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第 100 章

第100章

“给,中书令大人,这就是奶茶了。”

一个竹杯被递到了中书令的面前,中书令皱着眉头接过去,觉得这粗糙的竹杯很是低贱,他在家喝茶的茶杯都是精致宛若玉器的冰裂瓷,光是欣赏都令人赏心悦目。

不过这种小县城,自然没法与自家相比了。

中书令端着竹杯,凑到竹管前试探着喝了一口。

下一秒,他眉头拧成了一团,脸上也浮现出难以理解的神色。

纪经天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见此连忙道:“若是大人喝不惯也正常,这毕竟是咱们泰安县新出……”

中书令举起一只手,制止了纪经天的话,又默默地喝了一口。

而后他咂咂嘴,仿佛在回味一般,转头对纪经天道:“这奶茶……”

纪经天心都提起来了,不料下一刻便听老大臣慢悠悠的补充道:“……还不错。”

纪经天:“……”

看他表情那么一言难尽,他还以为他不喜欢呢,原来是喜欢啊!

虽然中书令很喜欢奶茶的滋味,但他老人家能承认吗?

小县城的东西罢了,没什么好稀罕的,于是他也就夸了那么一句,接下来便时不时道:“太甜了。”

“喝多了腻味。”

“茶还是该喝本味的苦涩才好,如此甜腻之物,该是女人爱喝的东西,大丈夫不可沉溺。”

纪经天一路都低着头听着,诶诶的应声,难道他还能反驳中书令大人不成?

自然是附合,然而他也眼瞧着那杯奶茶被吸溜溜,不知不觉便喝完了。

奶茶杯用的是竹管,因此喝空了的时候会发出咕噜噜的声音,老大臣还在说:“这奶茶闲时可以喝喝,还是不能太经常饮用……”

说完他下意识又吸溜了一下吸管,只听杯子里发出尴尬的咕噜噜的声响。

中书令的面色顿时便有些不好了,一张老脸微微涨红。

在纪经天默默的注视下,老大臣轻咳一声,才道:“我今日也就是尝尝,往后也不会再喝。你们这些为官的,更不应该沉溺于这等甜软之中,以免堕了心志。”

纪经天体贴地下了台阶:“是,是,奶茶只是小道,大人先随我进府吧!”

恰好纪府到了,不然中书令大人还不知要尴尬多久呢!

中书令大人住的是原先纪经琏住的院子,叫逸风院,自从纪经琏过世后,唐氏不愿触景伤情,便叫人将这院子封了起来,一直没有住人。

逸风院在纪府大院最里头,靠着临风小阁,周围都是花林,也最是清净。

将中书令大人安排在这里,也是纪逢礼与唐氏商量的结果。

纪经琏逝世也都十年了,再如何悲伤,活着的人也该向前看。

逸风院封闭了多年,才收拾出来住人,下人们打扫了个遍,又将里头的装饰器物都换了个遍,整个院子都焕然一新。

为了迎接这位大人物,唐氏与纪逢礼还都提前从别院回来了,就为了专程招待中书令大人。

中书令进门的时候,纪逢礼与唐氏便出来迎接了。

“草民拜见中书令大人。”

纪府大门整个大开,纪逢礼亲自等在大门外,见人来便躬身下拜。

“诶!纪翰林可不要见外,我们也曾一朝为官,如今你可是举世闻名的大儒,哪里需要对我行如此大礼呢!真是折煞我了!”

中书令在纪经天面前摆架子,在纪逢礼面前却是相当礼遇,也是因为他比谁都明白,文人的笔杆子能杀人,纪逢礼两篇文章奠定了他的大儒身份,基本注定了会名传千古,这样的人可千万不能得罪。

所以哪怕纪逢礼身上毫无一官半职,他也不敢拿大。

一群人其乐融融地进门,进了府中正厅,正巧也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众人便直接上了餐桌。

桌上主位自然是中书令大人,随后便是纪逢礼、纪经天父子,徐贤徐县令也蹭了一个位置。

众人闲叙了一些客套话,反正都是你恭维我,我恭维你,接着中书令又说了些皇帝对这次红薯种植的安排等,吹捧了一番皇帝爱民之心。

中书令大人吹皇帝,其他人能不跟着吗?

而且旁边还站着一位上使大人呢!说是皇帝派来保护中书令大人的,但是保护还是监视也不好说。

反正等到菜肴端上来时,桌上已经变成了吹捧皇帝的专属舞台。

不过等那些菜一上桌,顿时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众人都是读书人,食不言寝不语还是懂得的。然而有些人是因为礼仪不说话,有些人却不是。

比如中书令。

中书令是个什么人呢?或许很少人会了解,毕竟他出身世家大族,官居一品,在全天下人眼里都是深不可测又高不可攀的人物。

普通人猜测世家权贵,只会想到生活奢靡,或是清贵无双,比如用花洗澡,身上熏香,喝的是高山清泉,吃的是人参鱼翅,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等。

谁也不知道,其实中书令是个非常喜好享受的人。

当今的官员都讲究清贵,讲究高雅,讲究不染俗物云云,反正要活得像个仙人一样,对繁华富贵、金银食欲毫无所求,才能显示你的不慕名利与出尘脱俗,显得你当官是为了百姓,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行这个风潮,但人人都如此,若是你表现出对世俗的**,言官就一定会抨击你,怀疑你是不是贪污受贿,不是个好官。

中书令都官居一品了,更是格外注重自己的仪态。

比如之前端着奶茶杯跟纪经天说的那番话,都是屁话!

