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犬神

“我讨厌狗。”小丫头歪着头说“真的很讨厌。”

“为什么呢?”乞丐笑了“狗不是人类的好朋友吗?”

“什么好朋友。”小丫头愤愤的说“随处大小便不说,还冲着我乱叫,就不应该养狗。”

“你应该怪的是它的主人。”乞丐摇摇头“有什么样的主人,就会有什么样的狗,它们只是照着主人在学罢了,人素质低,所有狗才会素质低,它们又不懂人的规矩,没人教它们。”

“可是有的狗很凶,追着我只咬。”小丫头一脸不爽“今天早晨院子里不知道谁养的狗追得我差点摔倒。”

“你又不是它的主人。”乞丐笑了“狗可是狼变的,凶狠才是天性。”

“切,赶紧讲故事吧,我还赶着去上班呢。”小丫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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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神是狗死后留在世间徘徊不去的魂魄,可以附在人身上,使人发烧,产生幻觉,精神失常,被犬神附身的人会不由自主产生歇斯底里的行为,例如处于昏迷状态,做出一些难以理解的行为,或是莫名其妙地发高烧。据说被犬神附身而死亡的人,身上某处会有狗的齿痕。如同狐狸附身(狐凭)一样,在当地,某些家族世世代代拥有继承犬神的操纵权,他们被称为犬神筋

犬神:关于忠诚

第七十三世,你是主人,我是恶狗,执念化成了犬神

李晋最近志得意满的很。

他以前在李府当管家的时候,倒也算飞扬跋扈,在一干家丁婢女面前颐指气使,威风凛凛,在街面上也狗仗人势,平素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但他自己心里明白,再威风得奴才也是奴才,不要说在那饱读诗书的老爷面前,就算是府里的一个小妾,也是自己的主子。

但是一夜之间全都不一样了,如今,那些以前自己高山仰止,可望而不可及的身份,都成了自己的头衔,听着下人们不在叫自己总管而叫自己老爷,听着街上以前叫自己李总管的百姓叫自己大人,李晋有种飘飘然的感觉。

这奴才当的好,果然也是有出头之日的。关键是看当谁得奴才。这一点,李晋深有体会,当地主的奴才,你顶多是个佃户,当富翁的奴才,你就变成了管家,当县令的奴才,你就成了师爷,当皇上的奴才,你就成了大人。奴才当好了,别人也得叫老爷的,至于那些不肯当奴才的蠢货,不是死了,就是在臭水沟里翻隔夜的剩饭呢。

比如他原来的老爷李泽,年轻的时候才华横溢,才二十多就中了进士,祖上又有余荫,留下了大大的家业给他,不还是因为不会做奴才所以死的?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写什么诗,还不写歌功颂德的诗,非要弄些风雅,掉些书袋,文邹邹的写了个“清风本来无多事,日月也曾同在天”,这不是要诋毁大清,怀念明朝吗?李晋虽然没读过书,却也知道日月合在一起是个“明”字的,这句诗本是游戏之作,谁知却被那有心人报了官府,结果判李泽个斩立决,稀里糊涂就身首异处。不懂当奴才的规矩,书读的越多,死的就越快的。

“雍正爷万岁。”想到这,李晋禁不住在心里默默地谢主隆恩,要是没有这文字狱,也没有他的出头之日。

他就是那个有心人。告发了自家主人以后,他凭着这举报的功劳,得了大大的好处,不但被封了个县令,连原来主人李泽的一切,都被皇上赐给了他。对,是一切,不仅仅是那大院子和白花花的银子,连李泽的家人也都被赐给了他,现在李府的老爷,是李晋。

农夫出身,目不识丁的李晋。

他知道,皇上如此重赏,并非是赏识他。不过是想借重赏他让更多像他一样的人去告发罢了。他以前听老爷说起过“千金买马”的故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但这不妨碍他对皇上的感激。毕竟皇上赏赐的东西才是实实在在,至于这背后有什么算计,那不是他一个奴才该想的。

