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的胳膊被献按摩了一晚上才恢复知觉,但第二日还是抬不起来,但这服牛方法已被证明有用,拂晓不能上,其余人可以继续。
一天服一头牛,服到第四头牛时发生了意外。
公叔麋耐力没比过野牛,被野牛挑翻,众人合力杀死野牛,将他抢回来时,肠子已经从肚子里流出来了。
拂晓尝试将肠子塞回公叔麋肚子里,并用包扎与草药糊糊封住伤口,但公叔麋的状态在翌日还是恶化了,死亡气息在他身上蔓延。
拂晓叹了口气。“男人别服牛了,之后的斗服牛都由女人上。”
吃同样数量的肉,女人吃的肉会更多的转化为脂肪,增加耐力,男人则是更多的转化为口感有嚼劲的瘦肉。因而女人身上有嚼劲的瘦肉总量不如男人,但有嚼劲瘦肉的都被肥肉包着,不像男人,身上基本没肥肉。
只有瘦肉,身体爆发力会很强,很有优势,但一旦需要考验持久力,不论是生存还是博弈,身上只有有嚼劲瘦肉而无肥肉的男人真不如肥肉包有嚼劲瘦肉的女人,后劲太差了。
公六麋皱眉:“那吾等做什么?”总不能让他们干看着什么都不做吧?
“给女人按摩,狩猎准备食物,还有,回去的路不会安全,女人服牛后手臂麻,需数日方可恢复,倒是还要靠汝等。”拂晓庆幸出来的七个猎手有四个是女人,不然在男人无法参与服牛的情况下,服牛的收获会更少。
公六麋闻言不由舒展眉头。
服的牛拂晓都做了挑选,公牛两头即可,母牛多多益善。
不论什么族群,只有一头公的,其余皆母的,族群数量仍旧可以增长,但只有一头母的,其余皆公的,族群都会走向消亡。
若非为了以防万一,归途中公牛发生意外,拂晓连公牛都只想服一头。
服牛的第十日,献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
拂晓道:“采集狩猎路过吧?”
献摇头。“不是,我感觉那人就是在看我们。”
拂晓疑惑,他们有什么好看的?
女蛇道:“会不会是这里有部落,见我们服这么多牛不喜?”
拂晓看了下服的十头牛,再计算了下十头牛的肉量,这很多吗?
不至于这么小气吧?
献道:“说起来,这附近好像没见到部落。”
献一提,拂晓也感觉不对,这一带虽然沼泽众多,但也水草丰美,野兽众多,不论怎样也不该没有部落。
“或许是聚居地离得远,最近才发现。”拂晓道。“将盐取出来,我将盐做为礼物赠给本地人,希望他们不为我们服牛而不喜。”
拂晓用还没完全恢复的胳膊打开盐陶罐,将不远处桐树上摘的叶子折成只露一个口的叶袋,往叶袋中挖了两把盐,犹豫了下,又抓了一把,再将叶袋封口,避免盐漏出来。
“我去找人交流,你们继续服牛。”
拂晓的语言是公认的强,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部落,她都能与人无妨碍唠起来,即便是她没听过的语言,也能在磕磕绊绊唠几句后进入无妨碍交流状态,因而没人反对,放心的让拂晓去沟通。
至于对方会不会有恶意,发生冲突。
众人回忆下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不觉得有这种可能。
部落间若发生冲突必是要打的,而打起来必定有人受伤,受伤就很容易发生死亡,而死亡....目前为止,淇阳部还没见过哪个部落可以奢侈的不拿人命当人命,随随便便死人。
为了几头牛舍弃人命,脑子有病得治。
因着服牛不需要献与狼,而献的高空视野与狼的嗅觉都很适合找人,拂晓牵着一头狼,带上献去寻人。
“那边,有人活动的痕迹。”
拂晓顺着献的指引寻了去,发现一个草棚,草棚里有陶罐,但看起来很久没有人使用了,但周围并无农田,也无果林....不对,有人工栽种的植物。
拂晓环视周遭,草棚周围一大片都是同一种乔木,但她记得见到来到南方这种不认识的树木时,她摘过果子与树叶,还抓了头野猪投喂,野猪不肯吃果子,只树叶勉强吃了两口。
野猪能吃的人也能吃,野猪不吃的,人多半也不能吃,因而拂晓扔了果子啃了两口树叶,味道....算了,那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食用效果远不如野菜。
本地部落为什么要栽种这种树木?
有这种植的时间,采集野菜野果不是更填肚子?
