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掌柜的眼瞪得用力,嘴角溢出止不住的鲜血,金班主他知道,吴掌柜的在等他点头。
得了答复的吴掌柜才松开金班主的胸襟。
两人明显有许多未说的话,可外头枪声不断,金班主龇牙狠咬腮帮,转身跑进了半人高的杂草丛里。
午日的天好像燃着一片片的汹汹烈火,火上拖着颗又大又圆的蛋黄,散出金灿灿地光。
太热了,他该睡了。
吴掌柜从未感受到身心如此放松的时候,具体从何时起?大概就是十年前的一个夜晚,他返回华越府的那一刻吧。
他躲在柱子背后,在一声声求助凄惨的尖叫声中,他选择了一个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后来,齐掌柜跪在他面前的那刻起,他们便是一条船上的人。
从那天起,一到午夜,他便一直坐着噩梦。后来,他在东街58号碰着紫丫,那时他就知道,所有的事情好像因为他的胆小和贪心,全变了。再然后,他成了紫丫的座上宾,每次他都是捂着面去的,他变着花样的给紫丫外快,已慰藉自己的良心,可是,没用。
直到他在那条暗巷子里,看到那个曾经风靡整个庭州的大小姐之后,他已明白,紫丫,许是去了。
面对舒窈,尤其是那双眼,他无法与她对视,也无法靠近她身旁,无奈,他只得拜托自己的老友,那个大烟管的老板,对舒窈多番照顾些。
尽管他做了许多,他的下半辈子无疑都是在恕罪。直到那日舒窈找上他,手里拿着的是那串白玉串子。
说来也奇,以前,他觉着那串子剔透的很,现如今,他最怕的就是见到那串白玉串子,刺眼的很。
可你越是逃避的东西,越是会出现在你面前,她竟用白玉串子换齐掌柜的命。他不知道她如何得知的,但是,他答应了。
还记得那个夜晚,齐掌柜依然跪在他面前,犹如十年前,他抱着他的大腿说:“我可以把大黄鱼都给你。”
许是看出他真的出了杀心,齐掌柜的竟然连当铺都不要了。
瞧吧,与十年前说的一模一样。只是,这回他的选择不一样了。
那把刀,直插进他的脖颈,他亲自插的。
他以为会被救赎,但是并没有,他的内心依然饱受煎炸。不过现在,他终于不再活在油锅里了。
原来,那孩子是才是他的救赎。
华越舒窈,对不起,若有下辈子,我给你恕罪。
你的孩子,我替你保住了;可以后,就靠他自己了。
吴掌柜在绚烂的阳光下,闭上了眼,很安详,嘴角带着笑。
他这一生啊,仿佛做梦似得。
阿杰死了,吴掌柜的也死了,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结局会是曝尸荒野,做了具无名的枯骨。
关卡的军爷们追到金班主时,他们已经出了城。
军爷们站在洋城的地界,面前是一个土坡子,有零星的几颗树,洋城土地贫瘠,一年四季脚下都是干巴裂纹的黄泥块子,黄泥块子的缝隙中,长出了一根竹棍子,棍子上绑着一块破旧的木板,有男人的两个手掌那么大,染着灰腻子的木板子上面不清晰地写着:洋城地界。
金家班的人**裸地就在不远处,尽管军爷们心有不甘,那也没办法跨过那条界线,只得各个面如灰土似得调头回去。
经过一场水深火热的生死战,金家班的徒儿早就力尽筋疲;尽管逃到了洋城地界,尽管躺在地上喘吁吁,他们个个也是习惯性地带着惊恐回眸好几瞥。
金班主盘坐在泥土地上,炙热的火炉将他的嘴唇烧的跟地上皲裂的泥块子一样,他是眼看着那群军爷调头走的,可那可惊魂未定的心始终是悬着的,他甚至不敢去看旁边的徒儿们,少了谁?到底都少了谁?
他仰头看着天,不一会儿,肩膀便抖动起来,嘴角颤颤苦笑:若是拜天有用,那从了这天又如何?若拜地有用,那当个傀儡又如何?
