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从今天起,我要珍惜青春时光,重新做人

谢旻猝死了。

猝死在通宵加班的一个星期后。

其实这天他的心情本来很好。负责的项目终于结束了,存的年假眼看可以用上,马上要年底,奖金也很有盼头。

结果就在他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展望走进家门后没多久,眼前一黑,晕厥了。

晕厥的瞬间,他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年底的奖金,不会就这么没了吧?

随即涌现的第二个想法则是,妈的,真就这么挂了,这辈子是不是也太惨了点。

上的这个破班,赚的是多,忙到前脚打后脚,住处公司两点一线,连好好谈个恋爱的时间都没有。

眼看快三十,还是孤家寡人一个。猝死在出租屋里,恐怕得等明天单位查到岗才有人知道。

连个工伤都没法算。

想当年自己读书时,也算半个风云人物,怎么上个班,就窝囊成这样。

还是当学生好。

彻底失去意识前,他这样想道。

人声嘈杂,像菜市场。

枕头冷硬,像桌板。

不对。

真是桌板。

谢旻猛地抬起头。刚醒转的视野有点模糊,但依然能看清周遭的陈设。课桌、讲台、黑板、投影仪,连黑板上“乐学明礼、敏思笃行”的标语都很明晰。

怎么看,都在在教室的样子。

他有点发懵,垂眼去看自己身上,蓝白色的宽松校服,颜色被水洗得有点发浅。

是他高中母校——N市一中的款式。

在各学校校服已经卷出花的时代,一中依然很淳朴地保持着十几年不变的校服样式。过年回老家,偶尔还能在路上看到穿着一中校服的、青春洋溢的学生,让他感慨一下自己一去不复返的校园时代。

结果现在,他这是……回来了?

他看着四周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话的学生,头还有点发晕,脸侧在桌上睡得发痛,压出了红痕。

一旁的人突然探过头问他:“作业交了没?”

他给吓了一跳,怔愣愣去看对方的脸。同桌是他的好兄弟,好得能穿同一条裤子。奈何大学和工作都不在一个城市,碰面的机会不多,除了结婚时做了一回伴郎,其他联系基本仅停留于线上。

兄弟带着青春气的脸,陌生,却很真实。

谢旻打了个激灵。

他真的回来了。

“你是,”他指着眼前还带着青春痘的脸,颤颤地说,“程轩?”

“你睡傻了?”对方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往后缩了缩,“这么看我干嘛,怪恶心的。”

他抽了口气,无视程轩起了身鸡皮疙瘩的样子,探过身一把抱住对方,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拜拜了老板,拜拜了同事!

老子又读书去了!

程轩打量他笑得眼泪直流的样子,表情堪称惊悚:“不是,好好的人,怎么就疯了。”

他毫无形象地抒发对重获新生的激动,一只手拍拍他的后背,他转过头,对上一双平静的眼睛。

男生抱着叠书看他,神色很淡。

他长得好,皮肤白,唇线薄,很高冷的长相。那身死板的浅蓝白校服穿在他身上,也成了冈仁波齐的湖水,显出格外皎洁明净的味道。

那视线在他脸颊睡出的红印上停留了一秒,面不改色:“数学作业。”

谢旻对着那脸发呆。也是似曾相识的长相,只是一时对应不上名字。两人面面相觑,程轩嘲笑他:“你失智啦?学霸大大问你收作业来着。”

他恍然大悟,一个名字立刻在脑海中跳出来。

应雪时。

对哦,原来是他。

高中雷打不动的年级第一,名副其实的学霸。

原来他读书时长这样。

不怪他不记得,毕竟在学校就不熟,话都没说过几次,毕业后,更是仅比陌生人好一点的程度。

后来他去干什么了来着?他记得上一次的同学聚会有人提过,似乎是一路读到博士,年纪轻轻已经到大学做了教授。

人生赢家。

还是自己工作城市的大学,在街上遇到过几次,也就是闲聊几句,没有深交。

毕竟不熟。

他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对方也不生气,重复:“数学作业。”

谢旻如梦初醒,翻开桌斗,从一堆零食、小说、随身听等杂物里找出数学作业,交过去。

男生收了作业,转身走了。

他对着背影嘀咕:“好拽。”

程轩凑过来:“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正色,“就在刚才,我做了一个重要决定。”

“啥?”

