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让他去偷人家宝剑?”路易斯实在是忍不住了, 没办法,身为贵族,他从来不知道有人把偷窃这件事说的这般理所应当。gsgjipo
“放心吧, 这家伙眼光高着呢, 从前他在花果山当妖王的时候, 寻常的神兵利器根本瞧不上眼,他如今用的那金箍棒,原是大禹治水时遗下的天河定底神珍铁,为太上老君所制,放在东海做定海神针用的,他找了老龙王死皮赖脸的骗了来做兵器。那飞霜剑听着厉害, 估计也就是凡间厉害些的兵器, 他哪里看得上这等兵器?”
白闻秋还真是猜错了,因为,当天晚上,孙悟空这厮就跟做贼似得, 抱着一把宝剑, 从窗户外面钻进来了。
白闻秋:“……”
“老白你看!没想到那几个游侠真没骗人, 这玩意儿还真是把仙器……”孙悟空揭开包袱皮,露出了里面藏得严严实实的一只黑木头匣子。
那匣子一看就是装着刀剑之类的兵器的,上面还铭刻着一些繁复的花纹,看着那略有些眼熟的花纹,不知道为什么,白闻秋突然有些心跳加快。
等到孙悟空打开匣子, 那股熟悉的剑意,好像迷路的小孩子突然找到了妈妈,瞬间便向白闻秋扑来,那剑竟是像有神识似得,突然从匣子中飞了出来,孙悟空吓了一跳,还以为它要袭击白闻秋,忙一把抓住了,任凭那把剑在他手里拼命挣扎也不放手。
“这把剑疯了吧?它是不是想跑?”孙悟空牢牢抓着那把剑,见它不老实,又拿出金箍棒来吓唬它,“我警告你啊,不要乱动,看到这个没有?这玩意儿叫做定海神针铁,乃是三界神兵中的老祖宗,你若再敢乱跑,俺老孙便将你融了,给我这金箍棒添两道箍儿……”
“悟空,不要吓唬他,放他过来吧。” 白闻秋叹息一声。
“这把剑,本就是我生前所用的佩剑。”
“啥?!”孙悟空和路易斯都惊呆了。
“丢了快一千多年了,难得你竟还认得我。” 白闻秋苦笑一声,摸了摸从孙悟空手里挣扎出来,扑到自己怀中的长剑。
这把剑,说起来还与太子金垣那个渣男有些关系。当年,天界金垣太子下凡历劫,与他结为道侣,金垣这家伙是个皇二代,降生时便有伴生法宝,那时的白三郎不过是寻常修仙门派的内门弟子,虽然在门派里地位不算低,但终归只是个凡人,所使的佩剑也只是门派内给弟子们配的。
后来,金垣带着他寻了好几处秘境,才寻到了一块成色不错的陨铁,替他炼制了这把佩剑,取名为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只可惜,好景不长,他与子衿滴血认主不过区区十载,金垣太子便飞升上界。那时,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跟着金垣一起飞升了。
谁能想到呢?一年、两年,那个曾经与他相约“永世为好”的男人,早已忘了他在下界的道侣。讽刺的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白三郎被道侣抛弃的时候,几个自称金垣太子手下的仙君来到门派中,要带他去见金垣太子。
那时,白三郎已经是门派长老,却依然为了情郎不顾一切地抛弃了自己的门派和所有的身份、地位,天真地以为情郎真的在上界做了仙人,是来接自己团聚的,甚至连多年积攒的家财都散给了门人和徒儿们。
就这样,只身一人,踏上了死地。
可笑的是,他以为的团聚,只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金屋藏娇——金垣太子并没有来,他只是命人在白虎岭,哦,那时候还不叫白虎岭,叫做金鳞台,在那里建筑了一处华丽的宫殿,名为平鸾宫,让人带话,只说是如今还不到能与他团聚的时候,叫他暂且在平鸾宫住下,等时机到了,自然会接他回上界团聚。
如果换成是白闻秋的话,这种拙劣的金屋藏娇的小伎俩,他哪能看不出来?估计当场就发飙回家去了。可是,那时的白三郎,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竟真的以为金垣太子有不得已的苦衷,将他接到平鸾宫,不过是为了保护他。
于是,他真的在这里痴痴地等了好些年,结果呢?情郎不曾等来,却等到了“恰好”逃出封印之地的天魔……
可怜白三郎,区区一介凡人,哪里是这些洪荒时代便纵横三界的魔物们的敌手?他视若珍宝的佩剑子衿,在混战中被打落,自己更是被魔物残忍杀害,尸身丢弃在荒山野岭之中,被鹰隼啃噬殆尽,化为一具枯骨……
“气死俺老孙了!这金垣太子实在可恶!待俺老孙这便上九霄天打杀了这天杀的负心汉!”孙悟空气得哇哇大叫。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谎言与背叛,这金垣太子两样都占全了,而且你抛弃原配就抛弃吧,还要道貌岸然地偷偷把人藏起来,要不是这样,当初的白三郎和师门的人住在一起,好端端的怎么会遇到魔物暴动?
