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宋江义子夜逃婚,东溪晁庄起风云

天际无星,乌云压顶。冷风呼啸,卷起枯枝败叶,在空旷的荒野上肆意盘旋,发出阵阵凄厉的哨音。

马蹄毫不留情地踏过被雨水翻烂的泥地,几个官兵举着冒烟的火把,将四周来来回回围了个便。为首的那个人结巴的声音中带着怒气:

“都、都给我找仔细了!”

宋喜雨听着外面愈来愈近嘈杂声,在破庙角落里悄悄隐下身子,已然无路可逃。

火光透过布满污渍和蛛网的窗子,隐约照亮了庙内的布置。

一声粗哑的呼噜响起,宋喜雨差点吓得尖叫出声。顺着声音寻去,只见一位**着上身的大汉瞪着眼翻了个身,昏暗中,那火红的头发似乎要比她的喜服更加鲜艳。

宋喜雨颤抖着伸出手想去拿他裤子上的武器,结果身前的人不知怎的突然醒了,怒目圆睁,看清眼前似乎是个穿着婚服的清秀男子后,骤然骂道:

“死断袖,你要作甚!”

宋喜雨的手腕被隔着宽大的衣袍扼住,挣扎着喊叫,剧烈的痛感让她怀疑自己的骨头是不是被捏碎了。

“好汉饶命!”

门外的官兵听到庙内声响后迅速赶了过来。大汉注意到阵阵急促的脚步,一下将宋喜雨甩了出去,正好被为首的一人接住。

此人正是插翅虎雷横,他冷哼着将宋喜雨清瘦矮小的身子提起,甚至在空中晃了几下,嘲讽道:

“这不是宋、宋小公子吗?还跑吗?”

身后二十多个士兵冲了上去,和那赤发大汉扭打作一团。不料那大汉力大无穷,有些本事,几拳就将人击飞了,但过了一会儿还是被源源不断扑上来的人数压制。

雷横一只胳膊夹着宋喜雨的腰,一边蹲到大口喘息的大汉身前。

“公、公孙胜!”

大汉十分不服气,挑衅似的模仿他的语气:“结巴!什什么公孙胜啊!”

“既然不是公孙胜,那就是梁山下来的贼人!”

雷横手起刀落,将骂骂咧咧的大汉打晕。

宋喜雨挣扎着用脚踢他的头,让他刚刚喊她死断袖!

门外缓缓走进一个墨绿的身影,沉声道:“他不是公孙胜。”

雷横见状立刻站了起来,面上有些不可思议的神色,“哥哥,若此人不、不是公孙胜,那我们去何处抓那贼道啊?”

“不急”,那人轻抖两下衣袖,负手而立,“绑了这人,我等且先去东溪村,到晁盖晁保正庄上讨些点心吃。”

他漆黑的眼眸扫过低着头像鹌鹑一样但神色却仍然十分倔强的宋喜雨,俨然一副处理完正事终于轮到她的样子。

“逃婚,你长本事了。”

“不是你指名道姓夸那阎婆家的女儿花容袅娜,玉质娉婷。替你说了亲事你又不愿,还逃婚至此,叫我如何同那女子和阎婆交代?”

宋喜雨简直欲哭无泪,“那是我说给你听的,你肯定喜欢!”

她可不想莫名其妙和别人将来的老婆成亲!而且一旦成亲肯定会被发现自己的女儿身!

她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家族聚会时不知怎的绊了一跤,摔下了楼梯,失去了意识。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成了宋江的义子——宋喜雨。

宋喜雨只在小学语文课外阅读作业的要求下看过《水浒传》,很多内容都已经忘光了,但是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故事,她还是印象很深刻的。

没错——眼前穿墨绿袍子戴官帽的便是及时雨宋江。那个仗义疏财、广结英雄的未来梁山泊领袖。正因入云龙公孙胜劝说他劫取梁中书送给其岳父蔡京的生辰纲而心事重重,执拗地要阻止他。

宋江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略有些黝黑的皮肤衬得他的双眸更加深邃,并不认可她的胡言乱语:“切莫胡言。”

“你年纪已经不小,整日也不读书学习,不懂得走正道考取功名造福百姓。我既答应了你爹娘将你带在身边,定会好好压压你这浮躁心性,此事了结后……”

他轻啜一口酒水,语调悠扬道:“便回郓城县成亲。”

“不!”宋喜雨发出尖锐的爆鸣声。

他怎么和自己的亲生老爹一样,每次都是让她毕业考编考编考编!相亲相亲相亲!

