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章

上河村背靠五仪山,面朝熟溪河,是个杂姓小村庄,住户不满五十家。

杨歆家在村子外围,青砖黑瓦的四合院,大门到河边也就三十米左右,中间连着一条碎石路,杨二哈为了夫郎去河边洗衣服方便亲自背石头铺的,两边还移植了各种果木,杨二哈嫁接的蜜桃树去年已经开始挂果,杨歆和杨恭宪种的核桃和樱桃树却还没长高多少。

杨二哈名叫杨信业,是杨歆在这个世界的养父,因为他在养姆面前撒欢讨好的样子太像二哈,杨歆非常大逆不道地在心里悄悄给他取了这么个绰号。

半亩方园,从大门延伸至堂屋的青石板小道将其一分为二,左边是个练武场,竖了靶子还立了桩,右边是个小菜园,边上搭了个葡萄架,挂满了绿翡翠一样的葡萄串儿。

杨歆兄弟进门后,将野猪连同背篓一起放在大门旁的杂物间门口,放下竹竿的杨恭宪如同放下了男人包袱,毫无压力地变成了男孩儿,扯着嗓子想要找姆父炫耀今天的成果。

“姆……浮,吾呜呜呜阻!”我们猎了一头大野猪!

杨歆眼疾手快,一把巴掌将他嘴给堵上,恶狠狠地朝葡萄架方向使眼色,没瞧见姆父睡着了吗?大呼小叫做什么!

阳光被葡萄叶切割得细细碎碎,散散飘落在浅眠的人身上,微风拂过,发丝随之轻舞,偶尔飘落一片半黄半绿的叶子。

躺在竹椅上,搭着鸦青色长袍的人是杨歆的养姆林修岚,字轻雨,如果忽略掉他眼角额头的细纹,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这个世界的小哥儿就是这样,一般满了十六就会停止发育,样貌介于青少年之间,须发不茂,喉结也不明显。

“呜呜……,呜呜呜!”,哥,求你了,快放手吧,我牙齿要被你摁掉了!

蠢弟弟含泪挣扎,反应过来后的杨歆赶紧放开他,看似淡定实则有一丝心虚地拍了拍他肩。

兄弟俩轻手轻脚地去了厨房,灶里还燃着几块未熄的炭火,黑铁大锅上盖着原木盖子。

揭开后香气扑鼻,——是腊肠饭的味道。

隔水温着,还冒着热气,看来是特意给兄弟俩留的,切成片的腊肠铺在晶莹剔透的米饭上,米饭中还混有萝卜丁和青豆粒,看起来很有食欲。

杨歆拿碗筷,杨恭宪端着盛饭的小陶盆,兄弟俩配合默契,一前一后迫不及待地去了与厨房相通的饭堂。

四方形木桌上盖着一个竹编圆簸箕,里面罩着一叠香醋青椒拌皮蛋,一碟蒜蓉拍黄瓜。

都是杨歆爱吃的!大热天吃腊肠饭配凉菜再合适不过了。

风卷残云后,杨恭宪舔着肚子摊在椅子上,问:“哥,开始吗?”

杨歆懒懒应和:“来吧!”

剪刀、石头、布!

杨歆出剪刀,杨恭宪出布。

“去洗碗吧。”杨歆对蠢弟弟挥手吩咐。

杨恭宪瘪瘪嘴:“哥~,以前不是三局两胜的么?”

“恩,规则改了。”——是的,规则又改了,只要杨歆心情不好,就要改上一回,拳头决定一切,十局六胜也不是没有过。

杨恭宪估摸了一下自己和野猪的体格,到底还是想要活久一些,只得屈服,老老实实地收拾碗筷,洗盆涮碟。

葡萄架下浅眠的人已经醒来,围着野猪转悠打量了两圈,看着两兄弟从厨房里出来后,自欺欺人问:“这野猪是你们捡的,对不对?”

