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来自元始

通天:

我昔日于昆仑夜观桃花,忽见枝头零落,如经风雨,遍历霜雪。再见其隐没于尘土之中,辗转一寸残香,方埋首归于大地。

我遂驻足不前,观其变化。

一念所至,朝夕为之颠簸。独独见那绯色若霞光,绮丽了三春。烂漫至极,恍觉多情。然又见花开花落,应其时序,无从更改。

为兄忽生憾意,遂隔一日,起炉铸一剑,名其曰不知春,以法力斩去桃园三季,独留盛春之景。自此桃夭不败,落红长情。

既遂我意,心底仍生怅惘。

天地万象落入我眼底,法则玄通行于我掌中。这世间并无圣人不可行、不得行之事,那又何必去后悔。

本就是无稽之谈。

然我心情繁复,又胜过昔日之举,却也不可不认。

为兄为门下谋划,顺应天意起了封神,杀伐既兴,想来没留多少余地,可再度规劝你顺天行道。

然我过往劝诫已尽,你既执意为之,也便只得,好自为之。

此外,我既提笔书信,自然也不妨碍于心思闲置之余,尚留出一星半点,去揣测你此时想法:是怨?是恨?可对为兄不满?抑或是……难以置信?

唯一一点说不上是长进还是倒退的,却是眼下。

通天,你当真不愿踏足昆仑半步,过问云霄一事?她倒是像你,一样的固执,在生路面前,偏偏为自己择了一条绝路。

也是,既入死局,何必相见。

这些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到底是随了这天地,填入了量劫的残灰余烬之中,纵是做了人间一场笑谈,与我又有何妨。

至少,碧霄与琼霄两人,确实为我所杀,倒也不必去争个缘由。

玉清既为圣人,顺应天地而立阐教,当阐明大道正理。故吾所言即为天命,所行即为法则。天命昭昭,不容谋逆。

即便是你,也是如此。

元始

【圣人搁笔藏锋,倏忽抬首,望着窗外飞雪桃夭,似厌倦般将信一折。随即信纸上燃起一方明火,灼灼远胜桃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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