“拂晓,汝看这是什么?”
献拿着草棚里翻出来的一件木碗钻出。
拂晓看去,露出讶异之色。
淇阳也制作木器,但淇阳制作的木器大多是矛、箭杆等工具,制作容器要么用石头要么用陶器,再不用竹子,很少用木碗,很容易长霉,又不如竹子易得,献拿的却是木碗。
“这个木碗看起来很不一样。”拂晓接过木碗摸了摸,木碗表面非常光滑,最重要的是,没有木器在潮湿环境里久了长出的霉块。
献道:“没有霉块,它不会发霉,看起来,本地部落解决了木器发霉的问题。不是吾说,这里热得能热死人,不论是竹还是木都很容易发霉,虽然食器容器可以用石器与陶器,但矛、箭杆这些不行。”
拂晓点头。“木碗的表面好像和彩陶一样涂抹了一层东西。”
拂晓倏然抬头看向树上一颗颗绿色的小果子,直觉告诉她,木碗表面涂抹的东西与这些果子有关。
留意到拂晓的目光,献也反应过来。“这些果子,不知如何加工。”
“吾应该多拿些盐。”拂晓懊恼道。“这样本地部落就得送吾等别的礼物。”她也可以趁机要这种果子的加工方式做回礼。
“要吾回去拿吗?”
拂晓摇头。“先找到人,吾等还会在此留很久,只要见到人,以后有很多时间互赠礼物。”
寻了两日后,拂晓没找到鬼鬼祟祟的那个人,但找到了部落,已化为废墟,一片芳草萋萋的部落。
南方的建筑又不同于北方的半地穴建筑,都是干栏式建筑,以竹木在离地一段距离的地方修建屋舍,这样的建筑,一旦起火,很容易烧掉一整座。也因此,南方建筑间隔普遍很远,即便发生火灾也只会烧一座,但拂晓目之所及,每一座建筑都有火烧的痕迹。
“这是蓄意纵火。”拂晓道。
正常的走水绝不会全烧了。
献疑惑不已。“为何?若是迁徙,以后还可能回来,若是部落冲突,新来的部落赢了,有现成的屋可以省很多人力,谁会纵火烧掉所有屋?”
拂晓也不知道,低头检查废墟中蔓延的草木,南方气候炎热潮湿,草木葳蕤。今天清出来的一片空地,要不了几日就会郁郁葱葱,但拂晓在废墟中看到了长得不错的灌木。
“五六十日,纵火约莫发生在五六十日前。”
拂晓拔起一株灌木,带起几根枯骨,低头一看,地上居然有枯骨,灌木与野草的根系缠绕在枯骨身上。
捡起一看,有牙印,还有的骨头被掰断,骨髓被吸吮一口,这倒是正常现像。
浪费可耻,两个部落不论因为什么原因发生冲突,胜利后都会将战败者的尸体收拾起来加餐。
拂晓道:“像是发生过部落冲突,但部落冲突不会纵火,分开找找有没有别的发现。”
“好。”
献与拂晓分两头在废墟中翻找,南方储存食物不用窖穴,而是在地面的仓库,但仓库很干净,再加上屋子废墟里没有找到任何完好的陶器石器,显然,胜利者带走了部落里能带走的一切物资。
更甚至,献与拂晓除了孩童的头骨,没看到任何大人的头骨,显然,对方节俭得连人头都带走了。
拂晓不理解为什么要带走大人的人头,献却猜到了为什么。
气候太炎热潮湿,与竹木相比,骨器可以保存与使用很久,与陶器相比,骨器更耐摔,而人的头骨可以做成骨碗。
她原生部落就是这么干的,她小时候大部分时间吃饭捧的碗就是人头做的骨碗。
但废墟中最奇怪,即便是献也无法理解的现像还是枯骨的种类。
老人、幼崽与大人的骨骼不同,经验丰富的献与拂晓皆能一眼分辨出骨头的年龄。
废墟中的枯骨以老人与幼崽为主,大人很少。
这不合理。
部落之间发生冲突,一般会杀死成年人,留下幼崽。这倒不是对敌人的幼崽有什么恻隐之心,而是幼崽年纪小,不记事,就算记事也没关系,反抗力量弱小。且发生冲突的部落,往往不会离得太远,这年头不支持长距离冲突,而也这意味着,两个部落在过去大概率有过换亲,彼此都有血缘,做得太绝很不礼貌,同时这些幼崽可以补充进部落里,降低部落婴儿畸形率。
看着废墟中反常识的种种现像,两人皆满头问号。
这里是发生了什么?
