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章四十四

这往后不过两天,府里进进出出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沈雁所居位在公孙氏这座别墅的东北角,算是最幽静的地方,但即便是他这里,来往的人也显见多了不少,窖藏的陈酿、成车的时令菜蔬、从南方来的稀奇果子,北方来的鲜活珍禽……源源不断地运进府里。

沈雁开始理解公孙玉荣的话了。

“人活着就是为了一辈子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这天下权柄又有什么用呢?”

公孙氏的家宅,不仅极贵,而且极奢。与沈雁看惯了的芙陵名士们截然不同——秦地以清淡朴素为风雅,哪怕是公子小姐们的屋子里,也都不置金珠宝贝,以古为贵,以古为尊,别的不说,但看连薛玉楼的嫡幼子薛信世,贵为王夫,在屋里的陈设也不过是自己的一幅画,一个檀香炉,仅此而已。

这远在守江楚庭一带的豪族并没沾染秦地旧贵族的习气,屋里、亭中、院里都是设色明艳:屋上铺着的是灌浆琉璃瓦,映上日月之光,彩色饱满得几乎要溢出来;罩窗是石蕊和樱桃红,宛如云外霞影,犹在夕照时分美不胜收;亭里园中遍植凤栖梧牡丹、水新点翠的月季、十重叠瓣美人醉等稀奇名贵的花朵,小湖边上漂着名贵的睡莲。满眼大红大紫,不拘拼色撞色信手拈来,又不觉俗艳,反而十分随意悠闲,使整个庭院都显出一种美人春困般的慵懒艳丽。

这些日子里各色剪花纸,云石彩屏送进府里四处摆设,给这位春困美人又添一层艳妆。沈雁一人在屋里,十分闲逸——雪江被公孙玥缠住了不得脱身,公孙玉荣和夫人又忙着筹备大宴,也没人来打扰他。

木芳这两天之前就回来了,他秉性最是爱玩爱笑爱热闹的,主人不加管束,他便也乐得清闲,每天都跟莫月,林松儿等一群年龄相仿的小侍卫到府内府外各处玩耍,买来各种各样的新鲜东西,美其名曰“孝敬主子玩的”,实际上沈雁倒不怎么着迷这些小玩物,都随手赏了给芳草、莫月他们,有些特别稀奇的,送给府里的小孩。

他绝口不提沈雁交给他的那一件任务,回来的时候只交给他一个不大点的小锦囊。

“陛下给您的。”他轻声道。

沈雁抽开系带的编金绳索,里面只有一张纸头,和一枚沉甸甸的玉佩。玉佩他不认识,是个凤穿牡丹的花纹,但显然极为昂贵,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能据有。沈雁只看了一眼,知道木芳已完成了他的任务。他心里颤动不止——因为自己的缘故,有一个什么人,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已经消失在这世上,死在街边的污水沟里,再也不能站起身来宴饮、欢笑。

这是头一遭,有人因为他的缘故丧命。这个人如有妻子,那他的妻子就再也没有丈夫;如有手足,他们便再也见不到兄弟;如有儿女,幼失怙恃,嗷巢而泣;如有父母,老来丧子,草木为悲。

沈雁觉得有些惭愧,一半是为这个人本身无辜丧命,另一半则是由于某种他自己都未想到的平静——尽力想象这陌生商人死时之情景,并未在他心中激起想象中那么大的波澜。他只知道自己的计划必须有条不紊地继续。

他着魔地瞪着那块莹润的玉佩,翻来覆去地看,那凤眼上有一小块暗红色的脏污,他赶紧用大拇指抹了好几回,抹了又抹,却总觉得那一小块暗红色就在那里,怎么也抹不掉。

他一下子把玉佩放开,任由它落到地上,清脆地摔成两截。

芳草在屋外听着了,不敢进来,只警醒地问,

“公子?”

“无妨。”沈雁笑了一声,“你去吧,留我这儿一人就好。”

他低下头,从地上捡起了那块碎成两半的玉佩,将其弃置一旁故意不看,又拈出了在锦囊里还剩下的那半张纸。

纸头的样式非常熟悉,是宫里联诗时所用的凝霜,南方贡纸即便经过一路颠沛流离,仍旧白如新雪。

看来,他娇纵任性的小皇帝,终于决定给他那个迟来的回应。沈雁摩挲着那半张纸,将沾血的玉佩忘到了一边去,怀着某种极为期待的心情,缓缓展开凝霜贡纸。

但纸上没有诗,只有他的一副小像,纯凭记忆勾勒而成,八分相仿,二分不像。旁边是白无忧龙飞凤舞的一笔草书,

“快归!!!”

沈雁哭笑不得,一方面觉得自己小儿女般一往情深的期待都落了空;另一方面又觉得要不这样,她就不是那个放诞恣肆,张牙舞爪,小猫一样的白无忧了。

天下女子千千万,为何他偏得爱上她?这简直是给自己添堵。

他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来走出去,将锦囊、玉佩、和那半张人像纸都揣在怀里,举步走了出去。芳草轻巧地跟上来。

“我看你好像长高了些?”沈雁打量他,笑道。

芳草在他身后停下步子,懵懂地看着沈雁拿手在他脑袋上比了一下,“这我不知道……公子。”

“原先你到我这儿,现在就快跟我平齐了。”沈雁比划,又问他,“衣服袖子、裤腿子短不短?”

