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巴士惊魂 (下)

乐乐完全没想到,她在巴士上随便遇到的见义勇为青年会这么厉害。

不仅暗器技巧一流,还有远超普通人的反应力和战斗技巧,简直不下于FBI王牌赤井秀一当年的决战黑衣组织时的雷霆出击。

在给这位帅气小哥哥打call的同时,乐乐在心里暗自可惜,估计凭他这么出色的身手,今天大概没有自己出手的机会了。

接下来的发展的确印证了乐乐的判断,在控制住那名劫持认真的歹徒后,迪克就借着灵巧的身手在狭窄的过道和座椅后方闪避腾挪,动作敏捷得让歹徒的枪口都来不及瞄准。

然后,借着剩余两人枪口错开的一个机会,迪克突然手按向巴士座椅,瞬间借力完成了一个漂亮的空中纵身回旋,电光火石间就位移到另外两名歹徒面前。

下一瞬,迪克的拳头和腿就分别袭向二人的要害部位,几乎同时将他们击倒。

他的动作干脆利落,简直是教科书般的格斗术技巧。

很显然,有了警探身份为后盾,迪克也可以稍微放飞自我,他至少能发挥出他作为夜翼时的一半身手,完全不需要像布鲁斯或者家里其他小鸟那样需要装柔弱等待同伴支援了。

“干得漂亮!”

迪克那一系列动作实在是漂亮又干脆利落,在他打晕最后一人后,乐乐忍不住直接为他拍手叫好,献上由衷的赞美。

虽然乐乐的力量远超常人,但她明白那只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并不能算她本身的努力,因此,乐乐非常欣赏那些通过刻苦训练不断突破自我,追求武道极致的人类强者。

这一刻,不仅是乐乐,巴士上的其他乘客也都欢呼了起来,为他惊艳的身手拍手喝彩。

迪克在最危急的关头制服了歹徒,解救了他们,是所有乘客们的英雄。

然而,大家的英雄迪克却没有因为这短暂的胜利感到骄傲,他熟练地收走他们的枪,并从口袋里掏出手铐带,将三名歹徒的双手一一绑好,直到确认好他们彻底失去威胁后,他才面向受惊的乘客们。

接下来,迪克亮出了警官证,向受惊的乘客们露出能安抚人心的微笑。

“各位,我是BHPD的理查德·格雷森警探,现在这三名歹徒都已经被制服,请大家保持安静并回到自己座位,哥谭警局也已经得到通知,他们应该很快会赶到。”

车厢内顿时安静了下来,众人纷纷落座,他们都愿意听从这位英俊又勇敢的警官安排,刚才被迪克救下的那位女士更是大胆地给帅小伙迪克抛了一个媚眼。

安排完乘客后,迪克又看向司机,对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你应该也是他们的同伙吧,我看到在这些人跳出来之前车子就已经改变路线了,没有你的参与根本不可能。现在,请你立刻把车停到附近的空地。”

迪克用温和地态度说出了严厉的安排,同时,他刚才缴获的那只枪也瞄准了司机。

“放心,若是你没有轻举妄动,我是不会开枪的。”

“我不是……”司机弱弱地狡辩着。

迪克轻轻一笑,紧接着就迅速给司机搜了一遍身。

在找出一个联络器后,迪克熟练地将其放在证物袋里,顺手又用手铐带将司机的一只手拷在方向盘上,然后,他再次向司机露出“友善”的微笑。

“由于你身上没有携带危险物品,量刑会比他们轻的,我也会保证你的安全,只不过若是你反抗,或者隐瞒什么重要情报不报的话,我就不能保证会有什么后果了。”

然后,迪克那双深邃的蓝眸从司机的脸上略过,继续缓缓扫向车内的其他乘客,眼中带上了审视的意味。

这一会儿的功夫,车内已然恢复了秩序。其中还有不少人好奇的目光仍然停留在年轻帅气格雷森警探身上不住地打量,乐乐自然也是其中不起眼的一员。

而且,在正大光明地打量的同时,乐乐还悄悄和自家人工智能窃窃私语。

“小天,你说是我运气太好,还是哥谭附近的罪犯太多了?怎么我随便遇到个警察就这么厉害,格雷森警探不仅身手好,制服罪犯的行动也很熟练,那水准简直都不输那些特工了。”

