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天早上,谭小柯在一股很香的炖肉味中醒来的。他四仰八叉地睡在床中间,伸手一摸身边早就空了。他的衣服被放在床边,还有一杯温水。
谭小柯慢吞吞地起床,穿衣服,喝水,出门被冷风一吹,一阵哆嗦后便感觉神清气爽。
余亮打着哈欠从自己屋里走出来,看到谭小柯后,笑着打招呼道。
“谭哥,醒了?昨晚睡得咋样。”
“挺好,贼舒服!对了,你哥呢?”
“正帮我妈弄饭呢,你去炕上坐吧,饭马上就得了。”
路过厨房时,谭小柯向里面张望了一眼。余峰和余母都站在灶台旁,母子二人有说有笑的。余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话,把余母逗得笑个不停。
爽朗的笑声飘过来,回荡在农家小院里,谭小柯的心情不由得也跟着明媚起来。
饭菜上桌后,谭小柯顿时傻了眼。早饭有一大盆小鸡炖蘑菇,一大盘凉拌大拉皮,还有已经裹好的大饭包和热乎乎的苞米粥,就连水煮蛋都有十几颗。
谭小柯说道:“这也太丰盛了!我啥都吃,不用特意为我准备这老些……”
余母是个热情开朗的女人,也很喜欢谭小柯,大着嗓门道。
“我们平时也就这么吃,这不是要收苞米了么?得给他们老爷们儿整好点儿。”
说着余母拿起一个有成年男人两个拳头那么大的饭包,递给谭小柯,说道。
“多吃点儿,这白菜是自家种的,没打过农药,老新鲜、老甜了。”
“谢谢阿姨。”
谭小柯双手捧过饭包,看着这个跟自己脸差不多大的东西,不知如何下口。
余母又对余峰说道:“你招呼招呼人家,别光顾着自己吃。”
余峰鼓着腮帮,动作自然地给谭小柯盛粥、剥鸡蛋。
大家全都笑了起来,谭小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从余峰手里抢过鸡蛋,小声道。
“我自己来。”
余峰说道:“爸,吃完饭我跟你下地收苞米。”
余父说道:“不用,你陪着小柯在村里四处逛逛……尽管也没啥好逛的。”
谭小柯忙说道:“收苞米?我也去。”
“那你可整不了。”余父笑道:“你那手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没干过粗活。”
“那可不一定,我力气可大了。”
“跟力气没关系,那得手上有劲儿……你看我大儿子那手,得那样儿的才行。”
“拿来,给我看看。”
谭小柯名正言顺地拉过余峰的手,余峰配合地摊开手掌,这只手十分宽厚,手指很长,指腹皆有薄茧。握拳时,骨节个个分明,青筋微凸,显得十分有力量。
谭小柯也将自己的手摊开,与余峰的紧贴在一起,掌心相抵,又软又滚烫。
谭小柯笑道:“是不一样。余哥的手比我的大出一圈呢……那我也想试试。”
余峰说道:“爸,让他去吧。你把杆子放倒,我俩往下掰。”
“那成,你照顾好人家,别给人家整伤了。”
一听能下地体验掰棒子,谭小柯十分兴奋,三两下吃完早饭,兴冲冲地换衣服,戴上帽子和手套,跟着余家的男人们下苞米地去了。余父和余亮将成排的苞米杆放倒,再整理成堆。余峰和谭小柯各自守着一堆,坐在杆子上,将上面的苞米一个个掰下来。
余峰教导道:“……像这样,揪住这里,用巧劲儿往下掰。你弄的时候数好了,千万别落下了,这可都是钱儿,一个苞米能卖两毛钱呢!”
“才两毛……”
谭小柯有些惊讶,他从小在城市长大,对农村生活和农产品完全陌生,没想到市面上两块钱一根的玉米棒子,从农民手里卖出去时,一根只能换来两毛钱……
余峰笑笑,便开始埋头干活。
谭小柯跟在余峰身后,学着对方的样子开始掰棒子,刚开始还觉得新鲜,渐渐便虎口发烫,掌心发麻,等一捆杆子被收拾好后,他觉得自己腰背酸痛得厉害,直都直不起来了。
他四下看看,余父和余亮早已钻进玉米地深处,寻不见人影。
余峰也收拾好几捆杆子,正在距离自己稍远的地方干活。
谭小柯咬咬牙,不想落下风也不想给余家人留下自己柔弱的印象,便继续咬牙干活。
中午的时候余母来送午饭,是早上剩下的饭包、炖鸡以及一瓶白酒。
余峰拍拍还在埋头苦干的谭小柯,轻声道。
“吃饭了。”
“嗯……啊?”
“吃饭。”
谭小柯迷迷瞪瞪地抬起头来,脸因为长久低头的缘故,面皮涨成了紫红色。他看着余峰,对方正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那张英俊的脸在午后的艳阳下显得有些模糊。
“你说什么?”
谭小柯头脑发晕,耳朵里嗡嗡直响。余峰看着他,皱了皱眉,忽然伸手向他额头上探去。谭小柯被这个举动吓了一跳,仰头愣愣地看着对方。余峰微微蹙眉,说道。
“不烫,应该没中暑,也没发烧。”
“我、我没事……”
“走。”余峰一把将他拽起,说道:“吃饭去。”
几个人围坐在一堆苞米杆上吃午饭。早上时谭小柯还吃不下一整个饭包,现在却捧着一个最大的啃得欢快。余母见状,不禁笑道。
“小柯别看是个城里人,但挺能干的,是个好孩子,能吃苦!”
