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昕光奴长命百岁(作话有个中秋番外)

不久之后,河东郡王府的侧门驶出了一辆装饰朴素却坚固的油壁小车,由一匹温顺的蜀地矮马牵引着。听闻家中小郎君要出门,家中仆从不敢怠慢,郑阿公亲自跟随,两名健仆护卫在车旁,车前后另有七八名王府护卫骑马扈从。

大唐一百零八坊,以朱雀大街分界,又分东西两市,坊是居住居。其中最为出名的大抵是平康坊——那是他阿耶李瑾日常流连忘返之地,充斥着妩媚胡姬与才情卓绝的都知,是长安城夜生活与文人雅士交际的核心区域之一。

而唐代奴婢地位卑贱,法律上视同财产,“律比畜产”,主家拥有绝对支配权。专门的奴隶交易市场大多是在西市。

李暮便是打算去西市,小车缓缓行进,他靠在软垫上看群中聊天。

小车起初在坊间的道路上还算平稳,李暮甚至还觉得自己这带着七八名护卫的阵仗是否过于招摇。然而,当车辆缓缓驶入连接东西两市的主要干道——那条号称天街的朱雀大街时,他才真正领略到何为开元盛世的磅礴气象,也瞬间觉得自己这行人实在是过于朴素了。

李慕撩开车帘,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①诗句中的景象活生生地在李暮眼前铺陈开来。

宽阔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有装饰简朴的牛车慢悠悠地踱步,更有无数装饰着金银玉饰、镶嵌着象牙贝壳、散发着浓郁香气的“七香车”招摇过市。那些显然是王侯公卿家的车驾,帘幕低垂,看不清内里,每辆这样的豪车旁,随行的鲜衣豪奴、带刀护卫少则十几,多则数十,一个个挺胸凸肚,气派非凡,将主人的权势彰显无疑。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各色旗幌迎风招展。既有经营金银器、珠宝玉石、绸缎刺绣的汉人店铺,更有大量胡商开设的货栈、酒肆和珠宝店。深目高鼻的粟特商人、卷发黝黑的昆仑奴……

各式各样的异域面孔穿梭其间。混杂着刚出炉的胡饼炙肉香气、醇厚的酒浆味,以及皮革、染料等各种货物混杂的独特气味。

更有那身着翻领胡服、足蹬小皮靴、做男装打扮的贵族女子,骑着矫健的骏马,带着侍女护卫,扬鞭策马而过,时下风气开发,年轻的娘子着胡服出入是风尚,想出去便出去,和别的郎君喝酒踏青,哪怕流连酒肆歌楼都无妨。②

当然也有三五成群的纨绔子弟,锦衣华服,旁若无人地纵马嬉笑,引得路人纷纷避让。道旁酒肆中,隐约传来胡姬用不甚标准的官话招揽客人的声音,伴随着悦耳的琵琶与筚篥之音。甚至能听到临街的阁楼上,有文人墨客正在举行文会,吟诗作赋之声此起彼伏,时而引来一片喝彩。

李暮睁大了那双颜色稍浅的琥珀色眼睛,弯起了眉眼,小脸上写满了惊叹。他前世也是见过国庆黄金周景区人山人海场面的,此刻并不在意人多拥挤,他只是由衷地感慨这独属于大唐的风貌。

这里的每一个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胡人还是汉人,似乎都有用不完的精神,活得那般张扬肆意,快意洒脱。整个长安城,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明亮而温暖的赤火,充满了无穷的生命力与可能性。

热闹,鲜活,活色生香。

“这就是……大唐啊。”他低声喃喃,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这种海纳百川、自信开放的胸襟气度,是他从未在任何书本或影视作品中感受过的。

他心念一动,悄悄开启了群直播功能,将眼前这流动的、滚烫的人间声色,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光幕另一端的祖宗们。

他们,一定也会想念这大唐吧!

【群聊:壮哉大唐】(直播中)

【孤篇封神张若虚】: 此景依稀,恍如昨日。这车水马龙,这万户千门……

【滕王阁序王勃】: 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虽无赣水,然长安之盛,犹有过之!

