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远近闻名的氪星之子、人间之神、红内裤外穿的超能力救援者——超人而言,夜兔这个同样来自大千宇宙的种族可谓籍籍无名,除了怕光和惊人的力量与食量,其他方面几乎和正常地球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除开少年时期的刻意隐瞒,哪怕后来出道当佣兵,以【夜兔】为代号的夔娥在的大部分地下社会的家伙眼中,大多都不会偏离“注射过某种能增强力量的血清的女人”这一类印象,这其中不乏布莱雷利的引导。一个尽管强大却仍旧会受伤流血、既不会花里胡哨的光线、也不会飞、以拳脚应敌、除了偏好夜晚活动而且似乎是以进食作为能源消耗的家伙,很难让人在短时间内将其和外星人联系到一块去。
唯有与其朝夕相处之人,才知道【夜兔】这一种族,究竟意味着什么——
“轰!!!”
“哒哒哒哒哒哒!!!”
“受死吧!!”
“——大半夜的谁啊!”
夔娥准备抄起伞的时候,阿尔塔蒙正巧从房间里冲出来。
至于布莱雷利,他几乎带着被子滚出来的——他实在是太困了,要不是一间房的阿尔塔蒙起得太猛,他都不一定会醒。
“你可以冷静点。”
布莱雷利裹着被子,在和夔娥对视的那个瞬间,他诚恳地给出了建议。
夔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
很好,完全没办法冷静。
“老娘现在就去削了这几个半夜扰民的东西。”她说。
本来还在犯困的布莱雷利瞬间就被她这句话吓醒了。
“停一下停一下,让我先看看情况——”他忙不迭地说,一边推开了窗——如果这是清醒状态下的布莱雷利,那他就会发现,整个居民楼这个时候推窗的只有他——
“砰!”
一发子弹就这样弹了进来,打碎了一盏灯具——新买的。
“……”
“……”
“……”
半夜枪战,这不算罕见,半夜在居民区被枪战吵醒,这还是头一次。
哥谭,恐怖如斯。
事后,布莱雷利反省了自己光顾着破案没留心周边的问题,在大部分时间里,夔娥确实是一个好说话而且时常把摆烂挂在嘴边的人。
可这也代表不了什么。
——只因好战是夜兔镌刻于基因中的本能,不论性格温和还是暴虐,品行高尚或是卑劣。
到美国后已经快半个月没怎么找到架打的黑发少女,就着半夜被吵醒的怒火,干脆与阿尔塔蒙错身而过,并顺着布莱雷利推开的窗户一跃而下——
从将近五米高的距离猛地落到了交战中心。
而布莱雷利的指尖只来得及擦过她乌黑的发尾。
他赶忙探出头去,硝烟的味道、旧城区特有的垃圾味、以及深深蔓延开来的血腥味和雨后灰尘的味道混在一起,铸成日后在浩瀚的记忆中检索今夜的一把钥匙。夜兔砸入战场中心的一瞬,将斗得你死我活的人群生生掀飞。
“晚上好啊。”她说,紧接着提拳砸向一个人的眼眶,近三十公斤重的黑伞被她挽了个圈,□□又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往后反戳,伞身顺着她转身的动作在刹那间又把另一个偷袭者横扫出去。
得益于一些身体素质以及……种族天赋之类的东西。她有着亚裔少女的娇小,看上去更像敏捷灵活的技巧型,本着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火云邪神诚不欺我的原则,她的速度几乎是压倒性地快——削、撩、刺,劈,大开大合,偏偏还没人能跟得上她的速度。
“碰!”
特殊合金的伞面张开,弹飞了子弹。
开枪的人只觉得眼前一晃,那女人鬼魅般地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这玩意也有不太好使的时候呢,大哥。”她笑了笑,手一扬,很轻松地掰断了对面手里的步/枪。
“还好,她还有理智。”观望的阿尔塔蒙说。
“这把虐菜局,”布莱雷利说:“你看她打得多不走心。”
夔娥真的发起疯来就不止踢断一两个人的骨头那么简单了,早在第一次转身的时候那个大兄弟脑袋能被她踢爆。
动作迅速且果断,一对多也能完全压着对面打,如果不是她还穿着睡衣,那还挺有观赏性的——就是动作偏幅过大,完全就是仗着普通人跟不上她的速度才打得那么奔放……和这种怪物打果然还是不能被带节奏,不然被击中的第一下起几乎就会被抓住空隙连击……
“差不多快吧?”布莱雷利张望了一下,正经的哥谭人家家户户门窗紧闭,灯都不带开的,只有他们这种外来人还趴在窗户处观望:“准备一下善后吧,啧,万一等会来点什么‘执法者’就麻烦了。”
阿尔塔蒙指了指下面锤人正锤得起劲的夔娥,“……怎么劝?”