“汪嗷....”
嗖!
拂晓避开刺来的矛,反手抓住矛,再倒踢一脚踹倒身后袭击的人,在夺过矛后,转身将人摁在地上,这才发现偷袭者是一名半大幼崽,没有穿衣服,浑身涂抹着泥。
拂晓可以清楚看到女孩的身体瘦若枯骨,一看就是很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
“汝是谁?”
不知多久没说过话的半大幼崽憎恨的看着拂晓,嘴里吐出不成句的嘶哑。
听到动静飞来的献见了,道:“太久没跟人说话,语言能力变弱了。”
这是她离开原生部落流浪时发现的,智慧生物的语言能力是会退化的,若长久不与人交流,语言能力就会越来越差。
“是你发现的那个人?”
献打量了下,点头。“是她。”
拂晓道:“她能在这里袭击我,显然对这里很熟,应当是本地人,先带回去,等她恢复语言能力再问发生了什么。”
半大女崽很倔强,从被抓住起一直想跑,为了防止她逃跑,本来一天就能回到营地的路,拂晓与献走了一天半。
见拂晓与献回来,女蛇立刻给两人端了肉汤,并看向半大幼崽。“她是谁?”
拂晓将肉汤递给半大幼崽。“本地部落的遗孤。”
半大幼崽瞪着拂晓,但腹鼓如雷鸣,最终屈服于饥饿,接过肉汤。
女蛇疑惑的问:“遗孤?”
拂晓一边给自己重新舀肉汤一边回答:“本地部落已化为废墟。”
拂晓说了说自己看到的现像,让女蛇帮自己分析一下,这什么情况。
女蛇也闻所未闻:“从未听过这种事,部落冲突也不是如此,这种事不会蔓延到淇水吧?”
正准备喝肉糜的拂晓:“....”汝提醒吾了,这种现像是孤例还是广泛存在,若是广泛存在,可会向淇水蔓延。
拂晓道:“饱食后吾与献继续往前走,寻其它部落打听。”
十天后拂晓与献见到了另一个部落,这个部落没化成废墟。
拂晓与献坐在部落用竹子搭起来的离地平台上,一边吃着部落的肉汤一边道:“所以是有一支陌生的部落,他们击败了很多部落,杀死老人与幼崽,带走了大人?他们为何这么做?又去哪了?”
年长的女人一边吃着肉汤一边回答:“往南去了,他们为何如此做,吾等也不清楚。”
“那汝等就没想弄清楚?”
女人道:“吾等也派了人去跟踪,想弄清楚他们究竟想做什么,但去的人已经走了三十余日,至今还没回来。”
献无语。“这究竟是从多远的地方来的?而且只为带走大人?”
图啥?
三十余日可不是短距离。
她们从淇阳出发,一路又是乘坐独木舟又是步行至此也不过百余日,三十余日相当她们三分之一的路程了。
拂晓思考须臾,又问:“那支部落的人很多吗?竟能击败这么多部落。”
女人摇头。“并不多,但他们手中有一种名为兵的武器,非常厉害,可以轻松斩断矛与骨,切开肉。”
女人吐出的兵发音明显是外来词汇,拂晓与献听了不由对视一眼。
这描述好有既视感。
如果没记错,无夷身上便有一柄名为兵,可以轻松斩断木矛、人骨,切开肉的武器。
拂晓曾询问过无夷,兵是用什么打造的,但无夷表示那是部落的秘密,不能外传,拂晓也只能作罢。
若功能相似,还可以解释为用同一种石头打造而成,但发音都一样,还会是巧合吗?
女人察觉到了俩人的眼神交流,问:“汝等识得兵?”
拂晓回答:“吾遇一人,她手中有一柄名为兵的武器,但她并未伤害吾等,许是用了同一种石头打造武器。”
女人闻言问:“名为兵?”
兵的发音,女人咬得很重。
拂晓无奈点头。
女人道:“看着这一带化为废墟的部落,你真的敢说,她是没有恶意,而非当时没恶意?”
拂晓无言。
她不是很想相信无夷是那样残忍的人,但她了解无夷的性格,无夷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是冷漠的,最重要的是,那样的兵一定很少见,否则那么好用的兵,没理由没人去寻找可以造兵的石头,没人找,唯一的解释是,找了,但找不到,可以造兵的石头太少了。
献问:“可无夷为何要这样做?她能得到什么?”
就算为恶也得有个理由吧?