【日月临空】: 是大唐啊……朕,有多少年未曾亲眼见过这般模样的长安了……

【三板斧程魔王】:直娘贼!真热闹!比俺老程当年在长安时还热闹!看得俺都想再去喝他三百碗!昕光奴,一会儿买个胡饼儿,西边的胡饼才地道,多加肉!最好是取一斤肥瘦相间的上好羊羔肉,细细剁碎,用胡椒、豆豉、葱白拌了,一层层铺在那脸盆大的胡饼上,撒足胡麻,贴入馕坑烤得外酥里嫩,哎呦喂,那滋味,香的能让人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太原公子(群主)】:哈哈哈!知节所言极是!还要加多多的胡麻!香得很!可惜昕光奴你还小,再大些,便能饮酒了,到时候佐着西域进贡的琥珀色葡萄酒,那才叫甚美!

【门神敬德打铁】:佐咱们关中的西凤酒也好!烈酒配豪肉,方是真英雄本色啊!

【房谋】:偶尔吃吃冷淘也不错。

……

李暮看着光幕上滚动的、带着激动与怀念的言辞,自己也仿佛被这种情绪感染。

他靠在窗边,托着腮,望着窗外摩肩接踵的人流,发出了最质朴却也最真切的感叹:

“好热闹啊。”

这简单的一句话,却仿佛道尽了这盛世的精髓,那是一种充盈到几乎要溢出来的、蓬勃的生命力。

光幕那端,一些感性的大臣包括李世民看着这熟悉而又隔了时空的、梦中才会出现的繁华景象,竟也忍不住有些眼眶湿润,心中百感交集。就连一向以刚直著称的魏征,也微微侧过头,不忍再看,只怕勾起太多往事。

大唐,大唐。这曾经他们为之奋斗、为之殚精竭虑的盛世安乐,纵然身死魂存,再见之时,依旧能让人心潮澎湃,与有荣焉。

只是,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群中人想起李暮预言的未来,眉宇间总有一抹轻愁。而始作俑者李暮要人给他买了份胡饼和一份小米粥。虽然只有少量羊肉末,但李小暮啃的很香。

又啊呜咬了一口,面饼焦香酥脆,羊肉羼子咸香可口,虽然肉末不多,但混合着胡椒和胡麻的香气,已然是无上美味。李小暮啃得摇头晃脑,眉眼弯弯,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

他爱吃!

他迫不及待地发了条语音给程咬金,声音含糊却兴奋:“程公!程公!除了胡饼,哪家酒肆的三勒浆最醇厚?哪家的驼蹄羹最鲜美?还有没有别的更好吃的?您快跟我说说!”

那头的程咬金听得哈哈大笑,声如洪钟,他就喜欢这孩子不扭捏、真性情的劲儿!于是立刻如数家珍,从西市的烧鹅讲到东市的糖渍樱桃,从道政坊的巨锅羊肉羹讲到常乐坊的樱桃毕罗,恨不得把整个长安的美食地图都给李暮塞进脑子里。

李暮听得两眼放光,竟然真的从他让侍女特制的,类似蹀躞袋的皮质小包里掏出小本子和炭笔,像模像样地记录起来,那认真的小模样,比平日听房玄龄教学还要专注几分!

这番作态,终于引得魏征看不下去了,出来发言,语气带着一贯的严肃:

【人镜魏征】:郎君!怎可如此贪恋口腹之欲!君子当修身养性,俭以养德!

李暮正记到“颁政坊的馄饨铺,羊肉汤底需熬煮一夜”的关键处,闻言笔尖一顿,抬起头,对着光幕,小脸上一片理直气壮的澄澈,也用语音回道:

“魏公,我为什么不能贪口腹之欲?人生在世,不过短短三万余日,我将来或许会对不起很多人,甚至可能在某些时候对不起自己的本心。但唯独不能对不起自己的嘴和肚子!我又不是那庙里泥塑木雕、不食烟火的神像,我爱吃,爱这世间一切美好的声色,有何不可?我的**,一未偷,二未抢,三未害人,法度未曾禁止,情理亦能容之,有何不对?”

他这番歪理,说得又快又清脆,竟让以直言敢谏著称的魏征一时语塞。

镜头的另一边,李世民看着魏征那难得吃瘪的样子,忍不住抚掌大笑,对着魏征调侃道:“羊鼻公,你不也私下甚喜食醋芹?每每见之,喜形于色。缘何到了昕光奴这里,便不许他享受些声色之娱呢?”

他顿了顿,收起笑容,轻声道:“法无禁止即可为。朕看,甚好!”