小天已经习惯了乐乐的吐槽,他调查了一下后,才谨慎回道:“格雷森警探是特殊的,根据纽约警局的执法记录仪数据判断,普通警察并没有这样迅速制敌的能力。”

“他有什么特殊?”乐乐好奇到底追问道。

“根据我的初步调查,这位理查德·格雷森警探曾经是马戏团出身,有杂技训练的功底,身体天赋极佳,在他父母死亡后,理查德·格雷森成为了布鲁斯·韦恩的养子,在韦恩集团的财力支持下,他有条件接受专业的格斗训练。”

怎么到哪都有那位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

乐乐眉头微蹙,根据她之前的调查,布鲁斯·韦恩年纪和史塔克查不多,才三十多岁,有一位明显成年了的养子怎么想都奇怪。

稍微在脑海中整合了一下曾经看到的资料,乐乐忍不住学着柯南那样用手端起下巴,分析起了当前情报。

已知布鲁斯·韦恩是哥谭有名的富豪兼花花公子,他的养子格雷森警探却在布鲁德海文,还从事警察的工作,而且明显经受过长时间非常专业的格斗训练。

所以,在什么情况下,一位花花公子的养子有必要做到这样的地步呢?

一条条可能在乐乐脑海中闪过。

突然,乐乐瞪大了眼睛,望向格雷森警探的目光满是同情。

我明白了!

难道那个富豪实际上不是在养孩子,而是在养死士或者贴身保镖?

格雷森警探会不会就是在成年后才意识到他的养父韦恩在利用自己,但又把韦恩当成亲人不忍心告发韦恩虐待儿童的罪状,才离家出走到布鲁德海文维持心中无法发泄的正义?

至于格雷森警探今天又跑到哥谭的理由也很好猜,不是因为他觉得离家出走愧对养父的栽培想在假期进行弥补,就是那个花花公子还没放弃利用格雷森警探的剩余价值……

不管是哪一种,布鲁斯·韦恩还真是个混蛋,竟然连父母双亡的孩子要利用到底。

想明白之后,乐乐的拳头有些痒了,她开始考虑要不要哪天为了正义又可怜的格雷森警探悄悄套一次那个花花公子的麻袋。

毕竟格雷森警探今天也算是帮了她,就当她还这个人情了。

就在乐乐已经开始在心里规划套麻袋的第二套方案时,她突然歪了歪脑袋,因为她赫然发现坐在她前排,也就是倒数第二排的乘客正在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哪怕那人悄悄用一只手挡着,乐乐也能看出这是一柄手.枪,他的枪口正在悄悄对准那位格雷森警探。

然而,远在第一排的格雷森警探仍然在盯着司机,似乎没有发现这悄然而至的危机。

这时,乐乐藏在椅背后的蓝色眼眸却是亮的惊人,莫名有种附加题终于到来的安心感。

在这人移动枪口的时候,乐乐也悄悄将手伸到下面,顺着椅子腿的缝隙神不知鬼不觉地按下了电击笔开关。

经过乐乐刚才的改良,这个电击笔已经有了如柯南麻醉手表那样远程射出浓缩导电液的能力,可以轻松地将一定距离的敌人电倒。

眼看那人的枪口即将完成瞄准,迪克仿佛也察觉到了这名隐藏歹徒身上散发的恶意,转头向他看来。就在迪克即将锁定那人的位置时,乐乐的电击笔已经按下。

一瞬间,飞射的导电液击中了那人的脚踝。

巨大的电流呲的一声紧接着穿过了这人全身,然后,这人的身体微微一震,就直接歪着头瘫倒在了座椅上。

银色手|枪的枪身砰地一声掉落在地,仿佛在嘲笑这个出师不利的倒霉蛋。

看着这诡异的一幕,迪克原本警惕的帅气面庞上也多了一丝茫然。

所以,这家伙是帕金森发作了,还是在演我呢?

造成这一切的乐乐却悄悄将改良版电击笔收回到袖子里,深藏功与名。

她仿佛没事人一般看向窗外,唇角微扬。

不客气,她只是手痒了。

很久之后的乐乐:杰森=死士,迪克=保镖,布鲁斯,你看我的推理哪里不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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