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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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事情在同时发生。
时间、事件和命运,总之就是一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他们总是会因为某些原因纠缠在一起,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身边发生的所有事情,正是一个又一个巧合和偶然所构成的整体,命运是一环扣着一环的巧合,如果不是因为命运本人是个无可救药的惊喜爱好者兼强迫症,便是因为她是一个爱好惊喜与浪漫的小姑娘——也正是因为如此,事情的发展总会出人意料,命运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热爱意外。
而今天,不知是哪一位命运,决定将这几条命运之线牵到一起,造成了一场意外的量子纠缠,而且持续许久,直至最后,也没能弄清楚究竟何处是起始,何处又是峰值,以及何处是结尾。
艾米·庞德*,博士*坚持称呼她为艾米莉亚——他们第一次相遇时艾米用的名字,那个时候她还是个胖乎乎的红头发小姑娘。
很长一段时间,艾米莉亚一直以为邋遢博士只是她想象中的朋友,她把那个晚上的故事讲给很多人听,但是他们都不理解她,他们说这只是她的想象力,艾米莉亚再长大一些,她还是会跟人讲邋遢博士的故事,直到她的姨母因此送她去见了很多个心理医生,直到艾米终于长大,她改掉了自己的名字,再也不提邋遢博士。
但13年后,邋遢博士回来了,这世界好像跟她开了个玩笑,他看起来一点都没变,手里的苹果上刻着一张笑脸,艾米莉亚,那个一直等待着的女孩,却已经长大了。
邋遢博士比任何人能够想象出的朋友都更神奇、更有趣,跟他在一起,艾米从没有一刻觉得无聊。
他是个九百岁的时间旅行者,见识过宇宙里很多神奇的东西,说话的样子却像个十几岁的孩子。
塔迪斯是博士的时间机器,一艘外星飞船,里面比外面要大,是这个宇宙里最神奇的飞船。
博士将塔迪斯降落,那个熟悉的机械声持续着,这代表塔迪斯即将落地,艾米抓住操纵台,在摇摇晃晃的时间机器里欢快地大笑,听着博士讲他曾经的历险、那些宇宙里的神奇种族、那些遥远的传说和故事。
再没有比这更有趣的事情了。
直到塔迪斯停下来。
届时,将会有一个真真正正的冒险在等着他们,比故事更生动,比一切的生活更有趣。
“OK,我们降落在了,我看看——啊,英格兰,塔德菲尔德!真是个不错的地方……”
“塔德菲尔德?这里离伦敦不远,你曾经来过这里吗,博士?”
“以前?从没有!但是现在,我们来过塔德菲尔德——”他顿了顿,大声读出显示面板上的内容,“在1965年。”
“塔迪斯得在附近吸收一些裂缝能量,你知道的,跟加油差不多,不会耽搁太久的。”博士转过头,用眼神示意艾米。
但艾米没有立即回应博士的话,她眯着眼睛,看起来在打什么主意,模样可爱极了。
博士按下他喜欢的那个按钮,配合地开口:“塔迪斯充能大概需要2个小时左右,”他顿了顿,“有什么想法吗?”
“我们可以在附近逛逛,1965年,well,我们能见见,我也不知道,披头士之类的吗?”艾米配合地提议道。
“他们可不在塔德菲尔德,他们现在应该在,”博士回忆了一秒钟,要艾米说,博士一定是全宇宙最精通历史的人了,不管是外星历史还是英国历史,他在脑海中抽出有关披头士的时间线,思考一小会儿便给出了答案,“嗯,美国,在拍电影。”
“电影?”艾米有点心动,“我们可以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把这放到待办清单里,等塔迪斯准备好,艾米莉亚,我们可以去首映式!”
艾米惊喜地扑向塔迪斯的门:“两个小时后。”
“两个小时后。”博士跟着她走出塔迪斯。
很好,他们需要在1965年的塔德菲尔德消磨两个小时的时间,之后要去看披头士主演的自传电影《help!》*,多么美好的一天啊!