就算懂得再多的道理又有什么用?进士李泽道理懂得那么多,读了那么多圣贤书,不还是着了他一个奴才的道?他李晋只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当奴才比当圣人容易的多,圣贤书是不能读的,读着读着,就读成了傻子。

他李晋虽然书读的少,可不是傻子。

傻子怎么能做老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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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柔弱无骨的手正在轻轻的给李晋按摩着肩膀,那修长的手指吐着红红的丹蔻,还有着一股兰花的清香。

这双手的主人,是进士老爷李泽的小妾兰儿的,现在她是县太爷李晋的小妾了,说起来,以前因为李晋盯着她的手看,这娘们还在老爷面前狠狠的告了一状,害他被罚了半个月的例钱。想到这,李晋抓起了那只手,狠狠的捏着,兰儿疼得满脸通红,却忍着不敢出声。

“还不是任我捏圆捏扁。”李晋小人得志的想。这李府归了他以后,李泽的几房妻妾就都归了他,本来以为李泽的家眷会对他恨之入骨,谁知却大出他的意料,后宅的女眷们只是偷偷哭了几次,便心安理得的把他当成了老爷来伺候,就连那平时一脸官司始终板着脸的大夫人也硬挤出了笑脸,客客气气的软声软语叫他老爷。等他说了会像平常一样对待她们时,竟然对他千恩万谢感恩戴德起来。就连那对他一直忿忿然的小少爷,也在被大夫人狠狠的用了家法之后规规矩矩的给他磕头倒茶,俨然把他当成了一家之主。

李晋恍然大悟。原来她们真正在乎的,只是“老爷”而已,真正尊敬的也只是“老爷”而已,只要能保证她们每个月的例钱、胭脂钱能够,就算是一条狗,她们也会笑着叫你老爷。

至于李泽,只是一个死人而已。

死人是当不了老爷的。

不管怎么厚颜无耻,卑鄙下流,哪怕是做奴才也好,活着的才是老爷,只有老爷才能喝着小酒,听着小曲,被小妾伺候着,而不是被人在菜市口一刀两断,丢到不知道哪个臭水沟里。

不过李晋也有烦恼。

这烦恼是因为一条狗,如果说这个李府里他最有感情的是谁,就是这条狗。这条狗是和他一起到府里来的,那时候,他和它一样惨。李晋当时还是一个要饭的小乞丐,这条狗也只是一只奄奄一息的癞皮狗。两个人一起被李府收留后,李晋一步一步从一个小杂役成为了管家,那只狗也成了李泽的爱宠。李晋总觉得,这府里只有这条狗才是他的知音,他和这只狗同病相怜,就像兄弟一样。李泽不太会养狗,总是喂它吃剩饭剩菜,李晋就吩咐后厨弄一些肉给它吃,这只狗自然也就和李晋很亲,每次见了他都会和他玩耍。李晋觉得,和那只狗在一起的时候,是他最轻松的时候。

李府归了李晋以后,他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这条狗。不知道怎的,他觉得最想和这条狗分享这份喜悦,他甚至想起了陈胜说过的那叫什么“苟富贵,勿相忘”。

这句话也是李泽以前说过的,李泽以前经常经常在家里读书,李晋也就记住了不少,不过大多是“苟富贵,勿相忘”“书中自有黄金屋”“千金买马”这样跟荣华富贵有关的,他以前甚至想过读书考取功名,后来他发现自己实在不是那快料,就放弃了。

这些心里的挣扎,他只跟那条狗说过,他有什么话都是对那条狗说的,可现在,他飞黄腾达的时候,还没等对那条狗说,它就病了。

病得很重,不吃不喝,见人就咬,然后一点点消瘦下去,就像李晋刚看到它的时候那样。

这可急坏了李晋。

无论他弄来什么样的食物,那狗理也不理,花重金请来的兽医看了那狗只是摇头,开了几幅药,这狗连看都不看,想要用那针灸之术,这狗却双眼血红的狂吼起来,若不是链子栓得紧,怕是会把那郎中生撕了。

