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玉整个人隐没在一件宽大的披风下,圆顶帽遮蔽了她大半张脸。她提着一个硕大的箱子,随着人潮浮动,登上了去上海的轮船。
到了轮船上,她也不敢松懈。颠簸的渡轮折腾得她几欲作呕,嘈杂的声音也让她风声鹤唳,一路上她都死守着行李,不敢移动,不敢闭眼。
一直到下了轮船,真正抵达了上海,她才松了一口气。但她很快又提起来一口气,一头扎进上海的汹涌里去了。
几天前,她从被关禁闭的房间里跑出去,挑了人最多的路逃跑,被下人抓住,扬言要自杀,仆人没办法只得把她带到南兴城面前处置。她在南兴城寿宴上大闹一通,接着南兴城把她关进南家惩罚子女下人专用的“黑匣子”里,那是一间高阁,乌漆墨黑,只有一个小小的高高的窗子。夜深人静之时,她从那个小窗子爬出来,沿着外墙和阳台,一路爬到了南兴城的书房。书房灯大开,里面传来人的交谈声。风玉扒在阳台外,身子紧紧贴着外墙,放缓呼吸,静静等待。
房间里的人用英语说着话,夹杂着她听不懂的英语单词。就这么等了不知多久,其中一个人终于走了,房间里应该只剩下了南兴城一个人。又过了不知多久,一阵细碎的翻找声过后,南兴城也出去了。
就是现在!
风玉瞄准时机,轻巧地翻进书房,先是在抽屉里找到了南风玉被她父亲没收的大学录取通知和各种证件。书柜后有一只嵌在墙里的保险箱,此时柜门虚掩着。她按住砰砰狂跳的心脏,轻轻打开,里面的英镑和金条被她抓起来,用衣服兜住。她不贪多,抓了能带走的量就迅速撤退,按照原路爬出书房。
她知道能被这么锁起来的钱都是不干净的钱,干净的南兴城早送到银行钱庄或者做投资了,而不干净的钱就算是丢了他也不敢大张旗鼓地找。原身要逃跑,没有钱是决计不行的,这些钱就是风玉的首选项。
今天来参加寿宴的有一位大人物,上海来的金先生,明面上是做大宗货物,实则还做着军火生意。没人能说清楚他的货具体是怎么来的,但金先生“有门路”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而金先生的父亲虽然早些年和南兴城关系不错,但也不过都是酒肉朋友。这么多年过去,金家的产业早就改头换面,如今是金先生做主。两家有十来年没来往了,金先生这次却专程从上海来香港参加南兴城的寿宴,南兴城还相当隆重地宣扬了一番,绝不可能只是为了吃一顿饭。
那还能是什么原因?商人为利,但如果是普通合作或者生意,直接说就好了,没必要打着寿宴的幌子。联系一下金先生的军火背景,很大可能就是不能明说的军火贸易。这些事情她都行想到,寿宴当天的那些人精必然也能看出来。南兴城费了这么一大番功夫,既要遮遮掩掩又要人尽皆知,是既要跟金先生达成合作,还要顺带在香港豪绅们中间散出他有军火的消息,提前铺垫销路。
南兴城肯定要用钱,还不能大张旗鼓地用明面上的钱,所以他肯定会动所在书房保险柜里的钱,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的机会。
这都是她从原身的记忆里的只言片语和日记里模糊隐约的话语推测出来的,还根据这些果断策划了一切,从故意逃跑被抓,逼怒南兴城被关“黑匣子”,再到兵行险着地爬到书房偷钱,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但她不但勇敢,还很幸运,她成功了。
她上辈子除了有心脏病,身体还是很好的,爬墙、上树,只要不是特别危险的运动都不在话下。穿越重生估计是把肌肉记忆一并带来了,跑的很熟练。可是这具身体毕竟饿了很久,她就算粗略吃了一些东西了也还是扛不住,这时候正阵阵头晕。但她知道,她不能倒。
门开着,风玉跑出大门,门口停着一辆别克车。身后已经传来了交谈声,风玉躲进夜色里,藏在门口的大樟树后。
南兴城送金长哲出来,这单生意谈的很顺利,本以为还要蹉跎几天,但一晚上就商量地七七八八了。这很好地缓解了他因寿宴出丑的尴尬和羞恼。和金长哲挥手道别后,他兴致很好地哼着昆曲小调回去了。
别克车上下来一位秘书小姐,白知晓已经热好了车子,她打开车门,等金长哲上车。
“金先生,返回香港的船票是三天后的,接下来还要为您安排什么行程吗?”
