扑通跳。
完了,恋爱脑不仅难治还会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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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精(鬼)神(物)病(集)医(中)院(营)来了个夜班医生名叫沈祀,沈医生肤白貌美大长腿,身上还有一股好闻的味道,让鬼物垂涎不已:好香,想吃……
然而一个月后。
“知道新来的沈医生吗?我亲眼看到他把小X放到太阳底下活生生晒没了,妈呀,吓死鬼了!”
“那是沈医生吗?不,那明明是沈恶霸!人家好不容易留了一百年的长发被他咔嚓一下,剪成了圆寸,以后还怎么唬人啊?嘤嘤嘤,不活啦!”
“嘘,别说了,小心被他听见了送你磨牙棒哦,再凶的厉鬼都能给磨成小仓鼠!”
刚好路过的沈祀一脸疑惑:你们在说什么?
众鬼:我们说沈医生医术真好!
#我当夜班医生那些年#
#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鬼物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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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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