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准备吧,分灶

说实话,白家一家人在村子里的人缘都不太好。

白老爹自诩读书人,仗着在老童生那里待了两三年,斗大的字识得一箩筐,在村里颇有几分威严,给人批八字,看风水什么。早些年,村里人趁着他休假时常常来求他看个良辰吉日,好娶姑娘聘媳妇,起灶,修房,入葬。

晚秋上辈子嫁过来时,白老爹算是村子里的风云人物,到晚秋跳河时,白老爹在村子里基本上是个透明人了,因为那时他已经把衙门职务交接给大儿子,自己在家待了三五年,村里人怨声载道,个个恨不得他早早入土。

全因为他那一张嘴。

晚秋上辈子因为公爹还受了不少白眼,哪怕她本本分分常在屋子里不大露面,村里人说起白家媳妇,因为白老爹的影响,未曾谋面都要先唾上一口。

因为上辈子十来年的相处,晚秋对白老爹多少了解一些。上辈子腰杆不硬,唯唯诺诺,这辈子打定主意不靠白老爹吃饭,不图他的钱粮,因此也有了底气。

白老爹就着竹笋,苦麻菜炒肉,凉拌折耳根几个菜,三两口吃完一碗精米白饭,“这饭做得不错,好吃!”

他夸奖一声,就端着碗,伸向晚秋。意思是让晚秋再给盛饭。

白老爹自认为,夸奖一声已经是给足了儿媳妇面子,此刻就该儿媳妇放下碗筷,给他盛饭,再客气两句,这就是和乐融融一家人了。

晚秋头都没抬,继续埋头吃她那碗红苕。

她碗里盛了两块红苕,富人嘴里念念不忘软糯甘甜的红苕,在穷人家并不怎么受欢迎,毕竟是粗粮,噎得慌。但是不吃还不行,哪有那么多粮食呢?四川的穷山恶水,什么都出,什么都不出。

像晚秋能吃红苕吃到饱已经是庄户人家里的富户了,清水村里杜老头家,每人每顿就半个拳头大的红苕,这哪能吃得饱呢?可是饥肠辘辘又怎么样?米缸干净得像个体面的寡妇,保管一粒米都找不出来。

白老爹端着碗僵持半天,晚秋没表现,他有些下不来台。

“哼”,白老爹脸色逐渐沉了下来,把筷子一摔,“啪”的一声,晚秋终于抬头了。

白老爹阴沉着脸,等着晚秋把碗接过去,起身给他盛饭去,他好借此机会敲打一下这个新媳妇几声。话他都想好了,着重要敲打一下这个识字的媳妇,不能让她仗着一肚子墨水就气焰嚣张,要让她明白,即使她满身书香,但是在白家,掌握话语权的还是他白众乾!

然而晚秋只是夹了一筷子菜,就着一点油水把红苕给吃下去了,还是噎得慌,她又倒了半碗米汤,这才缓过来。

白老爹的脸沉得可以递出水来,陶氏战战兢兢,她早就吃完了,这是她做媳妇儿那会儿养成的习惯,媳妇儿吃饭得快,以备给公公婆婆小姑子使唤跑腿。此时见着白老爹脸色阴沉沉的,她娴熟地挤出一个笑容,用着一种千锤百炼出来的,又轻快又活泼的腔调招呼道――

“他爹,想吃点啥子呀?我去给你舀,我晓得,你肯定还要泡半碗米汤,对不?”

