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
他有暖如阳光的橙发,澄如沧海的瞳孔,有最明媚自信的笑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最亮眼的一抹色彩。
他是我的小先生,我心底的唯一秘密,中原中也小先生。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投入偌大的人湖里眨眼间就会消失,但我的小先生呢,年纪轻轻就有了极为厉害的身手,成为了[羊]组织的领头羊,我曾不止一次地躲在窗帘里观察他,好几次大概差点就被他发现了。
但可能因为我只是他眼里一个不需要留意关心的路人吧,除了轻飘飘的一瞥,他再也没有做过什么其他的举动。
我也曾试过为他改变,但可能不论我怎么做,我木讷又笨拙的性子要伴随我一生了吧。
啊啊,这样的我真的配喜欢那样优秀的他吗?
虽然我有考虑过把这份不该属于我的心情隐瞒到入土,但当中也小先生在几个月后突然消失时,我还是慌了神。
我没有勇气去探究他的生活,整个人都变得喜欢发呆,昏昏噩噩的。
但一周后的某一天,这种几乎要崩溃的状态被终结了。
终结在了我炸掉全家电器的那一天,我一脸蒙逼地和自己右手食指上正在调皮跃动的小电流对视着,吊着双死鱼眼沉默了半天,才颤颤微微地抓起衣服,动身去网吧。
啊,其实去网吧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大概在两周前,我无意结交了一名叫做“激辣咖喱”的网友。
他耿直地有意思,虽然总是说出一些惊人的直男发言,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和他说话。
虽然性格闷闷的,但因为一些原因察言观色的“本领”比较强,我也是有很多“朋友”的,但我并不打算和他们讨论自己的私事,反而是决定和咖喱商量,至于这样做的原因我也不太明白。
可能这就是替身使者间的相互吸引吧(笑)。
“在吗。”
我面无表情地戴好刚刚买来的橡胶手套,像个即将进行手术的外科医生一样,轻拽住手套的末端然后松劲,使其弹在自己手腕处的皮肤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然后狠狠敲了敲键盘。
“有事?”那边倒是很快就回复了。
我简单想了一下,总结了一下语言,一本正经地回复他:“我身上属于皮卡丘的血脉终于还是觉醒了。”
“......”
对面回复了我六个点点,潜伏的吐槽欲几乎要穿出屏幕,当我怀疑他可能不会理我的时候,他回复了。
“啊,”他似乎是想起来了什么,“刚刚那场爆炸?”
我给他点了个赞,有些无奈地揉了揉自己因为一直在漏电而发麻的手腕,“聪明。”
“救救我,我还不想死。”我仍是瘫着一张脸回复,并思索着要不要像普通的JK一样发一些卖萌的表情包。
可恶,找来找去只有贱嗖嗖的熊猫人啊。
当我失落地放弃了这个想法后,那边回复了消息。
“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或许我们可以见个面。”
“OjbK”
“女孩子的话,说话还是文明一点比较好。”
“哦,”我简单敲了一个字,起身向他发过来的地址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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