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七章

集水镇就在云端之巅所在的百泽山的山脚下,是一个富庶之地。

云端之巅作为《三生债》里第一个修仙门派,仙家百门之首,这世间凡是散修或者想修道的俗家弟子无不向往着能拜入宗门。

宗门太高,未必人人都能爬上去。但是,他们可以在集水镇守株待兔。云端之巅出了名的逢乱必出,而且即使御剑出行,那也是必定经过集水镇。

别问,问就是作者设定。

万一被哪个长老或者那素未谋面的师兄慧眼识珠,看中他的根骨奇佳,可不就能飞上云端之巅当仙人了嘛?

集水镇也因此全年不分淡旺季,人满为患。

此次季衡下山,是因为魔器现世。按照他之前对你爸爸的追更记忆来看,最后肯定是被完成其他任务归来在集水镇落脚的男主误打误撞地寻到了。小说到这里,男主已经对女主动心了,只是不自知而已。这之后林北君死亡,男主伤心之际,女主陪伴,紧接着表白。

早知道有朝一日穿书进来,当年他追更就该认真甚至记笔记,而不是一目十行。

也就是说,林北君不仅要完成喝酒这种小副本,还要为了完成最终主线,尽量避免男女主之后的解除,让女主转而爱上季衡,从而让季衡达到后宫成群的成就。

不过他穿书进来之前,男女主角已经经历了整整一百章的误会、误会解除如此循环以及英雄救美等等剧情了,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力挽狂澜。

“你这个真的有用?”

【宿主,你已经在这个界面三十分钟了,再不确认我也该息屏了。】

林北君双手环胸,一动不动地盯着系统——请玩家确认是否花费十个加成值兑换一颗蒙汗药。

妈的!奸商!太奸商了!

一颗,就要十个加成值!

【宿主,我们毕竟是个……】

“仙侠频道,我知道。”

【而且为了回馈老用户,我们买一送一,还是很划算的。】

那还真是良心啊。

林北君深深吸了一口气,颤巍巍着伸出食指、不,中指以表不满,然后摁下了确认键。

【已确认兑换蒙汗药,花费10个加成值,剩余81加成值。谢谢消费。】

心痛,这冤种他还真是非当不可了。

这破……

林北君及时制止住自己合理的辱骂。他原本想着好歹自己带着挂,又手拿剧本,完成任务什么的肯定没问题。现在,挂是个新生儿,剧本还没有了,这不只能纯纯靠自己了。

【宿主,你真要给你哥下药啊?】

“严谨点。”林北君把这俩颗蒙汗药藏在自己的袖袋里,道:“沈卓安是沈遇安的亲哥,不是我的。”

这名义上的亲哥哪有他回家来得重要啊!再说了,他穿书过来的这半个月里,沈卓安可没来找过他,估计正忙着和女主开辟宠爱剧场。

为了让季衡找到魔器,他只能通过蒙汗药迷倒沈卓安以封印他的男主光环了。

计划有了,现在关键就是找到沈卓安,让他服下他花了十个加成值、据说仙魔都扛不住得晕三天的蒙汗药。

三天,那足够季衡找到魔器了吧。

“三儿。”

【宿主,沈卓安在太白楼。】

咋?这怎么又能说了呢?

林北君看不懂,也懒得去纠结了,反正凡事多问,有回答最好,有大锁拉倒。

安顿好(给钱)林氏,并答应给她带条鱼回家之后,林北君赶往了集水镇的太白楼。

他天天对着林氏那矮破小的茅草屋,要不是他遇到过季衡,要不是他也有灵力,他真的会以为自己来到的不过是一个架空朝代且不批古偶皮的种田文。

来到集水镇后,他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真的是穿到一个仙侠世界。这满大街和季衡造型一样衣袂飘飘的男男女女,端的都是道骨仙风。左一个飞着上楼,右一个突然闪现。

街上的小贩们似乎都对这些情况见怪不怪,烤地瓜的、卖糖葫芦的、做烧饼的,有人闪现到他摊子前,他们立马就能抬头笑问:“这位仙长,可要来一份?”

这个世界,真的没有在凡夫俗子面前不能随意使用灵力的设定吗?

【没有。】

问了吗?他问了吗?系统就答。该答不答,不该答偏偏出来捧哏。

【宿主,我也是第一次当系统。】

呵、呵、哒!

可不得不说,从这集水镇的热闹程度来看,它确实被云端之巅保护得很好。人固然多,但修道者和平民百姓相处和谐,所有都井然有序。

安居乐业,想来便是如此了。

“啊!!”

原本就热闹的大街突然喧哗了起来,男男女女的尖叫声响彻云霄。林北君放眼望去,还没看清楚什么,就被身旁的人撞了一下。

而后,腰间一空。

妈的,夸早了!

这不是仙侠频道吗?居然还用这么原始的偷窃手段?