说话间,起身轻巧接过白老爹的碗,不着痕迹地化解适才尴尬僵持的气氛,她眯了眯眼,笑起来时眼角眉梢隐约还有点少女的纯真意味:

“要不你看,吃点红苕?我晓得你肯定稀奇这个,毕竟衙门那边天天吃白饭也有点腻了吧?我们家红苕是我拿麦穗谷草窖起的,再过一晌,想吃也吃不到了哟――”

白老爹于是缓和了脸色:“那就舀一碗苕嘛,吃米也吃得伤人了。”(这儿管吃腻了叫吃伤了。)

“哎,好嘞。”陶氏轻巧应了一声,端碗去灶屋里给他盛饭了。

白老爹斜睨着眼睛看晚秋,晚秋头也不抬,心里觉得有些嘲讽――白老爹官职不大,官腔倒是十足。分明是个乡下泥腿子,看架势倒像个地主老爷,连饭都要人端到手上才吃。没本事雇丫鬟婆子使唤,就把媳妇当牛做马来用。

晚秋上辈子是吃够了这种苦的――上辈子自己没本事,跟着白二哥靠他白老爹过活,没本事就没志气,事事巴结,连公公婆婆房里的夜壶都是晚秋给倒的,实在是腌臜人得很!

现在打定主意不靠白老爹,心里无所顾忌。安心吃她的饭,白大哥吃过一碗饭,要去舀米汤喝,看见晚秋也吃过一碗,问了她一句,捎带着把晚秋的碗也给带去了。

白老爹冷眼看着,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气――哪有,哪有男人给女人舀饭的?反了天了这是!但是他又找不到什么好发泄的。

他年纪不小了,这是事实。白老爹已经五十多岁了,知天命的年岁,别的老头已经认命知天命,在家里含饴弄孙,白老爹占着位置不肯放手,还要勤勤恳恳去衙门挣他那口钱粮。看情形,颇似太子年长仍不肯放权的皇帝。

此刻这个皇帝陷入了疑惑,因为明知道儿子觊觎自己屁股底下的位置,巴不得早早接替自己,然而儿媳妇并不来巴结自己,这让他颇为不适应。

陶氏舀了饭过来,递给他时,白老爹心里还琢磨着这件事儿,心不在焉的。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陶氏当了婆婆作威作福了,也没忘了当媳妇的本分,也不落座,站在白老爹一旁给白老爹布菜。

“娃他爹,吃看看这个,老大媳妇才挖的苦麻菜,哟,城里人想吃都吃不到哦。”

“折耳根,来,多吃点,这东西杀毒啊,你看你夏天老是发疮,就是要吃这个。”

“还有,这是金竹笋子,这就这段时间还有点,再过一晌,就吃不上了。我听村头李老婆说,镇上要卖二十钱一斤呢!”

……

三十来年的夫妻了,陶氏把白老爹把握得恰好,温言软语几句,把白老爹伺候得服服帖帖的,脸色也缓和了。

白家都知道白老爹在镇上有相好的,还不止一个,但是陶氏能让白老爹跟她过三十年夫妻日子,还把钱粮拿回来交给她保管,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她早些年公公婆婆还在时,一天十二个时辰起码得站八个时辰,公公婆婆吃饭时她得站着吃,几口吃完在一旁伺候,婆婆在世时常常对人夸奖陶氏这个儿媳妇,说她“虽说是遭了后娘的嘛,人规矩还是很好的。”

为了婆婆这一句称赞,陶氏的腿常年都是浮肿着的。

在陶氏当了婆婆后,她就变成坐在那里等媳妇伺候的人了。做她的媳妇有一项好,就是伺候公婆吃饭时不必立着,可以坐着吃。陶氏对此颇为自豪,认为凭这一点,她就是个替媳妇着想,通情达理的好婆婆。

晚秋上辈子嫁过来虽久,倒还真没瞧见过婆母伺候公爹,乍一看,还真叫她吃了一惊。过后又觉得悲哀,替自己,也替婆母,还替天下所有的婆婆媳妇。

趁着白老爹吃得高兴,陶氏趁机提了分灶的事。她是这么解释的:“……孩子们都大了,再说老大都是有娃儿的人了,跟着我们老的吃像什么话嘛!刚好他有媳妇儿管了,把他们分出去呢,我也松快松快,少煮些饭,我也累了半辈子了,也还轻松一下了。”

