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我为什么会讨厌和你说话?”潘德小姐避重就轻,似乎想要尽快淡化掉刚刚说漏嘴的事,“你什么时候吃的酷爱腌黄瓜?我一直很想要尝试,但实在无法鼓起勇气。”

我心里有数,此刻追问也问不出什么,只说:“我是文理学院出身,你知道,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通常关系会更紧密。”

“酷爱”是美国的一个果珍品牌,所以酷爱腌黄瓜顾名思义,就是把腌黄瓜放进果珍里进行二次腌制,而且传统做法还要额外加糖……我第一次见到是在大型派对上,自助那边有红红的切成小块儿、长得又奇怪又爽口的东西。因为看上去实在不像食物,我没有作死。

别误会,也不是所有美国人都吃这么大胆的食物。

“我觉得我好像能猜想到一点儿。”她会心一笑。

“是啊……”我也有点哭笑不得,“我们那一届国际生本来就少,同宿舍又只有我一个是第一年。她们说这是一种史密斯人传统,我就真的信了。”

“你是史密斯学院出身?”她见我点头,又道,“你们的传统好像不是这个。”

我吸了口气,没接话,只是笑了笑。

我的本科学校在美国本土比较有名,但不是因为知名校友之类的——当然我们也有知名校友!我对母校还是很有感情的——主要是,呃,就是跟“U-Haul”还有“斯巴鲁”这些经典的北美姬圈笑话差不多,学校在闲谈中被提及的原因常常跟学生的性取向相关。

俚语LUG(Lesbian Untill Graduation)在麻省甚至有“SLUG(Smith Lesbian Until Graduation)”的版本,大概有一半的学生交过女朋友。我们是女校。

“不过单一性别学校的经历一定很特别。”潘德小姐说,“我一直念混校。高中本来想去女校的,我爸知道之后打电话教训了我好久。”

我跟她一起笑。中学阶段的单一性别学校一般都有教会背景。

“取决于你怎么看。”我说,“之前也提到过,我们学校离波士顿很远,是在一个小镇上,学术氛围比较浓。跟后来去汉堡交换的经验相比,女校的课堂发言情况确实不是特别活跃,大家倾向于以一个冲突性削弱了的姿态交谈,普遍来说是这样。LUG也确实存在,但这个现象在国际生特别是亚洲学生当中还是很少见的,可能因为大家或多或少受到了更多来自某种二元性的文化霸权、或者说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语境影响。”

“哇喔。”她挑了挑眉,“你一定读了很多朱迪斯·巴特勒的书。”

我笑了笑:“这也是你在美国读女校必然需要面对的一个方面,大家对于权益话题都很热忱。”

“听起来很棒。”她若有所思,“但少数派在这种环境中应该会觉得很有挑战性吧?他们在社会中是主流,到了学校里反而属于少数。”

“每个学期都有人转学。有的人因为奖学金的关系必须坚持留下,我想那应该挺不好受的。”我耸耸肩,“另外,很多学生会选别的学校的课,这样能有机会认识新朋友。”

“你有常常去别的学校吗?”

“得坐一个小时的车。”我摇了摇头,“冬天太冷了。我没试过。”

“听起来有点寂寞。”

“你总有数不清的派对可以参加。”我眨了眨眼,“无论在哪个大学。”

她含笑望着我,似乎意有所指:“那你一定是那种玩得狠,学得也狠的大学生了?”

我不愿露怯,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微笑以对。

很快我们分享完了一整盒零食。做三明治对惯于将食物精加工的东方人来说,体现不出什么厨艺,我只能说潘德小姐在这方面的食物品味和我很接近。

也许我们的共同点比我最开始想象的要多。

冲完凉出来我们又各自去换衣服。她裹着条印有拉夫劳伦熊的白色浴巾,还怪可爱的,不过我没有多看。我的是速干浴巾。

我飞快地套上裤子和内衣,这才罩好衬衫,开始慢条斯理地穿袜子。这时我听见有脚步声。

我本能地抬起头,潘德小姐只穿着西裤和运动内衣,半倚着储物柜,出现在尽头,问:“你为什么不用和我相邻的储物柜?”