谭小柯嘿嘿直笑,下意识地瞥了眼余峰。刚好余峰也在看他,冲他赞许地点点头。
男人们都吃上饭了,余母拍拍裤子站起身来,将已经掰下来的苞米装袋,打算拉回家晾晒。余父倒了一杯白酒递给谭小柯,问道。
“你能喝酒不?”
“能!我酒量老好了。”谭小柯接过酒杯,仰头就是一口,下一秒吐舌道:“哇——”
余亮笑道:“这是村里人自家酿的酒,劲儿老大了。”
“但挺好喝的,得劲儿!”
谭小柯强忍着嘴巴里的灼烧感,将剩下的酒全都喝了。余父小酌一杯,眯起眼睛道。
“中午咋也得整两盅,要不然下午干活没劲儿。”
余峰说道:“爸,我看地里收拾得也差不多了,我下午带他在村里逛逛。”
谭小柯只想跟余峰在一起,无论干什么都可以,笑眯眯道。
“我咋的都行。”
饭后,余峰和谭小柯将上午的成果拉回家里去,看着铺满院子的金灿灿苞米,谭小柯蹲下,用指头戳着一根苞米滚来滚去,好奇道。
“为啥还要晾呢?”
“晾干了,搓成苞米粒,就能拿去卖钱了。”
“湿的不能搓么?”
“不好弄,湿的也不好磨成面。”
“哦……”谭小柯不懂也没兴趣,想了想又问道:“那要晒多久?”
余峰抬头看天,说道:“要是天儿好,有个十来天也就差不多了。”
谭小柯笑道:“你懂得可真多。”
余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放下手里的活计,说道。
“咱俩出去走走吧。”
两人走在乡间小路上,路两旁有田野和农舍,偶尔可闻鸡鸣犬吠之声。不断有路过的村民跟余峰打招呼,不论男女老少,大家都很热情。
“老余家的大小子,回来啦?啥时候回来的?晚上搁我家吃饭去啊。”
“要猪肉不?我家过两天就杀猪了,到时候给你整两斤。”
“哎,带对象回来啦……哎呦!咋是个小小子呢?瞧我这眼神儿,真不好使。”
谭小柯笑道:“大叔,您好!我是余哥的朋友。”
余峰也笑道:“是,这是我朋友,他叫谭小柯,人家是大学老师呢!”
大叔夸赞道:“到底是城里人儿,长得贼好看。你搁城里待这两年也大变样儿了。”
送走热情的大叔大妈,两人又偶遇了那条名为钢镚儿的小土狗。这是一条好色的小公狗,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一路上都黏着谭小柯,直往他怀里扑,又蹭又舔的。
余峰的话明显变多了,一路上都在给谭小柯介绍,这一户猪养得好,那一户靠养鸡赚了不少钱,这个地方是他儿时的游乐场,那条路他上学时走总云云……
两人渐渐远离村落,来到一处田埂上。此刻正值傍晚,落霞呈现出明媚的紫红色,晚风徐徐,树梢、屋顶在暗光的映衬下变成了小小的剪影,美得跟沙画似的。
谭小柯站在高处,张开双臂,仰头深吸一口气,尽情享受这难得的惬意时光。
余峰双手揣兜,看着他,笑道。
“我说话是不是很无聊?都是些村里的琐事,家长里短的。”
“没有,很有意思……跟你有关的事,我想多听一些。”
余峰在谭小柯身旁坐下,两人肩并肩,一同看着面前的夕阳。
谭小柯本想说点什么,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说什么都很多余,都会破坏这难得的好风景。
余峰如一尊雕塑般安静地端坐在一片红霞中,晚风扶动他的额发,露出深邃眉眼。
谭小柯看痴了,即便过去很多年,这幅画面始终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中。
那个在落日里,孤单的,几乎要与这片天融为一体的男人。
往后的日子,是谭小柯这小半辈子中最快乐、最无拘无束的几天。
余峰带他参观养鸡场,磨坊,还看了一次杀猪。
谭小柯第一次看到如此原始且血腥的画面,杀猪匠一刀下去,猪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因为剧烈挣扎,鲜红的血液猛地从伤口迸射而出。
围观的村民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甚至还能笑出声来,商量着如何瓜分掉它。
谭小柯脸色惨白,最后还是没忍住,转头哇地一声吐了。
余峰说道:“别看了,回去吧。”
谭小柯抹抹嘴角,刚要说话,闻到空气里那股浓烈的腥甜味,嘴一张又吐了。
余峰二话没说,扶着谭小柯向外走,两人来到开阔地,他摸着对方的后背,说道。
“没事了,深呼吸。”
谭小柯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把胸腔里的浑浊一股脑排个干净。
余峰说道:“走,咱去看磨面。”
两人来到村中磨坊,这里有三台电磨机,两台磨苞米,一台磨小麦。三台机器同时运转,发出响亮的嗡鸣声,在狭小的空间里格外震耳欲聋。
余峰张嘴说话,谭小柯却一句也听不见,他走到一台机器前,低头看着,看到数不清的金灿灿的苞谷粒被倒进去,再粉身碎骨地出来。他不由得想,人类真残忍,竟能这样肆无忌惮地对待其他物种,猪被割断喉咙,玉米被磨成粉末……
而人类自己又何尝不是苦苦挣扎在这个世界中,忍受各种折磨。
谭小柯看着不远处的余峰,忽然变得勇敢起来,大喊道。
“余峰,我喜欢你,我爱你!”
嘹亮的声音瞬间被轰隆的机器声掩盖过去,什么都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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