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注意到乔其是因为他实在漂亮,懒懒的倚在玻璃柜台上,等着人将他挑好的袖扣拿出来。那身姿有一股玩世不恭,嘴角挂着笑,并不真心,很无所谓。他使我想起我十八岁暗恋过的坏男孩,发留得略长,穿皮夹克,偷偷骑机车来去,每个女生都以坐在后座为荣。我常想这些男孩子长大后都干什么去了,当失去了少年的身份为他们的浅薄作伪装,看到乔其的那一刻,我心里想的是,哦,原来你们在这呀。

这个人真幸运,十个挥霍自己的少年九个都坠落了,秃顶,大腹便便,发黄的牙里吐出烟草气,而他竟然还遗留在世上,潇洒,风度翩翩,依旧玩世不恭,留着少年时的不羁与浪荡。

袖扣或许很适合用来当一份礼物,我不由自主走过去,站在他身边,面对着低头忙碌的售货员。她是个相当年轻的女孩,有一头营养丰富的黑发,她想来也知道自己头发很美,故而总是垂着头,让发丝垂下来自己展示出自己。

“我想看看这个。”我点了点玻璃板上他的倒影,随意指了一对袖扣。

“好的。”那女孩应承得很快,但手脚不动,一张年轻的略施了脂粉的脸庞对住乔其,“先生这边还有什么需要吗?”

先来先得,我并无怨言,耐心等待。

乔其摇头,把玩着手上王冠形状的袖扣,示意她可以来招待我。男人的袖扣有时做得同女人的耳环一样精致,有圆的珍珠,椭圆的玛瑙,还有各式的银饰,我随手挑中的这一款是古银的,做成中世纪骑士头盔的样子。

“我要她这一款。”乔其突然开口道,指了指我手上。

“这是最后一对了。”售货小姐不好意思的笑,又转向我,“小姐是否需要呢?”

“不巧。”我将手中袖扣递还给她,“麻烦替我包起来。”

她接过去竟有些犹豫,显然不想让乔其失望,“原则上,是这位先生先来。”竟是要我相让。

还是太年轻,不晓得宁肯得罪男人,也不要得罪女人。最忌讳的是踩着女人去讨好男人,只落得双方都瞧你不起。

我笑,很温和的样子,“可是是我先挑中的。”我这才第一次转过头来,正视乔其。乔其正看着我,眼里带着笑,无端显得多情,可怕的是有一种专注,盯住你。我理解那年轻的售货小姐,被这双眼睛盯着,我或许也会不顾一切讨好他,作出愚蠢的行为,如果我只有二十岁的话。

他举手求饶,“女士优先。” 我最恨男人对我说女士优先,因为他们做大方的样子,却只肯给你些嗟来之食,拉拉车门挡挡电梯,真碰着他们利益的时候,再“绅士”的男人也分毫不让。然而乔其不同,他一点也不像现在这些假时髦,他是真这么想,碰到女人是要让的,他让一分钱和一百万都一样爽快。

当然这是很蠢的。现代社会,男人女人都是丛林狼,最好不要再计较性别。

那副骑士袖扣最终还是归了他,因为是他陪我去的婚礼。

说老实话,他提出请我喝咖啡的时候,我真有几分惊讶。我没想到他会对我感兴趣,读书的时候,我就是那种坏男孩不会来招惹的“好女孩”。他们也很聪明,知道我玩不起,我不会随便说好,也不会随便就算了。何况,我并不漂亮,哪怕打扮了这么些年,我还是称不上有多美。

或许这就是乔其胜过旁人的地方,他有一双看女人的利眼,看得出我此时“好女人”外表下的那一点坏,看得出我一生拘谨,也许正到了愿意玩一把的时候。他赌对了,少女时期,我一步都不能走错,因为我没有退路,只得自己一个人,无人帮扶,走错一步都可能毁掉人生。但现在我好不容易攒下一些可以挥霍的资本,我现在可以爱错一个人,为他荒废一段日子又怎样,洗过手又可以重头再来。

或许我愿意弥补我错过的年少,那些能够坐在男孩机车上的日子,舔冰激凌,坐在地上看漫画书,同女朋友分享秘密。那些时候我在干什么呢,我闷头读书,手指头都写得生茧,不这样,我怎么改变我的命运呢,我只是一个没有父亲的私生女而已。

至少一开始是这样,两个人都只想着玩一玩,心知对方不是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婉儿表姐的婚礼上,乔其的出现让人一振。虽知这样浅薄,但我还是忍不住有股扬眉吐气的感觉。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被看死的人,她们说,她呀,循规蹈矩的,不肯做一点出格的事,生怕被人说配不上她母亲的家族。我偏要叫人吓一跳,同这样一个漂亮的花花公子在一起。

和他玩,她们说,她会输得底裤都不剩,他难道会娶她?

