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藏獒嘎珠

雪山环抱下,是一片又一片土林戈壁,悍马的轮胎碾过尘沙弥漫的山头,车里随机播放着激情的摇滚歌单,从老鹰乐队到林肯公园,迷离的嘶吼的,唱得心潮澎湃。

嘎玛让夏跟着鼓点摇头晃脑,《In the end》前奏刚响,脚下的油门都紧了紧,他张狂地放声歌唱,又笑着看向副驾,那里坐着他半路捡到的汉族男人。

金森也在笑,他们在漫天黄土的颠簸国道中奔袭向前。

“你唱得挺好。”金森在切歌的间隙夸他:“英语口语比普通话标准。”

“藏族人学英语比汉语简单啊,这儿做生意好多尼泊尔和印度的。”嘎玛让夏调小了音量,“没发现藏族年轻人大多喜欢欧美风,狂野、自由、奔放,流行的和内地不一样。”

“嗯,看出来了,美式男孩。”金森看着他的卷毛冷不丁做了个手势,“M3,bro~”

嘎玛让夏愣了半秒,接着发出一阵爆笑,“哈哈哈,你说这话也太好笑了。”

“有这么好笑吗?”

“好笑。”嘎玛让夏笑半天,歇了口气,“我有这样抽象吗?”

“那倒没有,你是正常的藏族帅哥。”

嘎玛让夏心里一乐,沾沾自喜地反问:“有这么帅吗,一下午夸我两回。”

“嗯,硬朗的帅,我觉得你可以做模特。”金森实话实说:“可能是看你长得不错,才答应你转山的吧。”

“好啊,原来是见色起意。”

“是吗?”金森不确定。

八点,天还亮着,嘎玛让夏开回小镇,想着金森不爱吃藏餐,随便找了家四川菜馆。

刚下车,金森先瞄上了对面的书亦烧仙草。

“喝吗?”

嘎玛让夏摇头,“你买自己的,我先进去点菜。”

金森嗯了一声,转头买了两杯七分糖的芋泥啵啵出来。

好甜。

血糖都升了,高原上就要吃点甜的。

“给你的。”金森把芋泥啵啵插上吸管,递给嘎玛让夏。

“好甜。”嘎玛让夏喝了一口,齁嗓子,他发现金森爱吃甜的,但人却不见胖。

金森戳着吸管,嗦起腮帮子把藏在底下的啵啵吸上来,认真且专注,他抬眸看向对方,“算了,跟你们不爱喝奶茶的人说不清楚。”

嘎玛让夏倒是觉得看金森喝奶茶更有趣,想起下午他吃果冻的模样,倏尔笑出声来。

“果冻还吃吗?等会去买。”

“车上买的还没吃完。”

“明天路上带着。”

“好。”

嘎玛让夏突然爆发出冲动,他想伸手摸一把金森的头,从额头摸到后脑勺,就像撸一只埋头干饭的猫。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金森咕咚咽下奶茶,错愕地看着他,“你在干嘛?”

“…… ”

嘎玛让夏的手悬停在半空。

他在干嘛?

他在干嘛!

“哦,你头上有灰。”嘎玛让夏说完就想扇自己两巴掌。

头上有灰……没有比这更扯淡的借口。

为掩尴尬,他又反手撸了一把自己的卷毛,从前到后,然后找补:“你看……有灰。”

时间仿佛停滞,金森看他的眼神就像在关爱傻子。

“番茄炒蛋来咯。”好在老板上菜,打破僵局,他热情地和金森说:“你领队特地关照了,要做甜的哈!”

金森瞟了眼嘎玛让夏,弱弱接过话茬:“额,谢谢……”

没昨晚酒店的好吃,鸡蛋水垮垮,番茄半生不熟,但金森的胃口比昨天好了点,就着白米饭吃了大半碗。

嘎玛让夏要了碗红油抄手,放了很多辣子,吃得他额头冒汗。

刚才发生的事过于诡异,两人都没敢继续话题,嘎玛让夏边吃骂自己脑残。

脑残脑残脑残脑残……

他想不通当时自己在想什么,人家吃甜的吃咸的吃辣的,都和他有什么关系?

一定是金森说他帅,他飘了。

一定是!

“吃完了。”金森放下筷子。

“我也吃完了。”

嘎玛让夏结账走人,却没忘去隔壁的小超市买果冻。

货架上一共五包喜之郎,袋子上都结灰了,被他全部拿下。

金森:“你买这么多干嘛?”

“错过这个村就没个店,你还要吃什么吗?自己拿。”

金森拿了几包盼盼小面包,“吃不惯路上的,我可以吃这个。”

“薯片?”

“要。”

“糖?”

“好。”

金森回房间就扒拉着果冻开吃,出去玩了一天,心情见好。

嘎玛让夏虽然人直了点,但说的话句句在理。

他似乎……不那么想莫明觉了。

至少玩得开心的时候,金森觉得也挺好,活在当下。

但转念又想,真得要去拉萨吗?

他最终还是会和大夏分道扬镳吧,人生就是这样,聚散离合,之后他还能继续开心吗?

还是说开心的条件,是嘎玛让夏?

金森想了会,天完全黑了。

万籁俱寂,哨所里亮起白光,金森和昨晚一样坐在窗口看星空。

明天,他要搭着大夏的车离开札达,启程拉萨。

还是不舍得。

嘎玛让夏推门进来,他刚检修车子去了,加了油加了水,里外都打扫了一遍。

从山南到这儿一趟,往返三千多公里,车子也受累。

“还没睡吗?”