等到博士和艾米一起走到外面,塔迪斯正式将自己封锁起来,博士无意识地望了望天空,他在思考,尽管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他确实是在思考。
塔德菲尔德——
一个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镇子,位于伦敦附近,空气里传来的气氛温馨美好,现在是1965年,披头士的黄金时期,摇滚乐的奠基时代。
远处传来收音机里的音乐声,电台正在播放《please please me》*,博士却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刚刚想起了什么事情,不是太重要,也许是一句话之类的,转身他便忘得干干净净,这件事情常发生,哪怕时间领主也免不了俗,博士为此专门停步思考,但是从指间溜走的记忆不会那么容易就回来。
肯定不太重要吧,博士不确定地回忆,眼神望向远处的天空,走起了神。
“我到底忘记了什么……”
艾米本来一个人走在前面,她察觉到博士的异样,便停下了脚步,转身望向他:“你说什么了吗,博士?”
“塔德菲尔德。”
博士沉浸在自己的记忆里,没有听到艾米的问题,这让艾米更好奇了,她凑过去挽住博士的手臂,听他继续喃喃自语,试图弄明白他的意思。
“你一定意味着什么,你一定没有听起来那么普通……但,是什么呢?”
这种事情总是在发生,普通人、外星人,哪怕是他,因为时间的原因某些记忆开始变得模糊,博士已经九百岁了,他经历了很多,也有很多记忆被他有意或是无意地封存起来。
也许他在一本书上读到过塔德菲尔德这个地名,也许在古代的时候这里发生过一次战役,又或是这里在未来成了盛业枢纽(他怀疑不会是后一个),当他努力试图记起有关塔德菲尔德他在书上看到了什么,并把这跟他刚刚忘记的那一小点记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他失败了。
博士叹出一口气,把这件事情暂时抛到脑后,重新又变得欢快起来。
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没有什么能吓到博士呢!不管塔德菲尔德这个地方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他都会解决的。
“别管什么塔德菲尔德了,艾米,我们可是在1965年呢!”
“我都等不及了。”艾米松了口气,她希望这两个小时会是一趟平静的旅程,别误会,她很爱那些冒险,但是当他们只在这里停留两个小时,还是不要出现什么事情才好,过会儿他们可是要去披头士的电影首映礼呢!
如果罗里知道了的话,他一定会嫉妒死的,艾米想起了自己的未婚夫,医院护工罗里·威廉姆斯先生,悄悄微笑起来,相比艾米,罗里才是摇滚乐的忠实拥垒,高中的时候为了买披头士的黑胶,艾米跟他一起坐车去伦敦的唱片店找一张1966年的唱片,为了播放这些唱片,罗里还偷偷打工攒钱买了台二手的唱片机用来播放这些老古董。
MP3和智能手机都很方便,也能储存很多首歌曲,但这是不一样的,罗里严肃地解释道。
也许她可以帮罗里要一张真正被披头士成员签过名的唱片,没准罗里连睡觉都要把它放到枕头边上。
艾米一边想着罗里可能会出现的惊喜神情,一边迫不及待地拉着博士开始他们在1965年的塔德菲尔德的旅程,一周前她马上就要和罗里·威廉姆斯结婚了,一周之后她居然在1965年的塔德菲尔德,在此之前他们还去过星鲸背上的英格兰,这么多新奇的事物和前所未见的世界,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
博士对塔德菲尔德的兴趣大大超出了艾米的想象,她的意思是,这可是博士,他去过那么多神奇的地方,却对六十年代的这个小镇有着这么多的探索欲,镇上来了一支乐队,艾米看了一眼海报,那并没有引起她的什么回忆,镇上不少年轻人都趁着夜幕悄悄降临来到了街上,汇集到塔德菲尔德剧院门口,博士却在这个时候拍着脑门跳了起来,一边还大叫着。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没有听起来这么普通,塔德菲尔德!当然了——”
周围年纪估计都可以当艾米爷爷奶奶的摇滚青年也都被这怪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艾米急忙拉住兴奋过头的博士,询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塔德菲尔德,艾米,你还没有想起来吗?”博士兴奋地指着剧院门口的乐队海报,示意艾米。
艾米又看了一眼,但她依旧不是太明白:“……地狱火乐队?我不知道,他们很厉害吗?”
