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幕:天塌了

一个男人在皮鞭的抽打下醒来。

鲜血从黑发中涌出,淌下额头,将视野染得血红。

他不得不眯着眼睛,以判断自己的处境。

他听到了叫喊、怒骂和讥笑,这是一种陌生的语言,只让人觉得饶舌而嘈杂。但他却能感觉自己的每一根骨头都与此共鸣,为之颤抖。

于是他决定顺从那种恶心的本能,屈下膝盖,低下头颅。在这个瞬间,他认清了自己的地位,铁制的镣铐将他的手与脚用锁链相连,随着他的动作而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穿着中世纪粗衫的看守善心大发,只是随手补上几鞭就对这个呆滞的囚犯失去了兴趣。这下他有空来思考自己的境遇了,如果他不是囚犯,那就是战俘……或者奴隶。

他听到看守轻蔑地甩出一个侮辱性的单词,而栅栏里与他境遇相同的囚徒们也嬉笑着重复着那个单词。不,他们并不完全相同。男人看着那些棕色头发的囚徒,猜测着那个单词的意思:

“蛮族”。

直到许多天以后,等他粗浅地学会这门语言,他才真正理解那个单词的含义:

“罗马人”。

而此时此刻,他能做的只是抬起脑袋,看着蓝天上炽烈的白日,思索起人生三问来: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做什么?

太阳灼伤了他的眼睛,而没有上衣并未让他感到十分寒冷,皮鞭留下的伤痕正像炭火一样发烫。

·

“很渴……我……水……”

一个穿越者在意识到自己境遇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估计每一本小说都会给出不同的演绎,而对于一个习惯现代生活的人来说,他只想逃离。好吧,显然并没有这个选项。在回忆起穿越经历的时候,他也对当下的局面进行了分析:

奴隶制,庄园经济……还有骑士们身上不符合生产力水平的华丽盔甲。当然,和奴隶们硬学来的语言存在许多错漏,他也不能保证刚才过去的那个金发男骑士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太子。

至少这里曾经存在过一个叫罗马的国家,不过已经覆灭了,而自己则因为黑发黑瞳被视为罗马的遗民。如果是历史穿越,现在应该属于……等等,那个骑士在耍帅的时候挥出了剑气?那没事了,应该是个架空世界。好消息是还没有出现法师的大火球。

“又在发什么愣!你这呆子!”

一个深棕色头发的健壮奴隶,轻而易举地将他撞开。更多的奴隶被锁链相连,像蜈蚣一样互相牵制,互相争抢,不顾一切地扑向那口井。

水乃生命之源,没有什么比此时更能证明的了。

水,我要水!我愿意用我的血来交换!

他感觉自己的嘴里干得就像沙漠,胸腔里仿佛有一团火,要把他的内脏烧个干净。小市民的自持早已荡然无存,他像野兽一样扑向人群,徒劳地向井口靠近。

突然,马匹撞开了人群。叫骂声、鞭打声、哀嚎声此起彼伏,优雅的骑士们纵起四蹄、扬起长鞭,像牧羊人驾驭牲口一样将这些奴隶打倒在地:

“滚开,没你们的水!战马优先!”

骑士的侍从们小跑着过来,麻利地用水桶打水,喂给那些珍贵的马匹。男人觉得自己疯了,实际上可能也差不多,他匍匐在一匹畅饮井水的马下,用双手接着那些从马口中漏出的液体。这般粗俗的举动被侍从们的武力打断,迫使他一边狼狈地躲入人群,一边贪婪地舔舐着滴到手腕上的水珠。

奴隶们共用的那只肮脏水瓢在争抢中布满裂痕,最终落入曾经撞开他的那个棕发奴隶手中,后者则毫不犹豫地将仅剩的污水一饮而尽。

“喂!那个黑头发的!”

高高在上的骑士发出呼喊,用挥舞在空中的马鞭作为自己的扩音器,

“罗马人,过来!”

见到男人顺从地前来,英俊的骑士用鞭子指了指,笑着对他身边的年轻小姐说道:

“瞧!这就是你要看的罗马人。”

一个女性的声音让他抬起头来,以便她端详一个野蛮的罗马人的面貌。恐怕她得失望了,因为面前这个家伙既不是青面獠牙,也没有想象中的大鼻子、大脑袋,只有灰扑扑的枯瘦面容,和因为血污脏成一团的毛发。

“你以前对付的罗马人也长这样吗?”