“这狗怕是害了那疯病。”郎中慌慌张张的留下一句话,就拎着药箱匆匆离开了。

全城的名医,从此再没有人敢来给这只狗看病,李晋特意派人去请京城的名医,那老人听了症状,只说了一句话“恐水症,杀了吧。”

正在吃饭的李晋当时掀翻了桌子。

这狗杀不得,救不得,下人们之后把它关在后院里。李晋见不到这狗,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府里的家小和下人们都遭了殃,动不动就被李晋无端的打骂一顿。

为这事儿,李府贴出了告示,能治好这只狗的,赏银千两。

看到这告示的无不破口大骂:这年头,真是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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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儿刚被李晋捏得骨头像裂开了一样疼,学了个乖,更加卖力的伺候,温软的身子像蛇一样贴在他的身上,李晋很是惬意,双手不停在兰儿身上游走,引得兰儿不时发出一阵呻吟。

正色授魂与间,门被推开了。李晋睁开半眯的眼睛,没好气的看着那杂役,要是这杂役说不出个原因来,这顿家法怕是逃不掉,李晋虽然是杂役出身,可对这些杂役并不客气,做奴才就要有奴才的样子,李晋对不懂规矩的奴才,下手黑的狠。

那杂役见李晋眼神冷了下来,吓得够呛,忙不迭的解释“老爷,有人说能治好那条狗,小的怕您着急,赶紧带了进来,您看?”

“什么?”李晋一把推开兰儿“快带我去。”

外面站着的竟然是个少年。

这少年一袭白衣,文文静静的,看起来还是个孩子,让人一看之下便心生好感。可惜那张白皙粉嫩的脸上,却有一道月牙状的疤痕,破了相。

“你这小孩能治好我的狗?”李晋上下打量,显然是不信这懵懂稚子会有那回春圣手,这孩子,不会是眼红那一千两银子,想要骗自己吧。

“会与不会,试试便知。”那少年白了李晋一眼,这一眼竟然像女子般妩媚,看得李晋一阵心动神摇“莫非你一个大人,还怕我骗了你不成?一会儿不管治好治不好,我分文不取,治好了,你可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只要你治得好,别说一个条件,十个八个也没事。”不知怎的,李晋竟然对这孩子十分喜欢“我是肯定不会赖账的。”

“那我若是要你的命呢?”那少年眼睛一眯,看李晋一愣,马上又话锋一转“逗你玩的。”

被这孩子一取笑,李晋竟然没生气,他想起了以前老爷李泽说过的什么“诺不轻许。”突然觉得自己该读些书了。

两人各怀心事的往后院走,杂役小心的在前面带着路。到了门前,说什么也不敢进去,要是被疯狗咬了,自己也会患上恐水症,那病可是治不好的。

李晋也停在了门前。

那少年却径自往前走,快到门前的时候,突然回过头,对李晋说“你不来吗?”

李晋没来由的一阵不忍,好像怕这少年被那疯狗咬了一样,竟忍不住开口说“若是没把握,就别去了,大不了我送你一些银子罢了。”

他以为这少年只是缺钱急红了眼。

谁知那少年却嫣然一笑,义无反顾的走进了那扇门。

“看来李老爷也没有多在乎那条狗。”恍惚间,他听见那少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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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炷香的功夫,那少年就出来了。

身后跟着的正是那条狗。

那狗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它温顺的跟在那少年的身后,时不时的摇摇尾巴。那少年指使侯在一旁的杂役去取来吃食。那狗便撒了欢一样吃起来。

“你是怎么做到的?”李晋双目瞪得溜圆,像是不敢相信一样。

“没什么难的,可能是那小东西喜欢我吧。”那少年云淡风轻,似乎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不过李老爷答应我的事情,可还算数?”