在场众臣皆笑。

他们之所以如此喜爱李暮,一方面固然是因这孩子天资聪颖,行事既有章法又不失仁义,平日里插科打诨也极有意思;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想倾尽所有,培养出一个万古明君,好让他们深深热爱的大唐江山,能够避开劫难,国祚绵延,传至万世。他们从李暮身上,看到了那种兼容并包、鲜活蓬勃的生机,看到了年少时李世民的影子,也看到了大唐未来的希望。

只是,这个孩子还未有吞吐天下的志向。

那边,李暮怼完了魏征,心情更佳,又开始兴致勃勃地探索其他好吃的。一路上,他的小手和嘴巴就没停过,一会儿买串糖渍果子,一会儿又被路旁胡商摊位上的瑟瑟石吸引了目光,对那色彩斑斓的琉璃器皿和异域香料也充满了好奇……

他就像一个掉进米缸的小老鼠,快活地徜徉在这盛世的繁华里,爱尽世间一切鲜活、美好、有趣的事物。

群里的众人,也被他的快乐感染,七嘴八舌地帮他参考,这个说那家珠宝店的玉石成色好,那个说某种香料用来熏衣最佳……一来二去,气氛愈发熟络欢快,仿佛真的隔着时空,一同逛起了这开元盛世的长安西市。

李暮看着光幕上热闹的讨论,忽然灵机一动,说道:“我要给你们每个人都定做一个漂亮的小匣子,把你们挑中的、喜欢的东西都放进去。以后……等我死了,就把这个匣子随我一起带进去。这样,我们就算在下面,也能一起玩赏了!”

小孩子冲着天上的光屏笑得无比灿烂纯粹,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丝毫对死亡的恐惧,只有对这群跨越时空友人的真挚喜爱。

群中的人们,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才子佳人,看着这孩子气却又无比赤诚的话语,心中最柔软的地方都被触动了。他们纷纷露出温和的笑意,语气带着宠溺与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楚:

“傻孩子,胡说什么!”

“昕光奴定要长命百岁!”

“什么死啊活的,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

什么死不死,你这孩子,要活得长长久久,看遍这盛世繁华,守护这万里江山才对啊。

李世民看着光幕中李暮那纯真的笑脸,听着群臣们带着疼惜的呵斥,忍不住抬手,用指节轻轻揉了揉有些发酸的鼻梁和眼角,心中感怀。

就在这时,他手中的手机突然“叮”的一声轻响,一条好友消息弹了出来。他定睛一看,发信人ID是【糟心的武氏婆娘】,内容更是让他瞬间黑了脸:

【糟心的武氏婆娘】:太宗陛下,昕光奴母系乃我武氏,身上还留着朕的血脉,论起来,也该由朕来教导才是!您老人家还是歇歇吧!

李世民想都没想,直接干脆利落地将【糟心的武氏婆娘】拉入了黑名单。让你来教昕光奴?把他好好的麒麟儿教成你那武周的样子?他李世民除非是疯了!

那头武则天看着发送失败的系统提示,非但不恼,反而得意洋洋地轻哼了一声,对身旁的女儿太平公主道:“瞧见没?太宗陛下还得意呢,估计打死他也想不到,朕早就是昕光奴的好友了,关系还挺不错。”

她凤眸微眯,闪过一抹精光,纤长的手指轻轻敲击着凤座扶手,沉吟道:“既然李三郎不成器,这昕光奴又是我武家血脉,聪慧仁孝,更应继承大统。来日此子若能入继大统,以其纯孝之心,感念母族,改姓武……也未尝不可啊。”

她越说越觉得此事大有可为,立刻点开狄仁杰的头像,准备召集一批武周时期的能臣干吏,好好筹划一番,务必要将这孩子争取过来,悉心教导。

旁边的太平公主看着自己母亲那兴致勃勃、仿佛找到新玩具的样子,忍不住抬手揉了揉额角,心中暗道:我的亲娘诶,您怕是还不知道,昕光奴那小家伙是个天生的社交积极分子,他谁的群都加,谁的好友都通过,上次还跟平阳昭姑祖母烧了个精美的鞠球过去,一起讨论马球战术呢!更何况……那只看着纯良、实则心思剔透、手段老练的小狐狸头,他真的……还需要别人来“教”吗?怕是只有他算计别人,没有别人算计他的份吧!

