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归来者

“能,你有钱吗?”

“有。”斛律霰也很爽快,从怀里摸出了一锭金子放在桌面上。

边歌拿了金子赶紧去后厨用水清洗干净才敢放入钱袋里。回来之后,她为斛律霰诊断了脉象,对方的脉象洪大,搏动有力,壮中有虚,是典型的内实热毒之证。“这是水痘,等一下我给你抓六付药,回去之后早晚煎水服用,要是吃完了药还好不了,再来找我。”

“行,好不了肯定找你。钱都付了。”

边歌转身在药柜上摆开了六张黄纸,随后在后面的药柜拉开一个个抽屉:蒲公英、金银花,紫地丁,连翘,黄芩,芦根,炒栀子衣,薄荷,蝉蜕,木通,滑石,甘草……从抽屉里各抓出一把药,分别放在六张黄纸上。

抓好药之后,包扎成六小包,拿到斛律霰面前。

“这么快?”

“是啊,拿进回去吃药,不要到处乱跑,免得到处传播疾病。”

“行,一切都听边大夫的。”斛律霰拎起药包,“再会。”

边歌冷笑了一声:最好再也不见。

送走了斛律霰之后,边歌又这样过了两个月,一边给抚冥镇里的人治病,另一边在修整自己的杏林堂。大约两个月后,杏林堂已经焕然一新了。

原本一面墙的药柜扩大成了两面墙,添置了一张楠木柜台,在大堂内又多添置了三张栎木案桌和配套的椅子。在药柜的对面,边歌专门去木匠铺子里定制了一张膝盖高的卧榻,这样以后腿脚不便的病人来了,可以直接躺上去,不需要自己再扛了。

入冬之后,天气渐冷,朔方的雪来得也早,大约是小雪这一个节气,天上就开始零零星星飘下几片雪花,到了大雪前后,就开始出现了鹅毛大雪,这些带着冷意的雪片随着大风刮来,打在人脸上,十分生疼。

抚冥镇的大街成了白皑皑的一片,人家的屋顶上覆盖着一层白雪,落了叶,只剩光秃秃的枝干的梧桐树和后院的杏树都落了雪。麻雀在雪面上跳来跳去,在寻找秋天遗落的草籽填填肚子,雪面上就留下了几只细小的鸟爪痕迹。

边歌披着厚重的衣裳,外边披着一件白狼皮制成的披风,搓着冻红的手,呵出的气都成了白色的。她往火炉里多加了几块柴火,让火炉烧得更旺些。

“这天儿……可真冷呵!”外面一群乞丐抱在一起取暖,从杏林堂的门口走过。

边歌想:确实冷!今年似乎比去年更冷些。去年她还没有白狼皮毛,今年就算围了一件狼皮,也不顶用。

这几天雪下得紧,北风呼呼地响,杏林堂自然少了不少的病人,大家都窝在家里度日,能不出门尽量不出门。

不止是杏林堂的生意寥落了,就连一向包子卖的贼溜的大牛也不得不关了门。天冷,水寒,来做生意的胡人就更少了!所以他家门口才是落满了麻雀。

有一天,边歌正在杏林堂里烤火,门口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头发乱糟糟的,她穿着一身的貂皮大衣,跌跌撞撞地跑进来,右前胸插着一支箭,箭翎已经被折断了,只剩下一尺长的木棍露在外面。

边歌没有着急上去搀扶她,而是走到门外看看,没有追兵追过来,这时候她才回过神搀扶着伤者:“怎么了?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你打哪儿来?”

“公子……”那人一开口,竟然是个男声,听到他这么一喊,边歌立即摘下他的面纱,面纱下的脸庞白皙,嘴角淌着血痕,一双丹凤眼深情地盯着他。

“郁栖川?你怎么这副样子?你去哪找了身女装来穿?来来来,先躺好……”边歌将人扶到卧榻上,将人平放,随后立即去外面挂了个今日歇业的牌子,然后回来小心地把门关上,顺手落了门闩。

她走到郁栖川身边,蹲下来:“你怎么受的伤?为何是这副样子?”

