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烈了。”詹姆斯·戈登穿着一件风衣,站在韦恩大厦的楼顶。
布鲁斯闭口不言,装出一副恐惧又忧心忡忡的模样。他现在的身份不是蝙蝠侠,而是行事荒唐的花花公子,他应该一边因为连环杀人犯在家族企业出没而惶恐,一边忧心此事严重损害韦恩集团的声望。
不远处,警察们正费心费力地把尸体卸下来。
这具尸体的脚踝处被金属绳捆绑着,另一头连着韦恩大厦的一百三十五层的窗户栏杆,死者被倒吊着悬挂在韦恩集团的金属字上,头颅已经不翼而飞,脖颈处的断口异常整齐,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巨大的利器或者金属机床切割出来的。
韦恩大楼并非第一案发现场,受害者在死后被凶手转移到了这里,因为死亡时间过久,体内的血液已经停止流动,只在重力作用下从伤口缓慢地淌出,画出一条颜色暗沉的、铁锈般的痕迹。看着像是浸透了暗红色颜料的拖把在金属字上拖过,精准地把“W”从正中间切开。
因为尸体和血迹的位置太高,从地面看去更像是一块模糊的污渍。所以没人发现韦恩大厦上有个新东西。
悬挂绳子的窗户二十年前有幼童坠亡,后栏杆被封死,至今没有打开过,连锁头都锈成了废铁。为了保证现场完整,警方特地调来了警用直升机,他们将直升机悬停到固定位置,把尸体拉上来。
布鲁斯靠近栏杆向下望去,那一行“Wayne”的金属字被悬挂多年,经历了无数风吹日晒,表面已经积累了厚厚一层油膜状的污渍,但有几个地方缺了一块,显得颇为光亮,应该是不久前有人在金属字上爬过。
伯劳是从外部侵入实验室的?
他正思考,警察终于把尸体拉了上来。死者是个成年白人男性,身高170cm左右,皮肤呈现出暗沉的古铜色。肌肉虬结,十分强壮。他死时穿着很普通的牛仔长裤和红色T恤,一双花哨且廉价的跑鞋,腰带上挂着一串钥匙。
尸体的左侧手臂、胸膛和手背上有特殊图案的纹身,是一只摊开的手掌,掌心上漂浮着三张扑克牌:方块J、梅花Q、小丑。
即便没有头颅,通过纹身,布鲁斯也能确定他的身份。受害者名为富兰克林·史宾杜,他是小丑帮成员。
小丑帮跟小丑本人有些关系,但关系不大。小丑一年大半时间都待在阿卡姆疯人院,显然不是个称职的领头人,他本人也并非简单纯粹的□□分子,对经营一个以他为名的组织不感兴趣。他更愿意在成功逃狱后找一堆乌合之众给他打下手,等他不需要了直接一脚踢开。
对这种用完就扔且毫不遮掩的首领,还能保持忠诚的要么是被小丑的名气吸引的追随者,或者他狗屁不通的犯罪哲学说服的信徒。这些人头脑可能简单,但四肢绝对发达。
就比如现在躺在这儿的富兰克林·史宾杜先生,他在小丑身边工作了六年,这时间可太少见了,甚至比哈莉·奎茵还要长。要知道小丑性情残暴,经常随便打死手下取乐,他竟然在小丑手下安稳工作了这么久,不亚于与饥肠辘辘的猛虎相伴多年却没被咬死。
他正是凭借自己愚蠢的忠诚,才得以超越众多籍籍无名的混混,成功在哥谭市打拼出了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称号,“绞肉机”。
布鲁斯能快速判断他的身份,是因为他跟这位绞肉机先生称得上关系熟络。当然是单方面的。
作为小丑帮的最活跃的核心成员之一,蝙蝠侠没少拿他来钓小丑这条大鱼。
遗憾的是鱼饵的保质期有点短,他七个月前跟着小丑炸毁了两家孤儿院,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地点在臭名昭著的黑门监狱。不久前传来消息,富兰克林先生因为常年吸烟罹患舌癌,被送到哥谭市仁爱医院保外就医。
由于他病情严重,医生打算将他的舌头和下巴整个切下来,这个手术方案被凶手执行得非常好,切口干净整齐,病灶都被切除,就是人死了。
年轻的警察们带着手套,在尸体上上下摸索,忽而喊了一声,戈登局长赶忙熄了烟,走过去。只见那警察从有扣子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那纸片的形状、大小和颜色戈登都很熟悉。
戈登捂着自己的额头,呻·吟般地叹息一声:“我的天哪,这只疯鸟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吗?”