那位小姐好奇地问道。

“我不知道,很少有敌人能活着抵达让我看清他脸的距离。”

骑士昂起脑袋,把解答变成了一次自卖自夸。

“你总是那么英勇,艾伯特。”

小姐因为骑士的微笑而有些害羞,

“把这个罗马人送给我吧,我想带回去让我的弟弟也看看。你知道,他一直很崇拜你,总是闹着要看被你打败的罗马人。”

“艾莉丝,这家伙太粗俗了,可能会伤到你。而且没有接受过培训,恐怕连田里的活都难以胜任……可不像是适合淑女的礼物。”

骑士显得有些为难,不过他很快下了决定,

“但不用担心,我会保护你的。”

“没有什么比你的承诺更令人安心,艾伯特。”

小姐攀着他的马绳,满意地说道。

“你打算给他取什么名字?当然,一直叫他罗马人也行,你家里好像也没有别的罗马奴隶。”

骑士问道。

“我打算叫他……石头。”

这当然不是什么正经名字,但奴隶还能指望什么。被新命名为石头的奴隶并没有表达抗议,他几乎不关心这些,他的思维完全被这两个人的名字抓住了。艾伯特和艾莉丝,杂糅的中世纪风格,超越生产力的着装……这让他想起了某部看过的架空小说。

不幸的是,那是一部传说中的巨著,所谓的爱女女强大女主文。这部小说的世界观集齐古往今来绝大部分的性别糟粕,性别歧视之多样、之严重,足以让先知瞠目,朱子摇头。除了多次轮回知晓剧情发展的女主角和少数几个角色外,这部书里可以说没有一个正常人,所有的女性从公主到女奴全部都是超级恋爱脑,等待着女主来启发和拯救。

明明是中世纪,居然能整出偶像营销,几大贵公子风靡全国。明明生产力落后,印刷术却吊打海森堡,家里可以没有粮食,但不能没有恋爱小说,争取把每一个女性浸泡在粉红泡泡里。

这里的男性更是重量级,全员渣男道德败坏姑且不论,一个个的都跟装了思想钢印似的歧视女性,从贵族到君主日常大脑掉线,毫无政治敏感性,蠢的不可方物。平民男性那更是又奸又渣、又贪又蠢,突出一个穷生奸计,富无良心。各方面水平直逼天龙人。

然而这些男性们平时犯蠢,却对女性权益增长极其敏感,皇太子起兵靖难问题不大,公主穿条裤子国将不国。从乞丐到君王,每个人都熟知男权理论。无论高矮胖瘦贫富良莠,只要接触到女性就会自动团结,为父权制千秋大业英勇献身。

最可怕的是,这些男性上位者遇到女主角就自动降智,无论优势劣势,被大女主说几句就会开始不打自招。仿佛柯南动画片里进度条快满时的凶手一样,主动剖析自己险恶的性别压迫用心,为女主的怒火添油加醋。

在大女主降临之前,这个由恋爱脑和低智商坏蛋组成的世界,社会治理水平不能算差,只能说基本没有。连首都的皇家公园里,都能莫名其妙闯进一只魔兽。作为没得到笔墨描写的平民,更是随时都能死于意外。

那等到大女主来了,是不是就好了?抱歉,这位大女主带来的可是性别大审判,最终的结果就是性别灭绝,和她觉醒了的亲密战友们一起建立单一性别的全女乌托邦,只要消灭了性别差异,阶级压迫、民族压迫都能在女性的伟力下就地消失……伟大!

当然,这其中也有点插曲,比如关于在丈夫、兄弟和儿子被杀时落泪的女人,究竟算不算女人。有没有必要为了防止男性再度出现,对女性内部的温和群体进行清洗。关于这个问题,几位觉醒了的领袖之前尚有争执。

不过,这些和名叫石头的奴隶没什么关系。别说大女主了,他能活过那几个父权上位者的逆天操作就算高寿。人是一种被惯性操作的生物,因此即便石头的脑袋正在疯转,他的□□也半自动地完成了抢食、抢稻草的过程。

好消息是,他现在是威尔第家族的艾莉丝小姐的私人财产,因此稍微获得了一点优待,免得在回去前就死了。而坏消息是,艾莉丝小姐正在思考该给他的背上烙哪种纹章,是威尔第家族的雄鹰,还是她自己的姓名章。

幸好她感到难以抉择,因此果断选择向作为男性的艾伯特骑士征求意见。如果石头没记错的话,在原本的剧情中,艾莉丝作为重度恋爱脑会多次拖大女主的后腿,险些葬送觉醒大业,屡遭下头男背刺才醒悟。

而艾伯特,这位原著里排的上号的大帅哥,诸多王国女性的暗恋对象,实则是个面善心狠的出轨凤凰男,还妄图吃艾莉丝家的绝户……最终艾伯特会被女主说破防,丑态百出,然后被愤怒的艾莉丝爆种捅死,帮助艾莉丝交了加入觉醒大业的投名状。

不过石头没打算说什么,艾莉丝的恋爱脑之顽固,连大女主的嘴炮buff都难以治愈,他要是敢多嘴,怕不是马上被当成诅咒主人的奴隶给剁了。

当务之急是搞清楚时间线,石头在穿越对原著也只是慕名而来,粗粗一看,只看了一些比较逆天的桥段,并未通读。记得艾莉丝和艾伯特一起的剧情好像是在主线开始之前,大概三年。

也就是说,此时大女主的意识还未降临,未来将成为觉醒战士的美狄亚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恋爱脑……不过这和他一个朝不保夕的奴隶有什么关系呢?能不能活过这三年都很值得怀疑。

“你为什么不两个都选呢?”

艾伯特笑着说道,

“家徽印在他背上,把你的名字印在胸前。”

正在和骡子抢土豆吃的某名奴隶如遭雷击,不由咬牙切齿:

好家伙,等大女主打过来了,我第一个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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