他义正词严:“从今天起,我要珍惜青春时光,重新做人。”

程轩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这都高三了,你才说重新做人,是不是太晚了点。”

“你说什么?”

程轩重复:“这都高三了……”

谢旻只听脑子里嗡的一下,冷汗都出来了。

程轩惶恐地看着他瞬间苍白的脸色,抓他的肩膀:“你怎么了,没事吧,喂!”

他瘫在椅子上,眼前金星直冒。

高三。

完了。

谢旻,身体年龄十七岁,实际年龄二十八岁。

乃是阳光开朗积极向上的大好青年一枚。

从小到大,他自认自己最突出的优点就是,随遇而安,心态好。

猝死前,他在一家大公司当设计。这份工作是半路出家,他大学学的是著名天坑专业,毕业后实在找不着工作,好在以前学过画画,天赋也不错,索性报了个速成班改行。

所以改行这种事,对他而言并不算陌生。猝死后回归高中时代,也不过是从社会人员到学生的又一次改行——

如果不是高三的话。

不行,谢旻,你要冷静。

他顶着一头冷汗想。

007的加班都挺过来了,不过是再读一次高三,有什么好紧张的?况且自己本来都猝死了,现在老天爷再给一次重来的机会,不就是鼓励自己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在更好的大学度过一段更理想的人生吗?

区区十年没读书了而已,来得及。

他咬咬牙,抬头看看数学老师写在黑板上的算式,一阵眩晕感登时袭上大脑。

不行,冷静不下来!

他抽了口气,掐着胳膊,开始疯狂地自我洗脑,来得及来得及来得及,心态好心态好心态好……

数学老师说:“过两天月考,大家记得好好准备。”

谢旻:“……”

心态要崩。

数学老师也是他们的班主任,姓孙,一个头发比较稀疏的中年男人。谢旻记得再过几年就该秃顶了。

他在的班级是一中的实验班,能进来全靠中考考得好。他自知不是太聪明的类型,但胜在稳扎稳打,那一届的中考题难度不高,他算占了点便宜。

知道能进实验班,初中毕业的暑假他心情很好,也过得很松弛。结果高一的入学考直接将他打回原形,当时老孙还找他谈了话,估计在疑惑以这个水平是怎么进来的。

实验班上课的难度会高很多,同学也要么比他聪明,要么比他努力,换别人也许会有落差感,但他看得很开,磕磕绊绊地学完三年,排名飘忽不定,最后高考居然也落在中流位置,上了个中规中矩的学校。

但就现在来看,实验班题目的难度,确实非常高啊!

老孙已经把例题的解法写完,屏幕放出一道新题,先让大家思考。

他本来努力试图思考,结果想着想着大脑又开始放空,那些公式符号在眼前飘浮,像多年不走的亲戚,认得个轮廓,但叫不上来。

“叫一个同学上来做吧。”班主任说。

有人举手,有人低头。谢旻低得恨不得钻到桌子下面去了。

“应雪时。”班主任慢吞吞地叫道。

男生从位置上站起来,身姿很直,校服安静地垂着,走路时晃动的幅度都很小。

他在讲台上一行一行地写公式,速度很快,字也清晰规整,甚至没有冗余的笔划,就跟数学本身一样,没有旁支蔓节的成分。

谢旻看不懂他在写什么,只知道班主任一直点头。

再看自己的草稿纸,很干净,像他的大脑。

也许以前这大脑里还储存着许多内容,但光阴流逝,知识也很平滑地流去,半点痕迹都没剩下。毕业十年,对课本的印象已经稀疏得连班主任的发顶都不如。

他悲伤地捂脸,早知道猝死前查一下高考那年的试卷答案了。

这还谈什么更理想的人生。

现实是他连大学都要考不上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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