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热咖啡的香气弥漫开来。
“不错不错,”瘦警员端起手中的瓷杯,轻轻抿了一口,赞不绝口,“不得不说,警局新提供的咖啡比外面一些咖啡馆的还要美味。”
漫长的审讯,虽然在昏暗的地下室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但光是肚子的生理反应,大家都知道已经到了该享用晚饭的时间。
早已饥肠辘辘的腹部,此时不管吃什么都是美味的。
虽然咖啡只是饮品,但是水分、糖分都能让人暂时产生饱腹感。
瘦警员:“这是新来的咖啡师安迪先生手艺,听说他以前是费雷德先生的学徒,还在冠军俱乐部当过职,以做‘女王咖啡’出名,获得了很多名流的青睐。”
胖警员:“费雷德先生?那不是皇室御用的咖啡大师吗?竟然这么有来头?”
两人靠在审讯室的墙角小声嘀咕着。
“你这是加了什么?”胖警员看向对方的杯子里,里面漂浮着一层金黄色的薄膜。
“黄糖,我不爱加白糖。安迪先生总是记得我的喜好:黑咖啡,三分黄糖。”
“焦糖口味的吗?那下回我也试试。”
审讯室此时的氛围,如同一场紧张的足球比赛的中场休息,原先还是如同战场一般刺激的绿荫球场草地,此时化为一片惬意的午后野餐草坪。
“乔尼斯先生,这是您的,安迪先生并不知道您的口味。但他猜您应该会喜欢,因为没有人能拒绝洛耶咖啡的诱惑。”送咖啡的警员将一只瓷杯端到乔尼斯的面前。
乔尼斯将咖啡轻推到警员面前:“多谢,我刚喝过了红茶。麻烦您帮我享用吧。”
警长将这幕看在眼里,乔尼斯这家伙就是在美食这方面欠缺品味。
洛耶咖啡是自己的最爱,因为这咖啡在制作的时候,会添加几滴白兰地。
咖啡的浓郁搭配白兰地的醇厚,简直就是极品。
当然新来的咖啡师也是十分了解警长的喜好,在警长的咖啡中都是放上一小量杯的白兰地。
与另一边轻松愉快的气氛相比,菲布林这边完全被低气压笼罩。
他低头“创作”着他的宝石设计图,但时不时地又忍不住抬头。
之前一直保持高度兴奋的菲布林还没感到饥饿,但一旦有香味入侵到他的脑海,自己的胃便开始反抗起来。
终于开口,用哀怨的眼神看向警长:“警长先生,能否给我也来一杯,我今天午饭都没来得及吃。”
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了警长手中的瓷杯。
警长端起手里的咖啡猛猛地一灌,瞬间瓷杯就见底:“没问题,要不要再给你点一根雪茄,然后来点威士忌?”
恶狠狠地斜睨了菲布林一眼后:“别磨蹭了,赶紧画完!没让你尝尝警棍的滋味,就已经算是对你客气了。”
菲布林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极不情愿地重新拿起笔,重重地在牛皮纸上胡乱地刻画着,幸好纸张的材质还算不错,不然早就被菲布林划破了,
可恶的乔尼斯!
这家伙早就看穿自己在编造一个物证。
即使菲布林的计划还在顺利实施,但现在已经又留下了伪证罪的物证,之后警方只要调查宝石真的不存在,都不需要自己狡辩,都能直接被判罪了。
这相当于,从一个火坑爬出来,又跳进去另一个火坑。
但是眼下的情景,菲布林已经没有太多的选择。
之后又会因为什么罪行,再被“邀请”到警局,菲布林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的第一个主线任务就是逃出警局,只要逃出了就有奖励,虽然目前不知道奖励是什么。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只被捕兽夹紧紧夹住大腿的兔子,很难再全身而退。
但不管是断腿逃生,还是前面有更大的陷阱在等着他,他也只想先获得那短暂的自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生存下去的可能。
随着最后一笔落下,菲布林在画的右下角潇洒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将笔重重地扣在桌上,宣告结束。
警长闻声走到审讯桌前,拿起牛皮纸,脸上难以掩饰的嫌弃。
仿佛拿起的不是一张画作,而是一张别人擤完鼻涕的餐巾纸:“噫,这是什么哇?”
