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鳄鱼的眼泪

菲布林后悔他那脱口而出的愚蠢证词,觉得自己像只愚蠢的大马哈鱼,莫名其妙地就咬上了鱼钩,而这鱼钩上的鱼饵料味道还不咋样,仿佛就是一只在水里泡发的臭皮鞋。

但可笑的是,即使这样,自己还是上钩了。

“警长先生,会不会这个结论过于荒谬?”菲布林试探性地询问。

警长从怀里掏出他那只金灿灿的怀表,在昏暗的房间内显得格外耀眼。

依然是没从正面回答菲布林的问题:“为什么会荒谬?当一切可能性都被排除后,即使留下最不可能的选项,那也会是答案。”

警长说话的时候眼神一直盯着手里的表盘,说完,清脆地咔哒一声,表盘顺滑地被盖上:“看来,这次的审讯就到这里吧。”

怀表金属外壳相撞的声响,让菲布林仿佛幻听到,子弹上膛后扣动扳机的声音。

又看向乔尼斯放在一旁的精致瓷杯,菲布林为自己辩驳地口干舌燥,目前是一滴水都没喝到,他咽了一下口水,忍不住在内心暗暗吐槽:警长他们不是穷尽所有的可能性,而是穷尽在警方眼里易于调查的可能性。

“警长先生,是否过早下定论了?我之前只是依据你们提供的案发现场信息,得出一个可能的推测,但这并不是最后的答案,更不是发生的现实。”菲布林努力为自己摆脱嫌疑,“或许,在工厂里一直藏着另一个人,清洁工女士并未看到他走进去,他也就实现无目击人的犯罪,这种可能性也不能轻易排除。”

警长看向审讯室里另一处阴暗的角落,那位一直努力书写证词的笔录员,是一位瘦骨嶙峋的中年男子,他高挺的颧骨上架着一副老派的黑框眼镜,穿着洗旧的警服,一眼就能看出他的这个职位在警局并不是一个肥差。

警长朝着笔录员命令道:“麻烦你再重复一下刚才的证词。”

他一字一句、不带有任何感**彩,呆板地念着他方前记录下来的证词:“Question:菲布林先生,案发后你与随从都消失,你是否知道那位随从的下落?

Answer:你们为何判断尸体就是伯爵大人的?工厂粉碎机里的尸体其实是那位随从,这是故意留下线索让大家误以为是伯爵大人的尸体,因而伯爵大人借这个障眼法,成功伪装,才能逃过警方的追捕。”

“什么?!这怎么会是我说的证词?!”

菲布林听完这段话,心中一震,但努力回想一下,他的确说过这些话,但这掐头无尾地记录,被拼接在一起的证词,怎么那么像一段凶手的自白!

菲布林质问道:“先生,你敢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这是客观、公平的证词吗?!”

对方抬起略显疲倦的眼皮,死气沉沉地说道:“先生,毫不保留地,客观公正。”

这叫什么客观公正?!中间一大段警长的诱供式的提问,完全被他忽略了。就算懒得写,也不是这样缩减证词的......

但警长听后,却满意地点点头:“虽然你举证伯爵大人是凶手的这种可能性不大。一位随从,是不值得凯恩路伯爵费这么大的力气,但我们会根据你提供的证词去调查,形成证据链,相信法官大人和陪审团会给你一个合理的审判。”

原来如此......

菲布林的目光难以置信地锁定在那位此前一直沉默的笔录员,他以为对方是一台录音机,会没有感情地、机械地记下每一句证词,但忘了,他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位带着鲜明立场的警员。

警长要的就是菲布林自相矛盾的证词,和他更多的在场证据。

如果证词属实,伯爵大人是凶手,他毫不疑问就是帮凶;但就算证词不属实,一旦尸体被确认为是伯爵大人的,他的这段推脱的证词就是谎言,嫌疑就被放大。

毕竟,在陪审团眼里,如果不是凶手,为何要说谎?为何又要举证别人?

菲布林目光又转向乔尼斯,这家伙就如同一只经验丰富的鬣狗一般,不仅拥有敏锐的嗅觉,能够捕捉到空气中最为细微的气息,更擅长在暗处潜行,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一切,捕捉到菲布林的弱点。

而他的弱点就是对自身的推理能力过于自信,才会忘记自己的身份,说出这段该死的证词,掉入了两人设下的陷阱。

他看着眼前这两人,这位警长并不是单纯在警局捞油水的小角色,他们如同战场上有着多年默契的老战友,当看到共同的敌人时,只要一个眼神交换,就能告诉对方:噢,我亲爱的老伙计,那小子在摇头晃脑,我的下一枪会打在他的膝盖上,当他跪倒在地的那一刻,你的枪口瞄准他的额头就行了。

“这是一场**裸的政治迫害!”菲布林咬牙切齿地说道。

笔录员手里的钢笔已被套上笔盖,警长的步伐正往审讯室外迈去,听到这句可笑的话,只是轻描淡写地回道:“菲布林先生,你忘记自己是个商人了吗?”

