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还没分手

我活了三十年,做过唯一一件后悔的事大概就是和蝙蝠侠分手了。

是的,没错,我踹了他。

因为我觉得他一点也不爱我!我甚至还怀疑他是个弯的!

至于我是怎么遇上他的,事情要从头说起了,那时候我才十八岁。

我是个女特工,对——就是那种丰乳细腰还有翘臀,长的一看就是妖艳贱/货的那种性感女特工。

不过我现在不是了,又一次我和我闺蜜——她大概比我大上那么六十岁吧,不过她超火辣的,我爱她——被红房派出来窃取美国的什么机密,结果我闺蜜被一个叫什么国土战略防御攻击与后勤保障局——妈的这名字真难记——的特工骗跑了,说是什么为了信仰。

简直放屁,身为间谍特工出身的我们谈个屁的信仰,但是我闺蜜傻啊,居然信了他的屁话,跟着他跑了,我能说什么呢,当然是你开心就好,于是我也跟着我闺蜜跑了。

其实我早看红房不顺眼了,嘿嘿。

我看我闺蜜过的挺开心的,我也就想放松一下,于是跑到了哥谭——毕竟这里揍个人什么的不犯法,要知道我经常手痒,但又不想进警察局。

于是有一天晚上我在哥谭的小巷子里游荡的时候又遇到了觊觎我美色的小混混,嘿,这不是送上门的吗?不揍白不揍。

我装作一脸恐惧的的样子站在那里瑟瑟发抖,就在我准备动手的前一刻,有个大蝙蝠从天而降揍翻了这小混混。

我听说过,据说是哥谭噩梦——叫什么蝙蝠精来着?

我当时真的好气哦——要知道我很久没打过人的,感觉自己骨头都要软了,结果来了个人给我截胡了。

就在我脏话就要说出口的时候,那个蝙蝠精开口了,沙哑难听仿佛得了喉癌的声音对我说:“你不是哥谭的人。”

“凯瑟琳·罗曼诺夫,说出你到哥谭的理由。”

我这才抬头正眼看他,然后——我觉得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他真的是我的菜!!!看看那充满美丽的方下巴!看看那结实的肌肉!看看那壮硕的胸肌!看看他那八块腹肌!还有他那钢蓝色的蓝眼睛!天哪!他好好看哦!

我想要在他腹肌上睡觉,亲他的蓝眼睛!最好能够睡一觉!!!NO!NONONO!是睡一辈子!!!

虽然那个奇丑无比的面具遮住了他的脸,但我觉得他一定很好看!

于是我光顾着看他的脸了,根本没注意他说什么。

“凯瑟琳·罗曼诺夫!”他声音压的更低了,那种沙哑的声音如果形容的话,大概就像嗓子里被火烧过之后一把沙子卡在喉咙里的感觉。

哦,天下毕竟没有十全十美的完美男人,虽然他有着宛如雕塑一般的好身材和漂亮的蓝眼睛,但是嗓子不太好,不过没关系,我不在意。我心里这样想到。

“你知道我的名字?”

我舔了舔唇,手摸上了他的胸肌。

实话说吧,手感超棒的!

我一边摸一边说:“你是不是暗恋我啊。”

我记得他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_▼

(蝙蝠侠:???)

他眉头皱的老高,一副不高兴的样子,然后伸出手把我摸他胸肌的手捏住了。

不是我说,力气超大的!要不是我厉害肯定骨折了!

“说出你到哥谭的理由。”他用那副得了喉癌的嗓子说。

我有些不开心了,心说虽然你是我的菜,但是对待女人要怜香惜玉不知道吗?

不过帅哥嘛,总要有些特权。我就老老实实的说了——不过我觉得他不太信的样子。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明天,给我离开哥谭。”他放开我的手警告我。

离开?当然不行啦!我还没睡到你呢!