线条如同狂风骤雨过境后一般凌乱,每一笔都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本应该表现宝石形状的直线被画得歪歪扭扭;应该被涂黑的阴影部分却被密密麻麻的点充斥着。
远看还行,能分辨出来大体形状是个十字架,但是近看,会逼疯强迫症和密集恐惧症。
警长无法评价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东西:“如果拿这个去当寻物启事,L市的所有垃圾桶可能被翻个底朝天。”
菲布林无奈地抬起双手,轻轻摇晃着手腕上的手铐,金属链子发出清脆的叮当作响:“警长先生,有这东西限制了我的发挥,就算是达芬奇来了,也画不出什么好东西。”
警长:“你别侮辱艺术大师了。”
“而且这是抽象流派,你有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对吧。”菲布林开始在纸上指指点点,开始解释自己的创作思路:
你看,整体的构造是一位展开翅膀的天使,如果实物呈现,那羽翼的雕刻会精细到每一根羽毛都栩栩如生。而这颗宝石镶嵌的位置,恰好是这位天使的胸前。
你知道的,在信徒眼中,心脏是最重要的器官,这位天使正以一种神圣的姿态,准备献祭自己的心脏。
你肯定也知道,祖母绿宝石寓意着复活和重生,许多法老都曾将这种宝石作为陪葬品,希望能在另一个世界获得永生。
当然,最重要的艺术美感还来源于这枚宝石的切割面。
每一面都是经过精细计算的,只要有一丝光线照进来,那宝石就能折射出光芒,照亮天使的脸庞与身躯,仿佛圣光照拂,象征着献祭后的新生。”
警长听得云里雾里,他又不是信徒,自然不懂这些:“不过,我对绿宝石的了解,貌似只有它是爱神维纳斯最钟爱的宝石,所以寓意着守护忠贞不渝的爱情。”
警长说到这里,嘴角勾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仿佛在暗示什么。
菲布林注意到了警长的笑容,但还是选择装傻,耸了耸肩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单纯觉得绿色是我的幸运色。”
“算了算了,”警长摆摆手并不想继续深究:也不是真拿这个去当寻物启事,像不像并不重要。
随后将画作递给了乔尼斯。乔尼斯接过警长递来的画作,轻轻一扫,眼神在右下角的签名处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又将画作传给笔录员进行保存。
警长:“我们会竭尽全力帮你找回宝石胸针的。
至于你之前质疑的目击证人的证词,我们已经让人去重新询问。”
“关于你的问题,我们也做了改进。之前的问题‘那天菲布林先生的胸针佩戴在左边还是右边’引导性太强,现在我们将问题改成‘那天是否佩戴了胸针’,如果答案是‘是’的话,才会问第二个问题。”
在这方面,警方处理得还是十分谨慎。
“这都无所谓。”菲布林淡然回应道。
警长:“不过,菲布林先生,你还是放弃这种幻想吧。如果清洁工真的记得那天你佩戴了这么一枚显眼的宝石胸针,她在第一次提供证词的时候就会指认出来的。”
菲布林:“那可不一定。对于大多数普通市民来说,他们很少接触到凶杀案,更不会接触到警察的询问。他们只会回答封闭式问题,比如‘是’或者‘不是’这种简单问题。回答的太多反而会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只能说明,第一次询问的时候你们没问,她自然不会主动回答。”
警长俾睨地看了一眼菲布林,说道:“看来你在这方面很了解嘛。”
菲布林的意图在他眼里十分明显,相比于乖乖地被押送去新门监狱,他更想放手一搏。
这小子很聪明,他知道自己不需要主动拿出不在场证明,只需要去推翻别人的指控就行。
如果目击证人说菲布林并没有佩戴那枚宝石,就与菲布林的证词相反,这样,别人的指控力度就会下降。
但是,他有没有想过,一旦对方的回答和你的证词完全一致,那你就是在给警方提供自己是凶手的证明。
更何况这小子还想利用诱供,去诱导对方说出有利的证词,可是,不管他演得多像,把宝石的价格以及外形描述的如何细致。
只要最后警方证实不存在,那么,他依然脱不了罪。
所以,无论如何,等待他的只有两条路:
一条是死路,一条是死得更早的路。
愚蠢!警长在心里轻蔑一声。
看着菲布林此刻强压住内心的紧张,表面却假装镇定的样子:
平时话挺多的人,越是沉默,说明他内心越是不安。
警长主动挑起话题:“你说当天胸针是在右边,对吧,菲布林先生?”
