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四月,阳光正好,风和日丽。

槐树绽出洁白的花朵,串串簇簇,空气里弥散着清甜的香味。

身穿阴丹士林旗袍的女生踮脚摘下一串槐花,小心翼翼地去掉碎叶,捧在掌心递给旁边的男生。

男生约莫十七八岁,穿学生装,戴金丝边眼镜,眉宇间俊朗而不失斯文。

他笑着摇头以示拒绝。

女生却不依,摘了一小朵送到男生唇角,跺跺脚扭着身子,非得看他张嘴咽下,这才歪头朝教学楼的方向扫了眼,甜甜地笑了。

杨思楚倚在教学楼二楼的栏杆旁,正将这一幕瞧在眼里,抿抿唇,转身走进教室。

那个男生叫李承轩,是隔壁三班的,是她前世曾经的男朋友。

这一世两人来往也非常密切。

杨家和李家都在常山街做生意,杨家开饭店,李家开一间杂货铺。杨思楚跟李承轩从小就认识,算是青梅竹马。

李承轩的母亲李太太经常抓着她的手,笑嘻嘻地说:“阿楚这小模样真是周正,以后给婶子当儿媳妇吧?”

杨思楚羞红着脸不作声,母亲廖氏只当没听见,并不接茬。

五年前,杨思楚的父亲杨二爷去世,家里没了主心骨,廖氏不得已将饭店兑出去,另外在附近的晓望街开了家小面馆。

从此李太太再没提过结亲的话,但也没反对两人结伴放学。

前世杨思楚尚未毕业就被算计着嫁进了陆家,李承轩则考中了国立武汉大学。毕业后,他在杭城农商局谋了个职位,经常陪顾局长出席活动,很是风光。

李承轩打电话到陆公馆请她吃饭。

杨思楚与丈夫形同陌路,又不得婆婆欢心,平日里难得出门,遂应约前去。

李承轩深情款款地向她倾诉衷肠,说依然爱她,想与她重修旧好。

这怎么可能?

杨思楚惊慌失措,饭没吃完就匆匆逃回陆家,可夜半人静时,回想起往日与李承轩的情谊,又觉心动。

她不愿再过这种牢笼般的生活,辗转反侧好几天,终于鼓足勇气跟丈夫提出离婚,丈夫却断然拒绝,说陆家是名门望族,绝不容许此等伤风败俗之事。

杨思楚绝望之极,又架不住李承轩殷勤邀约。

那阵子,两人每隔半个月都会见一次面,到杭城的大街小巷去品尝各式菜肴,甚至还到东瀛人开的馆子吃过刺身。

转年顾局长调任武汉,点名要李承轩随行。李承轩怂恿杨思楚趁机卷了陆家的金银细软与他私奔。

杨思楚没拿珠宝首饰和银行存折,只带上了自己历年积攒的私房钱。

她有手有脚,还有极好的厨艺,完全能够谋生。

李承轩却很生气,一改往日的温文儒雅,在火车站指着鼻子劈头盖脸地骂她蠢。

她确实蠢,蠢得不辨是非不分好歹,所以二十三岁就死了,死在去武汉的途中——火车轨道被暴雨冲毁,他们被迫改乘汽车,半路遇到了山匪。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整车人,李承轩拉着她挡在了自己身前。

伴随着枪响,她趔趄着倒地,那一刻,她听到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尘土飞扬中,三辆黑色轿车疾驰而来。

头一辆车的车窗洞开,后座的男人身穿草绿色卡其布军服,手里握一把勃朗宁,阗黑的目光如同深潭,藏着说不清的情绪。

军服上的银质肩章被夕阳映着,折射出耀目的光芒。

——是她的丈夫,不知为什么竟然到了这里。

杨思楚魂魄漂在半空,看着乘客们四散而逃,看着山匪被击毙,看着李承轩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看着她沾染鲜血的尸身被抬上汽车……

***

“当当当”,放学铃响了。

杨思楚下意识地抓起书包往外走。

李承轩等在教室门口,含笑迎上前,“书包给我。”

“不要!”杨思楚还沉浸在往事里,冷不防看到这张脸,本能地惊叫了一声。

“怎么了?”李承轩伸手探向她额头,“全是汗,是不是又起热了?”

杨思楚只觉脑门一丝凉意,骇得又往旁边闪了闪。

这下倒是完全从往事中缓了过来。

死的那天,她的魂魄依俯在丈夫的军服上回到了陆公馆,白天躲在窗帘后面,夜晚则在园子里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天风雨大作,闪电仿似利剑般一道道劈向大地。她瑟缩在卡其布的军服里,以为自己马上要魂飞魄散了,可睁开眼,却莫名其妙地回到了自己的身体。

回到她十七岁,还不曾嫁人的时候。

她高烧不止,满嘴胡话,母亲廖氏一天一夜没敢合眼,捏着嘴硬给她灌进两副药,还托人从韬光寺求了张符纸烧成灰冲水喝,才终于退了热。

因生病,杨思楚请了五天假,今天才刚返校上课。

杨思楚定定神,看向面前这张熟悉而又略带生疏的脸庞。

说实话,李承轩相貌不错,鼻直口阔儒雅俊秀,一双桃花眼,看人的时候非常关注,让人感觉很亲切温和。

说出来的话也真诚,“你这次病得急,应该在家多歇几天才对,功课不用担心,我会帮你补习……笔记我马上就整理好了,等回家给你。”