郁栖川的嘴唇很苍白,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了。

“好吧,那我再救你一次……”她抬手解开了对方的衣襟,左手按住伤口周围的皮肤,右手小心地将箭头拔出来。箭头拔出的一瞬间,勾起了一些血肉,伤者的眉头皱了皱,非常痛苦。

“知道疼了吧!忍着点,很快就处理好了。”边歌旋转了一下箭头,把箭头倒钩着的血肉放松,挣脱之后才把箭头拔出来,扔在地上,随后给伤口伤药包扎。像这种处理伤口的活她已经做过很多次了,熟练到闭着眼都能完成。

给人包扎好后,她看着这个穿着女装的郁栖川,怎么看都有些不顺眼:“我给你换身衣裳?”

刚要解开对方的腰带,郁栖川便伸手抓着她的手腕:“不……要。”

“难道你想一直穿着这身衣裳?”边歌用手指捻了捻衣裳的材质,是上好的江南织锦绸缎,这种江南织锦绸缎要么在魏国的高官权贵手中才有,要么就是去到刘宋的地方才有,“你去到刘宋了?”

“水……水……”郁栖川没有回答,他闭着双眼嗫嚅。

“唉,看看你,每次回来都不让我省心,上一次遇见你你就伤得不轻,这次回来你还是伤得不轻。所以我边歌是上辈子欠你的吗?每次受了伤才会回来找我?有钱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来找我?”

边歌嘟囔了几句,还是去拿了一碗水给伤员,他扶着郁栖川的背,让他慢慢把水喝了。和完之后把人放下,平躺好。

那人又喊冷!

边歌只得把火炉挪过去,又忘火炉里多加了几根柴火。火炉里的木柴烧着了,发出哔哔剥剥的声音,间或有不少的火星打着旋飞出来。

边歌在一旁看着那熟睡的人,她伸手拨开了郁栖川脸颊上的碎发,露出了一张俊美的脸庞,高而挺拔的鼻梁,白皙的皮肤,额头饱满,眉骨铮然,两道眉毛生得文雅,再加上纤长的睫毛仿佛两只轻盈的蝉翼覆盖在眼睑上,每一处都是女娲造人时最精纯地得意之笔。

诚然,边歌知道,自己对这样脸是无法抵御的。

她的视线地从对方的眉心抚摸下来,摸到山根,鼻子,再到两片淡红的薄唇……

火炉里的火焰跳动着,燃烧着……

杏林堂暖如春昼,期间还夹杂着淡淡的药香。

真好看!为什么你生得如此好看呢?

在触摸到对方嘴唇的一刹那,她仿佛触电似地缩回手,她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趁人之危不太好。“你啊你,偏偏在我想要忘记你的时候又跑回来,跑回来也就算了,还带着一身的伤,真不知道你在外边是干了什么事?”

对方没有醒,还在昏迷之中,自然不会回答他。

她悻悻地直起腰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看着熟睡的人,又伸手在他脖子周围摸了摸,摸到了刻有栖川名字的狼牙,拿出来仔细看时,发现在栖川的旁边还多了两个字……边歌。

她似乎有些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这个流浪的柔然小王子可能看上自己了。

窗外的雪簌簌地下着,天色渐渐昏黄,西斜的日光照在雪上,多了几分颓唐。抚冥镇上到处都是寂静无人,只有深巷里的犬吠偶尔听见一两声。

大约到了入夜时分,郁栖川慢慢醒来,他看到边歌正在吃饭,四方桌上放着一菜一汤,菜是后院子里种出来的白菜,秋天收了之后就藏在地窖里,汤也是白菜汤,但是加了干姜、肉桂、吴茱萸、丁香、小茴香、花椒等益气温经的中药。

“公子……”他挣扎着坐起来,看着边歌,眼里深情款款,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是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醒了?醒了就好!过来吃碗饭,再喝点汤。我告诉你啊,这汤可不是普通的汤,这大冷天喝最好了,能够温经袪寒,固表卫邪。”

郁栖川慢慢走过来,身体外面披着一张白狼皮衣:“这是……你的?”

“对啊,是我的,我从一个胡商手里买的。冬天可好御寒。”边歌见郁栖川坐在了他对面,就帮人盛了一碗饭,放到郁栖川面前,可是对方眼神却只直勾勾地看着他。

“吃吧,看着我作甚?难道看着我的美貌就能饱么?”她这话一出,对方的脸立即肉眼可见地红了起来,只好默默捧起饭碗扒饭。

边歌见他也醒了便问道:“你为何一身女装还带着伤回来?”

