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桢胃不好,除了必要的应酬一般不喝酒,但是压力大的时候免不了想整点不良嗜好,比划了半天,最后还是买了瓶酒。
他从便利店的冰柜里拎出一支750毫升的红酒,没仔细看产区,只挑了价格适中的那一档。收银员问他需不需要袋子,他说不用,把酒瓶夹在肘弯里走出了门。
G市的夜风比B市潮,黏在皮肤上像一层薄汗。他没有打车,沿着街道走回坤廷。路过一家还在营业的烧烤摊时,炭火的味道钻进鼻腔,胃里先于大脑反应,一阵隐隐的灼烧感翻上来。他按住胃部的西装布料,心想早知道就买白葡萄酒了,酸度低一些。
但他只是把酒瓶换到另一只手里,继续走。
到家后他没开大灯。客厅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天际线,霓虹把玻璃染成一块一块的色斑。他扯掉领带,解开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在吧台边站了片刻,翻出一只许久没用过的水晶杯。杯壁上落了薄灰,他用水冲了冲,也没擦干,直接倒了三分之一。
第一口下去,单宁涩得舌根发紧。他没停,又喝了第二口。
酒液淌过食道,胃里的灼烧感反而被压下去一些,像滚烫的铁被泼了一瓢冷水,嘶地冒出一阵白汽。他靠在吧台上,盯着窗外那片层叠的灯火,开始整理脑子里那些缠成一团的线。
仁和医疗的案子,表面上是医疗纠纷,实际上是三根绳拧成的结。
第一根绳是舆情。林童的家属找来了陆成,而陆成的打法他已经摸清楚了,不做常规的诉讼博弈,做故事。
徐维桢见过的每一份关于“媒介化维权”的研究报告都指向同一个结论:在情绪传播面前,事实往往是后来才到场的客人。
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有些仗在开庭之前就已经打完了,战场在人心,武器是故事,法官是每一个拿着手机的普通人。
仁和的公关部还停留在发通稿、删帖子的阶段,根本不知道对手已经进化到了哪一层。他需要给仁和搭一套舆情防火墙,不是等火烧起来再救,是在对方还没划火柴之前就把燃料搬走。
第二根绳是医保。DRG付费改革之后,像林童这样用昂贵新药的重症患者,对医院来说就是一笔净亏损。
仁和给林童用安凝素,从医学角度看没问题,从经济角度看是做了一笔赔本买卖。但这笔赔本买卖的背后,牵出了另一个问题——为什么仁和宁愿赔本也要用?程观澜在学术界的声望、安凝素的临床数据收集、后续的药监审批通道……这盘棋比“救了一个孩子”大得多。
他在程观澜办公室里听到那句“有些槛来不及等,只能先跨过去”时就在想,跨过去之后呢?跨过去之后的路是谁在铺,又是谁在决定这条路的走向?
第三根绳是他自己。他在维衡的位置、谢屹的信任、张源潮的服与不服、柴科长抛过来的那根橄榄枝——所有这些都系在林童案的结果上。赢了,他在G市的根基就扎下去了;输了,他就永远是个戴着红圈所光环的空降兵,在这个城市的法律圈里始终隔着一层膜。
他喝下第二杯,酒意从胃里升上来,把那些绳结泡得松了一些。
由陆成,他想起另一件事。
在B市红圈所的时候,他经手过一个医疗美容纠纷的案子。诊所给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注射了某种未在国内获批的填充剂,女孩的面部出现不可逆的损伤,诊所却拿出一份措辞严密的知情同意书,声称女孩已经充分了解风险。
他们在法律上占尽了优势。知情同意书白纸黑字,条条框框,当事人的签名和手印一应俱全。按照合同法的逻辑,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输的可能。但女孩的母亲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一篇长文,没有什么激烈的措辞,只是很平静地写了她女儿从小到大的事——爱跳舞、拿过奖、大学学的是播音主持、毕业后签了一家小电视台、还没来得及上镜就毁了脸。
那篇文章的阅读量,三个小时破了一百万。
徐维桢记得自己在办公室里刷新网页,看着那些评论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有人骂诊所无良,有人骂监管部门失职,有人在科普那款填充剂的危害,还有人在众筹页面捐了五十块钱。
风向完全变了,不是在法庭上变的,是在社交媒体的信息流里变的。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舆论已经像脱缰的马,拉都拉不住。
诊所的老板慌得不行,让徐维桢想办法“控评”。他找了公关公司,发了声明,甚至试图联系几家媒体发软文对冲,结果竟然全都没用。
那篇长文像一颗种子,已经在无数人的转发和评论里长成了一片森林,你用镰刀割、用火烧,都除不干净,因为每一片叶子下面都连着土壤里的根。
那个案的最终判决是什么,他已经记不太清了,好像是调解结案,诊所赔了一笔钱。但他记得一件事:案子的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知情同意书是无懈可击的;案子的最后,真正让人无懈可击的不是那份文件,而是那个母亲写的文章里的一句话:“我女儿以后还要照镜子。”
他知道陆成是干什么的。与其说他是在法庭打官司,不如说是在人心上打洞。