杨思楚有片刻沉默。

眼前的李承轩,应该对她是有那么几分真心的,可若到了生死攸关之际,这份真心会变得分文不值。

杨思楚忍不住讥讽一笑,婉言拒绝道:“多谢你,但我已经借了同学的笔记,就不麻烦你了……以后也不用等我放学,咱们各自回家就好。”

“怎么了?”李承轩非常惊讶,很快想到适才槐树下的情形,可能被人瞧见告诉了杨思楚,遂问:“是谁在你面前搬弄是非?有些人就喜欢捕风捉影,背后说人闲话。”

杨思楚摇头,“没有谁跟我说闲话。”

见她否认,李承轩微蹙了眉,脑子转得飞快,“阿楚,这几天我没去看望你是因为我三弟磕破了胳膊,在家里闹个不停,我实在脱不开身。你原谅我这次好不好?我送个漂亮的头花给你赔礼。”

他本想去探望杨思楚的,但母亲李太太说阿楚病得重,怕带了病气回家。且探病不能空着手,至少得买上两包点心和一篮水果,又是三五块钱的破费。

正好常山街药铺的小孙子满周岁摆酒,不如用这笔钱随礼,既能做个人情,还能吃顿酒席。

杨思楚不愿以后再跟他纠缠,便很认真地说,“不是因为探病的事儿,我只是觉得咱们已经长大了,应该避讳些,免得被人误会。”

“误会什么,咱们两个本来就是一对儿。”李承轩音量骤然升高,惹得身边经过的同学都慢下脚步,好奇地瞟向他们。

杨思楚沉了脸,驳斥道:“你别信口胡说,我跟你既无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因为家里离得近,经常一起放学罢了。以前咱们不是一对儿,以后也不可能是。”

说完这话,绕过李承轩往校门口走去。

看着她袅娜远去的背影,李承轩百思不得其解。

他喜欢杨思楚,除了她长得漂亮之外,更重要的是她性子绵软,没什么主见,基本都听他的。

以往两人闹别扭,只要他柔声说几句好话,杨思楚很快就会消气。

再或者,他沉下脸斥责几句,杨思楚反而会主动跟他赔不是。

还从没有像今天这般给他甩脸子。

难道真的是因为王皎月?

肯定是!

否则她不会揪着“一对儿“的字眼。

杨思楚生病这几天,王皎月频频跟他示好,刚才还缠着他去摘槐花。

王皎月的父亲是贵恒日化的老板,又是校董之一,在杭城颇有地位。但王皎月的相貌着实普通,而且任性,时常在班里颐指气使。

李承轩才不愿意奉承这种刁蛮的大小姐。

想到此,他快步追上杨思楚,伸手扯她衣袖,“阿楚,我跟王皎月没什么,我压根不喜欢她。”

杨思楚甩开他的手, “李承轩同学,刚才我说得很清楚,我和你只是同学,没有任何别的关系。你和王皎月、李皎月或者张皎月怎么样,我根本不关心,也不在意。”

她语调虽然低,可一个字一个字说得极其清楚,真真切切地跳进李承轩耳朵。

李承轩眉间闪过一丝戾色,泄愤般抬脚踢向路边石子,“你不会是变心喜欢别人了吧?”

看看,高中时期的李承轩其实已经有些坏脾气的,完全做得出在火车站痛骂她的事情。

当时她怎么就像脑子被门挤了似的,非得跟他上车,为什么不掉头回去呢?

杨思楚讨厌面前的这个男生,更讨厌前世蠢笨无知的自己,扭开头,“随便你怎么想,总之我跟你路归路桥归桥,完全不相干。”

加快步子,走出校门。

校门口是松岭路,沿坡而下走三五分钟就是电车站,有十几位同学正在等车。

杨思楚默默站在人群里,目光不受控制般投向斜对面——粉白色墙面、青灰色瓦当,翠绿的枝桠从墙头探出,古朴拙致中透着几分雅趣。

那是陆家公馆,前世她曾在里面生活了六年有余。

这时,公馆气派且厚重的白色雕花铁门开了,一部黑色汽车缓慢驶出。

杨思楚本能地低头,想把自己隐藏在人群中,随即又哂笑。

陆家有三部车子,都是黑色的,谁说这车里就一定坐得是他?

何况他总是走南边的正门,极少从西门出入。

退一万步,即便真是他,他也未必能看到混杂在学生中的自己。毕竟,眼下的她只是个普通的高中女生,未曾与他有瓜葛。

正是放学时间,不断有学生横穿马路,汽车开得很慢。

杨思楚看到坐在驾驶位的男子——国字脸,浓眉大眼,相貌很粗犷。

他叫秦磊,是陆家的司机兼秘书。

在秦磊身后,隐约露出男子草绿色的卡其布制服。

随着汽车驰近,男子面容愈加清楚,鼻梁挺直,双唇紧抿,阗黑的眼眸明亮然却阴冷,教人心悸。

这人便是她前世的丈夫——陆家五爷陆靖寒。

杨思楚骤然僵在当地,脑中一片空白……

连载期间有随机红包掉落。

喜欢民国文的朋友可以先瞧一眼本人的完结文《穿越之民国千金》,个人感觉写得挺好的(亲妈滤镜,自己的崽儿怎么看怎么顺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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