她怨恨地瞪了宋江一眼,就是因为他非要执着于这破编制,最后才弄得梁山凄凉败落,成了别人的棋子。人活一世,为何要乖乖听人摆布?

宋江的神色愈来愈难看,好在雷横一只胳膊搂住宋喜雨,打断了两人之间的针尖对麦芒:

“宋小公子,去、去看看医师。”

宋喜雨这才注意到自己衣袖下的手腕已经发紫了。

宋江淡淡地瞥了一眼,并没有再说什么。任由雷横拖着她走了出去,“你、你这手细得像个女人一样,不爱读书,也可跟着我学些武艺。”

*

一大桌子酒肉美食摆在桌子上,宋喜雨本就跑了很远的路,又长时间未进食,饿的有些眼冒金星。根本不在意他们聊起被捉的那大汉之事,只觉得那桌上的每一缕肉丝都在扭动风骚着:快来吃我呀。

咕咚。

咽口水的声音。

晁盖带着一身豪迈之气敞开腿稳坐着,剑眉星目,长得高大挺拔,身姿健硕。看着发呆的宋喜雨,笑问道:

“我竟不知,宋押司家的公子,竟如此仪表堂堂。”

仪表堂堂算不上,倒确实是眉清目秀。只是细眉杏眼,看着像个会咬手绢的。肤白胜雪,与其父宋江……着实不像。

宋喜雨刚想跟晁盖攀一下关系,日后好投奔于他,刚露出半个谄媚的神情,便被宋江的声音盖住。宋江陪笑着解释道:“哦,实不相瞒,此乃在下同僚相托的孩子,并非宋江亲生。”

宋喜雨父亲多年前曾受过他“及时雨”的恩惠,将他的恩义之举怀记在心,便给自己的孩儿起名“喜雨”。

当今圣上不思朝政,沉迷于声色犬马之中,对民间疾苦置若罔闻。大宋王朝,本应国泰民安,却因奸臣当道,朝纲不振,致使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蔡京、高俅等一众奸佞之徒,把持朝政,结党营私,贪污腐化,无恶不作。而朝中忠良之士,或遭排挤,或遭陷害。

宋喜雨的父亲便是如此,被害前让她承了个“宋”姓,全权托付给了宋江。

晁盖恍然大悟地点点头,他这个心腹朋友,的确素来只爱结交英雄好汉,不爱美色。随即利落起身:

“各位先吃,我去找人寻那丢失的招文袋,再去抓些野羊和大鲤鱼去!”

宋江垂下眼睫,起身拦道:“保正不必麻烦。”

“无妨无妨!”晁盖却豪放地拍了拍他的肩,走了出去。

看着晁盖远去的身影,宋江放下了筷子,不知在思索什么,面上有些愁眉不展之态。

反观宋喜雨,终于吃上热乎的饭菜,此刻全然抛弃礼仪姿态,也懒于回忆原书情节,暴风式吸入。

雷横哈哈大笑,见她呛着了,递过一个瓷碗来,“哎,吃、吃些水。”

宋喜雨刚喝一口,火辣辣的感觉在嗓子里蔓延开来。

这哪里是水!

但她还是一饮而尽了。

雷横拍手称快,啧啧称奇:“宋小公子这、这酒量尚可啊!”

宋江盯着她有些发红的眼尾,将雷横想要再满上酒的手轻轻推开,“不可贪多。”

不爱读书,不会武功,一个人走夜路自己能将自己吓个半死,只长得俊美,会喝酒,怎么看都是纨绔子弟。

他宋江亲手教的人必定是心怀天下,福泽苍生,流芳百世之人,而绝非酒囊饭袋之徒。不然怎能对得起其生父生母信任所托?竟将家中独子送至他的身侧。

正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宋喜雨嘟嘟囔囔道:真香!

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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