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京郊庄子的日头正烈,竹荫下的石桌摆得满满当当。

祖父早上钓上来的金鳞鲤鱼,经灶上师傅热油滚过三遭,外皮酥得能听见脆响,浇上琥珀色的酸甜酱,筷子一夹便簌簌掉渣。

旁边几碟时蔬更见心意——翡翠般的空心菜清炒得油亮,嫩南瓜滚了高汤,连凉拌的黄瓜都切得方方正正,全是照着沈清辞素来偏清淡的口味备的。

可他偏垂着眼,盯着祖父面前那碗颤巍巍的红烧肉不动。

酱色裹着肥膘,颤巍巍卧在白瓷碗里,油星子顺着碗沿往下淌。

沈攸刚夹了一筷,就见孙儿伸着木筷凑了过来,顶着他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连夹三块塞进嘴里。

“这般油润吃法,你的肠胃竟不难受?”沈攸放下筷子,半天没回过神。

他这孙儿打小身子弱,油腻沾多了便要闹肚子,今日倒奇了。

沈清辞嚼得腮帮鼓鼓,软糯的肉块化在舌尖,咽下后才漫不经心道:“不难受。昨晚秦烨烤了寒川羊羊腿,我吃了不少,照样睡得安稳。”

“秦烨?”沈攸眉峰一蹙,手指叩了叩桌面,“你与世子那档子事,不就是场意外吗?怎的还烤上羊腿了?”

沈清辞捏着筷子的手顿了顿。

他想起秦烨的种种举动,细雨无声地侵入他的生活,不动声色地步步紧逼,却也不知道他究竟有何意图,总不能是睡了一次不满足,还想再睡第二次吧。

可这话没法对祖父说,沈清辞只能含糊地摇了摇头。

沈攸见他这模样,无奈地叹了口气,指尖捻着花白的胡须:“你既打定主意不离开京城,腹中这胎,怕是瞒不住圣上与秦烨多久。罢了,到时候便顺其自然吧。圣上贤明,靖王也并非蛮横之辈,只要你能平安,其它的都不重要。”

“其它的”指什么?是沈家的仕途,还是他这“男子孕胎”的流言?沈清辞心里犯嘀咕,却没问出口。有些事,问了也是徒增烦忧。

祖孙俩吃完午饭,踩着竹影去了后院的羊舍。

沈攸蹲在栅栏外,听沈清辞形容寒川羊羊腿如何嫩、如何香,再看看自家圈里那几只黑山羊,忍不住咂舌:“这般看来,我这黑山羊是被比下去了。”

他摸着下巴暗自琢磨:寒川羊在京郊能养活吗?靖王世子那般能耐,应当能搞来小羊崽吧?

沈清辞不知道祖父的打算,他手里的青草刚递出去,就被一只黑山羊猛地扯走,连带着他的手腕都晃了晃。

他望着羊舍外的日头,顺嘴提了句:“祖父,父亲在平江连任两任知府,今年该到任期了,他后续有什么打算?”

平江知府是正四品,父亲沈茂的政绩不上不下,没出过大的差错,却也没什么亮眼的功绩。

若是想再进一步,要么在地方熬资历等擢升,要么调回京城谋个实权差事,可哪条路都不容易。

“他来信说,想平调回京城。”沈攸起身拍了拍裤腿上的草屑。

沈清辞着实意外:“京城四品以上的实权衙门,早就被人占满了,哪有空缺?若是调去鸿胪寺、太仆寺那种清闲地方,这辈子怕是就到头了。父亲为何突然有这种想法?”

“还不是为了你二弟书言。”沈攸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你二弟去年乡试又落榜了,你父亲想替他谋个国子监恩荫的名额。”

恩荫的规矩沈清辞清楚——文官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才能送一子入监读书。

父亲如今是外官四品,若平调回京城当京官,正好踩着线够上恩荫的资格。

“为了给二弟谋名额,竟连自己的仕途都不顾了?”沈清辞皱了眉头,“二弟才十六岁,不过三回乡试不中,又不是等不起,急什么?”