菲布林:“可恶,我说的是你们迫害我!肯定是伯爵大人的家族让你们这么干的吧。”

警长摆摆头:“看来,你还忘记自己是个凶手了,到底是谁遭到迫害?”又轻蔑一笑:“你现在这种反应,倒让我们更坚信你是凶手。装作受害人,来博取同情,这是凶手常见的辩驳手段,不过,这个伎俩,已经过时了。”

乔尼斯也随即起身,顺带整理着衣服上因久坐留下的褶皱。

菲布林此时脑海里再次响起:

[此次主线任务失败,请问您是想开启“逃离新门监狱”还是“逃离疯人院”副本?]

该死,这是让自己拿安迪·杜佛兰还是麦克·墨菲的剧本?

但心里又忍不住开始盘算:貌似《肖申克的救赎》的结局要好一点,他记得好像电影最后男主还开着跑车在西海岸兜风。

但是,他也不是银行家啊!

等等,这貌似也不是系统的声音。

菲布林尝试让自己冷静下来,被审讯室密闭高压的环境,搞得他快有点神经衰弱,这可怕氛围正悄无声息地侵蚀着他的神经,让他感到一股难以名状的焦躁与疲惫。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将外界的干扰暂时隔绝于外,随后,他自顾自地开始一段独白:“我想起了几年前,有次我去乡下度过一个短暂的假期,但是很不幸的是,那里却接连发生了几起血案......”

警长对菲布林的废话并不感兴趣,但“血案”两个字,让他下意识地停下脚步。

见自己的话语似乎起到了预期的效果,菲布林继续平静地叙述道:“那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森林,很多人都喜欢来这里打猎,那里有兔子、鹿,还会经常举办狩猎比赛。”

菲布林知道狩猎活动是权贵们热爱的运动,森林是权贵们竞相追逐的乐园,虽然他没有参加过,但想尽可能地描述其中的细节,不过奈何的确没机会参加过,怕瞎编多了反而露馅,于是立即转换语气:“不过,那一次,却给我留下此生难忘的记忆。因为,我们不是猎人,而成了狩猎对象。”

这番话虽然在审讯室里莫名其妙,但的确是勾起在场人的兴致,甚至已准备结束工作的笔录员继续拿起钢笔在纸张上面开始记录。

喂,这不是证词,有什么好记的?!菲布林暗自嘀咕着。

“什么森林?”乔尼斯本来也想随着警长走出审讯室,但现在又坐回刚才的椅子上,他对这个事件产生好奇,这番话却像磁石般吸引住了他的注意力,不过发生连环血案这么大的事情,还是在狩猎活动上,自然而然地质疑起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嗯.....西......西伯利亚。”菲布林支支吾吾地说道,他不能迟疑,这会让本就敏锐的二人起疑,但他有限的地理知识,短时间内只能想到这个名字。

“西西伯利亚?”警长皱了一下眉,露出难以置信的眼神:“你确定会有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举办什么狩猎比赛?那里会有兔子吗?难道不是西伯利亚虎和棕熊出没的地方吗?”

菲布林发觉重点完全被转移,不能继续讨论西西伯利亚适不适合打猎:“警长先生,你听错了,我说的是塞伯利亚嘿嘿。”

警长陷入思考,在脑海里搜索有关的记忆:“从未听说过有这个森林......”

如果真有这种命案,应该轰动了整个L市。

菲布林马上岔开话题:“这个森林的确十分隐秘,打猎是一项愉快的活动,我以为那会是一个愉快的假期,直到有一天,我们在森林里发现一具尸体。”

“那是附近农户的尸体,衣服的碎片是简单的棉麻布料,他的尸体已经残缺不全。只留下被野兽啃食过后的腐蚀尸肉。上面留下了深深的伤痕与撕裂的痕迹,这些伤口成为了细菌与昆虫的温床,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恶臭,那是死亡的气息,混合着血腥与**的味道......”