“不,不,不,”博士摇着头,连着否决了好几次,艾米不知道这意思是这个乐队其实一点都不好还是她说的话不对,“这乐队没有关系!”
博士拉着艾米继续向前,示意她更仔细一点看。
“这是佩恩·普罗克特。”
“……佩恩·普罗克特?”艾米重复第一遍的时候还是有些茫然的,但后来就变成了惊讶,这代表她已经将这个名字与这名字代表的意义联系在了一起,“佩恩·普罗克特!?”
当然了,海报上的吉他手看起来年轻得过分,看起来确实相当熟悉,虽然她不是摇滚乐的狂热粉丝,但她是个英国人,在博士的提示下,她也认出了吉他手的身份。
博士有些得意地冲她挑挑眉头。
“佩恩·普罗克特?”
艾米立刻就意会了博士的意思。
“佩恩·普罗克特!”
这可是1965年的佩恩·普罗克特,还没有后来那些经典之作,他太年轻了,甚至还没有加入那个注定伟大的乐队。
但他依旧是佩恩·普罗克特,这就够了,他们怎么可能错过这个呢?
下一秒,艾米博士就手拉手,挤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靠着通灵卡片,一位来自2010年的红发女郎和一位来自咖喱弗雷的时间领主成功‘逃票’来到了演出现场。(好孩子不要学哦,如果没有塔迪斯救场会被打的)
一直到吉他手上台,艾米还是觉得这件事如同在做梦,那么的不真实,但这确实发生了,台上的人也确实是佩恩·普罗克特。
“如果罗里知道了的话,他一定会嫉妒死的。”
博士在左右张望:“粉丝?”
“超级粉丝。”说罗里是超级粉丝一点都不为过,作为青梅兼未婚妻,说实在话,如果没有罗里从小到大一直拼命安利的话,艾米今天可能还真认不出来佩恩·普罗克特年轻的样子。
“你呢?”艾米早就注意到博士比往常还要高涨的兴致了,“超级粉丝?”
“我……我应该还算不上超级粉丝,更像是一般粉丝,我喜欢听不同乐队的歌曲。”
艾米看上去并没有被他说服:“如果你不是超级大——粉丝的话,那你是怎么知道1965年佩恩·普罗克特来过塔德菲尔德?”
“我不知道啊,”博士终于停止了左右观望,他看向艾米,“我不知道他在这里开了演唱会,但是我知道佩恩·普罗克特是在这里,塔德菲尔德,遇到了格伦·格林伍德。”
艾米缓慢地挑起了一边眉毛,即使在处理信息,也是在表达自己的惊讶。
然后她叹了一口气:“然而居然还有人试图告诉我他不是粉丝。”
博士没有接话,艾米也开始左右张望:“所以,不只是佩恩,格伦·格林伍德也有可能在这场演唱会上?他在观众席吗?你看到他了吗?”
博士摇了摇头:“没有看到,不清楚他是不是在这场演唱会上,但他和这位吉他手确实是1965年的塔德菲尔德第一次相遇的,至少我看的贝斯手——未来贝斯手约翰·雅克的自传上是这么写的,至于具体是怎么发生的,很可能他也不清楚。”
“你看了自传?”还是贝斯手写的自传,这下艾米可算逮到了博士的把柄,她好整以暇地看着博士,想听他怎么反驳。
“……我是个粉丝,我告诉你了。”博士一开始试图避开艾米揶揄的眼神,“有人认为佩恩·普罗克特是在1965年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格伦·格林伍德,但也有人认为这次相遇发生在三年之后,因为约翰·雅克,也就是贝斯手声称自己才是第一个加入新乐队的人,半个月之后,普罗克特才在伦敦的酒吧遇见了还在唱民谣的格林伍德,他还将鼓手洛伦佐介绍给了乐队……至少贝斯手的传记里是这么写的。”
“超级粉丝。”然而艾米却没打算就这样放过他。
“当然不是,”博士的第一反应是反驳,然后又觉得自己的否定实在是有点草率,“只是个……普通的粉丝,一般的那种。”
艾米因为这个答案挑起了眉头:“会买贝斯手的传记来看的那种粉丝?”
