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公馆里,一场声势浩大的寿宴正如火如荼地举行着。院子里搭着戏台,请来了号称是“土洋结合”的班子,用京剧唱莎士比亚,用戏剧演梁祝,不伦不类;主厅里设了自助餐和舞池,用自助餐吃改良版的西式粤菜,难以下咽;少爷小姐们既要端着旧式的架子,又要操着新派的作风,拧巴得很。
金先生在心里极其刻薄地点评了一番,不自觉地又在心里冷笑出声。南兴城的父亲在英国人的米字旗甫一插上港土,就很是“识时务者为俊杰”。靠着英国人迅速在香港振兴了祖业,转做外贸生意,那时候的南家可太怕跟“土”粘上关系了,从头到脚从上到下都是英伦风范,这种风范随着南老爷子的遗产一并传承给了南兴城。这两年,来香港的上海人越来越多,也渐渐形成了一股势头,加之香港跟内地的来往越发紧密,南兴城却又兴致勃勃地“认祖归宗”了,致力于什么“西**兴”的事业——实际上就是为了两头拉拢,适应实时。
这些人确实都吃这一套。洋人无论什么时候对中国都是存着跟中国不怎么搭边儿的幻想的,而中国人也是很乐于见得能跟洋人较量高下攀扯关系的,所以一时间南兴城还真在两边都获得了个“开化”的好名声。
他倒是很理解这些人的想法——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下功夫,好告诉自己:这都没什么,又不是完全过不下去,况且我也在努力改变了,你看,颇有成效呢。
不过他对南兴城也实在没什么可指摘的。如果非要骂南兴城是英国人的狗,那他就是美国人的狗。南兴城未来还有可能做德国人、法国人、日本人……随便什么人的狗,而他恐怕只有给美国人和当局做狗一条路可走。他没有南兴城那种随机应变的本领和神通广大的人脉,也不会再有那种机会了。
想到这,他心底不免又生出一种荒凉来。他惯常是对什么都觉得无聊的——这七年以来,他都很少有觉得有意思的时刻。
他的心里是一片荒芜无垠的原野,什么都没有,什么都长不出来——那里没有阳光,没有雨露,没有风,有的只是虚无。
太无聊了,他这样想着,面上还是游刃有余地在和人周旋,一旁的白秘书来者不拒地替他挡了所有的酒。
“来来来,认识一下,这位是金先生,金长哲,美国留过学的高材生!才三十二岁,就置办了自己的产业,做大宗货物贸易和金融,名头在上海是响当当的!”
“何止上海啊,香港也是呢。金先生年轻有为,又长得英俊非凡,是多少姑娘们的梦中情人呢。”
“金先生眼光高,一般的姑娘可瞧不上,这才耽误到现在还没成家。咱们老爷子跟金先生的父母是旧相识,要不是托着这层关系,我们恐怕都难得见他一面!”
“南家的几个小姐正是青春妙龄呢,可要好好相看了!”
金长哲听着周围人的奉承,应付完大腹便便和油嘴滑舌的男人,面前被推过来一个又一个等着他相看的姑娘,觉得烦透了,可脸上还是什么都都不显。
这些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干硬结块的盐碱地,不仅和他一样连野种都长不出来,还一直妄图蔓延到别的地方,试图让全世界都变成盐碱地。比他还不如呢,看着就觉得难受。
在这时候,金长哲是多么希望这时候能刮进来一阵风,吹散厅里沉闷的空气和胸口的郁结,最好能吹跑这些盐碱地的侵袭,吹到他的原野上,哪怕只是吹过来就走,不做停留,那也是好的——这地方密不透风,他快窒息了。
他知道这是妄念,他的心死了七年了,余生只有自暴自弃了。
“放开我!”
一阵风穿堂而过,扑在了他心口上。
风来了。
就在此时。
南家三小姐南风玉,趁着男老爷大办寿宴的时候外逃,还没跑出南公馆就被抓了回来,不知怎么居然闹到了寿宴上。
一群仆人七手八脚地把一个女孩子从院子一路架到主厅,那女孩子挣扎地厉害,被按在南老爷面前。南兴城看着南风玉,气的七窍生烟,父女俩听不清说了什么就争执起来。原本跳舞喝酒看戏的宾客一层一层围了上去,迫不及待地要凑这个热闹。
金长哲被吵闹搅扰,下意识地撇过去一眼——只这一眼,他就跟被《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定住的妖怪一样,既无处遁形,又动弹不得。他看到了一双燃烧着熊熊火焰的眼睛,那双眼睛两头尖,大而圆,真会火眼金睛似得,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能在那双眼睛下被迫**了身体。
好在,那双眼睛现在没在看他,不然他一准会被打击地丢失了赖以为生的逢场作戏和八面玲珑。
那双盛放着烈火的眼睛出奇地清澈,那是风玉的眼睛。
“哪有那么夸张,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
在看清楚了以后,金长哲不由自主地在心里给自己找补了一句,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刚才的想法。
南兴城握着胸口,胡子都气成了八字,指着风玉骂:“我是你父亲,你还跟跟我顶嘴?真是反了天了,我供你吃喝供你上学,结果呢,你就在学校给我干出这样丢人现眼的事情!我南家几辈子没出过你这种丢脸的腌臜事情!”