"喂喂喂,说重点。"警长马上打断,眉头皱在一起。职业的原因让他见过太多这种类似的场景,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对此彻底免疫,反而这段描述会勾起一些真实的记忆,产生恶心的生理反应。

“嘿嘿,当时我去查看的时候,秃鹫还围在尸体的旁边,发现的时候,要不是因为衣服的碎片和人类形状的骨骼,我们都无法辨认那是一具人类的尸体。那场景让我恶心了整整的两天,那两天我食不下咽。

后来附近的警察来到现场,处理了那具尸体,通知了农户的家人,只是可怜那两个孩子,他们还如此幼小,就失去了父亲。”

“所以你是凶手吗?”警长不合时宜地再次打断,“鳄鱼的眼泪。”

他似乎明白,这个故事,或许是菲布林想坦白,也可以说是自首曾经的罪孽,来略微抵消此次犯下的罪行。

菲布林都懒得辩驳,继续说道:“警察经过调查,初步判断他的致命伤是在脖子。现场的血迹,是被野兽袭击,咬破他的喉咙,伤到颈动脉,破裂后造成的喷射状出血,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的。

他劝我们不要在森林里逗留太久,里面的猎物,远比我们想象中危险。但越是这样的警告,越让大家激起胜负欲。大家都开始成群结队地去追寻这危险的猎物,约定谁赢了就能获得这次狩猎活动的胜利。”

菲布林顿了顿:“但是,不幸再次降临。

又一具尸体被发现,致命伤、依然是在脖子。然而,这次是我们的同伴。尸体旁是一把双管霰弹猎枪,那是一把近距离射击、还能兼顾防身的杀伤性武器。可依然没躲过这匹野兽的攻击。”

乔尼斯:“是狼。”

菲布林:“的确没错,就是狼。可即使是这样,依然没有人退却。因为没有人相信有任何动物,比手里的猎枪还要强大。他们发誓要抓住它,剥了他的皮毛,铺在脚下,炙烤它的肉,开一个盛宴。”

警长撇撇嘴:“那既然是狼,这还不好办吗?直接拿枪击毙它就行,看来你们的枪法都不大行。”

菲布林:“大家都是这样想的,但那绝对是一只聪明的动物。为了猎杀它,大家甚至布置陷阱,拿出远程步枪作为武器。但死者还在不断出现,没有活着的人见过它。”

“如果不是你们的枪法不行,那你的意思是,这个野兽的速度快过子弹的速度?”警长哈哈大笑,“不可能。”

乔尼斯补充道:“按理说,子弹的速度最快能达到1800英里每小时,就算是最慢的子弹,也有400多英里每小时,而陆地上最快的动物,别说是狼,就算是猎豹,它的速度也只有60英里每小时,远远达不到一把□□子弹射出的那一刻速度。不过,还要加上人的反应速度,如果一个危险突然扑面而来,或许很多人是反应不过来的。”

警长的笑声依然没有停下来:“如果是普通人,或许反应不过来,但是长期居住在深山的农户,和经验丰富的猎手,遇到危险,已经本能地会扣动扳机,这是条件性反射。合格的猎人都有极强的动态视觉,他们一旦捕捉到移动的影子,都会果断地猎杀,在森林打猎时类似误杀人类这种案件,也时有发生。不至于会让狼十分精准地咬住喉咙。你这个故事好像编得并不合理啊,菲布林先生。”

菲布林并未理会他的嘲讽:“嘿嘿,狼的速度不会快过子弹,这是常识。但是,后来经过当地警方的调查,他们检查被留在案发现场的所有枪,却惊讶地发现,里面的子弹都是满的,尸体周边没有任何弹壳,也就是所有人,在临死前,一枪都没有开出!”

“噢?”警长伸出一根食指如同汽车的车窗雨刷扫动胡须,陷入思考:“那或许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可能并不是狼。而是让人第一眼就被惊吓到的恐怖野兽,并且速度出奇的快。不是一直有尼斯湖水怪的传闻吗?毕竟,森林里出现什么诡异生物,都不足为奇。”

警长摊手的动作让菲布林无语,这人是怎么当上警长的?不仅相信亡魂,还相信尼斯湖水怪什么神秘生物,这人是个十足的不可知论者吧,如果活在现代,遇到棘手的案件,他可能还会说或许是外星人干的。

乔尼斯也同样跳过了警长的话:“不过也还有一种可能,这种威胁不一定来自前方,而是后方。”

警长不屑地说道:“嗐,乔尼斯先生,这小子在说胡话,你还真开始认真思考了。更何况......."