“那倒没有觉出来。”芳草摇了摇头。

沈雁像对自己的一个幼弟一样,握起他的手腕比量一下,“袖子短了。”又道,“赶明儿回去了,让他们重新做吧。”

芳草受宠若惊地应承了一声。两人一起到二门上去,看一队走商赶山的伯蓝人,春风渡出身,在中庭里搭了一个宴饮所用的方台,没用一滴胶水,只有精巧的木质楔子环环相扣,不得不说是巧夺天工。等到一切完工,他们便叫自己的妻子姐妹,和年幼的儿女们过来,用剪子小心地裁开寸寸昙纱,剪子上必须镀银,不然就会伤了这价值万金的轻纱内部隐含的脉理。

这都是沈雁家乡的东西,他便坐着,给自己身边的小随侍一样样地讲来。昙纱片片泛着流光,但却只能挂几天,其美妙的颜色便会褪去,宛如昙花一现,因而才有斯名。在沈雁的故乡,贵族的少年少女们常用昙纱来做婚礼吉服,一些平民少女,或许要织数百丈菱纱,才能换来大婚之日一身昙纱嫁衣,在沈雁的家乡,也有“百丈菱纱一束昙”这样的说法。

将这价比黄金的东西结结实实地拿来挂了一圈帐子,挂得歌台四周如围了一圈淡烟,这大概是只有如公孙氏这样巨富,又不顾念他人口舌是非的豪族家室才干得出来。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风和日丽,昙纱在日月洗礼之下越显光彩非凡,其美到达顶峰的那个夜里,公孙氏夜宴下冯吴中馆。

举凡与公孙家人交好的,几乎都收了请柬。这其中又以公孙玥的朋友最多——公孙玉荣所识者多是生意来往,他夫人又是个沉静寡默的人物,倒是沈雁立夏节在楚庭江心画舫上见过的人基本到了个全:孔州白氏那位严毅的三公子跟他娇美的夫人,两人站在一块,相映成趣,让人心里想为他们主持这桩婚事的老人,当也是很有趣的一个人物;颇有长者稳重端庄之风的郑氏嫡子,这回也特意推了公事赴宴。

以及,梅家的二小姐,梅岚。

梅家小姐扶着丫头的手甫一下轿,沈雁不由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怔在原地——他本以为梅氏与公孙氏如今交恶,自己之前又派木芳刺杀了从公孙氏叛至梅氏家臣处的伯蓝商人,谋划挑拨两家的关系,因而此次大宴断不会请梅家的人。

看来公孙玉荣将公事与私事分得很清,又或许的确是宠爱妹妹,两家主人交恶,并未影响到孩子交友的事情。梅岚姑娘到来大大出乎沈雁意料之外,但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难逢之良机。

这天傍晚,斜阳将落,风里有些秋意,遮了昙纱的宴台一路通到水边,昙纱轻而细密,人在里面坐着觉不到冷,仿佛坐在一团雾里。侍儿随从都是成双成对,一样穿着崭新的衣裳:男孩是水锻儿四团金花袍子搭着嫩菱角红的小裤儿,女孩都是玫瑰色掐边云辉纱做小袄儿,凤仙锦四凤纹的裙子,外头还要罩上仙气飘飘的纱袍,既显得热闹奢华,又不喧宾夺主,两队人从宴台一直排站到大门口。

无数只在书上歌里见过的奇珍异食呈到面前,公孙玉荣赶着跟上了些年纪的人去寒暄,陪夫人敬了一回酒,便将公孙玥请来的客人与她留在一桌,画舫上诸人今在此相见,少不了寒暄一番,虽然他们与沈雁只有一面之缘,却已如从小玩儿到大的亲兄弟姊妹般亲密。

“可惜小亲王没有来。”郑氏见沈雁身边缺了白无忧,笑着如此评点。

沈雁自然没法说出实情,只推脱道,“她有些琐事绊住了,这两天过不来。”

“要不是怕吃罚酒,要不是作诗作不过人家。”公孙小妹还记着上回的仇,只听得少言寡语的梅二姑娘眨动如水明眸,温柔地补了她一刀,

“也不知是谁上回作诗没有作过人家,回来自己生闷气。”

“反,反正不是我!”小妹结巴一下,掉转过头,“你这样刻薄,当心一会儿话拉坏[二声]了嘴,吃不下我家的宴席”。

梅二也不跟她分证,用手帕掩口而笑。沈雁心有所感,眼光不由留在她身上。在他出神的时候,只听白夫人又调笑道,

“怎么不来,要我枕边有这么好看的一个小公子,可不敢把他单独放出来,叫人拐了去我不亏了?”

白三公子愣住,他夫人此时已朗然大笑起来,“看我身边这个,我就从不放心他一个人出去。”引动席间一片笑声。

如果这几个人出生在同一个家族里,没有这么些破事,我能水日常水个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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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梅二小姐这个人物形象让我想起无事生非里的贝特丽丝:“我舌头上的马儿总好过尊驾这样的畜生。”这句话不管是看剧还是看文,都能让我捧腹。我特别喜欢尖嘴利舌的女孩,真是让人忍不住暗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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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章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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