这是金班主第一次在徒儿们面前失态,他们无一人敢吱声。事到如今,少了谁,他们心知肚明。
大地干裂,人心不古。
经过双金的事,金家班的徒儿们更是各怀鬼思,显然是没了从前的团结。可金班主明知却无心管。那日,他们进城后,在城郊租了个院子安妥。
也自那日期,金班主就再也没有清晨醒嗓嚷徒儿们起床练功了。他每日都睡到日竿,而徒儿们没了教管,大部分也没有练功的自觉。每日的院落里,只有三个人在勤勤恳恳的扎马步。
自古以来,少数服从服从多数。即便你是对的,在多数人眼里,你就是错的。
金焕、知竹和金叶每日天不亮就起来扎马步。他们并不是约好,而是来到洋城后的第二天,他们一同出现在院子里,三人相视一笑,未多言,一直练功到天光升起。
而其他徒儿见到这一幕,并没有自觉地跟住一起练,而是各自拉拢着小团伙,嘁嘁喳喳不停,尤其是金冬秋和金花蕊,说的最欢,也是最先带头挑起的这个氛围。
“也不知道练给谁看。”
“就是,多此一举,又不上台,人也没了好几个,还练什么啊。”
“练也白练,你知道谁会在你背后捅你一刀?”
“可别说了,我一想到双金那张脸就恨不得刮上几刀。”
“他们可不这样想,你看,他们三个,明显在争双金的位置。”
“呵,真是逗笑的,双金的位置是什么好位置吗。我现在觉得晦气死了。”
这些话,他们三人每日都听的清清楚楚。
每日练完功,金焕都会将早膳给金班主端去,而这几步路的功夫,他总能收获各种散言碎语。他们总在膳点的时候,坐在窗台上,坐在台阶上,靠在门边上,特意等着金焕路过,看着金焕端着个碗从厨房出来后,有啐唾沫的、有阴阳怪调地笑几声的、还有白眼翻上天的,而他们能嘟囔的来来回回就是那几句话,无非就是金焕拍马屁,不安好心。
金焕如往常,推开那扇紧闭的门。
金班主其实并没有一直躺在土炕上,他习惯于早起,只不过,他早起后就靠在墙角了。外面的一切蜚语他都能听得着,他看着端膳进来的金焕,一声不吭的将碗递到他面前,然后坐在墙角看着他吃完,再然后将碗拿走,这是他们每顿饭的流程。
不过今天,金班主接过碗之后,开了口,他的声音更粗噶了,像被刀剌过嗓子的粗,他说:“真不在意他们说的?”
金焕摇头:“我从小便是在这样的环境长大的。”
“不恨?”
金焕摇头:“有什么恨的,他们可笑。”
金班主破天荒地嘴角弯了弯:“不觉得孤独,被排斥,想要加入他们就能合群了。”
“合群有什么用?”金焕抬眼,“合群能换饭吃吗?合群能实现自己想做的事情吗?他们能帮我吗?”
这个世界上,能帮到自己的,只有自己。每个人最好的伙伴,就是内心的自己。
如果说这些舌根子话能影响金焕的话,他们是打错算盘了。从小,金焕就在各种冷嘲热讽的环境下成长的。只不过,他和他们更不同的是,他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而有些人,因为在意别人的眼光,宁可活在别人的眼里,也不愿意坚守内心的想法。好像‘别人’、‘那些人’的态度能让他实现自己想要的。
所以,在金焕眼里,他们才可笑。
金焕的眼神透着坚韧,不屈。金班主很欣慰,他说:“做人不仅要脊梁骨挺,膝下骨也得直!”
门外的人各个都以为金班主沉浸在痛苦中拔不出脚,‘金家班完了’的碎语就像狂风骤雨似得成了每日闲暇的话题。
因着金焕和知竹还有金叶每日自发练功,所以平时他们三个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一条船的人。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起床一起。
这天,他们刚晨起练完功,知竹叫住要走的金叶,他问:“以前你可是个懒虫。”
金叶是活泼性子,小圆脸,笑起来两颗小虎牙,可自从那件事发生后,那两颗小虎牙很难见着了。他说:“懒虫也是虫,不就是多蛄蛹两下,就能成勤快虫了。这不比活着简单多了。”
“听起来,好像挺划算的。”知竹那双狭长的眼眯起,“你没有别的企图?”
“什么企图?”金叶说,“就因为我自觉地晨起练功了?”
“你从来不是努力的人。”
“对啊,”金叶不否认,“可我打来金家班开始,从来也没落下过晨练啊。”
是啊,金叶虽然懒,平日里除了练功,他是能躲一边偷懒便蜷着,为此,被金班主抓住好几次,不仅加倍练功,还不给吃饭。可这些没能改掉他爱偷懒的毛病。可回头一想,金叶是懒,但从不懒晨练。他只是在干平时他一直干的事情,并没有刻意。是环境显得他刻意了。
可知竹还是不懂。金叶在金家班里头人缘甚好,不像他,也不像金焕。
知竹半垂眸,问:“你难道不知道违背了大家的意愿就会被孤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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