实际上他特别喜欢吃甜食,每一餐都要食甜饼,更喜欢大鱼大肉。然而他在外却是丝毫不敢表现,甚至不敢让自己变胖,因为只有商贾才会肥头大耳。

为官之人,一定要清瘦!才能显示自己的风骨!让皇帝看到自己的一片忠心!

若是身材肥硕,大腹便便去上朝,不仅丑陋还会被歧视。

这可都是实实在在存在朝堂上的潜规则,甚至前朝时当官还要看品貌,长相不端正都不能当官!能当官的都是相貌清俊一表人才之辈!

由此可见官员的外在形象有多么重要啊!

中书令一直很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在外面绝不多吃,绝不会让自己长胖,绝不让人察觉自己的喜好,要吃一定只在家里偷偷的吃,还不能让人传出去。

总之,他恪守着这些规矩数十年,成功在所有人包括天子的眼中营造出世家清贵的面貌。

直到他来到了泰安县。

直到他来到了纪府,坐在了这张餐桌上。

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菜!世上怎么还有人跟自己一样,喜欢吃肥硕的豚肉!

难道是纪府打听到了他的喜好?他这喜好从来不为人知!

这一念头只在脑海中划过一秒,就被中书令大人给抛弃了,因为他来之前纪家根本没得到消息,而且他很确定自己并未暴露。

下一秒,中书令大人的视线便全部被那一道水晶红酥肉占据。

这豚肉还做的如此美味,将肥肉的油腻完美祛除,只留下肥肉的滑嫩与绵软,夹杂着瘦肉的劲道与嚼劲,亮晶晶的油光包裹着肉块,筷子夹起来甚至会颤巍巍地抖动,放入口中,入口即化,鲜香肥美、香甜嫩滑,满口都是肉的喷香与美味!

太好吃了!太好吃了!

如此美味的豚肉,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此时一尝,那叫一个惊为天人,如坠梦乡!

这一刻,中书令甚至顾不得周围人的眼神,遵从自己本能地大快朵颐起来。

接着他又尝试了一道新菜炸鸡腿,鸡腿外包裹了一层酥脆的面包糠,一口下去又香又脆,里面的肉质弹滑紧嫩,鸡肉的汁水四溢。

旁边还有一个小碟子,装了磨碎的辣椒粉,将炸鸡在里面滚过一圈,再轻轻一嚼,那香味简直令人难以忘怀!

中书令终于不再挣扎,他忍不住了!他放弃了自己的形象,他决定顺从自己的食欲。

人有食欲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要知道民以食为天啊!

中书令越吃越痛快,越吃越舒爽,尤其是当他从塞满食物的脑子里挤出一点空闲,想到他现在是在泰安县,一个偏远小县城,这里根本不会有人抨击他,等他一走一切都会被埋葬,他便再也没有了最后一丝顾虑。

众人吃着吃着,慢慢地纪家父子就停了下来,大家都朝中书令大人望去。

为了方便吃炸鸡,他连手都上了,抓着鸡腿大口啃,活像是许多天都没吃过饭的难民。

纪经天瞧了一会,悄悄叫下人去端一杯奶茶来。

奶茶摆上中书令的手边,老大臣也不装了,朝着纪经天颔首道:“你,不错,我便跟你直说了吧!此次我带了一张空白圣旨来,陛下说了,若是红薯确有救民之利,便命我代为书写圣旨,令百姓们大种红薯,助你推广政令。这圣旨你想如何写啊?”

此言一出,桌上众人都惊得脸色空白。

中书令这话也很明白,他有一张空白圣旨,随便怎么写。

这就跟一张空白支票一样,你想填多大数额就填多大数额。

虽然皇帝肯定会过问,但钻点小空子不是很简单的事吗?比如再加封纪经天一个更大的官,因为他要推广政令,现在的官小怕镇不住场子。

比如可以明面上减免百姓赋税,但减免的不过是向朝廷的税,当地官员也可以私下去征缴一点,数额不多百姓一般也不会闹上去,因为很多贪官污吏都这么干。

中书令也是看纪经天顺眼,才出口这么一说。

本来他还想用这圣旨拿捏一下这位频频出头的小记大人,谁家他家的饭菜太好,吃得他高兴呢?

要想推广一种新作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农人们不通文墨,却对地里的事最是机敏,红薯从未被人听过,要想让百姓们打头阵去种,必定要用政令去推行。

好比从西域传来的棉花,也经过了十多年的传播,才渐渐在中原大地上开花,至今也不算多见。

农人向来如此,说他们不知变通吧?其实也是不愿承担任何风险。

中书令说完,便好整以暇望着纪经天,一副瞧我多好心还不来感激我的模样。

纪经天愣了一瞬,而后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神情古怪道:“中书令大人,这圣旨……恐怕是不必写了。”

中书令:“?”

纪经天笑了笑:“泰安县的红薯,基本都已种下去了。哦,还有隔壁的江口县,也已种上了不少红薯。”

顿了顿,他在中书令瞪大的眼神中补充道:“您这政令来的太晚……已是用不上了。”

来之前,中书令:身材消瘦,满身清贵0

来之后,中书令:大腹便便,肥头大耳O

天子:??我中书令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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