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我服了,但没什么可以阻止我寻求睡眠,被窝是人的灵魂之所,这点不容质疑,所以我选择了B。

[B.躺床上睡觉]

好吧,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懒,虽然作为社畜,但我每周还是会花时间去健身房,外出的频率谈不上高,但也不算低。我不排斥人际交往,恰恰相反,我偶尔会很乐于认识新的人以及新鲜事物,但只限于偶尔,也只限于认识。

有时冷漠,有时热情,听上去十分矛盾,但只是常态,归根于我的精神状态,幸运的是我并非双相感情障碍。“这简直是个伟大的奇迹!”我的心理医生是这么总结的。

总的来说,我并不是个随时会受刺激以至于发疯得像大街上乱窜的耗子,同时,也不是会在家庭潮湿角落里生长有机物的蘑菇。在这一点上,我已经算得上正常人了。

我摸黑上楼,这比摸黑下楼要容易得多,因为下楼时很担心会踩空.以至于发生个意外事故。哦,上帝,请别问我为什么不开灯,这需要什么理由吗?我就是不想开而己。

待我爬回床上时,已经是将近一点了。晚安,我对自己说,像我度过的无数个孤身的夜晚一样。

我醒了,真不可置信,我没想到真的能睡着,所以……呃,我睡过了整个第三天?哦,也许在游戏里不应该如此大惊小怪。

第四天,早上七点整。刺激,我每天上班时准点的清醒时间。我整理好一切才下楼,是的,顺便洗了个澡。提姆还是在餐桌边敲键盘,重复的行为,但他怎么做到比我起得还早的?与昨天,不,前天不同的是这次包括迪克,他也在敲键盘。

这场景让我忍不住一顿,开始考虑要不要把电脑抱下来加入他们?不过我最终没选择这么做,说实在的,我的任务里没有抱上电脑加入工作这一项,这只是一个游戏。

“早上好。”迪克看见我,他向我友好地招呼。漂亮的笑容让人赏心悦目,我敢打赌,他肯定靠这样的方式泡过至少三个以上的姑娘。我喝着水,不方便开口说话,于是向他点头示意。

相较之下,提姆只是朝我笑了笑,他看上去很疲倦,眼下有淡淡的乌青。昨晚没睡好?还是没有补充好睡眠?又或……我想起红罗宾,思绪里不慎混入奇怪的东西,我及时打住。至少提姆脖子上没有吻痕,对吧?我又喝了一口水。

早餐很丰富,牛奶、面包、燕麦和煎蛋。我怀疑这个游戏可以侧面发展为食物游戏,不过要编缉的话很麻烦,我不想从网上去了解那些我吃不到,也做不了的食品,我会馋死在电脑前。

“福克斯,你有想过搬到韦恩庄园去吗?”迪克在我咬面包的时候问。他是在与提姆对视一眼后决定说的,显然,在这之前他们已经谈论过一番了,这让我感到莫名的不舒服,但不会说出来。

“理由。”我说.“我想我至少得有个去那个地方的必要。”

“我们……认为你在韦恩庄园会更方便一些。”迪克的措辞很警慎,他不要伤害到我。

我明白他的意思,事实我也清楚,提姆不可能一直照顾我,他拥有自己的工作,所以得有人在提姆需要离开的时间段照看我。我点头说:“我知道。很抱歉麻烦到你,迪克。”

男人温和地给我一个拥抱。不要总是用拥抱结束对话啊!同事,你是没词用了吗?

我没有任何重要的行李,完全是两手空空地出发。提姆和我坐在一块,他把我从医院抱来的那床被子放在座位上,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大腿贴着大腿地坐,但也谈不上拥挤。

“你为什么不坐副驾驶?”我小声地问提姆,他没能回答我的问题,脑袋倒在我的肩上睡着了。迪克的驾车技术还算不错,但避免不了转弯,为此我不得不用手扶着提姆的头防止他落下来惊醒。

很累吗?我在想,青年根本是无意识睡着的吧!万恶的资本…呃,不对,提姆应该算资本家吧?迪克一路上没有说话,应该是注意到提姆在休息不忍心打扰,很不错,但是我的胳膊好酸!

加班是什么社畜必备技能吗?我记得曾经我连续工作了近48个小时,结束后狠狠地在床上躺了三天,报复性加班只能迎来报复性补觉,而且非常痛苦,像是在地狱遛达了一圈。

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我换了只手,迪克总算到了。地图上不是显示德雷克庄园就在韦恩庄园旁边吗?为什么我觉得我出城了?胳膊真的要废掉了。

迪克很抱歉地告诉我:“对不起,我迷路了。”

我:“……”我在内心尖叫,这次系统给我发了两个愤怒的表情包,我选择无视,持续尖叫了一分钟。

韦恩庄园门口有位身着燕尾服的老管家,看上去很严肃,他看向我的眼神里带有一点慈祥。

“福克斯少爷,叫我阿福。”正宗的英式发音很好听。

我回应一个乖巧的微笑,希望能留下好印象。提姆醒了,醒得很迷糊,看得出有在很努力地试图清醒了,我在他耳边拍了一下,突出其来的响声让他惊醒。

“提姆?我们到了。现在下车,然后去房间休息。”我有种错觉,就是我在和邻居家弟弟说话。

提姆仍有点没反应过来,被迪克拉走了,后者让我跟着阿福逛逛。

今天的哥谭天气过算不错,多云天,算不上热,也和冷不搭边。光透过窗落进这间房子,我发现相较于德雷克庄园,韦恩庄园保留的复古色彩更多一点,也更……附合哥潭这座城市。

沉重的厚窗帘,繁华的中世经纹样,哥特式的浮雕都体现了家主优质的审美。我还记得在网上查到的资料,关于浪子回头当晚一把火烧了家的事,当然,我不会说这件事。

客厅很大,沙发也很柔软,应该会有人选择在下午茶时间在这里休息。

“喵呜。”小猫的叫声吸引了我,一只很漂亮的黑猫,皮毛被打理得光滑发光。它看到我,蹲下,优雅地舔爪子。我没动,就这么注视着它。

我是个吸猫体质,这个情况从小到大,每当有猫遇见我,无论是流浪猫或是家猫都会停下,有胆大地会凑上来蹭我的腿。个人认为从来都不是我在撸猫,而是猫在撸我。

后来这种情况太多,我总是顿一秒就跑感觉很尴尬,并且没礼貌,于是随身带上点小鱼干。但我现在没有小鱼干,以前那种尴尬感又来了。

这个时候,达米安出现了,他伸出一只手,小猫跳上去一踩,再顺着他的手臂爬上他的肩。一系列的动作轻松极了,跟动画片一样。

“它叫阿弗德雷。”达米安说。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在跟我介绍,我还忘记这个小男孩对我的好感值已经负到45了这件事,但还是微笑回应:“谢谢,它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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