虽然没太上头,但半夜被吵醒这种事还是挺让人生气的,一时半会大概……
“哦,这个简单,”布莱雷利打了个响指,扶着窗户准备往下跳:“她会上来的,如果不想明天的报纸头条上‘睡衣侠大闹□□现场’的话……哼。”
“……”
和能直接砸进战场中心的夔娥不同,同样选择了走窗的布莱雷利利用了另一旁的缓冲,很快就抵达了楼下。楼下嘈杂声一片,阿尔塔蒙什么也没听清。
他叹了口气,先把被子捡回了床上,又回身走到客厅拿了件外套。
他想了想,又拿了另一件,接着默默推开家门——又不是什么急事,干嘛不走门呢?
……总之在社死的威胁下,才打到一半的夔娥被布莱雷利揪了回来。
“你真的好扫兴一男的。”披着外套的夔娥抱怨道。
“谢谢,我的荣幸。”
然后他又挨了一肘子。
感谢哥谭市民堪称冷漠的风土人情,没什么目击者,而被揍得鼻青眼肿的、横七竖八倒了一地的帮派成员在被砸了一通阿尔塔蒙的专属混淆咒(其实那个法术有一个很拗口的俄语名字,为了方便大家就干脆叫它混淆咒算了)后,只会自动脑补一个和真相相去甚远的玩意,并把一切归类到对方头上。
于是在这个没人睡得着于是一拍即合决定看香港电影的夜晚里,同样睡不着的还有斗殴完后接到手下消息的企鹅人和黑面具。
按照手下的说法,对面帮派似乎出现了一个能徒手掰断别人枪的狠人。
“很凶!一下子就把我们这边的枪掰断了!”
“对!那绝对是个皮肤很白的壮汉!白得吓人!”
“你快闭嘴吧,你这话听起来像什么白人至上论,等会那几个黑豹党脑残粉把你套袋子里打一顿,这不政治正确。”
“都混黑了还管他妈什么政治正确??”
“总之对方大概有一米八。”
“我记得他有一双红眼睛。”
“还有……”
在这帮底层、没怎么上过学、热衷添油加醋和把单词拼错的帮派打手们施展了一通比曼德拉效应还离谱的记忆复苏术后,拼凑出了以下关键信息:对方帮派里出现了一个一米八的白人壮汉,双目通红,徒手掰枪且力大无穷,能和贝恩有得一拼。
“这他妈什么鬼?”接到情报的红头罩摆出了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怎么?”提姆问。
“没什么,”杰森摸了摸下巴:“或许等我搞完手头的事情可以去搞一搞黑面具。”
一米九红眼花衣男是什么东西,这种一看就是谣传的玩意也有人信,看来黑面具最近对自己手下的掌控力度确实差了不少,已经有不少人蠢蠢欲动了。
……不过那个所谓的“壮汉”,谁知道正体是个什么……有空可以去调查一下。
“某人”就不必知道这则消息了。他快速瞥了一眼提姆。
“哦。”某人冷漠道。
他已经习惯杰森有事没事去搞黑面具了。
”另外,你要的——近况,我已经全部整理好了。“他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补充了一句:“阿尔奇·尤金·洛夫顿齐?怎么突然想起调查这个玩意。”
“看来你还有点其他心得。”杰森咧开嘴角:“说说看?”
不枉他在这里多住了几天——好吧,大部分是为了阿福的做甜品的手艺,除此之外没别的原因。
“唔,”提姆陷入沉思。“简单来说,”他缓缓开口:“这个人以前和我家有过来往。”
“嗯哼?”
“然后他曾经试图煽动小时候的我去……自杀?”
“……??”
他俩再次回到了大眼瞪小眼的状态。
“老头子的资料库上可没写这个,怎么的,这年头哥谭富人就找不出一个没毛病的?”
