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来打招呼的有资方出品方、有幕后工作人员、也有其他演员,楚群将他们自述的姓名身份在脑子里过了一圈,就咂摸出了哪些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出了剧组再无交集,哪些说不定就要向他寻求合作。
打招呼的自然是向他和楼欢客套了几句就走,有心合作的就免不了要与他多说几句拉拉关系。
楚群听着对方的恭维客套,听见他提及让自己夺得影帝的那部《惊鸿》后,下意识地用余光去寻找楼欢的反应。
……楼欢压根没注意听,只有“哈哈哈”的大笑声传了过来。
楚群压抑住心里想翻白眼的冲动,但再和他人聊天时,总觉得楼欢的笑声如同魔音贯耳,总是挥之不去。
楼欢刚出道时常被人说腼腆、不善言辞,出通告时总不会应对主持人的提问,一两句话陷入尴尬的沉默后,就用手背捂着嘴笑,手里的话筒把脸遮掩住小半,两只眼睛弯弯的。
但楚群知道,楼欢并不是内向的性子,同学朋友之间相处起来,他甚至还有些人来疯话唠。只是一遇上陌生人,他就像是孙悟空被压在了五指山下,整一个动弹不得。
好在楼欢这个性格特点很快就被破解了——他实在是一个很好懂也很容易交好的人。擅长交际的人同他多说几句,还真能让他全心全意地把交际当作一场毫无目的的单纯聊天交友,很快与人混熟了。出道日久,在圈子里遍地是熟人的情况下,楼欢也就能把这当作遍地是朋友来交际了。
楚群本以为楼欢在七年前的那场变故后总会对人多些防备,但如今一看,吃一堑长一智这词实在是没法用在他身上的——楼欢是个彻头彻尾的肉食动物,不吃堑,只吃肉。至于吃下去的肉嘛......
楚群瞥了他的脸颊一眼,幸灾乐祸地暗自发笑:楼欢虽然占了天生脸小肩宽的便宜,但并不是光吃不胖的体质。如今线下看起来正好,上镜可是会实打实地胖上一圈,免不了在进组前受一番减肥的辛苦。
这会儿和楼欢交谈的是道具组的组长,八年前也在剧组里,楚群对他有些印象。楼欢因兴奋而提高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飘了过来,大概是在说当年闲时在片场用钉枪和废木板做的小玩意儿。
在他模糊的记忆里,楼欢当年绑皮筋的时候还失手打到了自己,被他好一阵嘲笑。
楼欢向来喜欢捣鼓这些,楚群恨恨地想。也不知道他考学时怎么不去考舞美系,偏要和他成了表演系的同班同学,从此在他的生命中阴魂不散。
十九岁那年,当楚群拖着两个巨大的行李袋爬上五楼寝室、用肩顶开门后,靠门的下铺上就有那么一把粗糙的木质弹弓映进了他被汗水蜇得生疼的眼睛里。
已经有了一年社会工作经验、自诩为成熟的大人的他对这种幼稚的东西向来嗤之以鼻,但更让他觉得离谱的是旁边行李袋上盖着的一件皮夹克。
现在可是八月三十一号!盛夏的沪城!
他带着满心震撼进了门,看着对面的下铺还空着,他把行李往床板上一扔,总算把酸疼的肩膀从重量下解脱出来,向着寝室中间站着的那人打了个招呼:“楚群。”
“孔浩然。”新室友笑得有几分痞气,但一对小虎牙给他的气质添了些憨态,“东西挺多?”
怎么能不多,这可是自己的全部家当了。
楚群含糊道:“还好吧,要过半年呢。”随即转移了话题,抬了抬下巴示意对面的床位:“你的东西?”
“没,我睡他上面。”孔浩然带着一口京腔,笑骂道,“我又没病,谁大夏天穿皮夹克啊!”