虽然这句话本质上没有什么错误,但是鉴于艾米揶揄的语气,博士总觉得哪里好像不太对劲,因此他决定还是不要搭话。
博士:“呃……”
艾米模仿他:“呃……”
“你连传记都看过了,你知道普通的粉丝只会在手机或者MP3上听听歌之类的吧!”艾米冲他做了个鬼脸,拆穿了他超级粉丝的实质,“而且居然还有你不知道的事?”
“Well,”博士挠了挠头,“我觉得贝斯手应该也不清楚发生在1965年的事情,他们相互之间都还不认识呢,我作为读者就更不知道了,事实上,我觉得世界上大概只有两个人知道真相,一个是普罗克特,另一个是格林伍德……”他想了想,又觉得这话还存在漏洞,“也有可能是三个人,还有他们的经纪人安东尼·J·克劳利。”
艾米作为一个正常的普通路人粉,能知道乐队成员的名字就算顶天了,经纪人是谁,她表示这真的挺陌生的。
她叹了一口气:“然而居然还有人试图告诉我他不是超级粉丝。”
博士觉得在这个命题上,他大概没法靠辩论赢过艾米了。
抛掉了路人粉的外衣,真·研究过自传还研究过历史的(超级)粉丝博士开始了自己的小讲堂:
“其实我偏向第二种说法,但第一种说法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实际上,大部分人不知道的一点是,乐队主唱格伦·格林伍德的家乡正是塔德菲尔德,而普罗克特的巡演在1965年经过了这里,有一种说法是格林伍德也在这场演唱会上,所以有人认为他们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但是,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不代表他们会因此相互认识……”
博士的声音慢慢小了下去,他心里有了一个主意,艾米也立刻猜到了他的意思。
“所以,我们现在有机会去弄明白了——为了历史研究,当然,绝不是因为你是个狂热的粉丝。”
博士自动忽略了艾米的最后一句话,他必须得承认,他真的挺喜欢这个主意的。
*艾米和博士都是出自英剧《神秘博士》,这部剧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列为‘世界上最长的科幻电视系列剧’,自上世纪五十年代首播,老版神秘博士一共八任博士,还有一位被称作8.5任博士,即战争博士,博士本人并不认同自己在时间之战中的所作所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自我否认8.5任的存在,直到五十周年纪念的特别篇《博士之日》,才解开心结,这一特别版一共出场了4、8.5、10、11和12任五任博士,具体内容不剧透。在第四季结尾还出现过一位10.5任博士,他是一位人类博士,是十任博士和他的女伴唐娜的DNA在重生过程中结合出现的,人类博士和另一位女伴罗斯·泰勒留在了另一个平行宇宙。
博士的身份是一位来自加里弗雷星的时间领主,最后一位时间领主(才不是),驾驶一个蓝色的电话亭穿越时间的历险故事,由BBC拍摄的低成本科幻剧,虽然成本低、特效感人,但神秘博士依旧是大家心中经典的科幻剧,概括一句话就是‘特效不够,脑洞来凑’。
艾米·庞德,也叫艾米莉亚·庞德,是11任博士的女伴,扮演者为凯伦·吉兰,也就是漫威星云的扮演者。作为博士的女伴,艾米的职业是一位送吻使者,后来还当过模特,最后成为一位作家。艾米的丈夫罗里·威廉姆斯也参与了博士的旅程,他是一位医院护工,最后成了一位真正的医生。艾米和罗里第一次出场是在新版神秘博士第五季第一集,小时候的艾米许愿希望能有一个人来修好她卧室墙上的一条裂缝,刚刚完成重生的十一任博士降落在她家的花园里,小艾米用食物款待了他,十一任博士标志性的炸鱼薯条配蛋奶糊就是来自于此(说实话,我实在难以想象这会是种什么味道)。博士发现这条裂缝是一条时间裂缝,它不在艾米卧室的墙上,而是在现实的表面。这条裂缝作为线索贯穿了新版神秘博士第五季到第七季的主线,一直贯穿11任博士的全部,直到重生为12任时这个故事才算是讲完,在时间线上形成了一个闭环。艾米出场的第一集剧集内容致敬了英国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的经典科幻小说《银河系漫游指南》,在这集结尾,艾米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决定跟博士一起出去旅行,在前期,艾米因为从小对邋遢博士的执念,对自己的感情出现了一些疑问,但是她后来意识到自己的真爱是罗里。