他当然熟悉。随着伯劳杀人案成了哥谭市媒体争相报道的热门头条,作为故事中被高智商连环杀人犯耍着玩的警方,哥谭重案组连带着戈登这个警察局长又被市民们戳脊梁骨了。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的明信片图案并非雕像,而是绘画。西班牙著名画家弗朗西斯科·戈雅晚年的作品,《农神食子》。
明信片一角用纸胶带贴了一朵颠茄花。花很新鲜,明显摘下来不到一天。
戈登将证物袋中的明信片翻过来,背面照例写着一串数字和字母组成的密码:
2520A2021
232262016
0241218X
-
哥谭市南部沿海,哥谭艺术学院旧址。
哥谭艺术学院成立于1828年,是一所有着近两个世纪历史的国家级公立研究型艺术院。
不幸的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哥谭艺术学院上游处的埃尔克维埃工厂发生泄露事件,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化学品被倾倒在芬格河的支流中。学院不得不从南部沿海搬迁到内陆郊区。
历经近半个世纪的风吹雨打,旧教学楼已经破败不堪,一轮又一轮的拾荒者和流浪汉将能值钱的东西全部搬走,此后光顾这里的,就只有一些打着“鬼物试胆”、“荒宅探险”的油管主播。
再后来连主播都不来了,这儿都是空荡荡的教室和烂透了的木制桌椅,什么爆点都没有。
席格提着个小塑料袋敲开音乐室紧锁的门时,市中心的钟楼指针刚好指向8和4,现在是早上八点二十分。而哥谭艺术学院旧址与韦恩大厦距离甚远,换乘地铁起码也要两个小时。
音乐室里的桌椅横乱,地毯被虫鼠啃食,只剩一架钢琴尚算完好。
席格坐在荒弃多年的钢琴前,细长的手指抚过黑白琴键,一串音符如流水般从他的指尖间流泻而下。那是一双很适合捏着画笔或执着琴弓的手,手腕骨节凸起,能看见突出的骨骼的轮廓,还有雪白皮肤下青色的静脉。
肖邦的遗作,《a小调圆舞曲》。
也许是琴曲过分诗意忧郁,席格难以自控地想起他居住了二十余年的小镇,那里贫瘠、苦寒,终年弥漫着灰蒙蒙的浓雾。
少年时的他大部分时间都坐在病床上,病房只有宾馆的厕所那么大,墙壁是白的,地板是黑的,在黑白分明的天地间,唯一的颜色只有透过窄窄的小窗照进来的天空。
透过那小得可怜的窗户,他看见了那瘦弱的落日,冷清的街道、稀疏的灯光和寒气逼人的拂晓,还有那一线高大素丽的松林。它总是静静地矗立于夜幕深处,笼罩着一层岑寂的霜,深色的阴云沉甸甸地压在地面上,树冠都没入了低低的云霭之中。
小镇的月光清寒而皎洁,将湖水照成靛青色,把一阵阵被风吹起的波纹清晰可见。雪白的秋霜下,芦苇渐次倒伏,露出枯黄干瘦的脊梁……
刻在记忆中的,正是这样凄苦、霜冷却也温柔的景色,让他想起母亲。
每个人都有亲生母亲,他肯定也有,但从记事起就没见过。
席格很少询问小丑关于母亲的事情,他年幼时的好奇只换来狭促的冷笑。对这个跟他有过肌肤之亲的、十月怀胎生下他孩子的女人,小丑从不吝啬于展现恶意。这份憎恨十年如一日的新鲜且长久,浓烈程度令人惊叹。
席格向来聪明且懂看人眼色,从这些一鳞半爪只言片语,以及从不掩盖的轻蔑、憎恨以及浓烈的性暗示来看,他母亲的职业恐怕见不得光。
但无论她是谁,她都是他的母亲。
席格低下头,合上琴盖,又倒了一杯酒,仰头饮下。他一杯又一杯,接连不停地喝酒。伏特加、金酒、苦艾酒、白兰地……各种种类不同、度数不同的酒液滑过喉咙,沉沉地坠入胃的深处。
越来越多的空酒瓶在脚下堆积,可他的眼瞳中不见一点醉意,反而灼灼发亮。量大的惊人的烈酒仿佛被他饮下,就落入了某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最后他放下酒杯,低声说:“对不起。我将要做很可怕的事,无论如何,原谅我。”
他抬起头,落地窗外是莫兰迪色的夜幕,月亮正从群山背后升起,如一枚皓石。淡淡的宿雾逐渐浮起,灯光依次勾连,银白的月光摩挲着远方高楼大厦的轮廓,宛如一条上下起伏的银线。
又是满月。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章 第十一章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