这实在是说出了楚群的心里话。
但这么直白地说新室友有病,不是天生性格大大咧咧,就是两人本就相熟,楚群暂且没判断出来这是哪一种情况,并不接话。
孔浩然继续说了下去:“那哥们叫楼欢,走廊那头跟人说话呢。”他努了努嘴:“就在那边,穿得最浮夸的就是,你一眼就能认得出来。”
楚群倒也没那么急着想见这新室友,但既然孔浩然这么说了,他也就很给面子地走出去张望。
隔着三四间寝室的距离,他的确一眼就辨认出了自己的室友。
当然有他衣着的原因在——三十几度的天气里,室友穿着一双与皮夹克同色的皮靴,搭一条浅色的破洞牛仔裤,黑色T恤胸前画着一张巨大的白色海盗骷髅头。
可更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的神情,或者直白点说,是他身处电影学院却依旧以颜值傲视群雄的一张脸。
他倚靠在走廊的栏杆上,双臂张开随意地撑在两边,阳光洒在他微微扬起的脸上,将他本就有些娃娃脸的线条映照得更加柔和。当他大笑着和人说话时,笑容显得阳光又带有勃勃生气,像是在大太阳底下晒足了几天的被子香气。等他的笑容淡了下去,脸上两个极浅的酒窝又浮现出来,一汪清冽的酒水却是盛在他弯月般的眼睛里。
像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楼欢朝着楚群看过来,见他站在自己寝室门口,意识到来了新室友的楚群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扭头和旁边人说了句什么,就向着他跑了过来,微长的刘海在他额头前一跳一跳的:“你也是住503吗?”
待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后,他毫不见外地拍上了楚群的肩膀:“我是楼欢,以后我们就是一个寝室的好兄弟了!”
进了寝室,他扫了一眼楚群的床铺,然后拎起自己的行李袋和皮夹克就往楚群的上铺扔。
“诶诶,几个意思。”孔浩然趴在他自己的床上探头朝着楼欢喊,“不说好了咱俩睡上下铺吗?你把我从燕京忽悠来沪城,管杀不管埋啊?”
“什么话!不还有个室友没来嘛,我一个能回家的本地人不得让着人家点儿。”楼欢拍了拍手,也不用梯子,扒着上铺的护栏,手臂一用力就翻了上去,“再说了,不睡上铺怎么能显出我比你身手敏捷多了。”
“去你的吧。”看着楼欢动了几下就满是汗的脸,孔浩然嘲笑说,“不就一件皮夹克嘛,让你得瑟,当心还没开学就中暑进医务室了。”
楼欢憋了憋,没想出话来找回场子,孔浩然又趴着和楚群搭话:“我跟你说,我和他上个月刚杀青一部戏,这衣服是戏里的,剧组直接送他了,八月的天气他得瑟到现在。”
“怎么了?”楼欢总算想出了反驳的话,“反季节拍戏不是常有的事儿吗,我不得多锻炼锻炼。老师知道了都得夸我。”
孔浩然嗤笑一声别过脸去,楚群仍在消化着他们刚才的话,心情复杂得不知道怎么开口,错失了表达惊讶的话口。
不过也好,他也怕自己“你们都已经拍过戏了,太厉害了”的话一出口,就被室友听出一股子酸味。
自己和他们比什么呢。
两个室友,一个燕京人,一个沪城人,得天独厚的条件。哪像自己,从山里出来就得花上大毅力,要不是酒吧驻唱时听人提了一句,到现在都不知道还有电影学院这种学校。
“诶,你买手机了吗?”孔浩然突然问。
楼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买了。”
“怎么是黑白屏?”孔浩然表示嫌弃。
“没钱,”楼欢说得坦荡,“家里刚贷款买了房子。”
楚群没忍住问道:“你不是刚拍了戏,片酬呢?”