看到对方微微点头。
警长:“但我记得,基本礼仪是佩戴在左边吧,这是公认的。”
装饰用的胸针源自于军功章,而军功章通常戴在左边以彰显战绩并保护心脏。因此,胸针的佩戴方式也沿袭了军功章的佩戴方式,戴在左边才显得正式。
在正规场合,胸针必须佩戴在左边。
这小子不会连这么简单的常识都不知道,按理说他与伯爵大人经常见面,又经常出入上流场合,不至于连这个都不知道。
我爱戴哪边就哪边。菲布林暗自嘀咕,但还是忍住没脱口而出。
“的确,左边是正式场合的礼仪,但是虽然佩戴在右边是基本礼仪,但是现在有些人会选择戴在左边,这样握手的时候,对方也更容易看到。毕竟,佩戴胸针也是为了‘实用性’。”
乔尼斯解释道,打消了警长的疑虑。
警长知道,所谓的“有些人”自然是一些新权贵,包括菲布林家族这样的新起资本家,那也就能理解了。
他们凭借快速的大量财富累积,涌现出来,但并不是一出生就接受上等的精英教育和礼仪训练,自然在社交场合对这方面就宽限一些。
“这也算是迷惑吧,一般人都会认为胸针是佩戴在左边,而你的习惯正好相反。不得不说,你有点脑子,但不多。”警长依然在嘲笑菲布林的计谋太过拙劣。
菲布林面对臆想的指控,冷笑一下:“警长先生,那位女士应该是不了解这种礼仪的。就像你不知道今天一品脱牛奶和抹上黄油的面包的物价。”
警长听出挑衅:“我为什么需要知道那种玩意儿。而且,说得好像你知道一样。”
审讯室的铁门被突然敲响,传来警务员清晰有力的声音:“报告,警长大人,乔尼斯大人,证词到了。”
“这么快?!”菲布林心中不禁一惊,他原本以为还会在这个阴冷的审讯室里多坐上一会儿。难道那位提供证词的女士家就住在L市区的警局旁边?
警局周边的房价很便宜吗?
警长接过证词,随意地敷衍道:“你不知道有电话吗?打个电话询问就知道了。”
菲布林:……
电话这种通讯工具,在这个时代还未开始普及呢。可不是所有市民家里都能装得起电话。
证词被小心翼翼地记录在一张泛黄的牛皮纸上,尽管它的物质分量很轻,但所记载的信息,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菲布林强压住内心的紧张,此时此刻能感受到心脏在他的胸腔里剧烈地撞击。
虽然菲布林很自信,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将风险降至最低。
根据他的分析,预判接下来的证词可能出现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目击证人声称并未看到佩戴,这种可能性最大,因为那枚宝石本就不存在。
第二种,目击证人撒谎,声称看到了菲布林佩戴宝石。
第三种,就是目击证人说,不记得了。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菲布林都有赢面。
第一种,与菲布林的证词相悖,警方不得不再重新搜集其他证据指控菲布林。
第二种,菲布林自己证伪宝石不存在,虽然会背上伪证罪,但起码不是谋杀罪,同时,目击证人也说谎,那就会吸引警方的怀疑。
第三种,菲布林可以借题发挥,指责清洁工记忆力欠佳,从而证明指控自己的证据不足。
所以,无论如何,只要有了这位清洁工的证词,自己都是赢。
能赢两次,何尝不是一种双赢?
不对,是三次。
但是,越是关键时刻,菲布林越是紧张,他总觉得,没有穷尽所有的可能,会不会总有没有考虑到的,铸就失败定局。
乔尼斯为什么看上去还是那副样子?
但是马上又强行让自己打消这个念头:毕竟墨菲定律——如果一件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所以就不要去想变坏的可能。
菲布林仔细观察警长看到证词的表情。
警长只是粗略一扫,随后又嗤笑了一下。
菲布林的心猛地一沉,不由自主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然而,警长并未立即采取行动,而是将证词递给了坐在一旁的乔尼斯。乔尼斯接过牛皮纸,举在面前,只露出一双深邃的蓝眼睛:
他开始仔细阅读证词,眼睛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行一行地快速扫描......
证词有那么长吗?难道答案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菲布林的心快跳到嗓子眼。
“尊敬的警官大人……”
乔尼斯标准的rp发音,如同录音带一般在审讯室回荡。
他非常流畅地念起证词:“......关于您的问题,我给出的答复是,那天发生的具体细节,我的记忆并不是十分清晰,我不想用模糊的记忆为警方添加困难,影响大人办案。”
第三种情况吗?!菲布林嘴角微微上扬,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还有机会,还有辩驳的余地!
“但是,菲布林先生的外貌,我想我不会忘记。
因为,我此前就认识菲布林先生,大家都知道,他与我有些渊源。
所以,他那张脸,我是不会认错的。”
乔尼斯自始至终没有一丝情绪的起伏,平静地念完了最后一句证词:“致以最诚挚的敬意,愿主保佑您。”
审讯室陷入短暂的静默。
“......我此前就认识菲布林先生”这句话就这样一直在菲布林的脑海里反复飘荡。
他呆愣着坐着,视线模糊中能看到
乔尼斯似乎挥舞了一下手中的证词,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赢家通吃。”
感觉脑子一片混乱,仿佛大脑被无数只蜜蜂围攻,嗡嗡作响。他努力地回想整个事件的经过,试图找出到底是哪一环出了错。
耳边能响起警长得意的笑声:“你小子,还有什么可以狡辩的嘛?!”
他似乎看到乔尼斯从椅子上缓缓地站起身,摘下了头上的礼帽,放在胸前,恭敬地朝自己的方向鞠了一躬。
以及警长最后挥手示意,如释重负地宣告:“4号拘留室,审讯结束。”
感谢支持~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赢家通吃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