这话说的颠倒黑白,反正晚秋上辈子自从嫁过来没让陶氏进过灶屋,来人待客不曾让她操过半分心。

白老爹沉吟一会儿:“那就分吧。”

白老爹一拍板,这事儿就这么定下了。

东西什么的早就准备好了,只等第二天开仓分粮,再开炉烧锅了。

第二天,东方一家早早起来准备早饭了。

因为今天要分仓,是力气活。晚秋做了一大锅红苕焖饭,因为白老爹在,特意多加了半碗米――白老爹吃红苕也就吃个新鲜,他还是得□□米白饭,要是顿顿吃红苕,怕是要把灶给砸了。白大哥在那儿爨火,冬妹年纪小,啥也不会干,揉着眼睛蹲在那儿,给白大哥递柴禾。

“对了,咱们还得打点柴。”白大哥爨着火,突然想起什么,以往白家的柴都是他和弟弟从山上打回来的,白家不缺柴烧。可是分灶了,就缺柴禾了,他没指望他娘还能给他分柴禾,他们家的柴禾怕还是得靠他和弟弟。

晚秋被他一提醒,又头疼得不行。他们这地儿冬天冷,北方干冷,他们这边湿冷,湿气顺着脚脖子钻进裤管,沿着腿脚一路向上到背心,冻得人瑟瑟发抖。冬天全靠烧柴烤火取暖,离了火堆一会儿都不行,这么一想,白家的柴今年都烧不完,东房的柴可还没着落呢。

晚秋略微有些后悔提分灶的事,但是一想起分灶了,另起炉灶吃饭,不用跟婆母陶氏搅伙过日子,她又觉得值,苦点累点不算什么,心里痛快比什么都重要。

等到米饭下锅,洗筲箕时,晚秋一跳脚:“糟了!”

白大哥一哆嗦,柴禾怼灶门上去了,戳下来一块灶泥,“怎么了?”

“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晚秋懊恼道:“咱们忘记打水缸了!”

这地儿家里另起灶都得打水缸的,为什么叫打水缸?因为晚秋她们这儿的水缸是拿石头凿的,好大一块石头,先凿个坑,再一点一点掏,最后掏出来个水缸。

别看水缸两个字这么写的,放眼过去,整个黄杨镇十里八村没见到一口瓦缸陶缸,为什么呢?一来是瓦缸费钱,瓦缸陶缸得烧,这东西大,占地方又不好烧,烧窑人不乐意烧这个东西。就算烧了,成品率也低,但凡磕碰一下就失败了,成本太高,卖价也高,卖不出去。其次就是瓦缸不耐用,小孩子淘气,落缸里了第一反应,拿石头砸,毕竟“司马光砸缸”的事家喻户晓,人人都夸司马光是个神童,小时候就卓有远见,难怪长大了成就非凡。要是放在清水村,这孩子活不到成年,一口缸多贵啊!就是为砸缸这事儿打死个孩子,村人都只会拍手称快。这年头,这地界,什么都贵,什么都值钱,只有人贱,人命不值钱。

晚秋急得团团转,她嫁过来才多久啊,嫁人前盘算着自力更生,另起炉灶。真分灶了,这才发现小两口的家太过简陋,什么都缺!不说别的,煮饭得吃水吧,水缸呢?煮饭要烧柴吧?柴禾呢?柴禾放哪儿呢?柴房呢?冬天得取暖吧?火房又搭哪儿呢?……

分灶的喜悦消失不见,还有好一阵子要忙呢!

最近没更新,一部分原因是我懒,更多的原因是我最近事情的确有点多,家里活也多,每天又累又困,倒床上就想睡了。

不好意思,也没来得及说一声。

不过再等一段时间就好了。

谢谢支持,啾咪~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2章 准备吧,分灶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换源
设置
夜间
日间
报错
章节目录
换源阅读
章节报错

点击弹出菜单

提示
速度-
速度+
音量-
音量+
男声
女声
逍遥
软萌
开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