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与血族,一直在斗争。
血族有浓重的血腥味。
这种气味,在光启市若隐若现。
特别是万甄……万甄里面的血族和灵族气味多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光启市的夜里,血族气味更加浓郁。夜色庇护下,血族也敢出来了。
莫名其妙的自燃事件,处处留着血族的气味。
夏鸣星已经追查了很久了。
绿色的眼眸在漆黑的夜里燃烧着怒火。
夜里,我走在一个无人的小路。
“嘀嗒。”
一个莫名的水声在巷子里出现。
我很害怕,拔腿就跑。
几百米的小路,我几分钟就能跑出去吧。
心脏在轰鸣,肺部的空气被挤压出去,整个人视线都是模糊的,只能向出口那一抹光跑过去。也许,生死只在一霎那,并没有给我几分钟挣扎的机会……害怕和后悔涌上心头。
奔跑的这几分钟里,我已经不自信自己能甩掉这些麻烦了。我能感觉到身后那种粘腻恶心的东西在追逐我。
为什么。
为什么抓着我不放。
一个来了,又去。两个来了,又去。
光启市,光启市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
后来我终于跑到一个咖啡厅,明亮的咖啡厅安抚了我,我抖着手扫码付款,随便定了一杯咖啡。
“汤圆。汤圆,接电话。”
我拨打夏鸣星的电话,祈求他快一点接电话。
今天汤圆说他加班,可能不能接我下班,千叮咛万嘱咐地要求我走大路。
但是我……我没听他的话……
“喂?怎么了?大小姐?到家了?”
“我……你下班了没?我想找你。我,我遇到怪物了。”
“你在那里别动!我过去找你。”
“我现在在回家路上那个咖啡厅……”
“就是那个小路那里的咖啡厅?你又走小路!”
“我知道错了嘛……”
汤圆很快就来了,头发被夜风吹乱了,整个人沉着脸火花带闪电带过来。
我看夏鸣星的脸都被吓白了,我拿手给他捂捂。他额头全是冷汗,脸蛋也是冷冷,脖子也冷冷的的。
“对不起……”我低头认错。
夏鸣星抓住我给他捂着脸的手,紧紧抓住。“现在夜晚很危险。你一点都不听话!”
“我……”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从来只有我教导夏鸣星,叮嘱夏鸣星,担心夏鸣星,我救夏鸣星,我保护夏鸣星的份。我哪知道,现在我已经不行了,不能保护任何人了,反而还要向夏鸣星求救……
“姐姐,你已经长大了,你为什么还是冒冒失失的呢?”夏鸣星皱着眉絮絮叨叨。
我被夏鸣星的话刺痛了。“我是你姐姐!你尊重一点!你小时候我都没有这样对你!我保护你还会哄你!你现在在干嘛!凶我?你怎么这样!你让开。我不要你保护我!”
