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相见

李寻欢有一双奇异的眼睛,不同于中原人大多的黑眸和深棕色的眸子,他的眸色很纯净,带着一点如很深的海水才有的碧绿颜色。

那双眼睛很睿智,也很温柔,就像是春风吹动的柳枝,永远是灵动美好的样子。

而在今天,这双眼睛蒙上了一层暗色,席卷而来的黄沙和飞溅的鲜血成了此时此刻李寻欢眼睛里唯一的景色。

李寻欢知道此行很凶险,但是却未料到是这般的凶险。

他知道敌人会用很恶毒的方式去算计他,但却没有想到对方的恶毒实在是超过了他的下限,也超过了他能想象的范围。

他的家本在京城,还有一间种满了梅花的小院,而那间院子,还有比梅花盛开还要美好的女人——他的表妹林诗音——在那里等着李寻欢。

李寻欢实在是不应该来,可是他却必须来。

是为了一个如师长如朋友的人的嘱托。

如今的江湖,哪怕是个聋子瞎子,也不可能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名字——

沈浪。

沈浪是当之无愧的豪侠,不但以一己之力扫除了快活王这个武林祸害,还建立了新的武林秩序,把原本已经如同枯木的江湖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之后,做下如此功绩的沈浪翩然带着自己的妻子朱七七,好兄弟熊猫儿以及亦敌亦友的王怜花乘船入海,归隐孤岛。

而世人并不知道,在前几日,沈浪和王怜花两个人又重新回到了中原,而且找上了江湖上闻名的小李探花。

沈浪此次前来,是为了了结一桩陈年旧事——

沈浪曾与白飞飞有过一段情缘,谁知道白飞飞在离开沈浪之后,产下一子,如今白飞飞已然身故,在临终之际,白飞飞托了旧人带话,想要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沈浪夫妻。

沈浪虽然对白飞飞已经没有了感情,但是稚子无辜。

如今那个孩子才刚到十岁,已经失去了母亲,而且又生活在一个贫瘠的村落,这样看来,那个孩子甚至没有多少希望可以活到成年。

沈浪决定回到中原来找这个孩子,而朱七七本就对白飞飞心存芥蒂,又如何可以心平气和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带回一个别的女人生的孩子?

于是朱七七和沈浪大闹一场。

最终,还是沈浪和王怜花两个人出海,而朱七七留在了孤岛。

沈浪的父亲和李寻欢的父亲曾经是很好的朋友,而沈浪也对李寻欢有半师之恩。

所以对于沈浪的请求,李寻欢自然满口答应,没有半分犹豫。

而李寻欢的表妹林诗音自小就讨厌李寻欢接触这些江湖中人,但是碍于面子,林诗音并没有阻止李寻欢,但是也没有对李寻欢表现出任何的赞同。

林诗音的态度让沈浪和王怜花不好在留在李寻欢的家里,而恰巧这个时候,熊猫儿来找沈浪,说朱七七生了大病,要让沈浪回去。

沈浪心知这是朱七七在阻止自己寻找白飞飞的孩子,但是多年夫妻情分在那里,沈浪不敢赌一个万一。

若是朱七七真的病了——

于是,沈浪就拉着王怜花这个医毒圣手回了孤岛,而找寻白飞飞之子的事情,只好全权委托小李探花。

李寻欢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就立即打点行装,连口水都没喝就出了关,奔赴大漠。

刚刚到了大漠,衣着华贵的李寻欢就被这里的土匪卜霸盯上了。

卜霸这一伙土匪虽然远在大漠,但是也听说了小李飞刀的名号。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卜霸不敢明着动手,但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既然光明正大不是对手,那么——

