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腌笃鲜

***

请客吃饭,自是去酒楼了。

汴京天子脚下,商业繁盛,夜市三更散,早食五更来。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更何况是手中总有些闲钱的京师百姓呢?本朝并不如前朝一般抑商,故而街头巷尾,皆是一片繁盛,光吃个面食,便能找出五十种花样来。

在饮食文化如此丰富的汴京,有名的酒楼能做起来,那可靠的都是硬本事。

丰乐楼旧称白矾楼,乃是汴京第一酒楼,足有五层之高,夜夜灯火通明,珠帘晃耀,如此之大,每日上座率仍可达八成,足见丰乐楼人气之望。

林诗音自是跟着表哥一起来吃过的,头里上羹,以鸡汤为底,加鸡蕈提现,汤清而味美,而后上羊肉、脆腰、虾蟹、紫苏鱼、鱼白等食,素菜则是看当季最鲜,春日时令,当以鲜笋尖、香椿为最佳,配胡饼吃,等吃的差不多了,还有梨汤、冰雪小元子、蜜饯雕花、旋炒银杏等甜食。

当真是道道精品。

美食可以令人心情愉悦,想到这段往事,林诗音的脸上竟罕见的出现了一丝笑意。

只是又想到昔日温柔的表哥如今却变了面孔,只觉得物是人非,心头又是一阵钝痛,眼泪险些都要流下来了。

她吸了一口气,有些掩饰性的问:“不知我们要去何处吃席?”

贺九黎道:“我家。”

林诗音一愣,不解道:“……你家??”

……你家有什么好吃的?

这倒也怪不得林诗音会这般想,本朝的饮食业实在是太发达,以至于上到高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都爱下馆子,不爱在自家吃。

贺九黎看她面露疑惑,便道:“林小姐有所不知,我是开客栈的,今日便由我亲自掌厨,为林小姐做席。”

贺九黎说这话,心里头只觉得美滋滋的,她那小别墅刚刚装好,第二天便能请这么个仙女似的妹妹吃大餐,也不枉她花费了小几千积分装备的超强厨房了!

林诗音却吃了一惊,瞪大眼睛,道:“你……你亲自下厨……?”

贺九黎歪头一笑,道:“这是自然。”

这玉面清容、气度非凡的女孩子,竟是个厨娘?林诗音是决计都不肯相信,心中又实在好奇的很,于是便跟着贺九黎回到了城南。那两个健奴劝阻不住她,只好默默的跟在后头,一步都不肯离开。

介于除了小别墅之外的部分还没开始整修,所以贺九黎便直接把林诗音带到了自己居住的小别墅中。

见了这栋小楼,林诗音登时就惊呆了。

这是一座十分古怪的建筑,没有飞檐,没有瓦片,方方正正的,倒是有一种十分简约的美感。但更令人惊奇的是,这房子竟是以琉璃为壁的!那么大,那么平整的琉璃壁,通体透明、在阳光之下似是璨璨的发着光。

这是……金钱的味道啊!

刚刚贺九黎跟她说客栈还没有装修好,只有委屈她去她住的“小屋子”里坐一坐,现在一看……

这是“小屋子”??!

这是水晶小屋子吧!

李园家大业大,也不敢说能这么造作,这宅院一路过来,连个下人都没有,也不知道这贺姑娘究竟是何身份,到底是该说她奢侈好还是简朴好。

她心里头虽然震惊的想薅头发,面上却还是一派淡定的样子,只道自己好歹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千万不能在新认识的小姐妹面前丢了丑。

于是她便十分淡然的对两个健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

一个健奴面色犹豫,上前一步,对林诗音劝诫道:“诗音小姐,此地古怪,不便久留,还请小姐快快回家吧!”

林诗音面色微愠,道:“难道我想在外头吃顿饭,你们都可以来阻止我了么?”

二健奴面面相觑,最终齐齐道:“小人不敢。”

林诗音冷哼一声,跟着贺九黎施施然进了门。

方才在外,阳光过盛,故而她没能透过玻璃看清屋内布局,此刻推门进去,却发觉此处格局、家具,都与别处天差地别。

眼睛往左一看,只见地面铺着一块长毛地毯,看着就十分柔软舒适,地毯之上,端端放着一个大的几子,只是这几子也是大块琉璃制成,一看就造价不菲。

而地毯周围,则是端正摆放着一长条的椅子……?应该是椅子吧,看着也是给人坐的。

而一眼往右看,又是一片不一样的格局,墙面上立着几个大柜子——不用想,也是琉璃,故而能看见里头整整齐齐摆放着的瓶瓶罐罐,里头的液体有淡金色的、也有微红的,好似是可以喝的饮子,林诗音不太确定。

林诗音大户人家,自小不知见了多少奇珍异宝,自觉不是那等没见识的人,可今天却只觉得处处都是新奇,摆放在贺九黎屋子里的东西,她竟是一样也没见过!