我甩着手袋就走了。
我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
冰冷的夜风迎面吹来,把温暖的咖啡香气吹散,留下丝许气味难闻的味道。
我整个人被风吹僵硬了。
夏鸣星叹了一口气,也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低头看着站在台阶下害怕得迈不开步的女人,女人身影窈窕玲珑,大晚上还在穿无袖短裙,也不怕夜里的降温,看着她的神情,噘着嘴,亮晶晶的唇彩灯光下闪烁仿佛是鲜嫩可口的果冻,垂下来的眼眸微微发抖,睫毛像蝴蝶扇动翅膀一样一颤一颤的。
她那么好看又娇贵,什么气都没了。
夏鸣星把手搭在她肩膀上,“肩膀都吹冷了,小心感冒。手袋里有没有披肩啊,我给你披一下。”
“有一点丑……”我本来就尴尬得进退两难,气势就弱下来了。但是夏鸣星还愿意管我,我又很努力地搭话。
我身上是一套白色的无袖背心和短裙,包里的披肩是驼色披肩……
“挺好看的,驼色披肩和你的驼色骑士靴很搭啊。牛仔风格的光启大~~~设计师。”
我原本心里有很多负罪感,我都准备好听夏鸣星骂我了。没想到夏鸣星还像以前那样愿意哄我,一直到我愿意开心了为止……
汤圆真好,白驹过隙时光易逝,沧海桑田,只有他一直没变。
“汤圆。你真好。”我忍不住抬头看着他。
夏鸣星手里捧着一朵娇弱的玫瑰花,娇弱的玫瑰花脾气不好,常常生气。小王子太年轻了,不理解玫瑰花为什么会生气。其实生气是很正常的事情,喜欢的人生气那就是给机会让他哄,让他宠溺。她身上的所有习惯都是他养出来的,宠出来的。
就像养一只脾气不好的小猫,小猫很漂亮,所有人都喜欢小猫都脸蛋。但是小猫脾气不好,只给主人抱住小猫,不给其他人摸一下。
这个道理,夏鸣星在五岁的时候就知道了。当时夏鸣星就把姐姐哄的很好,让姐姐离不开他,赶走所有想黏着姐姐的人。
现在的玫瑰花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玫瑰花就像是骄阳,从来没有低头和忐忑过。现在玫瑰花发完脾气,就怯生生地低着头,慌乱的表情已经在告诉他:她是知道错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办。夏鸣星只需要哄一哄玫瑰花,玫瑰花就会重新抬起头,用温柔的眼眸注视他。
“我当然对你好。我是谁?我是汤圆骑士。”
“汤圆。我……你现在长大了,比我高一个头,身板也比我强壮了……但是你还是没有变的。我脾气那样坏,你还是那样愿意哄我……”
“真的吗?我不觉得姐姐很坏啊。姐姐只是喜欢说气话,其实姐姐很温柔很热心的。所有知道姐姐温柔的人都能理解你的。我知道,姐姐现在去工作了,工作上永远要求效率,要求独立,姐姐又好强,所以今天姐姐才会走小路,觉得自己能应付一切突发状况。”
夏鸣星抱住我,双手环抱我的双肩,为我驱散夜里的凉意,手还在头发上缓缓抚摸,像是摸一只小猫一样温柔又温暖地抚摸。汤圆的声音一直很好听。他说话的时候,我耳朵也会被胸腔震荡着,感觉很奇妙。
我突然间柔软下来,虽然夏鸣星出国留学七年,但是他还是他,那样真挚,那样可靠。
我也双手搂住他,靠在他肩膀。“谢谢你。汤圆。你是我最好的好朋友,你是我最好最好的青梅竹马。”
自从汤圆出国,外婆离世,我就觉得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温暖的存在了。我就像蜉蝣,不知道未来,也对未来没有概念,浑浑噩噩地活着,上学就是为了读书,没有自己意志。逃婚回国,我也是浑浑噩噩的,只在上飞机的那一刻有一点自己的意志。但是等自己下了飞机,自己又开始茫然了,在光启市漫无目的地飘,没有想过未来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发现,我也不需要什么意志和未来了。如果可以让我一辈子靠在夏鸣星身边汲取他的温暖,我这样子过一辈子也挺好。
夏鸣星喜欢养玫瑰花,他只养一朵。十六年前,夏鸣星曾经养出来一朵玫瑰花。他选择最好看的花盆配最好看的玫瑰花。玫瑰花很娇艳,很快乐。七年前他离开了玫瑰花。玫瑰花看起来过得并不好,大概是经受过风吹雨打,花朵出落得更加出众,还拿到设计师比赛前三名。但是玫瑰花心灵看起来更加脆弱,仿佛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心门就尘封着,再也没有人进入她心里温暖她。
现在的玫瑰花是他一个人的玫瑰花。
就是她有一点不听话啦。
没关系,以后多联系多关注她动向就好了。
夏鸣星心里开朗地盘算着。
夏鸣星以后是打算干活干快一点,免得加班了,不想再耽误接送大小姐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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