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十六章

在烈火熊熊的深处,席格想起了他跟蝙蝠侠的初次相遇。

哥谭是个糟糕的城市。

八个月前,席格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哥谭正在下雨。

他从挤着十二个人的面包车上下来,入眼的是阴沉沉的天空。沉重的铅云仿佛凝固的油,压在所有人的头顶,裂缝中偶尔闪过铜汁般的雷光。

高耸的大厦静静矗立在风中,就像瘦削到形销骨立的钢铁巨人,用肩膀将天空撑起。

哥谭市民厌烦了这种天气,他们低着头,疾步穿过街道,寻找能够躲雨的地方。席格找了个咖啡厅的屋檐,再抬头时,他惊讶地发现乌云不是黑的,而是一层一层、渐次递进的蓝色,像页岩一般。而天空边缘有数道玫瑰红的划痕,仿佛煤块弯曲裂隙中默默行进的火。

哥谭很美。

后来他把他的感受写下来,发表到论坛上,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嘲笑。哥谭是灰的、黑的、阴沉的、单一的,怎么可能有蓝色的、红色的和金色的。

人们在网络上侃侃而谈,却很少有人真的抬头,亲眼看一看这一幕有多美丽。

准确来说,没有。

席格没有耗费太多时间沉浸在美景中,因为今天的晚餐还没有着落。

他刚从家乡小镇来到哥谭,身上携带的仅有身份证、驾照和医保卡,几盒恢复皮肤色素的阿法诺肽,还有一卷从家里搜出来的钞票。

他自己的身份证明因为年龄问题不能使用,只能挪用他的养父的,幸好新泽西州和马萨诸塞州不接壤,当局又懒得严查他们这种底层人的证件,就让他混过去了。

席格在精神病院住了二十年,被送进去时只有小学二年级。这个学历在美国算文盲。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他不仅识字,而且还会查字典。他按照传单上的流程指示——更换驾照、医保卡——去哥谭管理局办理临时身份——找工作——申请救济性住房。

他慢慢走过这座城市,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辆从他身边略过。他看见结伴的夫妻,带着孩子的母亲,嬉笑打闹的青少年,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偶尔还有老人……他从未感受到如此稠密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还有那些神态动作间不加遮掩的感情。

他很迷茫。

疗养院的病人们表情呆滞,很少说话,医生和护士也不跟他交流。他一直认为人是淡漠的、平静的、无声的、面无表情的,但他走出那座小小的家乡,来到更大的城市,却发现这一路上的人们是真诚的、热烈的、有些聒噪的。跟他印象中的完全不同,几乎是两个极端。他措手不及。

他被人们裹挟,穿过一条条街道。车水马龙,华灯初上。他渐而产生了一种久远的的冲动,那孩童时才有过的,“到远方去”的心愿,越过了被所在鸟笼里的二十年,重新找到了他。

哥谭远比他想象得更大,它容得下他。

然而定居的流程并非一帆风顺,既没钱也没权更没有任何人能依靠的底层人物,最容易被欺负和牺牲。业务员用不耐烦的眼神盯着他看,他填的报表一次次地被人退回,来来回回六次,每次都是细枝末节不合格。

其实到第二次他就知道对方想要什么,但他咬着牙,什么也不给。业务员心情不佳,直接把一叠报表摔在地上,让他去捡。他一张一张地捡了,重新叠好,再交上去。

大约是看他这个穷鬼实在榨不出油,对方期期艾艾地盖了个章,算他通过。神情仿佛绕了他一条狗命。

席格对此没有看法,当个疯子固然痛快,能让捧高踩低的人害怕,但哥谭不会把他送进阿卡姆,而是把他驱离这座城市,并且从今以后禁止他入境。

他要在这座城市暂时生活、立足、训练自己,要做好计划进入阿卡姆疯人院跟故人见面,他第一个要学的是社会化,把自己隐藏在人海中。

社会化的第一课就是忍耐。

当个普通人。

不偷盗,不抢劫,不利用潜规则,不大放厥词,不穿奇装异服,老老实实工作,喝咖啡,吃三顿饭,过马路看红绿灯,会坐地铁和公交车,阅读杂志和报纸,说话时看对话人的眼睛,能对着地图找到目的地——的普通人。

这些本该由父母教给他的,在上学和成长过程中慢慢学会的东西,他年过二十五之后才开始摸索。

管理局帮他联系了住房,找到了工作。在咖啡店当店员。

跟店长第一次见面时,席格就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他理解。他长得高,却瘦得脱相,颧骨凸出,皮肤干枯又苍白,沉默寡言。全身上下唯一的可取之处只有头发洗得干净。

店长是个四十出头的成熟女性,她毫不遮掩地皱着眉头,坦言她怀疑席格是个吸·毒过量的瘾·君·子,要求他去医院验个尿再来。

给他办理的户籍的警察表示赞同,拉着他去验了。哥谭市中心医院给他开了健康报告,证明他没有□□,只是单纯的瘦,营养不良,可能患有厌食症。店长嘀嘀咕咕地收下报告,打发他去后厨。