杨恭宪看着姆父眼里的期盼,不忍心告诉他事实,姆父可是一直致力于将他哥培养成知书达礼、温柔贞静的小哥儿,结果他哥……明显长歪了。

长歪了的杨歆同样不忍心打破眼前人的幻想,脸不红心不跳地将弟弟瞎编的谎话照搬:“阿弟一箭射瞎了它的眼睛,然后野猪发狂撞树上撞死了,……差不多就是捡的。”

杨恭宪:“……”

哥,真的不必如此,这话连齐夫郎都骗不过,更何况是姆父。

果然,林修岚脸上一言难尽,拉着调子调侃:“你~阿~弟~运~气~可~真~好啊!”

杨歆装傻,笑嘻嘻附和:“是啊,是啊!”

林修岚对自家小哥儿也是没了法子,灰心道:“这野猪你们打算怎么办?先说好,野猪肉太腥膻,我可烧不好。”

林修岚都烧不好,吃白饭三人组就更不行了,杨恭宪有些发愁:“看来只能卖出去了,可村里买的人估计也不多,……哎,早知道我就不猎野猪了。”

杨歆:“……”

林修岚:“……”

“??”看我做什么?杨恭宪被哥哥、姆父盯得一脸疑惑。

……啊!对了,这野猪不是我猎的呀,多说几遍,竟然连自己都当了真!

林修岚白了儿子一眼,给兄弟俩建议:“要不你们将野猪运去五仪县城吧,城里的猪肉摊应该会收。”

倒也不必跑这么远,杨歆早已经为大野猪想好了去处:“驻扎在林庄外的水师营厨子老葛叔跟我说,以后再猎到野味只管给他送去,他是蜀中人,做菜喜欢用大料,烧出来的野味好吃得很!”

杨歆上辈子也喜欢吃川菜,这辈子却不怎么太能吃辣,感觉好遗憾!

林修岚眯了眯眼:“你还去过水师营了呀?”

杨歆直觉不好:“上次去县城卖山鸡野兔时,不小心路过,然后不小心遇到了买肉的老葛叔,就……,就是不小心去的。”

杨歆说完咽了咽口水,杨恭宪还在旁边拱火:“哥,你可真是太不小心了。”

“找抽呢?你……!”杨歆抬手,作势要打。

“姆父,救命!”杨恭宪抱头鼠窜。

“哎呀……!差点忘记了。”

林修岚似乎想起什么,叫停打闹的兄弟俩,急急道:“我中午拔萝卜时看见航船回来了,子敏赶紧去看看,请你刘七公他们等等,顺便帮忙运一运野猪,待会他们要是划船走了,你们自己抬着去不成?”

“哦……,哦哦!好的,我这就去。”杨恭宪得了姆父吩咐,从他哥手底下挣脱,迅速逃了出门。

“子鱼也进屋去换身衣服,小哥儿家家的穿一身粗布短打,上山打猎尚可,出门可不能这样。”

杨歆,字子鱼。

杨恭宪,字子敏。

杨恭宪的字是进学时举人夫子取的,杨歆的字是满十六岁时林修岚取的。

林修岚热衷于给人取字,大字不识两箩筐的纯武夫杨信业也得了一个,叫作季功。

甚至连院子里那株葡萄树都未能幸免,叫作子多,——没经过培育改良的葡萄,确实籽比较多。

杨歆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散着一头墨黑长发,月白色薄衫垂至膝盖上两寸处,外面罩着一件同色锦衣无袖对襟小褂,褂子前面一排宝蓝色蝙蝠扣,领口处用宝蓝色绣线描了一圈缠枝纹。

同样月白色的长裤,扎进黑色小靴里,两条腿看起来笔直修长。

“姆父,帮我束发。”

手残的杨歆只会扎马尾巴,而且还扎得歪歪扭扭。

“小哥儿家家的,头发都不会束,像什么话?”