沈书言幼时也是个名头响亮的神童——九岁考中秀才,哪怕名次垫底,也让沈茂在平江府风光了好一阵。

可偏偏越长越平庸,连续三回乡试,连举人榜单的尾巴都没摸着,至今还是个秀才。

“还真就等不起。”沈攸摇着头,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圈,“我看过他写的策论,满纸空言,半点灵气都没有。若不能沉下心钻研,再考十回也是白搭。”

他忽然顿住,纳闷地感慨,“说起来也奇,他幼时写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多通透灵秀?怎么长大了反倒成了这般鲁钝模样?真是伤仲永。”

沈清辞垂着眼,没接话,心里却暗自吐槽:有没有可能,那通透灵秀的诗句压根儿就不是他写的,鲁钝平庸或许才是他本来的面目。

沈攸与亡妻曹氏感情甚笃,育有三女一子——长女沈惠嫁在了祖籍台州,丈夫是当地乡绅;次女沈薇随夫去了外地任职,二姑父出身寒门,却实打实是祖父的关门弟子;三子沈茂便是沈清辞的父亲;幼女沈芸嫁进了顺宁侯府,如今与侯爷姑父看着恩爱无比,可在剧情里,却会因一场大的变故,彻底毁了一切。

当然,这话就扯远了。

再说回沈清辞的父亲沈茂,他这人吧,当然说不上坏,甚至算得上正派。

对待子女不偏不倚,处理公务也持正清廉,可在私事感情上,却总爱“灵光一闪”,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决定。

就譬如,当年为了娶到沈清辞的母亲柳书昀,在祖父面前闹过绝食。

又譬如,发现柳书昀对他的越来越冷淡后,为了与发妻赌气,竟纳了一名与柳书昀十分相像的女子为妾。

如今为了沈书言的恩荫名额,又甘愿放弃仕途进阶的机会,倒也符合他一贯的作风。

祖父都不多劝,沈清辞自然更不会多嘴。

只是想起原书中的剧情,他又有些唏嘘。

沈书言最后确实进了国子监,可没待多久,就自愿嫁入靖王府,以男子之身屈居后宅。

前后反差之大,实在让人琢磨不透。

沈书言大多数时候都跟着父亲在平江府长大,与沈清辞并未见过几回面,他不了解沈书言,自然也不理解他的想法。

*

日头渐渐西斜,天边染了层橘红。

沈清辞明日还要盯着监生们上早课,便不再多留。

庄子到京城的官道被晒得发烫,车轮碾过碎石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响。

道旁的蝉没完没了地叫,“知了——知了——”吵得人太阳穴突突跳。

他靠在马车软枕上,指尖无意识地摸着小腹。

即便不离开京城,等到肚子遮不住时,总归是要告假的。

到时候便来庄子陪祖父吧,正好肖神医也在这儿,好歹能有个倚仗,万事以保命要紧。

马车进了南城,石野挥着鞭子问:“公子,我先送您回国子监,再去府里停车?”

沈清辞隔着车帘道:“不用,直接回府,暂时先在府里住几日吧。”

