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没细猜过方潇的家庭是什么模样,单是透过那个不干人事的父亲,就大抵能想象出她过着怎样的日子——煎熬里裹着绝望,偏又硬生生朝着光长。
“许不详,我听说,你又跟人打架了?”方潇抬手抹去滴滴清泪,水洗过的眼珠亮得像淬了光,直直盯着他问。
许不详张了张嘴,脑海里翻涌着千言万语,终是不知从何说起。直到方潇耐不住性子要起身时,才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是。”
一个字就够了。方潇转过身,仰头望着他,想问的话堵在舌尖,嘴唇颤了颤,终究没开口。
想起大嘴猴、刀疤挂在嘴边的“许哥为你好好读书”“许哥像变了个人”,方潇忽然觉得挺可笑。好好读书是他们走出宁都唯一的路,可她和许不详,终究步调不一。
这场地震几乎没造成什么损失,学校放了两天假。方潇去万琳家借住,两天里,万琳父母吵了三回。
她忽然有点后悔来添麻烦,万琳却尴尬地笑:“我都习惯了,不吵才不正常。”
从记事起,方潇总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爹妈不爱,遭人嫌弃。上了高中才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她在和许不详赌气。可她本就不是爱生气的人,脾气大的人都是被宠出来的,她没被宠过,哪有资格任性?
几天后学校开安抚大会,政府拨款发了些吃的和文具。盛西把东西全“扔”给万琳:“发这些还不如发钱。”
“盛大小姐也有接地气的时候?”万琳把东西当宝贝似的收着,两人调笑几句,才发现方潇没说话,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去安慰她”的意思。
盛西和许不详不熟,只记得初中时他总跟另外两个男生一块儿玩。但作为朋友,她多少知道方潇和许不详的渊源,轻声问:“潇潇,你没事吧?”
望着窗外的人没应声。盛西又和万琳对视一眼,摊手表示“尽力了”。
万琳正心疼方潇,教室后门忽然被挡住大片光影。
“哥,你来啦?”盛西眼睛一亮——她哥是真好看,连被太阳晒出的影子都透着俊朗。上了高中,男生的五官渐渐有棱有角,往那儿一站,活脱脱《流星花园》里的少爷。
“在这儿干嘛?”盛廓问妹妹,目光却没停在她身上。
盛西蹦过来,踮脚在他耳边悄声道:“哥,潇潇姐不太开心。”
不开心的原因,在场的人都心知肚明。
盛西和万琳被“打发”走后,盛廓在方潇前排的空位坐下,椅腿蹭过地面的“吱嘎”声,总算把她失魂的神拉了回来。
窗外的阳光洒在草稿纸上,密密麻麻的公式间,三个大字格外醒目——许不详。
盛廓一直都知道她喜欢许不详。从第一天在校门口被她冷淡对待,到看她目送许不详跑完2000米时眼里的光,再到后来藏不住的情窦初开。他见过她在许不详身边时,眉梢会不自觉上扬,嘴角挂着藏不住的笑。
原来,她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直白,又带着傲气。
“失恋了?”盛廓的语气带着笃定,还有点欠打。
方潇眨眨眼,没反应过来,回味过来后只给他一个白眼——多管闲事。
“方潇,你总这样活着,有意思吗?”他看着她浑身带刺的样子,像只竖着尖毛的小兽,扎得别人疼,自己也累。
“盛廓,你总这样,活着有意思吗?”她反问,一针见血。
盛廓噎住了。果然,不该对她抱有期待。他脸皮薄,决定不跟她计较。
“来,潇潇,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一道男声扯回方潇的思绪。她眨了眨眼,天花板的灯光晃得眼睛疼——酒桌上杯盘狼藉,应酬还没结束。
坐在对面的大客户举着酒杯,语气里的轻佻藏都藏不住。方潇忍了忍,笑着回敬,又一杯酒下肚。
散场时,年过半百的老男人拉着她的手说“体己话”,一口一个“年轻有为”。方潇踩着高跟鞋,链条包时不时晃到胸前。她用湿纸巾擦净手,吞下颗解酒药,才走到路边打车——最近胃不舒服,实在没力气挤地铁公交。
刚打开打车软件,一辆黑色别克停在面前。
“方潇。”熟悉的声音响起。她抬头,撞进一张多年未见的脸——成熟俊朗,大背头透着冷峭,宽肩挡住了路对面的路灯。
方潇心一颤,缓缓出声:“盛廓?”