“当然算数。”李晋笑了,这孩子满机灵的,他倒是很喜欢“你要什么,说吧。”

“我要当你的管家。”那少年满脸坚定。

“你知道什么是管家吗?”李晋乐了“哪有这么小的管家,你这年纪也就当个书童,当不得管家的,更何况,管家再威风,也只是个下人,不如去读书吧,我拿银子送你去读书。”

“我就要当管家。”那少年倔强的说“你不是说了我要什么你都答应的吗?说话可不能不算数。”

“算数算数。”李晋笑了“只不过,管家再威风也是个奴才,你为什么明明可以读书考取功名,非要当奴才呢?”

“当奴才怎么了?”那少年也跟着李晋笑“这天下之大,谁又不是奴才呢,就算是考取了功名,也不过是皇上家里养的一条狗。既然读书也是为了当奴才,不如边当奴才边读书,也好学学当奴才的规矩。更何况,管家可不是丢人的活,至少在这个李府,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小子生下来就没有爹娘,苦日子过惯了,能当个管家,就心满意足了。那一千两银子管不了一辈子,要来有什么用?”

“看你说的,好像这当奴才倒是天大的好事。”李晋越看这小子越顺眼,不仅调侃起他来。“你叫什么?”

“当然是天大的好事。”那少年一本正经的答道“这世间,只有奴才和狗活得最轻松,只要伺候好主人就行了,我爹娘没给我起名字就死了,他们都叫我白儿。”

“白儿?”李晋一愣“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

“谁知道?”少年白儿向李晋行了个礼“老爷,您这是答应了?”

“答应答应。”李晋笑意更盛,他看着这少年,就像是看着当年的自己“一个月给你100两银子,先去账房把这个月的银子支了,再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是,老爷”白儿喜上眉梢“对了,那只狗的病已经全好了,要怎么办,还关在后院吗?”

李晋看了眼那只狗,那狗还跟在白儿身后一个劲的摇着尾巴,连看也没看他一眼,他突然有些意兴阑珊,摆了摆手说“就让它跟着你吧。”

他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在乎那条狗,就在那条狗冲着白儿摇尾巴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在乎那条狗是死是活了。

“不过是一条畜生而已。”李晋看着洗完了澡,换上一身干净长袍的白儿,突然觉得眼前这孩子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恍惚间,他似乎从这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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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儿天生就是当管家的料。

连李晋也想不到,就这么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竟然府里的收入支出、大事小情被打理的有条不紊不说,厨师、保镖、花匠、杂役都被他摆弄得服服帖帖,就连那条狗也始终屁颠屁颠的跟着他,俨然把他当成了主人。

更让李晋喜欢的是,白儿聪明伶俐不说,对自己更是非常恭敬,见了他就老爷长、老爷短的叫着,脸上始终带着笑容,那笑容让李晋心里七上八下的,想要把这少年抱在怀里狠狠地疼爱一番。

这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当朝娈童之风盛行,养上一两个美少年,不会有什么风言风语,反倒是令人艳羡的风雅之事,不过李晋一向只是听说,却从来没试过,甚至还嗤之以鼻,在他看来,放着那腰儿细细,乳儿尖尖的娘们不碰,去和那腌臜男人分桃断袖,简直是有病。李晋一直觉得,那些玩弄娈童的达官贵人都是没事闲的,现在他却突然觉得,娈童也有娈童的道理。

人换了身份,想的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当杂役的时候,吃上一块肥肉,就开心的不得了,那些烹饪的精致的小菜,反而会觉得不解馋;当管家的时候,吃一只白斩鸡,烫一壶小酒,感觉很是惬意,大肥肉却吃不进口了,偶尔偷偷尝尝后厨给老爷做的几个小菜,觉得很是寡淡,没什么味道;等自己做了老爷,厨子们按照原来的菜单做的清粥小菜,吃起来也是格外的香甜,那些山珍海味大鱼大肉,反而吃不下去了。