他现在不想回国子监,更不想每日散学,都与秦烨单独相处。

一想到自己怀了这人的孩子,将来还要被人剖肚取胎,莫名的怨恨与迁怒便往上涌。

祖父还是首相时,圣上曾赐了一座七进的宅子,就在宣德街边上。

祖父致仕过后,那宅子住着便有些逾越,自然是还了回去,如今的沈府座落于南城杏花坊,虽不是显赫之地,却也十分地清幽雅致。

马车踏在青石板路上,两侧的老杏树枝繁叶茂,浓荫蔽日。

春季时满街杏花开,夏初便结满青杏,如今果子早该熟了,日日都有孩童跑过来摘。

只可惜这路边野杏滋味却并不好,不是酸,就是苦,有的还又酸又苦。

别问沈清辞为什么知道,因为他曾经也是采摘野杏的孩童之一。

走到杏花坊最东头,沈家的朱漆大门便映入眼帘。

门楣上挂着块“沈府”匾额,虽不鎏金,却擦得锃亮。

日头还没完全落下去,沈清辞进了大门,想着先去正院给母亲柳书昀请安。

穿过后院的月亮门,便是柳书昀住的“静云阁”。

阁外绕着圈竹篱笆,里面种着些兰草,风一吹,兰香袅袅。

柳书昀正倚在窗边的坐榻上看书,素色的纱帘垂着,映得她侧脸线条清冷。

“见过母亲。”沈清辞走到榻边,躬身行礼,“母亲近日可安好?”

柳书昀头也没抬,翻书的手指顿了顿,语气淡得像水:“我有什么不好?没讨厌的人在眼前晃,好得很。”

这话沈清辞早听惯了,只能垂着手立在一旁。

母亲素来对他冷淡,尤其在他从六部调往国子监后,更是没给过好脸色。

半刻钟后,柳书昀才合上书,抬眼打量他。

目光扫过他的面色,嘴角勾起抹嘲讽:“早先在六部当差,天天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如今去了国子监闲着,倒不装病了,气色都好了不少。”

“母亲,我从未装过病。”沈清辞第无数次辩解。

“没装?”柳书昀挑眉,同样也是第无数次固执己见,“骗谁呢?太医请了十几回,肖神医也看过好几回,查出什么了?我看你跟你父亲一个德性——不求上进!”

她顿了顿,又提起沈茂:“你父亲来信说,为了给老二谋恩荫,要平调回京城?去那些个养老的衙门,这辈子就算完了。这事你知道吗?”

“今日去庄子,听祖父提过。”沈清辞点头。

柳书昀望向窗外的晚霞,霞光落在她眼底,却没染上半分暖意。

她攥着帕子,语气里满是不甘:“若是这般,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老天爷真是不公,若我是男儿身,又何至于指望你们父子争光?不就是科举么,换我去考,又有何难?”

这话倒也不假。

沈清辞看过自家母亲写了策论文章,若是能参加科举,考中举人必然是没有问题的,考中进士或许要费些力气,但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可惜就是这样一个博学多才,又锐意进取的女子,却嫁了一个读书平庸,连进士都没考上,只能凭着监生身份步入仕途的平庸丈夫;还生了一个看起来明明身体康健,却一到关键时刻,就会重病缠身的倒霉儿子。

这荒唐的命运,像一张网,把她困得死死的。

沈清辞不知该如何劝解,只能静静立着。

又过了两刻钟,柳书昀才挥了挥手,语气不耐烦:“行了,杵在这儿碍眼,回你自己院子去。”

“是。”沈清辞躬身退下。

沈清辞离开正院,回到自己居住的偏院碧涛阁时,腿脚都已经有些发麻了。

留在碧涛阁看门的小厮宋竹与石野一起迎来上来,两人一左一右搀扶着沈清辞往屋里走。

石野性子直,忍不住抱怨:“夫人也真是,明知公子体弱,却半点不心疼,让您站了这许久。”

宋竹暗地里掐了他一把,示意他闭嘴——这话除了给自己招祸,给公子添堵之外,又有什么作用。

可石野没懂,反倒嚷嚷起来:“公子,您看!宋竹掐我!他就是看我不顺眼!”

“你个傻子!”宋竹气得脸都红了,伸手要去拧他的嘴。

沈清辞扶着椅背坐下,看着眼前这对“活宝”,心情莫名好了不少。

*

杏花坊到国子监的路,马车轱辘碾着青石板走,两刻钟便能到。

可比起国子监里抬脚就到讲堂的官舍,沈清辞还是得卯时过半就起身。

天刚蒙蒙亮,檐角的瓦当还凝着层薄露,院里的老杏树影影绰绰映在琉璃窗上。

府里大厨房送来的早饭照旧是那几样:白粥熬得稠滑如乳,碟子里卧着个水波蛋,旁边摆着两小块清酱瓜,看着还不如国子监里的早饭样数丰富。

没办法,谁叫他母亲说了,都怪自家父亲没出息,挣不来银钱过好日子,一家人都跟着节俭呗。

沈清辞用瓷勺舀了半勺粥,入口寡淡得没滋没味,搁下勺子便朝门外喊:“宋竹、石野!”