食品加工间。冷藏间。储藏间。洗消间。

糖浆。牛奶。咖啡粉。茶叶。冰块。

他在各种标签和机械中消磨时间,觉得自己也快变成一个只会重复动作的机器。

店长本来打算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一番,压一压新人的气焰。但席格不仅态度认真,做的又快又好,还从不抱怨。久而久之打压他的心就消了,对他越看越顺眼。在哥谭,一个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太少见,找到一个就要好好珍惜。

席格在哥谭待久了,明白这座城市没他想象的糟糕。他来时觉得哥谭是龙潭虎穴,犯罪率高得惊人,贫富差距巨大到犹如天堑,大街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案,奇装异服的疯子隔两三天就从疯人院窜出来大跳桑巴舞……

总结一下就是,(除了布鲁斯·韦恩之外)所有哥谭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鬼地方根本就不能住人。

而今他逐渐认识到了这座城市的全貌,哥谭继承了罗马人时代遗留的数量惊人的亡命徒和瘾·君子,又在蝙蝠侠时代温养出了最可怕最疯狂的精神病患者。虽然贫富差距大,但阶级流动的速度快得难以想象,只不过这沟通上下层的通道并非教育,而是犯罪。在这里,永远有人一夜暴富,也永远有人倾家荡产。哥谭最不缺的就是传奇。

她好似亲手毒死了数个丈夫后坐拥巨额遗产的淑女,美丽、罪恶且太过富有。它是上世纪黄金时代的美国梦的反面,又像今日已经消亡的,枪·手、牛仔和淘金客组成的最灿烂的西部时代的投影。

席格当然没干过违法乱纪的事。倒不是因为他有良心,而是留下案底,他的指纹和DNA将会被警方提取采样,这对他的计划不利。

打死工虽然发不了财,但作为一个不吸·毒、没有案底,认真工作的“良民”,毫不起眼地活下去,并不难。

在后厨工作的人不少,却很少有人跟他对话。他明白这是因为他沉默少言,性格孤僻,不交朋友,不参加派对活动,还会主动值最危险的晚班。总之,在同事眼中,他是个怪人。

咖啡店会从早上六点营业到晚上十二点,店员三班倒,在席格来之前,没人愿意值最晚的班。

夜晚十点之后的哥谭是犯罪分子和亡命之徒的天下,咖啡店开在警力充足的富人区不必太担心抢劫,但店员们可不都住在富人区。午夜过后还在街上溜达,等于在身上挂着牌子写上“我是肥羊"。

席格愿意值最晚的班不是因为勇敢,主要是离住处最近的图书馆关门比较早,白天的时间更充足。正好隔壁赛百味晚上九点过后有发免费食物,趁着上班的时候拿了,省得多跑一趟。

他跟另一个二十出头的红发爱尔兰人一起值班,一个在后厨做咖啡,一个在前台当服务员。偶尔夜深了没有客人,两个人还会坐下来聊天。

爱尔兰人告诉席格,他以前是个银行职员,现在沦落到咖啡店,是为了“体验生活”。而值晚班,目的是“锻炼男子气概”,至于他为什么被上一个工作单位开除,他的理由是“阴柔的小白脸容不下真正的男子汉”。

两人聊得久了,关系逐渐熟络起来,爱尔兰人便说得更多,某天他高谈阔论,说自己当了双面人手下的马仔,马上就可以跟着老大“干一票大的”。

在他身上,席格是哥谭年轻人的缩影——不甘平凡,蠢蠢欲动,野心勃勃,又人云亦云。

席格没阻拦他。他没告诉蝙蝠侠真的存在,每个见过他的罪犯平均会断四根骨头,就像他没拆穿对方被排挤的真正原因,是十分阳刚地偷·拍女同事的裙·底,被当场抓获。

爱尔兰人信心满满地去了。这位刚刚出道的新人一共参与了两次犯罪活动,一次抢劫。一次绑架。然后他的犯罪生涯就宣告终结。蝙蝠侠打碎了他全身六根骨头,他这辈子都没办法把双手举过肩膀了。

席格后来听同事们在茶水间聊起这事,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蝙蝠侠。

有人说:“根本就没有蝙蝠侠这个人,他只是个社稷出来的都市传说”;另一个人反驳他,“既然超人存在,那蝙蝠侠也一定存在。蝙蝠侠跟他一样是超人类”。

然后后者被嘲笑了,他不甘心地举出从论坛上看到的留言为证:“我见过蝙蝠侠。他有九英尺高,四百磅重。他把一辆带披风的坦克穿在身上,奔跑时速度比猎豹还快,爪子锋利得能撕开轿车的铁皮”……

彼时席格默默地坐在茶水间外的凳子上,手里拿着最新的《哥谭公报》。头条照片是一左一右搂着两个如花似玉的电影女星的布鲁斯·韦恩。他左左右右看了半天,怎么都没办法从那副身板上看出“九英尺高,四百磅重”来。

他在后厨默默无闻地干了快两个月,直到某一天店长撩起帘子走了进来,告诉他可以“到前面去”。他才发现自己无法再“默默无闻”下去了,因为他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出乎意料的变化。

简单来说,他变得好看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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