除了给人和葡萄树取字外,林修岚还热衷于打扮自家小哥儿,嘴上虽然絮叨,手却迅速接过梳子头冠忙活起来。

林修岚十指灵巧,很快就将杨歆的一头乱发,规规整整地用檀木头冠束了起来,额前腮边的短发也编成细辫子收了进去。

比起一米六五左右,长得斯文秀气的林修岚,杨歆个头超过一米七,腰背挺直,很有玉树临风的感觉。

这个世界对小哥儿的审美并不以女子为参考,温文尔雅有人喜欢,英姿飒爽也有人欣赏,无论古今……都看脸!

杨歆的五官艳丽,眉眼唇鼻精致得有些过分,林修岚欣赏了一会儿,语气惋惜:“我家子鱼这样好看,什么样的秀才公子嫁不得,真是便宜那张二郎。”

杨歆忍不住翻白眼,眼珠翻到一半时被林修岚一巴掌拍了回去:“我知你不想嫁人,也知你想去参加军,可是子鱼啊……,你既然已经去水师招新营打探过,也该看到人家是怎么训练了的吧?军营里可不分小哥儿、汉子,背着几十斤的沙袋动辄跑上十几里,大冷天往泥地水坑里滚,——若不是走到绝路,哪个做父母的愿意让自家小哥儿去吃这种苦?”

杨歆心想,还说我去军营打探,你打探得也很清楚么,都知道人家背的是沙子,而不是泥土了。

对于林修岚来说小哥儿嫁人才是最好的出路,可对于不想嫁人的杨歆来说,自从知道到小哥儿不能考科举,经商自己又不会时,可不是就到了绝路么,想要出人头地只有参军一途。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出人头地,大概只有出人头地后才能不惧人言,不被世俗束缚吧!

说到嫁人,杨歆不想打击姆父的热情,但还是委婉道:“姆父真就这么看好我和张二郎的这桩婚事?”

张家也是上河村人,家里原有三四百亩地,宁波府开市舶后,张老太爷毅然投入商海,有亏有赢发展到如今,张家也算得上是五仪县巨富之一。

十七年前宁波府闹倭寇,杨信业从倭寇手里救过跑商的张老太爷的性命,同时还捡到了被丢弃的刚出生的杨歆。

杨歆被杨信业抱回家,被杨家夫夫视作亲子,养到六岁的时候,杨信业某日与张老太爷喝醉酒,给他和张二郎定了娃娃亲,张老太爷还保证,杨歆嫁去张家绝不会给他半点委屈受。

这个世界的小哥儿因为生育不易,嫁娶非常艰难,地位也异常尴尬,杨信业和林修岚因为这桩婚事还高兴了许久。

杨歆虽然排斥嫁人,但对张家那位睿智明理,又经常给自己买礼物的老爷爷印象还是非常好的,不过这位老人在杨歆十一岁时便病逝了。

自此以后,两家的婚事也渐渐变了味道。

张二郎的父亲接手了张家产业,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好,与杨家的来往也渐渐冷淡下来,本来说好杨歆十六岁及冠后,两家便交换跟帖下定礼的,结果张家推脱要等张二郎中了秀才后再说。

杨歆今年已经快满十八了。

“姆父,你说张二郎如今中了秀才,张家会不会又说要等他中了举人再说?”

杨歆觉得肯定会!张二郎的母亲可是非常看不上自己,也看不上杨家的。

以前碍于张太爷面子不敢说什么,现在多半是不愿意为自己那优秀的儿子娶个乡下小哥儿了,直接退婚又怕被人说忘恩负义,干脆就拖着,反正男子总比小哥儿耗得起。

林修岚也不是傻子,其实早两年就猜到了张大奶奶的心思,但不到最后,总有些不死心,于是玩笑道:“张家要是敢这样,姆父便同意你去参军,到时候张家要么不要名声悔婚,要么急着成亲。”

“若是后者的话,那咋们也不急,等到你混成了将军后再说,将那张二郎给拖到七老八十。”

杨歆笑了,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换源
设置
夜间
日间
报错
章节目录
换源阅读
章节报错

点击弹出菜单

提示
速度-
速度+
音量-
音量+
男声
女声
逍遥
软萌
开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