于是我在他发出爪钩器准备离开的时候抱住他的腰跟他一起飞了。

“别这样啊大蝙蝠,我觉得你长的超和我胃口的,要不咱们俩在一起吧。”我搂着他的脖子,腿还圈着他的结实的腰,嘴巴凑在他的耳朵边说。

“我长的这么好看,你睡一觉也不吃亏。”

他还是沉默,不过我好像在他耳朵边听到了一个人的笑声——感觉是个老爷爷。

“闭嘴。”我听到他这么说。

然后我就被他打晕了,等我醒来我已经躺在了我居住的韦恩酒店的房间。

哈?你以为我会就这么放弃吗?当然不会!

于是我开始天天晚上往外跑,就算他赶我我也不走,然后我还买了套黑色紧身衣和蝙蝠面具,天天追着他的屁股后面跑——顺便还解决了几个渣渣。

没过两天哥谭大街小巷里都在说蝙蝠侠除了罗宾之后又有了一个新助手——蝙蝠女侠。

噫——这个名字好难听哦。

比我闺蜜的黑寡妇差远了。

我就这么一直跟着蝙蝠侠屁股后面追,但是他一直不怎么理我,不过他身边的罗宾挺可爱的——就是那身绿鳞小短裤有些让我一言难尽,额,笑声也比较魔性——虽然他比我小上那么四五岁,但我们很有共同语言,于是我俩很快就熟络了起来。

他偷偷告诉我让我多哄哄那个大蝙蝠,因为他就是个死傲娇,脾气硬的很,必须来软的才行。

我恍然大悟,不就是撸猫吗?我会的很呢。

日子就在我追蝙蝠侠的日子里一天天过去了,虽然很难发现,但是那个大蝙蝠对我的态度真的有一天天变好——虽然脸还是天天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还不叫我看他长啥样。

不过没事,看看那具美好的□□也挺不错的。

就是他老受伤,那么完美的身体上都是一片片伤疤,我好心疼的,给他抹药的时候还在掉眼泪。

他倒是皱着眉头不说话,等我给他抹完药才压着嗓子说了一句谢谢。

太难过了,实在太难过了。他居然只说了一句谢谢就完了!

我哭的更凶了,然后我踢了他一脚就跑了。

我为了这件事好几天没找他,结果他居然也不找我!

活该你没女朋友!!!

于是我把怒火发泄在了那些伤他的人身上。

那群王八蛋居然敢伤他如大卫一般完美的身体!

不可饶恕!

我把那些伤他的人全部暴揍了一顿,揍的他妈都认不出来,基本都是需要躺在床上养上三个月才可以的那种——要不是大蝙蝠不让我杀人,我早打死了事了。

对,尤其是那个染了绿色头发一看就像被自己老婆绿了八百回才会有如此纯正的绿色脑袋的家伙!!!

那个傻bi被我揍成那样子居然在笑!

变态!!!

小鸟——这是我给罗宾取得爱称——有一天偷偷跑过来找我了,他告诉我我给大蝙蝠抹药掉眼泪的时候大蝙蝠看我的眼神很温柔,不过我一抬头他就恢复了平常的样子。

“B他其实很想你,我看的出来。”

小鸟朝我眨眼睛。

“他知道我来找你,但是没阻止我。”

……哼,死傲娇。

其实我早就不生气了,只是心疼他。

我撇撇嘴把小鸟抱进怀里揉了一通,慈祥的叫了一句乖儿砸。

小鸟翻了个白眼,倒是没说什么。

嘿嘿,他真是个小可爱。

于是那天晚上我又开始跟在他屁股后面跑了,大蝙蝠看到我的时候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

“以后记得把监控毁的干净一点。”

我把那些人都揍了的事他都知道!还帮我消灭证据!