风玉被押跪在地上,披头散发,衣衫凌乱,毫不畏惧,嘴角抽出一个冷笑着:“你有什么资格当我爹?你算什么东西?你也有脸骂我!你们全家给英国人当走狗,你爹那时候起就偷运鸦片,而你大办谋财害命坑碰拐骗的商会,你大儿子给英国人拉皮条,全家都是抽刀向同胞的好刽子手,你不比我丢人,你不配为人!”
“你也有脸说?你是最没资格骂我的!外面不是天灾就是**,你能安安稳稳地当大小姐,还能生出闲心去搞‘共产共妻’这么赶时髦的脏事,没我的钱供着你,你早饿死了!”
“你懂个屁,你是想骂我是婊子吧?好啊,我是婊子,你就是英国人的暗娼!我们这对婊子父女谁也别嫌弃谁。你这么看不上我,何必生我啊?不是你管不住下半身干出□□丫鬟这种罪行,怎么会有我啊?我本来就是你犯了罪才生下的,你活该受着!”
南兴城的这些龌龊,几分钟之内被他这个女儿抖落了个精光。那女孩子的嘴巴又快又毒,淬了毒的箭矢一般,直直往南兴城最不堪的那面扎,偏偏还正中靶心。这好一番“大闹天宫”,倒是显得这寿宴比之先前更热闹了。
人们是有种看疯子的癖好的,这点癖好平常总是隐匿在不为人知却又是众人心照不宣的角落里,一旦那角落里真的跑出来一个管不住的疯子,人们就津津有味又故作矜持地观摩乃至于把玩——特别是这疯子还是个女人,那便更加锦上添花。
只是这疯子千万不要是自己家的,那可就太难看了。现在这场面,就是宾客们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南家人最忍无可忍的。黑绿脸的南家人和红白脸的宾客,比不知所谓的“西洋京剧”精彩多了。
南兴城许是被气糊涂了,一直说着要把她关进“黑匣子”里,仆人很快照做。闹剧一散,众人很快若无其事地该干什么干什么,仿佛无事发生。人们默认疯子是异类,怎么会真把疯话当真?即便都知道疯子喊得才是人尽皆知的真相。
“金先生,金先生?”
白秘书一连喊了数声,金长哲才回过神来。
“哦,”他收回眼,看着白秘书又是一副惯用的温柔笑颜:“怎么了,知晓?”
知晓却又把脸扭向风玉被拖走的方向,不自觉地笑着说:“没什么,以为您有话想说。”
金先生点点头:“是有话说,这女孩这么能闹,一点儿也不像南家人。”
白知晓一直是个面面俱到的秘书,来之前就做好了完善的背调,金先生也知道南风玉先前涉及到的一点小波折。
知晓看着金先生,突出的眉骨下是更加高耸的鼻骨,中间却是一双轮廓柔美的眉眼,双颊是写意的留白,下颌又窄窄地收成一个尖角。整张脸极度矛盾又无比和谐,是很完美的混血结合的典范。确实担得起上海姑娘们梦中情人。
他还有着显赫的家室和雄厚的资本,漂亮的履历和顺利的人生,就算他不是个风流倜傥的潇洒浪子,也会有无数女人都会前仆后继地败倒在他的温柔乡里——更何况他是呢。
那张脸上天生就该对着女人漫不经心的,懒散而倦怠的。因为没有人能不沉沦于他,他也根本用不着费劲去勾引人,太容易的得到就会让人懒怠。
而现在,那脸上一贯的倦懒变了,甚至还称得上是兴高采烈起来——尽管没人能看出来,但知晓跟了他四五年,对他的细微表情再敏锐不过。
他那狐狸一样狡黠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被拖走的女孩子,又像是想她,又像是怕她,说不清理不清的复杂情绪在他眼眶里沸腾。即便是知晓也分析不出个所以然。
唯有一点是她可以预知的,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的唯一熟悉的感情就是混杂着痴迷的恋旧——那是他找情人时才会流露出来的,曾经她也短暂的得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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