就风评而言,洛夫顿齐此人有着大把的好名声——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被人认为是聪慧而机警的,有着一套自己钻研出来的智慧,深受人们追捧。不过既然能上蝙蝠侠的调查名单,就说明在这些老爷夫人的互相恭维之外,他理应有着属于自己的烂账。
在那份保密级别不算高的文档里,他作为某某委员会的会员,曾经伙同一部分人挪用公款——事情做得相当巧妙,几乎把能钻的孔子都钻了,所有指控均不成立。蝙蝠侠做了归档,大概也是抱着等待的心态——等他下一次露出尾巴。经济罪类的犯罪比直面动不动给人开瓢的疯子安全,却也更为隐秘,比起深沉的黑暗,他们反而是最接近灰色地带的,一不留神,这些人又大大方方地跑到阳光下站着去了。
“我也是之前才想起来……”提姆紧紧地蹙着眉头,倦意明显。
他们此时正坐在小餐厅的吧台上,两人一左一右,锅里正热着管家提早准备好的夜宵——出于年长者对披萨汉堡之类的外卖的偏见,尽管这儿坐着其中一个人称得上会做饭,但阿福显然深谙年轻人对垃圾食品的执着。
杰森瞥了一眼正在组织语言的提姆,百无聊赖地用手指敲了敲他顺手从冰箱里拿的冰镇可乐。这一整天都可以算得上无所事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珍贵的闲暇,特别是当你身边有个忙到飞起的人做对比的时候,这就是为啥杰森能镇定自若地在公共区域本着互不干扰的原则和提姆呆上一整天。
提姆懒得去揭穿他看热闹的行为。
“具体是我……七八岁的时候吧。”提姆抬了抬眼皮子,然后随着厨房闹铃的响起,杰森打了个暂停的手势,起身去拿盘子。作为韦恩家万能的管家,阿尔弗雷德的料理水平显然超出了英国固定的菜系——他会做法国菜、意大利菜以及西班牙菜,不过在有关“洛夫顿齐”的话题开始之后,已经没人把注意力放到夜宵上了。
“……那是个表面上很随和的人,至少以我当时的印象来看。”提姆用叉子戳了戳盘子里的牛肉丸:“和他的第一次见面——我不记得是哪次,总之应该是个宴会,而我记得的一次交谈是老洛夫齐顿带着他来拜访我的父亲……”
如提姆先前所讲的那样,穿得人模狗样……哦不,衣冠楚楚的阿尔奇·尤金·洛夫顿齐那时候不过是个年轻人,他大概比提姆大上约莫十七八岁,正值大好年华,也一直在图谋一个一展身手的机会。阿尔奇跟随着老洛夫齐顿第一次拜访德雷克宅的时候,大约是个夏季,提姆在记忆里一阵翻找,模糊间想起了那种让汗水沁透衬衫的闷热。
提姆所记得的阿尔奇在多年前还是个有点瘦高的男人,长相普通,而杰森从资料上看到的洛夫齐顿则是个人们刻板印象中的富人——肥胖,且看上去目中无人,仿佛这不是什么有着底蕴的富豪,而是个交了好运的暴发户,照片上伪造出来的和善全然骗不过从硝火中闯出来的义警,杰森皱着眉头,听提姆继续讲下去:“……非要说,类似的家伙有很多,当时我家一年要来好几个这样带着子女上门拜访的人,大部分都是我父母亲接待,他不算出色的那一类。”
不出色的小洛夫齐顿很快就和当时年纪尚小的提姆搭上了话。
首先,被大部分人明确的一点,能作为被蝙蝠侠交付信任的罗宾,从他们家老大排到最小的那个高中生,都不是什么吃素的主。提姆甚至在其中算得上是难缠的那个。尽管不能指望七岁的他有什么超乎寻常的天赋,但早慧和孩童独有的、对恶意的分辨力让提姆记住了那一场谈话——又或者说,诱导。
燠热的夏日,逼得思想背着交谈遁逃至南半球。更瘦、面孔更平扁的洛夫齐顿背着双手,模样拘谨,眼睛却在孩子背过身后闪烁出名为恶意的光芒。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父母总是很忙,”他用这句话作为开场白,“我像你那么大的时候,也总是一个人在家。”
“……嗯。”那时的提姆德雷克一时不察,顺着对方的话掉进了陷阱。房间里的墙壁上挂着好几副带着签名的油画,大部分都是欧洲的田园风光,阿尔卑斯山脚下被绿草包围的矮房,法兰西的某个乡村别墅,多瑙河两岸的炊烟……多么明媚、安逸!提姆的思绪还在沉浸在他们上一个话题,也就是关于这些田园油画里,不料对方在那句平平无奇的开场白之后,立马将他带入了下一个——尤其是对于孩子而言,既可以说一知半解,又可以算讳莫如深的话题。
“这是个很可怕的世界。”
他说,顺便扯出了一个歹毒的笑:“所以依我所见,还不如死去来得好。”
小小的孩童惊讶地抬起了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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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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