就连内宅的那些女眷,李晋也没有什么兴趣了,以前让他垂涎三尺的兰儿,睡了几回以后,也就厌倦了,难怪老爷以前宁愿看书也不怎么往这些女人的屋子里跑。

不过白儿可不一样。

这孩子虽然脸上有道疤,可是一点也没遮住那张清秀的脸,小孩子的脸白里透着红,吹弹可破,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庸脂俗粉不知道漂亮多少倍。而且比起那些叽叽喳喳,脑袋里空空如也的女人们,不怎么说话的白儿可是聪明得多,有什么烦心的事,只要和他说上两句话,马上就能舒坦不少。而且这孩子比谁都乖巧,始终把自己当成奴才,总是老爷老爷的叫着,不会恃宠而骄,不像那些女人给点颜色就开起了染坊。

李晋越来越觉得自己离不开这孩子了。他现在很少去后宅了,成天就呆在自己的房里,什么事都得白儿伺候着,吃饭的时候要白儿伺候着;睡觉的时候要白儿伺候着,就连出个门,也得带上白儿。这府里的大事小情,统统都是白儿管着,他连问也不问,就连自己的印鉴也放在白儿那里,甚至他还在衙门为白儿谋了个童生出身,让这小童做了自己的师爷,每天跟着自己到衙门去。

别小看这童生,有的读书人考了十年也没成为童生,要不是李晋贵为知县,那是捐多少银子也没用的,不过这白儿也是争气用功,每天都捧着本书读不说,连衙门的事情也很快就熟悉了,处理公务、断案样样都处理的有条不紊,倒是省了李晋不少心思。不过只有一点让李晋很是烦躁,这少年乖巧归乖巧,但却有些不开窍,每每李晋想要跟他亲近,他都以尊卑有别躲了开去,就算是和李晋睡在一张床上,他也像一只小狗一样瑟缩在床脚,一动不动。有几次李晋想要用强,但看着白儿那楚楚可怜的样子,心就软了。

更气人的是,不管到哪里,那条被白儿救活的老狗,始终跟着他,哪怕是在公堂上办案也一样,赶都赶不走,每每李晋问起,白儿就吃吃的笑着说“因为我们是同类,所以特别亲近。”

“笑话,你明明是人,怎么能和狗是同类呢?”李晋曾经呵斥过白儿,可白儿却笑嘻嘻的答道“当奴才的,不就是和狗一样吗?很多奴才,还不如这条忠心耿耿老狗呢。”

李晋从此没来由的竟然讨厌起那条狗来了。

他偷偷找来几个下人,用棒子打死了那条狗,然后远远的扔进了护城河里去。那狗不见了以后,白儿有好几天没有笑容,整日里愁眉不展,李晋问起,他冷着脸反问:“老爷,有一天你会不会像丢掉那条狗一样丢掉我?”

“我怎么舍得?”李晋忙不迭的安慰“再说那狗也不是我扔的,许是自己走丢了。”

“是吗?”白儿不置可否,从此以后再没问过,只是愈发的安静了。

其实谁都知道,狗是不会走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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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儿安静下来的时候,总是喜欢看书。

这李府,最不缺的就是书,以前的老爷李泽活着的时候,买了很多的书,满满的堆了一大屋子。

闲来无事的时候,他会坐在李府的花园里,手里拿着一本书一动不动的在那里看着一下午,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仿佛活了起来。

李晋就站在一边看着这阳光下的少年,一看就是一下午,有时候白儿回过神来,对他行了个礼说:“老爷,下午不忙吗?”,他便有些惶恐的连声答应说“在这院子里随便走走。”倒像是想要偷什么东西被人看到的小杂役。

这让李晋想起了以前自己还是个小杂役的时候,每每如此,他都禁不住莞尔一笑,白儿也就笑笑,接着看书。

白儿笑的时候,李晋就会觉得什么烦恼都没有了。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白儿在花园里看书,李晋就在那里看着他,有的时候,他也会拿起一本书,假装在读,或者是故意打岔,问白儿他看的是什么书,白儿这时候就会放下手里的书,细细的给他讲。