作为少数塑造特别棒的博士旅途中的男同伴,罗里(死不了的罗里,据不完全统计,罗里在剧里大概死了6次)是我在神秘博士里除了杰克上校以外最喜欢的男配角,由亚瑟·达瑞尔(Arthur Darvill)扮演,后来这位演员在DC的《明日传奇》中扮演了时间大师(Time Master)里普·亨特。罗里对艾米非常痴情,也因此在一开始他有点嫉妒博士的存在,但是后来三个人成为了非常好的搭档和朋友。凯伦·吉兰的称号‘岳母’就是出自神秘博士,因为艾米和罗里的孩子是River Song(亲切称呼为宋江),River是博士的妻子,他们两个的时间线是完全相反的,博士第一次遇见River的时候正是她最后一次见他,River已经对一切都很熟悉,但是这一次,博士已经不认识她了。
神秘博士第五季的最后两集512‘开启潘多拉(The Pandorica Opens)’和513‘宇宙大爆炸(The Big Bang)’非常经典,曾获2011年雨果奖戏剧表现(短剧)奖。在这一集中,罗里成为了罗马百夫长并守护被关进潘多拉的艾米2000年不离不弃,直到博士遇见了在现代还没有长大的小艾米,并将长大后的艾米解救,在季终集513中,博士重启宇宙,并借助艾米的回忆为锚点回到这个宇宙,最后他带着婚礼上的艾米和罗里离开去度蜜月。
最好入坑也是最好安利的一集是510讲梵高的那一集(由此坑了我好几个小伙伴入坑),画面很漂亮,故事也很感人,今天的梵高是最成功、最知名的艺术家之一,但是他在自己的时代过得并不好,这一点不是秘密,很多人都知道,患有躁郁症的梵高遇见了比他更奇怪的博士和艾米,具体留给大家自己去看,不剧透。要说一点就是虽然电视剧有些细节跟历史不符,真要解释的话也可以认为是因为宇宙重启导致神秘博士与现实历史有出入(其实就是剧务没有查清楚史实资料),但作为观众我也不是研究艺术史的,看着好看、脑洞大开、故事很感动就完了,没必要揪着细节不放。
(如果大家觉得这里的博士描写的像是小十,好吧,是作者的锅,考完研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刷DW,现在正在看4.5季,可能一边看剧一边码字真的有影响吧,顶锅盖跑走)
*《help!》是披头士在1965年出演的电影,有同名原声专辑,这部电影我没有看过,只看过披头士1964年的《A hard days night》,这部还挺好看的,主音吉他手乔治·哈里森后来还娶了同剧组的一位群演。
*《please please me》是披头士最早录制并大热的单曲之一,后来收录在同名专辑中,专辑发行于1963年,由于当时的演出任务非常紧张,乐队只用一天就录完了这张专辑,因为第二天还要出去演出,从早上到晚上一直不停,录到《Twist and Shout》的时候,约翰·列侬的声音已经非常嘶哑,并且当时他还患重感冒,靠着润喉糖才录完了最后这首歌。这张专辑花了7个礼拜登上排行榜冠军,但随后创纪录地保持冠军的位置30周之久,直到它被下一张专辑《With the Beatles》取代,同年,Beatlemania(披头士热)在英国正式爆发,1964年左右,披头士走入美国市场并掀起了‘英伦入侵’。
今日辱贝斯成就达成√
最后,大家新年快乐啊!祝大家的2021年心想事成
学习的考试全过,工作的升职加薪
追的文全日更,看的剧无烂尾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新的一年,大家要更加热爱生活,因为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
爱你们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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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时间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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