我心慌意乱,强迫自己盯着她的眼睛不要乱瞟,说:“呃,呃,我只是顺便开了这个柜子,当时没有想那么多。”

她饶有兴致地扫了我一圈,好像早已识破我的谎言:“看得出你很注意饮食。”

我连忙扣扣子,低着头,好像在对扣眼:“谢谢。最近睡得比较少,我在想要不要找个教练帮我降低一下\\体脂率。”

“现在已经很完美了。”她站在那儿,一直等到我把扣子全都扣完,“留一颗比较好。配你的布雷泽。”

我又把最顶上那颗扣子解开,运动衣连同浴巾胡乱塞进来时的袋子里,还是只望向我的柜子,道:“谢谢。你快去穿上吧,小心着凉。”

她没来由笑了一声,小声说了“谢谢关心”,终于回去了。

我松了口气,把外套罩上,小心翼翼关上储物柜,生怕发出一点儿声音又把她引过来。

老实说我这会儿只想快点回家。她绝对是故意逗我,但我没有在职场出柜的打算,虽然不至于为此撒谎,可我也没想过要分享关于个人生活的事实。

新加坡不是少数派的乐园。尽管每年五月也有像“粉点”这样的活动,但法律上“377条”仍然换汤不换药地存在着,男人们可能会因此遭受鞭刑。甚至悲观一点,在必要的时候,那些在车臣上演过的惨剧也可能在克拉码头那些性少数酒吧再现一遍。

回到车上,潘德小姐没有立即发动引擎,只是问:“今天为什么约我出来?”

她的头发已回到惯有的位置,香水穿过湿润的发梢,若有若无扩大了它统御的空间。

“你别笑,我自己想着也觉得很傻——”我低头瞥了眼我的外套,“这件布雷泽是今年新做的,我之前穿着到公司去过一次——没有任何一个人问我!”

她极快地就与我共情了,挑着眉道:“这不应该。”

“我是说,有人夸我什么的,但你知道……”我耸了耸肩,“你可以猜三次,猜中了我请你吃晚饭。”

“你还欠了我一顿晚饭呢。”

“凯撒的归凯撒。”我双手抱臂,偏着头看她。

“好吧……”她认真观察起我的外套来,“其实从第一眼看到,我就觉得这件布雷泽很特别。最开始,我以为是某种带有麻混纺的丹宁,再加上你用了银扣,我以为你是想要追求丹宁西装的那种反叛感。”

五十年代初,红极一时的宾·克罗斯比曾因为穿着牛仔裤被高级酒店拒绝入内。李维斯后来为他做了一身丹宁布做的礼服——这段逸闻知道的人很有限,只能说潘德小姐确实是个行家。

“谢谢你!”我是真的很开心能有人明白我想借服装表达的语言,但这在我们公司乃至整个新加坡都太难了,这里属于时尚的沙漠,知音难寻。

她手背抵着下巴,作沉思状:“但是仔细看这个面料好像很有光泽。我可以摸一下吗?”

“请便。”

她于是搭手触碰了片刻,只瞬间潘德小姐便面露惊喜,抬头问我:“羊毛?”

“很接近了。”我期待地望着她。

“意大利人的料子对吗?哪一家?”

“Piacenza,是阿拉善羊绒。”我像看神一样看着她,“你翻过他们家的面料册子吗?”

她摇摇头:“我很少接触羊绒的西装面料。”

“你真的很厉害。”我夸奖起来不遗余力,“我没想过你能一猜就中。”

潘德小姐笑了,低着头,转而道:“像这样少见的纺织品做成的衣服,我很能理解那种想要找人分享的心情。”

“别提了,现在想想真的很傻。”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转向窗外,又像才想起来似的,一合掌,“对了!你的礼物!”

我把钢笔拿出来:“呃,袋子有点随便……也请你不要期待里面的包装,我手边没有合适的盒子,就这么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放进去了。”

潘德小姐接过来,从中取出我亲手“做旧”的杰作,思考了一两秒钟,问:“是一支笔?我能现在就拆开吗?”

“当然。”

我在包装完全揭开那一刻恰到好处地吸了口气。我不无感叹地说:“现在看还是很漂亮。”

当然漂亮了,五千新一支的钢笔不漂亮谁买?

“看上去很昂贵。”潘德小姐一边转着笔一边道,她细细地看了一圈,倒是没有立即拒绝。最后她的目光落在画师落款处,问:“这是汉字吗,姚?”

“是汉字,你知道,日文里也有相当多的汉字,但有时表达的意思跟中文不完全相同。这就像英语和法语、德语的关系那样。”我凑过去看了一下,“这个应该是‘国光’——我不知道日语怎么念——旁边是画师的落款,写得太潦草了,我也认不出。”

“这和你的是一对?”

我摇摇头:“这也是为什么那天我说,我的钢笔还有别的含义。我先买的这支笔,是当时我打工攒的钱——然后我妈送了我一支差不多一样的。她那支要贵很多,而且有纪念意义,我就一直用着。这一支迟迟没等到它的主人,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她沉默了两三秒钟,微笑着说:“好像很难拒绝你的心意。”

“那就别拒绝。”我看向她,“它只是个日用品。”

潘德小姐把包装纸叠了起来。我很确定她注意到了这张纸的陈旧还有正面我写的作业——纸连同笔一起被装进了牛皮纸袋,继而放进她的包里。她把包放回后座,很真诚地望着我道:“谢谢。我会好好使用的。”

“我和笔都会很开心。”我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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