每当这时候,李晋就会放下手中的事情,安心的听白儿读书,白儿看了很多的书,什么四书五经,神鬼志怪,诗词歌赋,每次跟他讲起来都神采飞扬的,很开心的样子,李晋虽然听不太懂,但也跟着开心,他开心的是白儿飞扬的神采。

在这所有的书里,白儿最喜欢的就是吕留良的书。他不知道从哪里淘来了一大堆吕留良的书,什么《真腊凝寒集》《零星稿》《四书讲义》《吕子评语》如数家珍,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到眉飞色舞时,就给李晋讲“吕留良才算个人,可惜我做不来,只能做狗。”

“什么才算是人呢?”李晋问。

“我见过的人都死了。”小白笑笑“老爷见过人吗?”

李晋不知道什么算是人,更不知道自己见没见过,只当是小孩子的玩笑,也不多问。

谁知道这祸事就从天而降。

不知道是谁,将白儿看吕留良的书告发给了朝廷,等李晋知道消息时,已经上达天听,呈到雍正爷的桌面上去了。

李晋这才知道,这吕留良竟然是雍正爷钦定的“大逆”,他的书,是万万看不得的。

私藏吕留良的书,这可是满门抄斩的罪名。

听说皇上勃然大怒,竟然派了粘杆处和刑部的人,要把这白儿拿到京城细细审问,定要查出背后的主谋来。若是到了那天牢里,怕是白儿这孩子,连一天也熬不住。

从衙门回来的路上,李晋想了一路,发现这一回,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替这孩子脱罪,当今之际,若不彻底和小白撇清关系,恐怕连他都自身难保。

李晋愁眉不展,小白却早在院子门前笑盈盈的等着他。

他看了看这孩子的笑,突然也笑了。

“小白,你说的那些吕留良的书,能不能借我看一看?”

“好啊。”小白还是笑着“很好看的。”

“不要跟别人说你看过吕留良的书。”李晋忍不住又嘱咐了一句。

“为什么?”小白歪着头问,脸上一副天真的样子。

“让你做你就做,哪来那么多为什么!”李晋头一次对小白吼“今天晚上不用到我的房里了。”

“是,老爷。”小白还是笑着,边笑便往门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住,轻轻的说了句“可惜你不是我的主人。”

李晋脑袋里很乱,没听清楚,抬头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小白边从外面掩上门边说“只是想告诉老爷早点睡。”

门关上了。

那天晚上,李晋房间的灯亮了一夜,他一直在写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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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杆处的人是三天后到的。

这群人到了以后,二话不说,先到府衙拿了李晋。

没有严刑逼供,没有屈打成招,直接押赴法场问斩。

不仅李晋,连那些李泽府上跟了李晋的家小,也都被一起抓来按在了法场上,李泽的小儿子吓得屎尿齐流,哭个不停。

法场外的百姓乱哄哄的议论个不停。

“听说了吗?这李晋是被那个叫小白的管家给告发的,没想到十三四岁的孩子,心机那么深沉啊。”

“也不能这么说,荣华富贵谁不爱,要是我我也告发他。”

“听说这李晋也是告发了他原来的主子才得了这出身,原来也是个奴才。”

“报应啊。”

李晋根本没在意那些人在说什么,他突然发现,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他原来的主子李泽在法场被斩首的时候,他曾偷偷的在法场外看了一眼,那时候,李泽的表情,可能也像他现在一样吧。

他扫了一眼法场上跪着的家眷,发现没有小白,心里一喜,脸上便绽放出一丝笑意。

他又看了一眼法场外的围观的人群,还是没有发现小白,心里一沉,脸色便也跟着沉下去。

“他为什么没有来呢?”李晋痴痴的望着围观的人群,心里想。

鬼头刀落了下来。

李晋最后在人群中看到的,是那条他让杂役棒杀的狗,那只狗有着白色的皮毛,头上带着一道月牙状的疤痕,似乎在看着他笑。

李晋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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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李府花园。