“片酬才几个钱,而且也不能叫片酬,只叫补贴。”
楼欢中学时就进了艺术团,当地文化/部门有摄制需求来找,算是因公借调,不拿片酬,只拿外出补贴。
“我听人说,真要赚钱还得是拍广告,一次就好几千。”楼欢突然兴奋起来,“等我拿到钱,马上就换手机。听说新出的手机上游戏可好玩了。”
楚群摸着兜里的彩屏手机,嘴角微微翘起:酒吧驻唱至少结钱爽快,他孤家寡人一个,想买什么买什么。
他装作云淡风轻地把手机往楼欢面前一递:“借你玩玩。”
看着楼欢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楚群顿时觉得自己找回了场子,心里说不出的得意。
“我就说你是我好兄弟!”楼欢从上铺蹦了下来,扑在楚群身上,搂得他喘不过气,一下子什么暗戳戳攀比的小心思都没有了,忙推搡起来,“轻点儿轻点儿,你要压死我啊。”
楼欢不好意思地笑了。
那时楚群觉得他笑得憨厚,后来才发现,当他想使坏搞恶作剧之前,他也是这么笑的。
就像现在。
娱乐圈的应酬很难逃得过酒,而楼欢又酒量极浅,且容易上脸。应付过了几群人的客套,楼欢的耳根已经通红一片,眼圈也染上了红晕,一边笑一边悄悄地在桌下用手肘推了推楚群。
楚群抬眼瞧他,正对上他因微醉而水汪汪的眼睛。楼欢见他看过来,嘴角更加上扬了,笑得像一只刚在泥地里滚了一圈的萨摩耶——带了一些心虚,更多的却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但又不由自主跟着心情舒畅的纯粹快乐。
“靠你了!”楼欢用眼神这样说,身后仿佛有一条无形的尾巴摇得正欢。
不同于楼欢,楚群是会喝酒的。只是他并不喜欢与他人喝酒,尤其不喜欢别人喝了酒之后露出的丑态,这会让他想起大学前酒吧驻唱那段日子里他在台上演唱,台下的人不但吝啬投来一瞥、甚至还常有人发酒疯的乌烟瘴气。
而以他如今在圈中的资历,也极少有人在他表露出坚定的拒绝后继续劝酒。因此,他喝酒大多是自斟自饮或友人小聚。在现在这种场合里,不过是拿酒沾沾嘴唇意思意思罢了。
可看见楼欢脸上大写加粗的求助信号,楚群恍惚间想起,在年轻的岁月里,他和楼欢另有一种应对劝酒的计谋——互相挡酒,一人喝上半场,一人喝下半场。但由于楼欢酒量欠佳,大多的酒水都落在了楚群的肚子里。
楚群双手搭上桌子,起身拿起酒杯,顺势就碰在了伸到楼欢面前的一个酒杯上。
楼欢终于解脱了,果断将手脱离了酒杯,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块牛仔骨在自己碗里,腮帮子鼓鼓囊囊地吃起来,一个眼神都没往楚群身上看。
过河拆桥的家伙。
楚群恨恨地想,脸上依旧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却在桌下悄悄踹了楼欢一脚。
楼欢咀嚼的动作顿了顿,然后又加快速度把嘴里的一口肉咽了下去,顺手又夹了一块牛仔骨放进楚群碗里。
他筷子还没重新伸回自己碗里,又在空中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看转盘上的菜,往最近的一道素菜探了过去,夹到了楚群碗里。
行,算他还有点良心,还能记得住自己不吃油腻。
应付过来敬酒的人之后,楚群坐了下来,将碗里的素菜吃了,然后嫌弃地把牛仔骨还给了楼欢。
楼欢丝毫不嫌弃,痛快地端起碗接了,低下头专注地吃了起来。
“小楼啊,”刘静平导演终于结束了采访,走了过来,笑眯眯地盯着楼欢看,“你进组前最好能减下十斤。”
半块肉掉回了碗里。
楼欢抬起头,嘴角还残留酱汁的颜色,因微醺而泛着水光的眼睛看起来委屈极了。
楚群大笑起来,尤其是当楼欢忿忿地瞥了他一眼之后,楚群笑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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