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哥谭玫瑰

哥谭阔佬韦恩和蝙蝠侠有着同样美丽的蓝眼睛。

如果说蝙蝠侠的蓝眼睛就是亘古不化的冰山,那么哥谭之花布鲁西的眼睛是蓝色鸡尾酒漂浮着的碎冰,轻轻摇晃着吐出甜蜜的气泡。

这似乎是个泡在蜜糖中的富二代,所有花边小报都力求证明这一点,不过真的会有人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依旧日日夜夜地沉迷于取乐中吗?以来纳特对人类贫瘠的理解,他感到布鲁斯的存在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

但他似乎是个好人,据说布鲁斯会参加这次的慈善拍卖会,来纳特盯着这个男人走进酒店,在黑头盔下脸露出一个笑容。

——他真的是个好人,他有一颗金色的心。

是的,来纳特的视角不太对,或者说,他有着在一照面就能分辨善恶的能力。

像是科波特的心脏就是漆黑一片,而蝙蝠侠的心在夜晚中散发出温柔明亮的光线,他喜欢这些有故事的心脏。

但并不是所有金色的心脏都得夺得来纳特的喜爱,金色的心不止一颗,是的,但他偏爱那些充满生命力的,仿佛有着必须到达的地方,必须完成的梦想,奉献出一切也要做的事情……相比起来,普普通通的黑心脏萨缪尔,和普普通通的灰心脏马克思船长,就很无趣了,是他在万不得已情况下的备选。

来纳特喜欢故事,喜欢别人的故事,仿佛获得了他们的心灵体,自己也变得有目标,有未来一样。

拥有金色心脏的人,即使生在黑暗中,也在努力朝着太阳生长。

他从酒店后门进入,并没有带上游艇,体内弹射出的电线让他能在任何一个凹凸不平的界面行动,他攀上三层楼,然后卸下窗户钻了进去。

当布鲁斯推开身旁的女伴,表示要换一下衣服时,就在厕所的隔间碰见了拿着方向盘的孩子。

男孩的黑色头盔非常明显,布鲁斯几乎确认他就是昨天出现在码头的那个怪人,近距离接触他歪了歪头,用方向盘比着布鲁斯的脖子,然后用沙哑的童音说道:“别动!绑架!”

布鲁斯面色有些古怪,他抓住方向盘,眼尖地发现了上面的金杯标志,对方应该有什么后手,他冷静地想,但遇到这种情况布鲁西宝贝会怎么做?

布鲁斯:“如果你想要我的签名的话,没必要追到这里来,孩子。”

他似乎带着醉意说道:“签在哪?方向盘上吗?”

男孩看上去不太满意,就在布鲁斯防备着对方时,他重新开口了,他的声音混合着孩童的尖利和金属摩擦般古怪,像是接引人往地狱去的小魔鬼:“签在我头盔上吧,不过我没带笔。”

布鲁斯当然带了,他冷静地掏出马克笔靠近,对方非常安静,甚至显得温顺,他本就蹲在马桶盖上,向着布鲁斯低下头,说实话,黑色头盔上黑色的字迹,如果不是布鲁斯亲手写下,他都不确定那里有字,一边写,他一边说:“你不用把头盔脱下来吗?”

在他这么问的同时,男孩将手伸向了布鲁斯的胸口,虽然西装下穿着特制防弹衣,蝙蝠侠还是暗暗僵硬了一瞬,然后他听到男孩这么说:“你要好好活着哦。”

来纳特想:我可是把你留给朵拉了……你千万要好好活着啊。

他的朵拉就应该拥有一颗甜蜜温柔的心啊。

来纳特又有些遗憾:“哥谭那么危险,你为什么要待在哥谭呢?”

这位阔佬又不是没钱,他可以在东海岸的沙滩上顶着海风和美女们玩滑板,可以从瑞士采尔马特的雪道俯冲而下,可以在最美好的阳光下领走最美的女孩,他没有幸福的童年,难道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待在哥谭就会拥有幸福的人生吗?这座城市仿佛腐烂进了骨子里,人人以罪恶为荣,在污血中开出的花,早晚会凋零在污血中。

布鲁斯微微沉默,这让他漂亮的蓝眼睛染上了莫名的色彩,而他自己知道,他在签字时低下头,看见了男孩轻薄套头衫下反射着金属银光的脊背。

感谢上帝来纳特至少知道稍微贴一层皮,不过显然布鲁斯想歪了,签完字时,男孩挣脱开,似乎只是那么随口一问,并不期待能得到答案,下一步就开始寻找窗户试图离开。

在那之前,布鲁斯双手穿过他的腋下把他抱了起来,这位阔佬明明有两个养子,却似乎不是很会抱小孩,姿势有些僵硬。

窗外的哥谭依旧笼罩在氤氲细雨中,分明是白天,哥谭总在下雨,一切都晕染在湿漉漉的水汽中,包括伤害和死亡。

来纳特:“?”