西边边缘奴市到了。

市场内人声鼎沸,喧嚣程度不亚于主市。

要售卖的奴隶有身材健壮的男子,有面容姣好的少女妇人,更有许多比李暮大三四岁的孩童。

人牙子们站在高处或摊位前,用带着各地方言的口音高声吆喝,唾沫横飞地吹嘘着“货物”的健壮、伶俐、温顺或某种特殊技艺。买主们则大多是各家管事或中小地主模样,他们熟练地捏捏“货物”的胳膊腿脚,查看肌肉骨骼,掰开嘴巴看看牙口。唐代蓄奴之风极盛,官奴和因债务、贫困自愿或被迫卖身私奴的市场皆是合法存在。

李暮微微吸了口气,压下心头那一丝来自现代灵魂的不适。但他深知,在这个时代,这是常态,甚至他自己都需要养奴。

个人的怜悯无法改变整个社会制度。

李暮迅速收敛心神,那双清澈的眸子变得冷静。他转身,对紧随身旁的郑阿公和护卫头领李忠吩咐道:“郑翁翁,李忠,取我带来的钱帛。去寻几个口碑尚可、手中货源足的人牙,为我挑选仆从。我要健壮男子两百人,需会使刀或有力气、背景清白者,匠户也可。健壮妇人五十人,要手脚麻利、能操持杂役的。此外,再寻三十名善舞《绿腰》者,跳《胡腾》的胡人舞者也要五人。” 他顿了顿,补充道,“仔细查验,宁可慢些,也要稳妥。”

舞者方面,他不知母亲具体偏好哪种风格,《绿腰》是中原柔美软舞,《胡腾》是胡人健舞,两种都会,总能让母亲展颜吧。

来了这样一位年纪虽小、口气却不小、而且明显是权贵之家出身的主顾,附近几个人牙子立刻像闻到腥味的鲨鱼般围了上来,满脸堆笑,点头哈腰,谄媚之情溢于言表。即使李暮不怎么开口,他身后那些眼神锐利、身形彪悍的护卫,都明确无误地昭示着他非同一般的身份。

李暮并不亲自去挑那些健仆和舞者,他只提出明确要求,让经验丰富的郑阿公和谨慎的李忠去具体操办、把关。他的主要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那些被圈在一起、如同待售幼兽般的孩童和少年身上。他需要培养真正属于自己的班底,从小培养起来的忠诚度最高,可塑性也最强。

于是他迈着小短腿,在一个个关押着年幼奴仆的木栅栏或绳圈前驻足。他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和笑容,询问着那些惶恐不安的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

“几岁了?”

“认得字吗?会数数吗?”

“从前在家里都做些什么?”

“从哪里来的呀?”

在这年头,被贩卖的孩童来源复杂。有些是家中佃户或贫民,遇上天灾**活不下去,被父母含泪卖掉的;有些是小商贩破产,子女被拿来抵债;更有不少是官宦人家获罪如谋逆、贪腐、党争失败后,家眷被籍没入官奴的。那些曾经的官家小姐、公子,此刻也与贫家子无异,甚至因为巨大的生活落差而更加惊惧茫然。

当然也有个别年纪稍大些、性子烈、尚记得昔日荣光的,眼神中带着不甘与倔强,紧抿着嘴唇,不肯言语。

李暮大多只是平静地看着,温和地问着。他挑选的标准并非全然出于怜悯,更看重眼神是否尚有灵性未泯,反应是否机敏,回答问题是否清晰,以及……骨子里是否有一种不易折断的韧性。对于那些骄横无礼、眼神浑浊麻木或过于怯懦、问十句答不出一句的,他并不会多看一眼。

众生皆苦,他知道。可他济不了,所以他会克制。

李暮的态度始终和煦,哪怕身边跟着凶神恶煞的护卫和人牙子,他本身那种明媚开朗的气质,也多少减轻了这些孩童的恐惧。

很快,李暮身边就或站或蹲了三十多个懵懂惶恐、面黄肌瘦、但眼神相对清亮的孩童,年龄从五六岁到十二三岁不等。几名识字的仆从忙着在一旁登记造册,郑阿公安排好的几辆临时雇来的棚车也已到位,准备将这些被选中的孩子先分批送回王府安置,自有仆妇会负责他们初步的清洗、检查和照料。

就在这片忙乱之中,李暮的目光越过人群,落在了市场最偏僻的一个角落。

那里,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年轻人独自坐着。他衣衫破烂不堪,几乎难以蔽体,骨瘦如柴,裸露的皮肤上带着新旧交叠的伤痕,他垂着头,但脊背却异乎寻常地挺得笔直,像一株被狂风暴雨摧折却仍未完全断裂的枯树。他的身边,偎依着一个气息奄奄的妇人,显然是病的极重。

周遭有人好奇张望,但一听人牙子没好气地报出巂州都督张审素之子张笙的名头,便都像避瘟疫一样迅速散开了。罪臣之后,胡人血统,还带着个快死的累赘,性子又烈得像狼,谁敢沾手?