那有怎样,将来一拍两散,我刚好申请年假,去国外散心,再回来时便无人敢在我面前提及这段恋情。我辛勤工作这些年,一次年假也没休过,我值得一段夏日罗曼史。

此时确是最好的时光,再晚一点,我兴许就要找人结婚。何况,再等下去,夏日都快要过去了。婉儿表姐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她选了一个很宜人的日子。这是一场极漂亮的室外婚礼,近百张小巧玲珑的白桌子摆在新近修剪过的草地上,桌上都摆着百合。中间是道大理石拱门,上面绕满了粉的白的玫瑰,顶上飘着轻纱。

婉儿表姐走出来的时候真是光彩照人。她的婚纱是高级定制的,头纱曳地,这一天谁都眷顾她,连风也恰到好处,只替她轻轻的吹起。她的眼睛里含着泪光,怎么也不落下来,因为怕弄花妆容。女人就是有这种特异功能。

“真是感人。”我对乔其说,“我敢打赌,她对这场婚礼的感情比对她的丈夫深得多。”

乔其笑,他原本无时无刻不要找个地方倚着,没有骨头似的,此时无处可倚,只得站直了,两手插在兜里,一副随散的样子。

“听说新娘的订婚戒指是粉钻,”身边一个女子见我们谈话,也插进来说道,“差不多有五克拉。”

“新郎家境殷实。”我敷衍道。

“可不是嘛,不光自己是医生,家里也是医学世家。”她继续说道。什么是医学世家,不过自己是医生,父亲和祖父也是医生,再往上不知在哪里放牛,真当现在还有什么世家。

我不接口了,装作一副认真听誓词的模样。我是当代愤青,参加婚礼是为了评判它,可不是为了和个小妇人在这羡慕新娘的钻戒。王佳芝的粉钻足有六克拉,看她得到什么了。太恶毒了,我又忍不住自责到,婉儿表姐实在是个好人。但谁又说王佳芝不是呢,越想越离谱了。

“我看你也并不享受这场婚礼,”乔其忽然在我背后低声说道,“不如我们逃吧。”

这个逃字用得极妙,就算原本不是件好事,逃去做的,便觉得开心,何况我俩正置身于一场大型的挽歌当中。我拉起他的手,两个人慢慢往后退,退了几步之后就开始转身往外走。就在这时,新郎新娘跳完了第一支舞,人群开始走动,我看见莉莉安,当时还和她那个轻佻的男友在一起,她快乐的尖叫一声,拉着他的手就往舞池中间跑。我和乔其于是趁乱奔出。

“你们男性是否都喜欢此类妻子?”我把婉儿表姐的故事告诉乔其,问道。

“只有害怕女人的会。”乔其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

“何解?”我接过他纯金的打火机,端详道,上面刻着他名字的首字母。

“因为害怕女人强过自己,所以他挑选一个被驯服过的妻子。但人是没法被驯服的,不是吗?”他反问道,“或许二十年后,他对她言听计从,又或者他自以为掌控大小一切事务,其实都是在按她的意思行事。”

我把打火机还给他,脱下鞋子,赤脚走在草地上。“我相信你,有些婚姻里的男人简直蠢笨如猪。”

“我反对。”他拣了处干净的地方,脱下外套铺在地上,“婚姻给人一种安逸感,而安逸使人变蠢,无论男女都是。我见过一些婚姻里的女人也相当令人不快。”

“所以你是坚定的反婚派?”我坐下来,问道。

“我以为你看得出来。”乔其挨着我坐下,“人人都说我薄情,其实我是出于尊重,才不向女人求婚。说些什么呢?我请求你嫁给我,婚后替我打理家务,我保留挑三拣四的权利,但你不能嫌我赚得少,我请求你服侍我的父母如同服侍你自己的父母,但我甚至不会为你的父母改口?”

我大笑,拍他的肩膀,“可不是,求婚简直是世上最大的骗局,男人们从来不会在求婚时把真相说出来,婚姻不过是一场对子宫的合法征用。”

“说起骗局,生孩子才最可怕,你不知道自己会生出一个怎样的人,他也不知道自己会摊上一对怎样的父母。”乔其的烟只抽了半只,摁灭在草地里,又捡起来抓在手上,“走吧,我的车就在附近。”

我自成年起没有爱过人,而就在刚刚过去的半支烟的时间里,我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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