……

这日,李寻欢刚刚到了大漠,沙漠里面无比干燥的气候让李寻欢极其的不适应。

李寻欢的脸色发白,脸颊却是病态的嫣红,他的头发蓬乱,里面夹杂了大漠的黄沙,看起来落魄和憔悴,但是他身上的气质却无比的沉着又潇洒,甚至带着一丝诗人的气质。

李寻欢找了个桌子,坐下来向这里的老板要了一壶酒,两个包子和店里招牌的小菜。

这客栈的老板大约四十岁左右,面容普通,身材有些矮小,甚至有些驼背。

老板黝黑的皮肤抓过有些油腻腻的菜牌子,粗声粗气的应了声:“您稍等”,转身就去了后厨。

等到帘子再掀起来,出来的就不是老板,而是老板娘。

与老板不同,老板娘的皮肤白的就像是江南水乡的妹子,人看着也不大,至多不会超过二十岁。她生的很美,尤其是那双眼睛,简直就像是带着勾魂的钩子。

老板娘身上擦了一种桂花味的香粉,人未至,桂花的香气却飘到了李寻欢的面前。

等到老板娘婷婷袅袅的走到了李寻欢的面前,忽然身子一歪,眼看就要跌倒在地上。

李寻欢见此,立即把手里的折扇展开,用扇子让女子借力,然后把女子扶了起来。

整个过程中,李寻欢并没有碰到整个女子的身体。

这老板娘还没有感谢李寻欢,屋子里面的老板就冲了出来,不由分说的打了老板娘一个巴掌,当即——

老板娘那白皙的肌肤就火红一片,肿起老高。

“你个小浪蹄子,一会不见你就出来勾引男人,你个贱货,贱货!”

这个老板越说越气,又打了老板娘一个巴掌。

李寻欢站在一边,在老板要施暴的时候握住了老板的手腕。

“刚刚的事情都是误会,况且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这样欺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李寻欢正欲与这个老板讲道理,余光却看到寒光一闪。

李寻欢下意识闪避,但是那老板却反握住李寻欢的手,把李寻欢固定在原地。

李寻欢这个时候知道自己上当了,但终究为时已晚。

那个老板娘忽然拔下自己头上的簪子,然后刺向了李寻欢的后心致命处。

李寻欢移动身形,这才避免了刺中要害。

但是还是被这个女子的簪子扎进了肺部。

一阵剧痛和酸麻感一下子冲进了李寻欢的身体。

这簪子有毒!

李寻欢手中银光一现,没有人看得清李寻欢究竟是怎样出手的,众人只能看的见那老板和老板娘身体一僵,然后脖颈处出现了一道红线,血喷涌而出,飞溅出来的声音就像是深谷的风声。

至于李探花,早就施展了“蜻蜓三抄水”这种卓绝的轻功离开了此地。

而早就埋在暗处的卜霸等土匪这个时候冲了出来,却只能看到李寻欢离开的身影。

卜霸气的脸色发青,他向地上躺着的老板和老板娘吐了一口口水:“没用的废物,这种情况都没能拿下李寻欢!”

然后卜霸他有冲着自己身后的人说道:“兄弟们,李寻欢受了重伤,他的马也被我们动过手脚,他跑不了多远,今天谁要是追到他,我们寻龙寨的二当家就是他的了!”

卜霸这句话一出,群情激奋,众土匪纷纷策马扬鞭,朝着李寻欢离去的方向追过去。

李寻欢虽然深受重伤又没有马匹等代步工具,但是凭他那一身好功夫和智谋,要真想捉住他,也绝非易事。

卜霸几个人曾因为轻视受伤的李寻欢而吃了大亏,在死了几个人以后,他们终于明白,即使是受了伤的李寻欢,依然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对,对手。

那很轻,很短,几乎就像是柳叶一样轻薄的飞刀,却带着仿佛比回神还要可怕的力量。

它用几乎看不到影子的速度,要了卜霸那一伙人的性命。

几番激战下来,李寻欢杀了对方十几人,但是自己也到了强弩之末。

此时,黄沙渐起,乌云满天,眼看着一场沙尘暴即将来临。

冷风如刀,而大地众生皆是鱼肉。

卜霸看着已经重伤躺在地上,无力站起的李寻欢,发出一声狞笑:“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如今却注定死在我的手里,看来这武林排行榜可是要改改了!”

噗嗤——

是利刃入肉的声音。

鲜血的气味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分外明显。

李寻欢原本已经闭上的双眼再次睁开,眼前的卜霸脸上还挂着令人恶心的狞笑,但是他的笑容早已经冰冷,而他的眼神已经涣散。

至于卜霸从贯穿后心和前心的枪刃,则宣告者卜霸已经死去的事实。

李寻欢看到这明晃晃的枪刃旋转了一下,然后向后撤去,卜霸的身体瞬间失去了支撑,然后直挺挺的倒下来。

这个时候李寻欢才看到了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救命恩人是个相貌堂堂的公子,他和李寻欢的年纪差不多,但是他那双眼睛里似乎有着很多的故事。

那双眼睛看向李寻欢的目光,让李寻欢觉得自己似乎是他的熟人,但又似乎和他毫无瓜葛。

真是个奇怪的人——

李寻欢想说一声谢谢,但是鲜血堵住了他的喉咙。

眼前一会儿白一会儿黑,最终,李寻欢放任自己的意识渐渐飘远。

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李寻欢看到那个人一脸慌乱的来到自己身边,对自己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要死!”

龙啸云终于找到李寻欢了,但是,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顺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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