李暮站定,向着那个方向走去。

这个人,长得很漂亮!可能会跳绿腰!

中秋番外 李暮是个实在过日子人。

李暮其人,在圈内是公认的极受欢迎。

那份刻在骨子里的温和雅致,熨帖得让人挑不出错。他常穿剪裁合体的西装,衬得身形修长,即便因腿疾需要借助手杖,那手杖在他手中也仿佛成了绅士的装饰,丝毫不减风度。

他像极了他的老师,一派清风朗月,不染尘埃的贵公子模样。

然而,他又与那位清冷出尘的老师不同。李暮身上,多了一丝人间烟火气。他会用便签纸为朋友写俳句当贺卡;茶水间的咖啡机坏了,他挽起袖子就能修好;甚至前台小姑娘被客户刁难时,他一句四两拨千斤的调侃就能化解僵局。

能力卓绝却从不恃才傲物,眉眼间的笑意虽淡,却真实可亲。

这几分热闹,让他显得圆润可亲,如同上好的羊脂玉,温润中透着暖意。因此,哪怕他明确表示身有残缺,依旧不乏追求者前仆后继。

与李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大师兄霍彦。

霍彦是个极不讨喜的存在,说话尖酸刻薄如刀,性格自傲自矜到了极点,仿佛全世界就他一个明白人。一身臭毛病,喜怒无常,估计全身上下能看的,也就那张无可挑剔的脸,和那身点石成金、挣钱如流水的能力了。

员工私下总是吐槽:“霍总骂人时,能把唐诗宋词变成淬毒的针。”

一次项目答辩会上,他当着甲方的面把方案扔进碎纸机:“垃圾就该待在垃圾桶里。”

可偏偏这张刻薄的嘴能点石成金,他创立的投资公司三年内市值翻百倍,有人恨他入骨,也有人捧着钱求他收下。

所以,当众人得知李暮最终选择跟随霍彦创业时,惊掉了一地下巴。

你李暮,一个大好青年,前途无量,跟了那个活阎王?

图什么?钱吗?还是……?

彼时,李暮确实跟了他的大师兄。

倒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单纯是霍大师兄画大饼的功夫……

嗯,比较直接。

那时,冷面逼王直接把越野车开进校区水洼,溅了路过的天天针对他们的学生会主席一身泥点。随后拎着麻袋走进咖啡店,在李暮常坐的靠窗位置前站定,没什么废话,直接拎来一麻袋现金,“咚”地一声放在地上,砸起细微的灰尘。

“你跟我,钱管够。”

李暮握着拳,抵在唇边轻咳一声,眼神飘忽,强自镇定:“师兄,我也不是那么轻浮的人。”

霍彦眉梢都没动一下,沉默着,又扔下一袋分量更足的,语气带着不耐烦:“干不干?”

李暮清晰地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他站直身体,口齿清晰,掷地有声:“老大!我帮你!”

逼王很满意,不仅当场预支了薪水,后续给的更是高出市场价一大截。

李暮超满意,每天看着账户里增长的数字,就觉得人生充满希望。

他没别的毛病,就是贪钱。

总的来说,是穷怕了。

爹娘去得不早不晚,他刚满一岁,家道中落,被追债的逼得双双毙命。李暮直接“直通”福利院,连个缓冲都没有。

但没事儿!

李暮能吃。

他能吃能睡,天塌下来也要先填饱肚子,冷了自己会找被子盖。

所以他很“顽固”,像衣服上最难以清洗的污渍,牢牢地扒在名为“生活”的布料上,拼命活着,努力变强。

一个馒头,一碗热汤,都能让他开心半天。

他想,这条烂命,也得磨锋利了,不然怎么把该死的命运撕开一道口子?