近日宜遇旧友。前几天偶遇周窑,今日撞见盛廓。她头枕在车窗上,扫过驾驶座的后视镜,正好对上他的目光——两人都觉尴尬,匆匆移开眼。
“来这边出差,还以为看错了。”盛廓修长的手指调高空调,见她微缩的肩舒展些,补充道,“后座有毛毯。”
“谢谢。”方潇这才看到身旁的黑毛毯,几乎和真皮座椅融为一体。
“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了吧?”他语气是问句,却带着肯定。
盛廓记得最后一次见她的样子——高中毕业后,她是八中唯一一个考上全国前十大学的学生。他从国外飞回来,在角落里看她穿学士服站在太阳下,笑得很轻,还是那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圣女,方圣女。
他抿嘴轻笑,不再像高中时那样取笑她,只沉默地开着车。到了小区,方潇下车致谢,他忽然说:“要想谢我,以后有的是机会。”
盛廓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洁白、淡雅,又带着冷傲。
方潇多聪明,立刻懂了:“你要留在V市?”
“还是这么敏锐。”他目光直白地盯着她,又觉得不妥,移开视线,不自觉地虚走了两步。
他留不留在V市,与她无关。方潇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寒暄几句便转身想上楼。
没走几步,身后传来试探的声音:“方潇,给我一个机会。”
脚下一顿。要说毫无波澜是假的,她只是没回头。
女人的背影高挑瘦弱,盛廓仿佛还能看到高中时的她——板正校服穿在身上,透着禁欲的圣洁。
“我知道你喜欢许不详,”他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涩,“但他转学后就再没出现过。方潇,这么多年了,你心里的位置,是不是该收拾出来,让别人住进去了?”
这几日身体不适,夜里总梦到高中旧事,一桩桩一件件,清晰得像昨天。
她回过头,脑海里闪过与盛廓的过往——和许不详的记忆停在地震后的对话,与盛廓的交集,始于许不详离开。
盛廓喜欢方潇,当年八中没人不惊讶。可他就真的那样,静静陪在她身边。连盛西都悄悄问过她对自己哥哥的态度,方潇始终闭口不言。
她从小倔强,在苦日子里靠着对未来的希冀咬牙离开原生家庭。即便青春里有过爱恋的影子,当这段感情与她背道而驰时,她仍能毫不犹豫地放手。
恋爱脑、痴情女,被诗书歌颂的模样,从不是她的选择。方潇立在那儿,肩挺腰直,长发用墨绿色发带束起,利落得像把刀。
“盛廓。”她刚要开口拒绝,就被他打断:“算了,答案我不想听。做不成爱人,做朋友总可以吧?”
二十七岁的盛廓成熟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好胜的少年。生在优渥家庭,他从不缺人追捧,却唯独对她,一次次放低姿态。
这女人,软硬不吃,不沉溺私情,不贪慕金钱,真应了那句“圣女”。
是夜。
喝了酒的方潇匆匆洗漱完,素净的小脸泛着红晕。她调了杯蜂蜜水喝下,才敢上床。滑开手机,看到盛廓发来的“晚安”,回了个睡着的表情。
不知怎的手滑进相册,一张照片被放大——鲜红的22号T恤,她眨了眨眼。
22是她的幸运数字。每周她都会买一张22号的彩票,偶尔中几十块,从不兑换,全锁在一个盒子里。
这些幸运,能不能让她再遇见许不详?
她好想他啊。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纱洒进来,仔细看,被子上微微凸起的小山丘在轻轻颤抖,像有人在无声地哭。
那个暑假认识的云霞,单纯又莽撞。那次进警察局,方潇其实也慌了——不过是个刚长齐牙的小女生,怎么会不怕?
她站在医院墙角,听到了大嘴猴和周窑的顾虑,也听到了许不详藏不住的爱意。后来王乙的钱被抢、人被打,她心如明镜。
许不详爱她。
爱这个千疮百孔、不可一世、自私自利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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