“没,明天要走了,再看会。”

“想看以后再来呗。”嘎玛让夏随口说:“风景天天都在。”

金森没回,他现在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嘎玛让夏意识到说错话,心里咯噔了一下,“金森,你还是那个想法吗?”

“想听实话吗?”

“你说。”

“暂时不想了……但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 ”金森坦然笑了下,“这几天谢谢你,很难忘的旅程。”

嘎玛让夏沉吟半晌,“就不能以后也不想了吗?”

金森抠着裤子边缝,喃喃道:“……可是我不知道和你离开后会发生什么,会更好还是变坏,想见的人却不愿意来见我,孑然一身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那大不了你一直跟着我,直到想通为止。”

嘎玛让夏脱口而出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也不管有没有逾矩。

金森愣了,转身看向黑暗中的嘎玛让夏,一时恍惚。

“这不好吧,萍水相逢。”

“没什么不好的,救人救到底。”

金森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凭语气他猜嘎玛让夏现在一定恨铁不成钢。

“我其实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会救我?”

一个长期悲观主义的人从未想过偶遇的陌生人会愿意释放如此多的善意,像跳崖时凭空长出藤蔓,死死缠住他下坠的身体,然后托举着劝他别放弃。

哨所的白光扫回房间,嘎玛让夏瞬间暴露在亮光下。

——惋惜的,怜爱的目光,凝视着窗边一隅。

金森心跳停摆,为之一颤。

“救人不需要什么理由,这是本能。”他说。

金森背过身去,他不敢直视嘎玛让夏,他怕有一天辜负了好意。

嘎玛让夏却不这么想,他径直走到金森身后,蹲下,然后按住金森的肩膀,指着繁星点点的夜空说。

“小时候的故事都说,人死了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不如你现在选一颗星星,就当把过去的自己埋葬了吧。”

炽热的呼吸喷在金森耳侧,完全超出“好友”该有的距离,他偏过一点头,正好撞见嘎玛让夏真挚的目光,没有多余的杂念,只有一心想渡他的决心。

“我选那颗。”最后金森指着夜空说:“它最亮。”

嘎玛让夏笑了,“决定好了?”

“嗯。”

其实过了今夜,谁也不记得是哪颗。

但不重要,他决定跟大夏走了。

第二天起了大早,金森还没睡醒就被嘎玛让夏薅进车里,他裹着厚重的羊皮袄子,下巴尖陷进衣领。

国道弯弯绕绕,千篇一律的土林看多了犯困,金森打了个哈欠发了会呆,又睡了过去。

嘎玛让夏却清醒异常。

更严谨一点说,他从昨晚亢奋到现在。

睡不着,他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想要什么。

前22年都没琢磨过的事,在遇见金森的那一刻,突然就拐弯了。

他开着车,时不时回头看一眼沉睡的金森,白净瘦削的脸蛋,干燥红润的嘴唇,鸦羽般纤长的睫毛,年龄比自己大,看着却很显嫩的汉族男人。

西藏的地界养不出如此水灵的人儿,金森的出现恰好弥补了嘎玛让夏不曾拥有的美好,也满足了自己对温润如玉谦谦公子的向往。

他确定没有想错,这种感觉应该叫喜欢——

看见金森就内心充盈,总也忍不住想去靠近。

要是他没那个该死的男朋友就完美了。

嘎玛让夏恨恨想着,一定要让金森彻底忘记过去。

一个急刹车,把金森颠醒了。

“怎么了……”

“前面有狗。”嘎玛让夏说着松开安全带,“我下去看看。”

金森发懵地看向车窗外,一只白色的小狗缩在路旁,长毛在风里凌乱,一副受惊可怜的小表情。

嘎玛让夏蹲在狗旁,呼了小狗几声,它没跑,疑惑地抓着后颈检查起来。

小母狗,后左腿好像断了,蜷缩在杂乱肮脏的长毛里,嘎玛让夏小心碰了碰断腿,小狗呜叫了起来,剩下三条腿踢蹬着拼命挣扎。

“把它带走吧。”金森探出车窗对他喊:“好可怜,没人养活不了几天。”

嘎玛让夏把小狗抱进怀里,小狗通灵性,大概知道被得救了,乖乖趴好扒住新主人。

“呜呜呜……呜汪!”

“这一路真有意思,先是捡了个人,现在又捡了条狗。”

金森脱下羊皮袄子,在腿上围了个圈,然后把嘎玛让夏怀里的狗接了过来,小狗瑟缩在温暖的袄子里,舒服得地发出呼呼声。

“它腿断了。”金森也发现了,他从后座拿出小面包喂它,“好可怜啊,是被车撞了吗?”

“你想养它吗?”嘎玛让夏问。

金森喂面包的手顿了顿,养狗?可是他连下一站去哪都没想好,怎么养狗……

“我自己都没地方去,算了吧。”

“不是说了要跟我走吗?要不要去海拔最高的红酒庄园看看?”

“你家?”

“我家。”

金森犹豫了,嗫嚅道:“我怎么可以随便去你家……”

“你可以给狗取个名字,它应该是只小藏獒,你不想养一只藏獒吗?”

藏獒?那是挺想的。

“可是……”

“嘎珠,你觉得它叫嘎珠怎么样?”

“嘎珠是什么意思?”

“就和汉语叫小白一样。”

金森摸着小狗的下巴,逗弄起来,“嘎珠,你以后就叫嘎珠啦,喜欢的话你就汪一下。”

“汪!汪!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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