就不怕他也是修道之人,有灵力吗?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不当讲,我介意,谢谢您。”按照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这个开场之后的话一定没什么好话。

林北君立刻转身,就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里,有一个人和所有企图往前挤的人背道而驰。

这小偷脑子也被烟花炸过吗?

他忙气运丹田,对着那跑走的人伸出手指,小声但咬牙切齿道:“给我定那!”

……

好的,他的灵力使用失败,小偷还在试图挤出人群。

那钱袋里没多少银子,是林北君来到这个世界里后,辛辛苦苦为左邻右舍做工艺品而赚的第一桶金。他也不会什么谋生的技能,只会做一些小木雕。这还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没有朋友,实在无聊自己琢磨出来的。

与此同时,有一个更大的声音盖住了所有的喧嚣:“季仙长!是季仙长!仙长来了!”

竟是季衡来了。

人真的太多了,林北君逆着人流,根本走不动,只眼睁睁地看着那身影离他越来越远。

那要不,就算了。反正也没几个铜板。

“季仙长!你看看我的根骨!是不是很适合云端之巅?”

“季仙长,你探探我的灵力!”

“季仙长,此次下山可是哪里有妖邪作祟?”

“季仙长,可有我等能相助的地方?”

季衡太高了,林北君抬眼就能看到不远处被团团围住的他。依旧是那身蓝色的校服,依旧是那张国色天香、毫无表情的脸。

他就这么静静地临风而立,好似周遭的嘈杂通通近不得身,遗世独立得全然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人。

林北君对上了他的眼。

他不由得虎躯一震。

是被毒蛇盯上无意识的恐惧,更是被他的眼眸吓了一跳。

那双眼,漠视一切,似乎这些人围着的、关心的,都不是他。

林北君看的那一百章的原著小说,季衡并非是事不关己的人。他只是不太能够去共情,心理有些黑暗,但是他一直都遵守这世界的礼仪和该有的规则,通过书本去明事理、辨是非,对待热情的百姓也是礼貌,虽然疏离。

怎么回事?作者写到这里的时候,把他人设写崩了?

被这么盯着,林北君也不能无动于衷啊。于是,他扯了扯嘴角,朝季衡挥挥手。

他转念一想,如果是季衡,那是不是可以帮他抓到小偷,要回他的钱?

思及此,他清了清嗓子,然后喊道:“季衡,有小偷!”他一手指着那小偷远去的方向,“就他!偷走了我的鱼!”

就见着季衡眼神一凛,手一扬就腾空而起。

优雅,真是优雅。

人群中“哇”了一声。

林北君抬脚跟上,说着“借过借过”扒开了一个又一个人。

费劲千辛万苦挤出人群后,林北君压根没看到季衡的影子,也不知追到哪里去了。

“三儿,定位。”

有了系统的定位功能,林北君很快在一个偏僻且无人的小巷子里,找到了拿着他钱袋的季衡。

林北君壮着胆子迎了上去,一拱手:“季仙长,多谢,那小偷呢?”

季衡偏了偏头,林北君这才发现那小偷就晕在一旁。他把钱袋递到林北君的面前,“你方才说,钱袋里有玉?”

“是。”林北君伸出双手,恭恭敬敬地接过钱袋,将里面仅有的几个铜板倒出来数了数,十五个,完完整整。

季衡道:“没有玉。”

“没买呢,”林北君应着将铜板悉数装进钱袋,“我答应了林氏要给她买鱼,不然她不许我出门这么多天。”

季衡蹙眉,眼底倏然掠过一抹困惑之色,“买鱼?”

这亦是林北君和季衡打交道以来,季衡情绪表达得最清楚饱满的一次。

他藏好钱袋,仰头看着季衡,“对呀,买鱼。”

“那你为何说他偷走了你的玉?”

“这些钱是要买鱼的,他偷走了,可不就是……”

林北君话语一顿,他仔细回想了他们二人的对话。从他说有人偷走他还没买的鱼,季衡就有了情绪波动,不再是那被围住时死气沉沉的模样。

他在激动什么呢?又或者说,他在紧张什么?

哪字哪词值得他动用了他的五官和七情呢?

等等!

季衡方才的发音是第四声,是玉?

他莫不是以为,他的玉被偷走了吧!

“季仙长,你的玉……”林北君指着自己的胸口,“在这呢。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把它弄丢了。”

弄丢季衡的玉有他无法承受的代价。

季衡定定地凝视着林北君,眼里又是他看不懂的东西。

“你不信?”

他林北君就这么不靠谱不遭人信任吗?

他拉过季衡的手腕,将他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扬了扬下巴,“摸到了吧?”

砰——

砰砰——

这是季衡初次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一个人活着。活着的人有如擂的心跳,滚烫的胸口。连带着隔着几层布料、被包裹着的玉佩,也隐隐有了温度,一直传到了他的掌心里。

他的脉搏就被林北君捏在手里,只要林北君动用灵力便可以轻而易举地断送他的命。

可这个人亮着双眸,带着讨好的语气,小心翼翼地问他:“季衡,我们去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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