亲自上手后布鲁斯便确认,怀里的这个孩子不正常,他手下绝对不是人类的触感和重量,更像是拥有人形外壳的机械,触感冰冷,他推了推布鲁斯,问道:“你想要绑架我吗?”

——这是什么奇怪的攻守对转?

布鲁西宝贝仿佛什么都没发现一般,用那种甜蜜的腔调说:“孩子,我只是希望和你的父母谈一谈,到厕所里围堵我讨要签名可不是什么乖巧的做法。”

“你的监护人是谁?”

他一边说着,一边抱着这个“小粉丝”向外走,小粉丝的手还按在他的胸口,布鲁西抱着来纳特,来纳特抱着方向盘,男孩像个成年人一样故作老成地叹了口气:“我的监护人……是一个叫莱娜的疯女人。”

下一秒,位于布鲁斯正上方的通风管口突然打开,阴冷的风扑出来,来纳特一瞬不差地弹起电线,将自己吊进了通风管道内,然后“啪”一下,那盖子又合上了。

不远处等待的侍者揉了揉眼睛,他似乎看见韦恩先生的怀里本来抱着个孩子,怎么突然消失了。

韦恩先生朝他笑了笑,于是侍者也回以微笑,这位阔佬大跨步走出去,搂住女伴给她一个贴面吻,然后上了自家豪车。

“今天很早?”兼任司机的管家先生问道,“发生什么了吗?”

“遇到一个孩子……阿福,”布鲁斯揉了揉眉心,“他似乎不太对劲。”

……

不对劲的小孩来纳特接到了科波特的电话。

他坐在长椅上翻看当日的哥谭报纸,敷衍地对着电话对面嗯嗯啊啊。

挂掉电话后,他随手将报纸扔进垃圾桶,正想离开,却发现了一束轻轻摆在一旁的玫瑰。他几乎能想象到花束的主人丢掉这术花时小心地弯下腰,轻轻放在地面,因此没有一枝花朵显得凌乱,它们吸着饱满的水汽,尽态极妍地向着天边的金霞斗艳。

再小心有什么意义……丢弃就是丢弃。

花枝浸染了昨日的雨水,润泽发光,来纳特从中抽取最美的那一朵,它被剪去了额外的刺,娇艳地卧在男孩手心。

风忽如其来,天际,流云四散变幻,日光照破云影,来纳特将花朵举起,抛高,然后看着它被微风吹动,滚落到污水中。

男孩重新捡起沾染污迹的玫瑰,插进胸口拼接处的缝隙中,一点儿绯红从他的领口钻出。

“去阿卡姆看看,怎么样?”随着他话音落地,一旁漆白色的长椅默默变形,穿上挂在椅背上的大号黑色风衣,一言不发地跟上。

……

哥谭真的是个很有趣的城市,她在白日里美得像一团火,旧的哥特式建筑和新的高架桥和谐统一,车流并不稀疏,随着日头偏移,高楼折射着的光照也在变化,两只流浪猫溜溜达达地走过,然后和来纳特一起被红灯拦住,来纳特推了推“游艇”,对方撑开黑色的巨伞,平举手臂,于是阴影一同笼罩住了男孩和猫咪。

即使来纳特装束这么奇怪,路人看他一眼便也别过脸去。人群冷漠而自在,他偏过头,穿着绿色西装的男人靠在墙角,背着光看不清表情,似乎是感受到了来纳特的视线,对方起抬头,给了来纳特一个微笑,瞳孔在微光下熠熠发亮。

下一辆货车开过之后,那个男人就这么消失在了墙角。

“咦?”

来纳特改变了主意,阿卡姆又不会突然长腿跑掉。

这个绿西装男人的瞬间消失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他在跟着车跑吗?还是他掉进井盖里了?

“游艇,我们去追他。”

高大的人形机械举起男孩,毫不顾忌地穿过车流奔向行道对面,好几辆车被迫刹车,车主探出头大声咒骂,风吹着路边的招牌哗啦直响,来纳特一手揽着游艇的头,另一只手护住胸口的玫瑰。

男孩将手指按在贴在墙上的白纸上,读出那句话:“来猜个谜语吧?”

“哇——”他语气肯定,”我真喜欢哥谭。”

我存稿要没了,但我趁着有存稿的这几天在游戏里种了全色绣球花=v=

本不打,人不杀,一天到晚绣球花,种完绣球搓山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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