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这一生做过很多选择,有对的,也有错的,还有一些,说不清楚对错。
但他很少有后悔的时候,因为他知道追悔是没有意义的,它不会改变当时发生的一切,也无济于眼下的事,所以当他饮下了毒酒后,心中依旧没有后悔。
甚至还有些感叹,这实在是一壶好酒,毒也是好毒,竟然真的一点味道都没有。
给他下毒的人已经骑着马离去了,留下一地的狼藉。
他总是这样的,一旦走入江湖,无论到哪里都是腥风血雨,十年的时间,很多人都变了,诸葛雷的性格变了,江湖上最出名的人、事变了,连他对酒馆老板的印象都变了。
当初他在这座酒馆饮酒后萧然出关,那时他就认出了店主是紫面二郎,只是在李寻欢看来,一个男人愿意为了心爱的女人冒险,哪怕是带着她私奔,也是一件情有可原的事,最重要的是蔷薇夫人愿意跟着他走,这就强过两个男人自以为是的想法。
结果到了今日他才知道,紫面二郎根本不是蔷薇夫人当初的情人,她是和妙郎君花蜂私奔,花蜂也不是因为爱蔷薇夫人,只是想要她卷出来的珠宝,半路上,他被蔷薇夫人的丈夫追得害怕,就让蔷薇夫人找了个替死鬼,等风头过去了,自己再来找蔷薇夫人。
最后,花蜂被蔷薇夫人联合紫面二郎砍断双腿、关进地窖,紫面二郎再也忍受不了脾气乖戾、胖成了一个肉球的蔷薇夫人,背后捅刀杀她,这对阴差阳错、纠葛一生的夫妻俩死在了一处,花蜂却趁机爬出了地窖,还在酒里下了毒,毒倒了进来饮酒的李寻欢。
嗯,只有这些人都是为了争夺金丝甲而丧命这点,还符合李寻欢对这个江湖的印象。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里面还夹着一个天下第一的美人。
只要得到金丝甲,杀了梅花盗,就能获得巨额的财富报酬和天下第一美人的青睐,无论为人、为财、为名,都会让人舍生忘死。
现在的李寻欢无心去想这些了,他快要死了,在这荒郊野外没人能救他,妙郎君被囚禁多年,身上多半也没有这“寒鸡散”的解药。
他想要找个干净的地方死,至少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酒馆外下着大雪,他踉跄着找到了一个干净的雪地坐下来,从袖中掏出一个木雕,想要用小刀雕完它,却连手上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要死了。
李寻欢看着手里面目模糊的木雕,心中只念着一个名字,好像十多年前,在关外,他力竭将死时也是这样,他只想着还能见她一面。
或许那时他就该死在关外,这样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诗音,诗音。
多少个夜晚他想要梦见她,想要叫她的名字,却连梦也梦不见她,梦到了,也不敢唤她。
都是他的错,像他这样的人,大概还是消失更好。
而他现在的确快死了。
所以他终于能开口,轻声唤道:“诗音。”
茫茫的雪原上,像是他濒死的幻觉,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远处奔过来。
是幻觉吧,他从没见过她这样失态过,哪怕是最狼狈的时候,她也是要在自己面前支撑着自己的骄傲的,不会让自己失态,不会说一句软话,只是悲伤地、冷冷地看着他,让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无可救药的浪荡子。
李寻欢咳嗽得几乎要伏在雪地里,忽然一双手拉住了他。
让他魂牵梦萦的人在风声中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她冰冷的手摸索着来摸他的脉,李寻欢下意识地一缩手,却被她又拽住了。
像冷玉一样的手指按在他的脉上,李寻欢低着头,不敢抬头看她,心中还疑惑这是一场幻梦,他情愿这是一场梦。
也不要让她独自出现在这里,看着自己死去。
他总是在给她带来伤害,无论是十年前,还是现在。
“是毒。”她的声音颤抖,“是毒,是毒......”