穷困潦倒打不倒他,饥寒苦恶撕不裂他。

在穷山恶水里,他李暮就是那烧不尽、吹又生的映山红,顽强而扎眼。

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撕开命运的束缚,考上好学校,遇到好老师,一步步走到今天。

这样的境遇,让他习惯于不轻易承诺。但一旦承诺,必竭尽全力做到。

所以他帮霍彦,是认真的。

当那个本该在局子里啃窝头的亡命徒,不知怎地混进了公司,意图对他大师兄不利时,李暮想都没想,用他那条不太好的腿作为支撑,一拳精准地击在对方下颌,将人直接打晕过去。

歹徒倒地时瞪大眼睛:“瘸子怎么可能…”

“我腿瘸,手没瘸。”李暮扯下领带捆人。

谁都知道他是个瘸子,可是他的手仍然很有力。

然后,他在警局录了一夜的笔录,详细陈述经过。

出来时,天际已泛出鱼肚白,一轮圆月却还顽强地悬挂在天边,清辉皎洁。

他愣了一下,才恍然,原来是中秋。

警局门口,霍彦的车无声地停在那里。他大师兄坐在车里,脸色比锅底还黑,眼下有着浓重的青黑,状态显然极差。他揉着眉心,语气恶狠狠地道:“妈的,敢动到我头上!老子先弄死他全家,让他把牢底坐穿!”

霍彦这人,平日里就病恹恹的没什么精神,一旦发起狠来,却是杀人不见血,手段凌厉决绝,颇有几分“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架势。

李暮其实并不完全认同他大师兄的行事风格,太过酷烈,不留余地。

但是,师兄这般动怒,护的是他李暮。

作为既得利益者,他没有资格站在道德高地去指责师兄的做法。

他不再多说。

但他下意识皱起了眉。

他一皱眉,霍彦就炸了毛,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妈的,什么死表情!要死的是他们,给老子笑!”

李暮叹了口气,知道跟这炸毛的狮子没法讲道理,只好开始啰嗦:“师兄,熬夜伤身,动怒更伤肝,我们先回去休息,再从长计议……”

弄死他们。

“滚!”霍彦没好气地打断他,周身低气压几乎凝成实质。“惹到老子头上!有胆子!”

李暮心想,他与师兄凑在一起,就像往顶级的抹茶蛋糕上浇了一勺蒜泥。抹茶撒得再多,品质再佳,也盖不住那股子横冲直撞的蒜辣味!

中秋节要是跟这样的大师兄单独过,他怕自己会被那低气压活活憋死,或者被师兄的毒舌气死。

他得被过死。

于是,李暮决定去找他老师。

果然,他那位低能量、资深夜猫子的老师,正窝在家里独自emo。

满桌满地都是做手工的工具和材料,饭也没吃,只顾着埋头做猫猫头羊毛毡,身边已经堆了好几个形态各异的“杰作”。

中秋团圆夜,他定然又在想他那不知所踪的兄长了。

李暮刚上楼,就听见他大师兄调转火力,炮轰过去,开始对他老师进行无差别精神攻击。

“你教的好徒弟!被人捅刀还劝我慈悲为怀!”

老师一个跳起:“你凶他试试?!”

老师声音低落,悲春伤秋;师兄吃了炮仗,句句带刺。

好在住的是别墅区,隔音好,不然非得被邻居投诉不可。

李暮早已习惯这场面,安心地放下包,雷打不动地先去洗了个热水澡,冲掉一夜的疲惫。

然后,他摸出手机,打开外卖APP,准备犒劳一下自己。

可惜,他最喜欢的那家私房菜馆,中秋歇业。

指望他大师兄现在动用那“霸道总裁”的能力给他弄吃的?无异于痴人说梦。

他又去翻了老师的冰箱,他师兄的冰箱是精致冷餐,能把人冻死。他老师,好家伙,清一色的速冻饺子,各种馅料,塞得满满登登。

李暮一点儿都不想吃。

他累了一夜,现在只想吃口热乎的、有锅气的!

哼!

李暮决定自力更生,下楼觅食。

他骑了辆共享单车,慢悠悠地蹬了二里地,终于找到一家还在营业的大型超市。

超市里灯火通明,人流比平日少些,李暮推着车,先在水果区挑挑拣拣,准备给他老师买点新鲜水果补充维C,不然真怕他哪天就死翘翘了。

正巧看到一串晶莹剔透、紫得发亮的漂亮晴王葡萄,李暮刚伸手,另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已先一步将其拿起。

李暮顺着手望去,那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人,身姿挺拔,眉眼高挑,一双凤眼微眯着,气势逼人。

李暮不想放弃,他老师很爱吃葡萄。

所以他道,“先生,那个葡萄可以分我一些吗?”

