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六章

席格对自己的童年只保留着片段的记忆。

他依稀记得那是个低矮、狭窄的小屋子,一个客厅,两间卧室。厨房跟厕所蜷缩在一起,由于厨卫不分离,老旧的洗衣机上总是挂满油污,脏盘子堆满了整个水槽,凝固的油脂跟霉菌漂浮在水面上,色彩斑斓的一层。地板踩上去时吱呀作响,木质家具用了很多年,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时隔二十余年,席格已不再记得养父母的脸,对曾经的家更是毫无印象,但他却清晰的记得这股霉臭,那座肮脏、逼仄、潮湿的小房子,他人生的起点。

养父母并未给他太多的温情和疼爱,大人们连自己的生活都过得一团糟,自然顾不上小孩。

在席格的印象中,这对男女都以折磨枕边人为荣。他们三天两头为他不懂的事大吵大闹,因为生活的鸡毛蒜皮面红耳赤,哭闹、叱骂、拳脚相加,都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

他们住在贫民区,门外有一条很长的土路,铁质防护栏杆布满锈迹,是乌沉沉的暗红色,好像干涸的血迹。

六岁之前,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小路上疯跑,差点撞在路过司机的车轮上,后者拧着他的耳朵怒骂,养父点头哈腰还倒赔钱,火大得很,直接让他在门外罚站一夜,险些冻掉他的脚趾。此后他不得不放弃这项娱乐。

之后大多数空闲时间,他什么也不干,没有玩具可玩,也没有书读,更没有一起胡闹的朋友。席格曾经用养父藏在电视机下面的成人杂志折飞机,被劈头盖脸一顿毒打后,最终连这个娱乐项目也失去了。但即使这样乏味,小孩子也不会觉得无聊,他坐在栏杆上,眺望远方,就觉得十分有趣。

席格记得,他坐在小阁楼的窗户上,两条腿从窗台伸出去,在半空中晃荡。那好像是一个模糊的春天,又或者是刚刚来到的初夏。远方微冷的寒风裹挟着水汽和花香,如母亲的手般,温柔地轻抚着他们的腿和脸颊,带来一阵阵稀薄如宿雾般的寒冷。

彼时,席格看着远方的景色,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看看。

很远很远,具体有多远?他不知道。

他从小就不算聪慧,对“远”这个词没有太具体的概念,在六岁不到的他眼里,“远”也只是几条街的距离。

席格很快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尝试,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仅仅是一味地走着,也不去记周围的景色。走过半个城区之后,他被警察送回了家。养父母的责打并没有让他记住教训,他一次又一次地离开狭小的公寓,去往他眼中的远方,像狼一样孤独且固执。

他不害怕,这座小镇从来没有发生过命案,最多只是失踪。

离家出走的不良嗜好终结在六岁。因为六岁之后,他开始上学了。

学费全免的社区公立小学跟公寓一样破破烂烂,座椅上结着一块块成年累月的黑褐色污渍,用手一摸油腻腻的。

他还记得,教他数学的老师是个蓄着一把山羊胡的老头,走路颤颤巍巍,一瘸一拐,高年级的学生们常嘲笑老师行走如同企鹅一样滑稽。他很少教训那些调皮的大孩子,只是呼着气将他们驱赶开。

那位尽职尽责的普通老师,会为席格的好成绩表扬他,也会用满是厚茧和老年斑的手,温柔地抚摸席格的头。

可与他在数学上的天赋截然相反,英文、体育和社会学习让他头疼。尤其是英文,在席格看来,它们跟数学处在两个极端,累赘、含糊不清,难以理解。不能自洽。

他试图用更准确和简洁的语言来描述,但每当他开始说话,周围人就会自动散开。英语老师一遍遍地教导他:用更简单的词,不要突然过渡,多用比喻,控制话题长度,给别人说话的机会。

他改不了。久而久之,老师的耐心也被消耗殆尽,每当席格开口,英文老师就会用教鞭打他的头,把他从讲台和人群中心赶出去,“你说话太无聊了,这儿没人有空听你演讲”。

同学们哄堂大笑,只留席格一人默默被羞耻感炽烤。

虽然他的童年并不全是美好回忆,但如果以前所有,这就是他的人生,也不能称之为不幸。

虽然他的养父母贫穷、粗暴、没有耐心,并不温柔,但他们并不是坏人,还给了他很多爱。

养母先后孕育了四个孩子,全部在十二岁之前早逝。多次生育彻底损伤了她的身体,她无法再生孩子,席格是她捡回来的第五个孩子。她很爱他。她给他烙油饼,缝衬衣,洗头发,帮他把书包背好,还把他的小皮鞋擦得锃亮。

养父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摄影师,他拍的最多的就是孩子。上一个孩子死后他不再拍摄照片了,而是打短工勉强糊口。养父是这个家庭中学历最高的人,他上完了高中,教育孩子的唯一方式却是打骂。但是当席格把满分试卷递给他的时候,他还是会欣喜地把席格抱起来,让他坐在他的腿上。

在这个国家,生来像他一样贫穷的孩子很多,他们大多数都有着相似的命运:潦草的出生、不温柔的父母、窘迫的收入、糟糕的环境、孤独的童年。他们就像长在下水道里的野草,活得艰难却生机勃勃。

倘若千万人都在经历相同的不幸,那么这份不幸多多少少被稀释了,孩子的无知和迟钝有效保护了他们,加上时光如此迅疾,快到让人连自己正在经历痛苦都来不及觉察,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就这样打着滚的长大了。