“没错,乔尼斯先生说得对,狼正是从后方袭击的!”菲布林第一次觉得和能共用同一个脑电波频率的人谈话,原来是如此的轻松和舒服。

警长不解:“后方突袭的动物怎么会咬伤喉咙,应该会是后颈部位,又不是蛇那样能随意歪曲身体的动物。”

乔尼斯淡淡地回道:“只要转头就可以了。”

菲布林在心里暗暗佩服,这才是唯物主义者。

警长更加不解:“这是什么攻击方式?如果是野兽的话,既然在身后,不如直接咬猎人的腿或者手臂,都比等人转过头来,风险要小。而且大家都知道丛林里有危险,为什么会轻而易举地转头呢?”

”如果是我,我碰到后面有危险,会直接举起枪转身扫射。”警长开始吹嘘自己:“要相信身为帝国的一位警长的手段,当年我在帝国东点军校的时候,我那百发百中的枪法,那听声辨位的技巧,直接一击秒杀。现在军校还有我当年在射击实战训练中的成绩记录......"

菲布林实在是听不下去,但脑海里却浮现叼着雪茄,举着加特林机枪,眼神犀利且全身肌肉的硬汉形象,不过配上警长这张脸和他肥胖的身躯,显得十分违和。

“那假如有人拍你的肩膀呢?”

“拍我的肩膀?”警长一瞬间想到一头直立的狼,在后方用爪子拍前面猎人的肩膀,然后转头一瞬间,喉咙被撕裂开,鲜血四溅:”怎么可能?它又不是人类,怎么会这么聪明?这不符合常识。”

“没错,这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常识,也正因如此,致命伤是喉咙,让持枪的猎人都认为危险来自于前方,而放弃对后面的警惕,肩膀被搭上的那一刻,让他们误以为是同伴,才会条件反射地转头。”菲布林终于说出答案。但他相信这个答案乔尼斯早就猜出来了,他是说给警长听的。

警长感到难以置信:“如果这发生在马戏团,我会相信,的确能看到动物直立行走,但这需要依靠食物奖励,和大量的人为训练。可这是发生在森林里,一个野生动物有这种意识,概率应该只有1%,或许更少。”

菲布林:“警长先生,不需要直立行走。它只需要将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等待回头的那一刻,立即咬断喉咙,就能美餐一顿。既然警长先生你侦破过这么多案子,就应该知道,总有一些案子,就是偶然与必然之间的碰撞,可能正是那1%的概率,就会让一个凶手永远地逍遥法外。”

“所以,只要有1%的可能性,你们都不应该排除在这个案件之外。”菲布林终于说出用意,眼神闪烁着微光,此时,仿佛他才是那只狼。

警长终于明白他这个故事的目的,他走进菲布林,将粗壮的双臂撑在审讯的桌子上,眼神带着不容抗拒的穿透力,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眼前的这位犯人:“看来你深有体会。是有些案件的犯人,能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暂时逃避追捕。但你也要知道,事实永远不会被掩盖。而且,对于警官来说,如果有一个99%的可能性选项摆在我们眼前,我们为什么要去考虑那1%的可能性。不,是100%,菲布林先生,这不是侦探游戏,当证据都指向你的时候,放弃挣扎吧。”

警长凶狠的声音像是在做最后的警告,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同时,他也要让犯人知道,这是一场正义的战争,而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

菲布林微微抬头,这么近的距离,还能清晰地看到警长下巴上的胡茬,但他没有丝毫的恐惧,敌人越是气急败坏,说明你越是接近真相:“是吗?警长先生,为什么就确定我是那个99%的选项呢?哦,不,是100%的选项。”

警长威胁地反问道:“不然呢?”

两人的眼神对峙,他们似乎在比较谁的目光更加坚定,直到其中一人怯弱地将视线移开。只是,警长的表情凝重地貌似下一秒就要掏枪把对手击毙,他看着菲布林脸上得意的挑衅姿态,让他想起,上一次有个疯子也是这样,最终让那疯子钻了空子,逃脱了正义的审判,如今他还在外头逍遥法外。

这是耻辱,是L市警局的耻辱。

这一次他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发生,他相信乔尼斯,只要乔尼斯给出暗示,他会毫不迟疑地掏出大衣里的手枪射杀菲布林,越过所谓的正当程序。

如果凶手不能待在监狱里,就应该待在地狱里。

然而此时菲布林的手被铐着,无法读到警长的心声。他按着预想的计划,终于打出他的底牌:

“如果我是那100%的选项,那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谁?”警长被这莫名其妙的提问拉回现实,他发现菲布林的视线移到了他的身后。

但警长被之前身后出现狼的故事吓得也不敢随意转身,只听到后方响起低沉而节奏缓慢的鼓掌声。

菲布林掩饰不住的笑意:“对吧,尊敬的大、侦、探,乔尼斯先生。”

一方开始加码,胜利的天平重新倾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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