这般陌生,竟让她甚至不知道是该先迈左脚,还是先埋右脚了!

贺九黎走在前头,忽然回头看着她笑了一下,她本就是个玉面美人,又惯爱梳高髻,此刻璨然一笑,一双凤眸微眯,似有桃花万朵齐齐盛开,只让林诗音觉得她恍若神妃仙子、顿时心跳如擂鼓,连脸上都有些微微发烫了。

贺九黎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林诗音的手,林诗音就傻傻愣愣的被她牵着上了二楼,直到坐定在餐桌上的时候,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她今天究竟是救了个什么人啊……?

贺九黎便在她不远处忙忙碌碌起来。

她特地做了一个半开放式的厨房,厨房与餐厅是联通的,只在最左侧做了高隔,内有电动拉门,若是要做油烟大的东西,则可以用拉门把厨房、餐厅给完全隔开。

今天却是不用。

因为今天吃腌笃鲜。

春日里最鲜的那一口,自然少不了新鲜的春笋,昨天她路过菜场的时候,顺带着就买了些回来。

但本朝不兴吃猪肉,兴吃羊肉,猪肉都是贫苦人吃的玩意儿。

这可不是暴殄天物呢不是。

贺九黎只好在商城里头买,一条上好的金华火腿、咸肉、还有新鲜五花肉。

腌笃鲜,顾名思义,吃的就是一个鲜甜,五花肉焯水切片,另起一锅水之后,把火腿、咸肉、五花一起下锅炖煮,期间要不断的撇去浮沫,放可保证汤清味美。

鲜笋切滚刀块,盐水中焯五分钟,入汤,继续小火慢“笃”,时间会激发出食材最鲜美的味道。贺九黎就是在进行到这个步骤的时候出门吃豆花去的,如今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可以开盖上桌了。

只是若只用一道菜待客,未免太过于不周到,她又快速的做了一个油焖竹笋,主食还配米饭,再现烤几个蛋挞做饭后甜点,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就算是做好了。

菜上桌之后,林诗音好像才反应过来似的,有些如梦初醒般的看着面前的汤羹。

腌笃鲜汤鲜味美,贺九黎特地加了些菌子,所以淡黄色的汤汁上头几乎不飘油,这菜的主角是那一口春笋,三种肉全是作陪,本朝又不兴猪肉,自然没有这道菜,故而林诗音今日也是第一次吃。

贺九黎给她舀了一碗汤,林诗音轻声道谢,夹了一块笋送入口中。

春笋极嫩,用牙一咬,只觉得鲜脆爽口,咸肉与火腿自带咸度,与这二物同煮,笋中也带上了淡盐,只是这咸味却抵不过春日里最鲜的这一口,一口下去,只觉得从舌尖到喉管,都留着一股清甜鲜香。

一口汤下去,又是不一样的感觉。

肉汤做底却不见油腻,春笋增鲜,又有菌子进来,增添一些不一样的风味,林诗音这几个月来因为表哥的事情食之无味,吃什么都像嚼蜡一般,今日这一口暖洋洋的汤下去,却只觉得从里到外都被“点”活了一般,竟有些忍不住的想要多吃一些。

油焖笋也是极好的,选取笋尖与笋上段,配上鲜甜酱汁,味道融合的极好,实在是下饭的很。

配上这一口,连平平无奇的大米饭,都能吃出一股子甜丝丝的味道来。

她一向都吃的精细,只是她一向有些病歪歪的,胃口总不好,表哥以前便会变着法子的把各种食肆的外食带回家来给她吃,只为看她展颜一笑。

如今她丢了表哥,整日想东想西,疑神疑鬼,只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惹得表哥不快,一遍一遍的回想她跟他说过的话、跟他做过的事,把每一个细节都拎出来审视,日日忐忑,没有一刻不忧思。

已多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啊?

已多久……舌头上没尝出味道了啊?

林诗音的眼泪忽然嗒叭一声掉在了碗里,整个人止不住的抽泣了起来。

贺九黎本坐在她对面,只想着这大户人家的小姐自然也是食不言寝不语的,于是便也没有试图与她聊天,可这姑娘吃着吃着,却忽然哭起来了,她顿时眯起了眼。

林诗音一哭出来,只觉得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掉,贺九黎坐在对面安静的看着她,她却捂着脸埋着头,根本不敢抬头看贺九黎。

只听她哽咽着说:“如果……如果我的手艺也有这么好的话,是不是……是不是表哥就会多听我说几句话……多……多对我好一些啊……”

贺九黎冷哼了一声,人间清醒道:“想什么呢?男人若喜欢你,你是个母老虎都无所谓,若是不喜欢你,你就算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也能给你挑出错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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