“罢了,我倒是庆幸他将我单独藏在白虎岭上。否则的话,岂不是要连累师门?”白闻秋微微摇头叹息,只能说白三郎运气还算不错,如果当时他没有离开师门的话,以那人视人命如草芥的狠辣,只怕他整个师门都要覆灭。
“老白说的没错,如果换成是我,我也宁可最后死去的只有我一个。”吸血鬼没有家人,他们的同伴,就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陪伴他们最为长久的亲人,路易斯想,如果换成他是白三郎的话,他也宁可最后死的那个人是自己,也不想把敌人带给自己的家人。
甚至于,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说不定,白三郎临死之前,或许也在庆幸,自己被单独藏在了白虎岭,他的同门师兄弟们,他的徒弟们,所有人都以为他是被金垣太子的人带回去团聚了。所以,没有人知道白三郎的惨死,他的师兄弟们,也不会为了替他报仇而做无谓的牺牲。
只不过——
“既然这把剑是当初那位太子殿下送你的定情信物,那……你还想留下它吗?”见那把剑跟个孩子似得依偎在白闻秋怀中,还不时蹭蹭他,路易斯有些不忍。但,这把剑既是白三郎和金垣太子的定情信物,同样也是他们的爱情走向背叛与杀戮的血证,哪怕是神经大条如孙悟空,都觉得这把剑不吉利,更何况向来感情丰富的路易斯了。
似乎听懂了路易斯话里的意思,那把剑抖了抖,整个剑身都快贴到白闻秋的肉里去了。
嘤嘤嘤~人家好不容易才找到主人,才不要和主人分开!你这个坏人!
路易斯不知道的是,从这一天开始,剑灵子衿就和路易斯结下了“不解之仇”——这番邦的血魔竟然敢怂恿主人丢掉自己,简直该死!
“废话!这可是我的剑,干嘛不要?”没想到白闻秋却毫不犹豫地将这把剑抱在怀里,冷哼道,“渣男可以去死,渣男的财产又不脏,我若不要,岂不是白白便宜了他?”
“可这把剑毕竟是那个左家的传家宝……”路易斯犹豫道。
虽然看这把剑的态度就知道,这位还是更愿意跟着白闻秋这位旧主的,但左家好歹也伺候了他上百年啊。
听那几个游侠儿说,这把剑只有历代家主才能持有,而且也不能随意出鞘,出鞘必见血,左家庄还有几个专门的剑侍负责伺候他,只能说这把剑也忒冷情了,人家都这么卑躬屈膝的伺候你了,到头来旧主子一出现,丫的立马掉头就跑,一百多年的恩情也说丢就丢,实在是……路易斯也很是看不上这把叫做子衿的薄情剑。
“左家啊……这样好了,悟空,麻烦你再跑一趟左家藏剑的地方,随便找一面墙写几个字,我想想哈,就写:金垣太子来此取剑!“
“噗!“路易斯一口茶汤喷了出来。
还敢说你不记仇?
人家可是尊贵的天界太子,现在好了,在凡间变成偷盗宝剑的盗贼,这名声怕是要臭大街了。
“这个好!我早就看那个甚么金垣太子不顺眼了,正好给他添添晦气。“孙悟空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一听到可以去搞事情,连夜宵都顾不上吃了,打开窗户他就飞了出去,”俺老孙闻着厨房煮羊汤的味儿了,给我留一碗,我去去就来!“
路易斯有些无语地看着大开的窗户,再一次觉得,幸亏他披着唐三藏的马甲,否则的话,堂堂一位子爵大人,竟与盗贼为伍,说出去,他们家几百年的名声算是毁了!
“好了你别蹭了,我既留下你,便不会送你走了,下来吧,我饿了。”白闻秋将腻在他怀里不肯走的子衿摘下来,挂在墙上,卷起袖子准备吃宵夜。
他们约好等过了子时、鬼门大开的时候去逛鬼市的,现在这个时辰挺尴尬的,距离子时还有一个多时辰,睡觉吧不够,不睡吧又容易困,白闻秋只能让客栈的店家给他们煮了一锅羊肉汤饼,吃完再喝杯茶,差不多就到时辰可以出发去鬼市了。
托了白栩给厨子的一粒银豆子打赏的福,夜宵端上来之后,不但有他们点的羊肉汤饼,还有两叠约莫十来个烤得焦香酥脆的芝麻胡饼,一碗酱,一碟子炙烤的羊肉,饭菜刚端上桌,孙悟空就从窗户跳进来了。
果然不愧是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的齐天大圣!
“快吃快吃,我方才听到城隍庙那边已经有些响动,怕是那城隍夜市就要开始了。”孙悟空迫不及待地抓起芝麻胡饼咬了一大口。
“唉!”白闻秋和路易斯对视一眼,这家伙,吃饭又忘记洗手!
作者有话要说:白老师:悟空同学,你来说说,为什么饭前要洗手?
孙悟空:因为有冠状病毒?
脑洞大开了片刻,如果这一章三人不幸被孙悟空传染了冠状病毒……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完结了?开个玩笑,现在还没到彻底放开的时候,大家出门还是注意安全,回家一定要洗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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