金长哲靠在后座椅背上,手里捏着银链金边的单片眼镜把玩,又塞回了西服口袋里。他才懒懒地笑了:“好久没来香港了,想去铜锣湾转转。”
笑意不减,他用手抵着唇,从内视镜里勾着知晓的眼睛对视:“不过现在,我们要先回旅馆了。”
白知晓的心弦崩了一下,红了脸,视线不自觉躲避,她隐晦的表白:“好。”
她知道金先生最爱她这幅含羞带怯的妩媚,这是他最想看到的那个人的样子。
别克车开走了,月送人来,月送人往,城市归于沉寂,只有夜风还在呼啸地吹。
风玉奔着夜风出逃,心脏跳的很快,让她有种心脏病发的错觉,她只顾着跑,顾不上回头,顾不上身前身后的人和事,顾不上砰砰作响的心跳和越发难以忍受的饥饿。
她已经饿了很久了。
所以当她面对热气腾腾叉烧包、蒸虾饺和豆腐花的时候,她咽了几口口水,谨慎地伸手,还是吃了起来。
对面的金长哲,撑着下巴,手里把玩着那枚单片眼镜,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风玉吃东西,唇角噙着似有若无的笑意。
白天的铜锣湾是织锦缎上最繁美的绣团。她和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从这家餐厅的玻璃窗向外张望,正好可以看到铜锣湾最热闹的街角,行人比肩接踵,摊贩吆五喝六。
商场和店铺的招牌参差地排列着,红的红,绿的绿,像斗争激烈的剑和箭,你死我活地要争抢行人的视线,颇有种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戏感。
“所以你的意思是,求我收留你?”
风玉张弛有度地进食动作一滞,她放下食物,斟酌地开口:“是的。”
紧接着她像是担心诚意显得不够似的:“金先生,我自己有钱,并不会特别麻烦你,只是希望您可以带我去上海,仅此而已。”
“我肯定会报答您的。”
金长哲扣上镜片,从镜片里打量风玉的眉眼。
“不像的——应该是不像的,可怎么会觉得像呢?难道是我忘了那人长什么样子吗?”
可这种强烈熟悉感,让他没法说服自己不去在意风玉。
他找过很多女人,无一例外都是跟她有相似之处的,但那些人只是视觉上相像,他心底里青白地记得,她们都不是她。也因此他总能理所应当地告诉自己,他总是分明地爱着心底里那个人的,那些人不过是他无法宣之于口的爱意的虚假寄托,是他鲜见真情的替代,是他爱情堕落的见证。
而面前这份真切的熟悉感,却让他长久以来枯死的心田生出了一点微末的希望——有风进来了似的。
这点希望微不足道,既让他感动得微不足道,又让他恐慌得微不足道,不足以让他死地见春,也不足以让他灼灼燃烧。只能轻轻地和着那阵心风,微微地在他胸口点起一簇火,火苗跳动,不凶不熄,刚刚好搔热了他的心。
他向来是要人家有求必应的人,心念刚一动,就把网张开了,网一张开,就要人家往里跳了。
昨天晚上和南兴城谈生意的时候,就有意无意地提了他这个三女儿几句。南兴城当着他的面唉声叹气,但一听说他对自己这个女儿有意,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本来就打算把女儿们培养得琳琅满目,而在他看来南风玉是个报废的次品,如果这样的次品还能用来拉拢一个他预备未来合作好几年的人脉,他是乐意之至的。正好他原本准备拿南风玉打发的那个广州富商,前几天听了南风玉糟糕的名声,才来了电话表示不想续弦了。至于金长哲要了风玉,是做情人还是做姨太,那重要?只要他喜欢,南兴城就会双手奉上。
金长哲和南兴城心照不宣地规划了风玉的出路。他本来只要回了上海等着南家送人就好,哪想到一时兴起到了铜锣湾游逛,却看见了饥肠辘辘的风玉。
那女孩子那时候正蹲在这家餐厅外,看着里面的顾客慢条斯理地享用早茶。整个人都灰扑扑地,落魄又狼狈,几乎和路面融为一体,但一双眼睛却亮晶晶的,是路面上遗落的宝珠。
他佯装偶遇,上前去搭讪,还请她吃饭。没几句这女孩就信了他的好心,对他交根交底,央求他替她瞒着家里人,带她去上海。她一直辩白着,说自己有钱不会麻烦他,只是想去上大学,还带了证件。他当然是会带她去的,被他一并带走的还会有她的证件和行李。
金长哲见了她流落街头之后,就立即差白知晓给南公馆去了个电话,果然得知风玉趁夜从家里偷了钱跑了。她刚出狼窝,又入虎穴,金长哲觉得不能怪得了自己。南兴城知道了风玉被金长哲抓到了,仅存的一点担忧——担忧答应好送给他女儿给金长哲的话食言——也没了,摆摆手表示任对方处置,至于丢的钱就当做是嫁妆了。
名不正言不顺的,也能叫嫁妆?金长哲心里笑着,嘴上应下了。
金长哲带着风玉走了,给她置办了像样的行装,买了同期的船票,和白秘书三个人,一起登上了返回上海的轮船。一路上风玉都显得紧张兮兮的,金长哲觉得好笑,他就是最大的危险,她多余地担心了。
他心情很好,这种好心情从他第一眼看到风玉开始,蔓延到他偶遇到风玉小狗一样在铜锣湾流浪,扩散到他顺利地骗她跟自己上了去上海的轮船,到他随便找了个借口骗她住进自己在上海的晚山别墅达到了顶峰。
直到他推开风玉住的客房门的时候,戛然而止了。
风玉又跳窗跑了,连个回眸都没留下。
余下的只有一窗风。
静夜凉凉,窗帘被风吹起,舞得嚣张跋扈。
金长哲站在敞开的窗子前,点燃了一支雪茄,没有来地笑了。
或许他该恼羞成怒的,他确实也有这种感觉,可风玉的逃跑才合乎了他的心意,这让他不得不从怒意中升起一股快感。
就该这样的,让他永远抓不住,留不住,再让他重温一遍爱着那个人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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