他好温柔哦,我更喜欢他了嘻嘻。

不过我还是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唉。

因为我把哥谭大部分大佬都揍了一个半身不遂的缘故,接下来这几天哥谭晚上的犯罪率都跌到了史上最低,连夜巡也变得有些无聊起来。

又过了几天,他给了我一个新的面具,我超开心的,抱住他就朝他脸上亲了一口。其实我想亲他像红蔷薇一样的嘴巴来着,但是说实话,那时候我有些害羞了。

唉,有点后悔。

小鸟站在一边捂着眼睛,但是我知道他的手指其实根本没捂住!指间张那么大,骗鬼呢!

亲完以后我高兴地问大蝙蝠这是不是定情信物?

“不是”他的语气有些生硬。

他被我亲了一口,没反应,不过嘴巴绷得更紧了。僵着一张脸不说话。

他是不是不喜欢我亲他啊,我心里面嘀咕着,有些难过的撅着嘴,然后带上了他给我的面具。

然后一个声音超好听的老爷爷说话了。

“你好,凯瑟琳小姐。我是蝙蝠侠的助手,阿尔弗雷德,你可以叫我阿福。”

我有些懵逼。

“请别在意他的样子。”阿福好像在笑,“老爷他只是害羞了。”

“阿福!”他好像有些咬牙切齿。

“我觉得凯瑟琳小姐挺好的,蝙蝠侠,你需要一个陪伴你的人,我觉得凯瑟琳小姐非常适合。”

行了,什么都别说了,阿福这个老爷爷我爱了。

“你叫我凯瑟琳就好啦,阿福。”我甜甜的说。

“好的,凯瑟琳。”

这个老爷爷真上道!

大蝙蝠真不高兴了,一扯自己的披风就飞走了,留下我和在一边偷笑的小鸟。

他这么可爱,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宠着他啦。

我在哥谭天天过的乐不思蜀,不过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一天我闺蜜忽然给我打了个电话叫我帮她一个忙,闺蜜有事我怎么能不去呢!当然要为我闺蜜两肋插刀了!

于是我在出发前给他发了个邮件说我要回纽约找我闺蜜了。具体什么事我也没说,毕竟我闺蜜也没告诉我。

他就回了我一个我知道了。

我:?????

大兄弟你不是吧???居然才这点反应???

好气哦,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气呼呼的头也不回的走了。

等见了我闺蜜的时候她身边有个卤蛋头,听她说是那个名字贼难念的局的局长。

他长得一点也不符合我的审美还一副欠打的样子,不过为了我亲亲闺蜜,我还是同意了帮他和我闺蜜去给一个超级富豪做秘书,既是监视他也可以暗中保护他。

毕竟他不仅有钱,还有脑子。

要知道这世上看不惯天才的人总是很多。

听说还是新出的英雄,叫什么铁罐侠?

去之前我还想还是我的大蝙蝠最可爱。

我和我闺蜜去了,谁让我无法拒绝她漂亮的脸蛋——我闺蜜真的世界第一棒der!

如果她是男的。可能就没有我大蝙蝠什么事了,可惜我闺蜜不是。

后来我和我闺蜜成功应聘成了铁罐,哦不,是钢铁侠的秘书,他叫托尼·斯塔克,虽然个子不太高(托尼:喂!!!)还有些自恋,但是我觉得他人不错——其实是因为他长的也好好看哦。

你说!你说实话!你看着他蜜糖一样的眼睛!你能拒绝吗!

还好我心里都是我的大蝙蝠,不然还真受不了。

我和铁罐——真不是我想叫铁罐,实在是这名字太顺口了——相处的相当不错,他把我当妹妹,我把他当兄弟,聊天打屁一起勾搭美女顺便开个跑车兜个风。

这么资本主义的日子真的好幸福哦。

大蝙蝠,我还是最爱你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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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大超,文案待改。

[综英美]超人今天告白了吗?

我喜欢一个人。

他是光明之子,希望之光,生命之火,人间之神。

我爱他,但是他并不认识我。

然后有一天,他穿着那身代表着希望的制服飘在我的窗外敲了敲我的玻璃。

红色的披风在空中猎猎作响,他逆着光,就像神灵。

他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

我爱她。

重于生命。重于世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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