两个小厮像阵风似的跑进来。

“公子可是要去国子监了?”宋竹刚问完,就见沈清辞摇头又点头:“对,早点出发,顺道去街口用早饭。”

石野眼睛瞬间亮了,搓着手笑道:“好嘞!昨儿我还瞧见街口张记的烧饼炉冒热气呢!”

宋竹也跟着点头:“还有李记的羊肉馄饨,早市时排队能排到巷口!”

三人坐上青布马车,刚拐出杏花坊东口,就被满街的烟火气裹住。

晨光像揉碎的金箔洒在街面上,卖豆浆的挑着担子吆喝,蒸笼掀开时白汽腾腾;炸油饼的铺子飘着焦香,油星子滋滋响着溅在铁板上。

石野坐在车辕上咽着口水,一会儿指这个,一会儿夸那个,连宋竹都忍不住探头,两人叽叽喳喳商量半天,最后定了两家——排队最长的李记羊肉馄饨,和刚出炉就飘着芝麻香的张记烧饼。

马车停在巷口老杏树下,沈清辞带着宋竹先往馄饨铺去。

铺子就一间窄屋,摆着四张方桌,每张桌旁都挤着人。

宋竹眼尖,瞅见靠里角刚空出座位,赶紧拉着沈清辞坐下,又喊掌柜的:“三碗羊肉馄饨,多放香菜!公子,您吃香菜的吧?”

沈清辞矜持点头:“可以试试。”

这边刚坐定,石野已扎进烧饼铺的队伍里。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石野就拎着油纸包跑回来,油纸渗着油印,刚凑近就闻见浓得化不开的芝麻香。

“公子您瞧!刚出炉的!”他小心翼翼掀开纸角,露出里面圆鼓鼓的芝麻烧饼——外皮烤得金褐油亮,芝麻粒嵌得密密麻麻,咬一口脆得掉渣,里面裹着的糖汁顺着指尖往下淌,甜得绵密却不腻人,像含了口温凉的蜜。

主仆二人正吃着烧饼,宋竹端着馄饨也回来了。

粗瓷碗里浮着翠绿的香菜,馄饨皮薄得透光,咬开一口,里面的羊肉馅带着点嚼劲,却不如秦烨烤的寒川羊肉那般细嫩。

许是为了压腥,掌柜的放了不少葱姜和胡椒,**辣的滋味混着肉香滚进喉咙,虽比不得寒川羊的鲜,却也透着股市井的热乎劲儿。

沈清辞小口喝着馄饨汤,暖意从胃里漫上来,连带着四肢都松快了些。

他捏着半块烧饼,忽然想起在这前之前的日子,顶着一个“体弱多病”人设,稍动一动就气喘,油腻沾不得,生冷碰不得。

可自打跟秦烨扯上关系,又怀了他的孩子,却是啃了羊腿也无碍,市井小食也吃得,这“病弱”的身子,竟像被温水泡开的茶,慢慢舒展了过来。

难道真是沾了主角的气运?

他指尖无意识摩挲着碗沿,眼底掠过一丝沉吟。

若是这气运真能养身子,那与秦烨产生牵绊,倒也不算是坏事。

只是这“主角气运”怕是没那么好沾,之后与他往来,却还是要更慎重才是。

石野已吃完两个烧饼,正舔着指尖问:“公子,这馄饨和烧饼比府里的早饭好吃吧?明日咱们还来?”

沈清辞回过神,咬了口烧饼,脆响里裹着甜香,他弯了弯眼:“再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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