可男人拿着那串葡萄,语气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霸道:“不让。”

说完,转身就要走。

李暮叹了口气,倒也不强求,认命地在那堆被挑剩下的葡萄里,找了串还算顺眼的。

他又一路逛到甜品区,想着给他大师兄带点甜的,或许能压压那暴躁的火气。

因为他大师兄口味清心寡欲,向来不喜甜腻,他特意挑中了一只造型酷帅、标注着“无糖”的小狼头蛋糕。

手刚伸出去,又被人捷足先登了。

李暮的手也同时搭上了包装盒。

二人视线对上。

对方是个少年人模样,生得极好,杏眼红唇,眉眼间却带着一股冷冽英气。少年看着他,语气平静:“这个,我看上的,不让。”

李暮默默地把手放下了。

为了个蛋糕跟人起争执,他今天可不想二进警局。

少年拿着蛋糕,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开。

李暮念叨着他最后的希望——烧烤区的肉!总没人跟他抢了吧!

结果,肉不仅没人抢,那里还站着个笑容灿烂的青年。

那青年看到他,眼睛一亮,仿佛自带阳光,不由分说就将一大包精选的、已经串好的肉串塞到他手里,朗声笑道:“这种好吃!”

不等李暮反应,青年便给了他一个真诚的笑容。“我有梅子酒,配这个刚刚好!”

李暮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弄得一愣,心底却莫名其妙地涌上一股暖流和开心,仿佛被那笑容感染了。

他回以真诚的微笑:“是吗,真想尝尝!”

终于遇到个能正常交流的人了!

李暮话匣子打开,两人一边往收银台走,一边聊了起来。从烧烤的火候聊到各地的风物,竟意外地投契。

走出超市时,天已黑透,那轮中秋明月愈发显得亮堂圆满,清辉洒在两人身上,镀上一层柔和的银边。

“我请你吃烧烤呀!”

李暮笑盈盈。“我手艺很好!”

青年从善如流地点头,主动帮他拎起购物袋:“叨扰了,对了,我叫世民。”

李暮也报上名字,“我叫李暮。”

而此时,别墅里。

那串顶级的晴王葡萄已经洗好,放在碗里。

嬴政,也就是超市里那位黑衣男子,眉眼柔和地看着身旁名为嬴璨的少年吃着葡萄,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

另一边,霍去病——那个抢走小狼头蛋糕的少年,正慢条斯理地品尝着战利品,一边听着霍彦在那儿暴躁地打电话:“那啥,小暮,你魂丢外面去了?还不回来!家里……嗯,出了点情况,不过也不打紧。你赶紧给老子滚回来!”

正说着,门开了。

李暮领着刚刚结识的新朋友李世民走了进来。

一抬眼, 他就看到了超市里跟他抢葡萄和蛋糕的人,赫然在座。

李暮瞬间明白了所谓“家里出现点情况”是什么意思。他大大地翻了个白眼,侧身对身旁一脸了然的李世民道:“别客气,进来吧,就当自己家。”

这个黑衣人是他老师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阿兄,那那个?

蒜鸟,他师兄不骂人了就好。

他扬了扬手里巨大的购物袋,“那啥,都别愣着了,过来帮忙,吃烧烤!”

屋外,月亮依旧亮堂堂,圆满无缺,将清辉洒向千家万户。

霍去病,李世民与嬴政视线默契交汇,三人一起弯唇,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

中秋了,来见自家幼弟,总不好空着手,不是么?

①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出自唐代诗人卢照邻的《长安古意》,用于具象化展现朱雀大街的繁华景象;“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出自唐代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群中王勃引用此句,类比长安与赣水畔的盛景,突出长安繁华更甚。

②唐代风气开放,贵族女子可“着翻领胡服、足蹬小皮靴”做男装打扮,骑马出行、饮酒踏青、流连酒肆歌楼均不受约束,胡服、胡饰、胡俗在长安普及,

③唐代长安以“朱雀大街”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全城设“一百零八坊”(居住区域)与“东西两市”(商业区域),坊市分离,功能明确;其中“平康坊”是长安文人雅士交际、夜生活核心区域,西市则是主要的奴隶交易市场与胡商聚集区,这一格局是唐代都城规划的典型特征。

④饮食上,胡饼(馕坑烤制,加羊肉、胡椒、胡麻)、驼蹄羹、三勒浆(西域传入的酒)、樱桃毕罗(西域风味面食)、冷淘(凉面类食物)、糖渍樱桃等是长安流行食物,西凤酒(关中本地烈酒)、琥珀色葡萄酒(西域进贡)为常见饮品;娱乐上,《绿腰》(中原柔美软舞)、《胡腾》(胡人健舞)是主流舞蹈,马球、文会(吟诗作赋)也是贵族与文人的常见活动。