那些洞打在哪里、打多深、打完以后往里面灌什么情绪,根据陆成的履历来看,他确实有本事算得清清楚楚。他不跟你比法律条文的解释,他跟你比谁更懂普通人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心里那根弦会绷紧,然后轻轻拨一下。
徐维桢喝下第三杯,酒液已经在舌根处失去了涩感,变成一种温热的、绵软的液体,像泡了太久的茶,苦味被稀释成另一种更隐秘的东西——说不上甜,只是不那么尖锐了。
他想起读研时的那个案例。
那年他研二,他们组导师有一个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课题。这个课题在当年还算是前沿,甚至有些过于超前,因为“杀熟”这个概念还没进入公众视野,电商平台的定价算法更是一个黑箱。
导师的意思是,既然要做,就做得扎实一些,需要有人去爬取各大电商平台的实际交易数据,做对比分析,用实证来支撑理论的推演。
这活儿落到了从外地实习结束,刚刚赶回学校的徐维桢的头上。
谁都知道这个课题太过新颖,而这群文科生对于计算机又太过陌生,所以最先开始做的人总是最艰难,效率也最低的,但是徐维桢沉默着把这个活接了下来。
B市处处是人才,个个精致利己,个个有两把刷子,凡事都需要谋定而后动,这次算他失策,活总是要做的,不如欣然接下,下次再有这种事,便多一份谈判的筹码。
他花了整整两周时间,白天跑去计算机专业那边请教,晚上试着写代码,用爬虫去抓取不同用户在不同设备、不同时间、不同账号下看到的同款商品价格。数据量很大,涉及时尚衣物、电子产品,横跨多家主流电商平台,光是清洗和结构化就耗掉了他大半个寒假。
但这只是第一步。
真正让他卡住的,是第二步:要用购物的实际数据,给“杀熟”这个行为做一个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定义。什么叫“杀熟”?同样的商品,老用户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高,这在算法逻辑里可以被解释为“新用户拉新优惠”、“老用户忠诚度折扣不适用”等等。平台的法务一定会用这套话术来辩护:我们没有针对任何人,只是机器在学习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差异化定价。
他需要找到一个理论上的突破口,在“差异化定价”和“价格歧视”之间划出一条清晰且符合现行法律的边界。
那段时间他把自己关在图书馆里,翻遍了所有能找到的文献。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各版本审议稿、欧美关于算法合谋的最新论文。他甚至在读经济学双学位的同学的帮助下啃了几篇关于博弈论和价格歧视的经典论文。
但越读越乱。
不同的理论框架在脑子里打架,反垄断法要看“相关市场”和“市场支配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看“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价格法又要看“定价依据”和“公示义务”。每一个框架都能解释一部分现象,但没有一个能覆盖全部。
他坐不住了,开始给能想到的所有人打电话。
他的导师说:“这个课题本身就超前,法律永远滞后于技术,你把现象描述清楚就行,不一定非要给出结论。”——这话说了等于没说。
他的师兄说:“你可以用‘交易习惯’这个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平台长期以来的定价模式构成了用户的一种合理预期,突发的差异化定价会破坏这种预期。”——这个思路他考虑过,但“合理预期”在法律上太难量化了。
他在红圈所实习时带他的那位资深律师说:“小伙子,这种学术课题你想得太深了,实务中用不到。等你真正执业就会知道,大部分案子不需要你创造一个理论,只需要你比别人更早看到卷宗里的一句话。”——听起来像是劝退。
有些问题,注定问不到答案。有时未必是因为问题太难,而是听的人并不急着替你解围。他们只是被你的困境触动了某个开关,想起了自己的事,于是顺势坐下来,在你面前感叹了一回自己的命运。你以为他们在回答,其实他们在自说自话。
徐维桢越来越心急,他甚至联系了本科时教过他经济法的老师,那位老师已经退休了,听完他的问题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你想想,‘价格歧视’这个词是谁发明的。帕累托。他研究的是财富分配,不是算法。如果帕累托活到今天,他会问的问题是:算法的这个决策,让谁得益、让谁受损、受益的人有没有能力补偿受损的人、这种补偿有没有发生。如果你的答案是没有,那你就找到了那个点。”
这段话让他茅塞顿开,但也只是撬开了思路的一角,距离成文还差得远。
但是现在,他又能去找谁来聊两块钱的帕累托呢?
他那晚坐在宿舍里,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文献摘要和代码片段,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沈行简在就好了。
这个念头出现的那一秒,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那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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