席格本以为自己如老师一次次强调的一般,“不聪明”。未来的他也没办法去做轻松的脑力工作,而是会跟所有相同出身的男孩一样,会成为一个水手或码头工人,但他连这样人生都没能经历,上学带来的快乐如阳光下的肥皂泡,五彩斑斓,却连一阵风都经不住。

究其原因,只是因为,他来了。

就在一个平平无奇的下午。席格还记得那天的阳光,灿烂非常,明艳的光辉落在灰白的街道,照得一片凌乱的贫民区有了些颜色,不久前刚下过一场雨,路边的野花含着一腔露水,茎叶在晚风中**的颤抖。

席格正躺在养父的床上,一向禁闭的公寓大门在某一天被人从外面打开,他抬起头,那个男人逆着光走来,漆黑的影子猛的撞进他的眼里。

对方而身材高而细瘦,像一束摇曳的芦苇。他戴着一顶圆形小礼帽,穿着深褐色的羊羔绒大衣,戴着光滑漂亮的丝绸手套,雪白的领巾和袖口一尘不染,脚下踩着一双擦的锃亮的布洛克皮鞋,显出一种跟周遭的穷酸肮脏格格不入的矜贵,以至于让席格以为他是个老师。

这个第一印象太过致命,孩子们很容易对体面的大人产生好感。这份好感持续到多年后,筛掉了长久以来对方的所有恶名。

因为太过割裂,即使他在电视里看见了这位“老师”在另一个城市的影像,也没办法承认荧屏上歇斯底里、又绿又白的疯子,和他记忆中学者般文雅的男人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见面时,他就对席格暗示了他的两面性:可以如长辈般温柔,可以比猛兽更残酷;嘴里说着犹如哲学家般理智的话语,却干着把年幼的孩子活活打死的疯狂行径;在深爱的同时,又憎恨得咬牙切齿。他的人生和情绪总是同时处在两个极端,完全找不到中间状态。

灿烂的阳光中,男人对他伸出了手。

但年幼的他还不清楚这一切,他只看见对方上半张惨白的脸沉在阴影中。那高大的影子将年幼的孩子笼罩,仿佛命运给予他的无声隐喻,席格终其一生都没能走出亲生父亲的阴影。

不论席格如何回忆,他能想起的只有对方意味深长的微笑。以及让他永世不忘的、恶咒般紧紧相随的话语:

“晚安,小鬼。好久不见,我是你父亲。”

-

梦境在此时戛然而止,席格睁开了眼睛。

他从床上坐起来,大口喘息着,良久才平复自己的心情。

黄昏将至,金红色的光渐渐沉凝,又被窗棂切碎,一片一片的贴在地上、墙上,宛若轻盈的金箔。

他藏身在一间狭窄潮湿的阁楼中,这里临近大海,每到晨间和傍晚,都有汹涌起伏的波涛声远远传来,拍打着他的耳蜗和整夜的梦。

阁楼的屋顶上有个长方形窗户,席格喘息了一会儿,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前,手脚并用地爬到屋顶上。

呈现在他眼前的是清晨的海洋,太阳正从东方缓缓升起,金色的光辉照耀着雪白的波浪,天边丝缀般的流云被添上一抹鹅黄,映照着碧蓝的海面如翠鸟的羽毛般光滑。

在西方,天边是令人心碎的冰蓝色,月亮像一颗珍珠,嵌在柔软的天鹅绒上。沙滩干净得像雪或盐堆,撞碎在礁石上的泡沫白如冰屑,偶尔有银色的飞鱼跃出,尾翼在如缎般的海面上留下一道伤痕。万事万物都笼罩在光晕中,仿佛蒙着一层金色的纱。

席格静坐了一会儿,将自己藏在灿烂的金光中,直到大海以它巴赫管弦乐般的美妙和厚重,安抚了他战栗不安的灵魂,他才在晨光中点了根烟,烟雾袅袅,将他的眼神模糊。

前世。上一生。上辈子。

席格上一次生命有很多种称呼。他很少去回忆,那段人生经历属实乏善可陈。

八岁前,他跟养父母共同生活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艾塞克斯郡的小镇,这座小镇从来没有发生过谋杀案。后来养父母不幸死亡,失去监护人的他因为严重的臆想症被送入当地的精神病院。

虽然同为精神病院,但这座疗养院籍籍无名,阿卡姆疯人院被戏称为犯罪之都的至高殿堂,而它只是普通的精神病收容所,以扎眼无比的高死亡率而闻名在外。

席格很小就知道他是小丑的儿子。

这个出身并未赋予他的人生任何传奇色彩。小丑不允许其他人插足他和蝙蝠侠的关系,所以席格终生都未能踏足哥谭市。

更多时候,他远远游离在父亲的人生之外,从老旧的报纸、杂志和人们的口口相传中,得到一丝来自遥远地方的破碎消息。消息中多半夹杂着疯癫的笑声和受害者的血泪,席格看着报纸上的文字和照片,钝钝地想着:照片上这个男人,是他的父亲。

他是个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的人渣、败类、疯子,他应该被挂在绞刑架上风干,就算一百年后也会有人唾弃他的墓碑,可他是你父亲。

他的父亲是个在犯罪史上留名的可怕罪犯,但他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只拥有普通人的人生。

之后的整整二十年,他被抛弃在疯人院的黑暗处腐烂。直到一股奇特的力量将他带了回来。

席格叼着烟,深深地吸上一口,烟雾夹杂着焦油和烟草的味道,依次滚过喉咙、气管和肺叶,最后停留在血液中。熨平了他心中越发跌宕的痛苦、愤懑和一闪即逝的感伤。

只要今天——只要今天的计划成功,后面就是崭新的人生。

走吧。去见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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