李泽亲手将那条跟了他多年的老狗埋在一棵树下。

他本来想立块碑的,可是想了想,还是没那么做,尘归尘,土归土,好多人死了以后尚且没有墓碑,为一只狗立碑,实在太过荒诞。

不过其实他是把它当成自己的家人的,这只狗当年来到他家的时候,还是只小不点,好像一阵风都能要了它的命,没想到仿佛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长大了,然后老了。

它还是个小不点的时候,李泽就喜欢得不得了,他不愿意喂它吃狗食,就每天都把自己吃剩的饭菜喂给它,还特意嘱咐厨房做菜的时候分量多一些,平常出去的时候,也都带着它,怕留下它自己寂寞。也不知道为什么,从见到它的第一眼开始,李泽就特别喜欢这小东西,甚至连自己读书的时候,也要带着它,念给它听,就好像它能听懂似的。

李泽爱狗的名声不胫而走,有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犬痴”,他也不在意,反而自得其乐,越发宠爱这条狗,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李秋白,不过这名字除了他没人会叫,给一条狗的名字起得比人还风雅,这天下间,恐怕也只有他一人了。

这狗却也真是条好狗,几年便长得高高大大,看起来神骏异常,本来李泽的夫人还颇有些微词,说这么大的狗整日在院子里吵吵嚷嚷,怪吓人的,不如关到后园去。不过没到半月,李泽出城的时候遇到强人,是这条狗拼命护主才保得周全,那狗为了救他,还被强人砍了一刀,差点死了,额头上留了一道长长的,月牙状的疤。

从此之后,再没人敢提起把这狗关在后院的事,李泽更是宝贝的不行,俨然比自己的儿子都亲,谁敢说这狗不好,他是会立刻发怒的。这狗,是他的命根子。

现在这狗死了,李泽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连一向笔直的腰板也似乎弯了下来,半响,他才从花园的椅子上站了起来,轻轻地叹了口气,说了句“如果有下辈子,还是做人吧,这样就能一直跟着我了。”

李泽慢慢的走出花园。

管家李晋连忙迎上来,搀住了他。

“老爷,您的那只狗。”李晋踟蹰了一会儿,还是说了出来。

李泽一愣,刚要开口。

“怎么今天有点无精打采的?”

李泽站定,深深的看了眼李晋,李晋眼神看着他身后,不似作伪。

李泽突然笑了。

“它呀,大概是玩累了吧。”

子不语,怪力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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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比人忠诚的多。”乞丐看了小丫头一眼“所以其实没必要讨厌它们的。”

“再忠诚也不过是奴才和宠物罢了。”小丫头撇撇嘴“其实还真是可怜呢,我看就算来生,田芳的命也没比这只狗好到哪去。”

“若能心安,便是好的。”乞丐笑了“其实人看狗可怜,狗也看人可笑。很多时候人不如狗,所以狗眼看人低,就算那些狗再笨,至少它不会撒谎也不会背叛,不是吗?”

“倒也是,说的我也想养条狗了。”小丫头也笑了“我该回去了。”

乞丐向小丫头摆摆手,她就迈着欢快的步子离开了,空气中,一个穿着一袭白衣的少年浮现出来。

“我嗅到了很不舒服的味道。”那少年摸着脸上那道月牙状的疤痕,露出了一口白牙“似乎是那些好管闲事的秃驴。”

“你的鼻子还是那么灵,白儿。”乞丐的眼睛泛着幽绿色的光“那些家伙好像盯上了这孩子,摆脱你跟着看看吧。”

“猫的味道我也不喜欢。”白衣少年撇了撇嘴,身影渐渐隐去“不过,谁让你是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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