“我听说柔然即将要攻打魏国的抚冥镇,想到你还在抚冥,就从平城赶回来了。在路上遇到一伙强盗,他们要抢劫一户人家的小姐,我就换上了那位小姐的衣裳,代替她上了轿子,引走了强盗。在逃跑的时候强盗人数太多,我打不过,负了伤。幸好离抚冥镇不远,我就逃回来找你了。”

“你倒是做了件大好事。”

郁栖川突然抓住边歌的手:“公子,跟我走吧,这里即将要打仗了,到时候要是抚冥镇北柔然攻破,所有的人都会被掳到北方当奴隶的。你这样的身子骨,根本不可能承受北方的寒冷和辛苦。跟我走吧。”

边歌笑了笑,甩开了他的手:“你能带我去哪儿?北边打仗,难道南边就不打仗吗?”

“可是天下之大,总有我们生存的地方,我们去山上,没有战争,没有别人……”

“你别妄想了,山上你能活多久?山上有土匪,根本不可能容得下我们。杏林堂是我娘亲留给我的,我不可能丢下这个自己离开。还有,我边歌从小在抚冥镇上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抚冥镇上的人都是我从小大的亲人,我是不可能舍弃他们的。”

沈大娘的关心,大牛的兄弟义气,刘大婶的教导,刘大娘做的衣裳,张大爷的酒……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边歌全部生命意义的组成部分,她实在想不到,离开了抚冥镇,去到了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生活。

郁栖川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看到了边歌眼神里的坚定和决心,他知道自己不可能逆转边歌的心意:“好,我陪你留在这里。”

“你的箭伤不深,箭头也没有毒,过几天就会好的。”边歌自顾自地吃饭。

吃完饭后,边歌让郁栖川睡在杏林堂外头的卧榻上,自己回里屋去睡。但是郁栖川却有些不大愿意:“公子,里面没有火炉,你不会冷吗?”

边歌当然知道会冷,她自从入冬以后哪天不是靠火炉续命的,别说夜里了,她都想抱着火炉睡觉。“确实冷。所以呢?你不要火炉了?”

“我可以跟你一块儿睡里面。”郁栖川抬手摁了一下胸口的伤,虽然流血,但是伤得不深,比之前那一次算是轻的了。

“行吧。”边歌将火盆挪进了里屋,加了好几块柴火,烤了烤手,随后摸摸床上的被子,冻得像块铁一样,她卷起被子放在炉火上烤,烤软了之后才放回床上。

“你躺里面。”边歌说道,“你的伤还没好,到时候晚上要是有事出诊,我直接起来就是了。”

郁栖川听话地躺进了里面,随后边歌躺在了外侧。火炉哔哔剥剥地响着,橘黄的火焰照亮整个屋子,屋外是狂风夹着大雪纷飞,偶尔还有几片雪花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幸亏她有钱把杏林堂修缮了一遍,不然今年这个冬天她可得冻死在屋里。

火光勾勒出了边歌的侧脸,虽然是个女子,却清秀中带着坚毅和果敢,郁栖川看着她不觉胸腔里的心像住进了一头小鹿,到处乱撞。他深吸了一口气,边歌身上浸淫在药草中多年的药香钻进了他的鼻子。

在离开边歌的九十多天里,他时不时会想起这个人的音容笑貌,这个人对钱的热爱,还有这个人的啰嗦……一个秋天里,他的思念并没有像落叶一样飞走,而是像落叶堆积在地上一样,一点点加厚。最终,一个秋天过去了,他内心的思念堆积了一个院子。

此时此刻,他再次见到了那个日思夜想的人,自己心里明明有很多话要对她说,可是现在两人相见了这么长的时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有一双深情地眼睛无时无刻不钉在她身上,害怕这是一场梦。

边歌感觉到对方一直在看着她,于是便开口:“大晚上的,不睡觉,看着我作甚?”

后者没有回答。

边歌睁开眼睛看看那家伙在干什么,结果正好对上对方灼热的目光,与床边的炉火一比,竟然还要热上几分。

“没有,公子。”

“你这般看着我,很容易会让我误会的。”边歌补充道。

“误会……什么?”

“误会你喜欢我。”边歌的嗓音清亮,尤其是在这么一个寂静的夜晚,窗外风雪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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