李寻欢叹了口气,还是抬起了头,他想要说一些话来赶她离开,却在看到她眼睛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十年过去,李寻欢已经不再年轻了,他的眼角生出了细纹,神态也带着中年人的沧桑。
林诗音呢?她也不再是当初的少女了,但她依旧是那么美,她的神韵独一无二。
无论是邀月,还是适才离去的林仙儿,论外貌都胜过林诗音,可只有在面对林诗音的时候,他还是笨拙到什么都做错。
李寻欢伸出手,想要替她理一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想要擦去她眼角的泪水。
他还想说,她不该来这里的,也不该再为他伤心,可他没有资格说这些话。
他只能说:“诗音,没事的。”
林诗音再也维持不住冷静,她瘫坐在雪地里,紧紧握着他的手说:“我为什么没有和邀月去苗疆,他当初劝我了解一些毒药的知识时,我不该,不该——我如果向他学了,我就能救你了,我就能救你——我不该坚持自己来的,要是邀月陪我一起来,他也一定能救你的——”
“我还是没有办法,你要离开我的时候,我留不住你,别人要把你夺走的时候,我也留不住你——”
“诗音,诗音你听我说。”李寻欢打断了她的话,认真地看着她,“这不是你的错,你从来没有做错什么,错的都是我,是我对不住你,你应该怪我、恨我,决不能怪你自己。”
林诗音双手死死握着他的手臂,哽咽道:“是你不好,你为什么就不能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你为什么不能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去死,为什么要伤我的心,为什么不能在我逃婚后来见我,为什么一走就是十年,为什么走了还要再回来!”
“你以为我不怪你,不怨你吗?!”
“你总是那么有主意,有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把我留在这里,现在你是不是又要把我留下了?你是我最后一个亲人了,还要把我孤零零一个人留在这世上?!”
李寻欢那双握刀时从来不抖的手,此刻止不住颤抖着试图擦干林诗音的泪水,就像他总想擦干她的哀愁和离怨,自以为给了她幸福,却让她的悲哀和泪水一样,越来越多。
他只能勉强笑道:“那你更不该为我流泪了,你应该活得很好,不为任何人,就为你自己,旁人都不值得。”
“诗音,你已经长大了,亲人、朋友,甚至是爱人,都有分离的那一天。”
“生死有命。”
说着,李寻欢觉得有些昏沉,想来是毒发作了。
他迷迷糊糊间想起当年,也是在这样的一个下雪天,他独自在花园中堆雪人,年幼时他很喜欢堆雪人,因为他喜欢创造的感觉,把一样美好的、有意思的东西创造出来,是一种乐趣,他享受这种乐趣,并不需要别人帮忙、分享。
可他把手里的雪人鼻子递给了对面第一次见的小姑娘,看到她因为失去父母、独自离乡而彷徨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得到了双倍的快乐,因为她明白他的感受,且真切享受到了这种、自己分享给她的快乐。
那时候,他们都很开心,牵着手去堆完这个雪人。
人生若只如初见。
李寻欢喃喃着昏了过去,林诗音慌忙伸出双手扶住他,依稀听见他在说:“可惜了,这么大的雪,我们可以去堆一个更大的雪人。”
这样,你能不能开心一些。
风声呜咽,将天空落下的泪水都冻成了雪。
大雪中,又有人快步踩着雪走来,他仓皇地跑近了,看到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惊呼道:“表小姐!”
对方没有反应,铁传甲抢上前去焦急地询问:“表小姐!你怎么在这里?少爷这是怎么了?!你让我看看,他受了伤吗?”
林诗音回道:“不是伤,是毒,有人给他下了毒。”
铁传甲顿时心如火焚,愤怒又焦急地大声道:“是谁?!谁害的少爷?我去找他拿解药!”
“解药,解药。”林诗音蓦地回过神来,“对,下毒的人一定有解药,我们去找解药。”
她猛地站起身来,帮着铁传甲把人挪到他背上,二人顶着风雪疾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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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绛喝完了杯中的酒,同样吃饱喝足的金蝶落在他手背上,十分缓慢地动着翅膀,就像一个喝到微醺后,慢悠悠说话的人。
梅大先生扒拉在窗前,不知是在担心他的《清明上河图》,还是在担心他院子里的梅花。
童子捧着手炉笑道:“顾先生,你既然是那位林小姐的朋友,为什么没有和她同行,而是到咱们这儿来寻师父喝酒呀?”