⑥“蹀躞袋”是唐代贵族、官员常用的皮质佩袋,可装小物件,

1. 油壁小车:唐代贵族(尤其妇幼)常用的代步工具,车身以油涂饰防潮防腐,装饰多简约雅致,搭配温顺的矮马牵引,兼具舒适性与安全性

2. 长安一百零八坊/朱雀大街(天街):长安都城核心布局,“一百零八坊”是居民与官署的聚居区,以“朱雀大街”为中轴分界(分东西城),大街宽达百米,又称“天街”,是连接东西两市、彰显盛世气象的主干道。

3. 东西两市:唐代长安的核心商业区,分工明确——东市多为汉人商铺,经营珠宝、绸缎等高档商品,客群偏贵族官员;西市是胡商聚集区,有奴隶交易、异域货栈、酒肆等,更具烟火气与异域风情

4. 平康坊:长安最知名的坊区之一,是文人雅士交际、贵族寻乐的核心区域,聚集了胡姬、都知(精通歌舞的艺伎头领),也是长安夜生活的核心

5. 律比畜产:唐代奴婢的法律地位界定,指奴婢在法律上等同于牲畜、财产,主家拥有买卖、支配甚至处置的绝对权力,是当时蓄奴制度的核心法律依据。

6. 七香车:唐代王侯公卿专属的豪华车驾,车身用七种香料熏制(或镶嵌象牙、玉石),行驶时散发香气,随行护卫众多,是权势与身份的象征,常见于朱雀大街。

7. 胡姬/粟特商人/昆仑奴:唐代长安的异域群体——胡姬多为西域女子,在酒肆中歌舞招揽客人;粟特商人是来自中亚粟特地区的商贩,擅长跨国贸易,掌控部分珠宝、香料生意;昆仑奴指来自东南亚或非洲的奴隶,因身材健壮、性格温顺,常被贵族雇佣为侍从。

8. 胡服/胡饼/胡麻:唐代受西域文化影响的“胡风”事物——胡服是翻领、窄袖、配小皮靴的服饰,贵族女子着胡服骑马是当时风尚;胡饼即西域馕饼,可夹肉、撒胡麻(芝麻),用馕坑烤制,外酥里嫩;胡麻即芝麻,是当时常用的调味与点缀食材。

9. 筚篥(bì lì):唐代流行的西域乐器,类似现代唢呐,音色高亢明亮,常与琵琶搭配,在酒肆、宴会上演奏,是当时极具代表性的异域乐器。

10. 三勒浆/驼蹄羹/樱桃毕罗:唐代的特色美食——三勒浆是西域传入的果酒,口感醇厚,深受贵族喜爱;驼蹄羹是用骆驼蹄熬制的浓汤,属于高档宴席菜品;樱桃毕罗是西域风味的面点,内包樱桃馅料,类似现代的甜馅包子或馅饼。

11. 冷淘:唐代的特色面食,类似现代的凉面,将面条煮熟后过凉水,搭配酱料食用,口感清爽,是夏季常见的主食,文中房玄龄提及的清淡饮食代表。

12. 蹀躞袋(dié xiè dài):唐代贵族(男女皆用)的随身皮质小包,挂在腰带上,可装炭笔、小本子、钱币等小件物品,兼具实用性与装饰性

13. 都知:唐代平康坊等娱乐区域的艺伎头领,不仅精通歌舞、琴棋书画,还擅长交际,是文人与贵族之间的重要沟通桥梁,兼具才艺与社交能力。

14. 胡腾舞:唐代流行的西域“健舞”(风格刚劲奔放),舞者多为男性胡人,动作急促有力,搭配胡乐,与中原柔美风格的《绿腰》(软舞)形成鲜明对比。

15. 籍没入官奴:唐代的刑罚后果之一,指官宦人家因谋逆、贪腐等重罪获罪后,家眷被剥夺身份,沦为“官奴”,由官府统一管理或售卖。

16. 巂州都督(xī zhōu dōu dū):唐代的地方军政官职,“巂州”是当时西南边疆的州府(今四川西昌一带),“都督”是该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总领军事与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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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昕光奴长命百岁(作话有个中秋番外)

[唐]别吵了!我和二凤鬼正在平定安史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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