顾绛道:“她现在又不是处处要人照顾的弱女子了,雪天独行也没什么,而且这是她自己决定要去做的事,自然要靠她自己,也许她能找到人,也许终究半途错过。”
“他们的命已经到了这一步,剩下的,就看运气了。”
童子道:“您这样的人,也信运气吗?我还以为在您的眼里,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呢。”
顾绛抬起手来,金蝶扑扇了两下翅膀,挪都没有挪一下:“比如说这金蝶吧,它的诞生就充满了运气。诚然我们几个一起培育出了它,但一开始蚩老把它交给妮耶时,妮耶要是没有留它做后手,它就成了另一只金蚕蛊的食粮;后来它一直被封在罐子里,接受妮耶的驯养,在进入万蛊坑的前日被秘法催眠,要是装它的竹筒在滚落坑中是破损,那它就会被坑中的蛊虫啃噬,同样,要是我没有向妮耶寨主要它,它也会被放弃在坑洞中饿死。”
屋外天光映雪,在有些刺眼的雪光下,南疆蛊神的金色翅膀散出淡淡的彩光,玄妙绚丽,可旁人怎会知道它经历过几番生死?
“尤其是最后结茧化蝶的一关,没有任何人能帮它,它只能自己争出一条生路来。”
生死,这实在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在武道上它是两种相生相克的力量,在天道下,生死又是一种生命繁衍的常态轮回,而在人道中呢?
人似乎本能中就根植着求生和自毁的两种极端欲求,它让人显得这样复杂、矛盾。
广德和尚畏生向死,他觉得活着的痛苦,不如用死亡来终结,死是慈悲,而生是残酷,哪怕人性本能渴求着活下去;苗疆众人向死求生,他们在艰难的环境中生存下来,世代繁衍,不惜踩着刀的锋刃去向上攀爬,与蛊虫为伍,与阴谋纠缠,为的是让族人活下去,更好地活下去,哪怕因此失去自己的生命。
李寻欢是一个充满生机的人,可他被这个世道和自己的经历推搡着,内心充满了死念,很多次他都不想再反抗,任由无常的命运将自己带走,是那些爱着他、他也爱着的人握着他的手,背着他,拉着他,走出生命的雪原,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他也因而珍惜生命,珍惜生命中美好的东西。
林诗音呢?她明明一直安静地活着,却又多少次自己选择走向毁灭自己的路?在李寻欢离开她后,选择嫁给龙啸云,在知道丈夫儿子的为人后,沉默等待,在得知李寻欢陷入绝境时,试图拿着《怜花宝鉴》去见上官金虹,用自己的性命,换李寻欢杀上官金虹的机会;她明知道自己只要再见到李寻欢,一切都会不同,可她任由那些牵念和纠葛拖着自己,坠向人生无法回头的陌路。
还是生命终究会化作一盏长盛的琉璃灯,照亮逝者的面容,生者的前途,将生死的界限照得模糊,只留下烈火灼烧后凝固不变的东西,成为人道最坚固的基石和导向。
顾绛看着手中的蝴蝶,那小小的金影映入他眼瞳中,像两簇不灭的火焰。
屋外的风雪停了。
梅大先生心疼地叫童子快去提水,他要用水把落在梅树上的雪都洗干净,防止它们压坏了自己的梅树。
童子得溜溜地去提水,他虽然不明白师父为什么要洗雪,但师父这么说,他就这么做好了。
顾绛提着椅子坐到了窗外檐下,笑吟吟地看他们师徒忙碌。
金蝶振翅飞起,向着雪后绽放的红梅。
我看故事时,更喜欢去感受一个人物的气质,他的故事背后作者的想法和设计,《风云第一刀》是古龙真正的成名作,在这之前他一直寂寂,这个故事里充满了他个人的性格和感悟,他明明给了李寻欢最好的条件,却又给了他最为难悲凉的人生,他一边极力赞美着李寻欢的轻生死、重情义,又嘲讽他的自诩高尚,寥落下场,终究这个几乎是他自己性格写照的人物,给他打开了一代武侠大师的前路,从书中人到作者本人,多少是非对错,都在他的酒中,和后人的嬉笑怒骂中了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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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 4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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