总不能是吃饱了撑的想杀人就杀人。
女人与拂晓都想不到。
最后还是女人结束话题。“吾觉得他们以后还会回来,或许到时可以想办法弄清楚为何。”
拂晓闻言也道:“吾以后也会回来此地。”
她一定要弄清楚怎么回事,无夷虽然残忍,但不是会没事伤害别人的人。
两人再回到营地时,半大幼崽已在女蛇的教导下恢复语言能力,告诉了众人她的部落发生了什么。
某一日,突然有十来个手持奇怪武器,乘着牛的大人出现在部落里,击败了部落里的大人,杀死老人与幼崽,用绳子将大人捆住手带走,搜刮了部落里每一粒粮食、每一块肉。
半大幼崽之所以会袭击拂晓便是因为发现众人在服牛,而那些大人乘着牛,也会服牛。
不一定与无夷有关系的最后一丝希望被粉碎,拂晓与献皆叹息。
两人想到的,其余人也想到了,议论起来。
“那些人是不是无夷的同族?”
“可无夷是鲛人呀。”
“无夷不是纯血鲛人,她母亲是天吴,她出生的部落在陆地。”
拂晓道:“吾等以后多关注这边,看他们还会不会回来,会不会向淇水而去。”
众人皆赞同。
这里离淇水太遥远了,他们不可能去远方追寻无夷部落的脚步,谁知道他们究竟有多远。
拂晓看向半大幼崽。“汝可愿意同吾等一起去淇水?”
半大幼崽想了想,问:“汝等以后还会回到这里吗?”
“会。”拂晓点头。
这里有牛,她不确定这次抓的野牛能不能活着回到部落,又有多少能被驯化,便是能被驯化,淇水与激女河又不止淇阳部一个部落,淇阳部完全可以多养牛,用牛换别的物资,比如盐。
半大幼崽道:“吾愿意。”
服牛的第二十四日,众人共服牛十六头,两公十四母,拂晓宣布服牛到此为止,接下来搞点别的。
众人在半大幼崽的指导下,花十天时间收集了一筐桐树与漆树的种子,前者的果实榨油可以延长木屋的使用寿命,后者割的树汁刷在木器上可以让木器更漂亮且不长霉增加使用寿命。
收集好种子,众人收拾行囊往回走。
健牛很适合炎热潮湿的沼泽环境,众人既可以将食水放在牛背上,也可以乘在牛背上往回走。
虽然牛的脾气比较暴躁,需要时刻小心牛尥蹶子,将人与货甩下去,但归程还是比来时快了许多。但行程快并不能改变沿途的沼泽,女蛇与公獐在被沼泽里的蚊子咬了后离世,牛也被沼泽里的鼍咬死一头。
拂晓与幸存者将两人的遗体火化,用布包着放在牛背上,同时更加严苛的要求每个人要么用布将全身每一寸皮肤裹严实,要么用泥将全身皮肤覆盖得更严实。
虽然激女河流域的蚊子咬人后也会死人,沼泽水域里也有鼍,但激女河流域的蚊群与鼍密度都远不如气候更加炎热的南方,被蚊子咬都不是被咬一口,而是被咬无数口,时间久点,当场被吸干血也未尝不可能;鼍亦然,一处水洼里密密麻麻全是枯树干一样的鼍背。
每个人选择脱光衣服,从头到尾抹更多的泥。
这见鬼的气候,用布裹严实,蚊子是不咬了,但人得热死。
走了二十日后,幸存的六人带着幸存的十二头牛遇到一个有熟人的部落,将耕牛托给这个部落的人看管,五人一股脑扎进水里。
南方热归热,但也并非完全没利。
河流的水温被被烈日晒热,跳进去洗澡别提多舒服。
拂晓给献搓背,愣是搓下来几斤泥,二三十日没洗澡,还每天涂抹泥巴,皮肤中满是污垢。
搓掉泥,献感觉自己整个人的体重都轻了,也拿着布条给拂晓搓背。
正搓着,忽觉一片阴影落下,献抬头一看,一条红色的巨兽正自天空飞过。
献羡慕道:“它飞得真高。”
拂晓道:“献比它轻,长大后一定会飞得更高。”
献点头。“嗯。”
六人自河流中洗刷归来时,发现部落的大人幼崽们围着牛群在看,见众人回来,其中一名天吴女人上前问拂晓:“吾等想用粮食、肉、果酒换牛,可否?”
拂晓点头。“可以,但只能换一头母牛。”
女子皱眉。“不能再换一头公牛吗?”
拂晓摇头。“吾等一共带回这些牛,公牛少,不能换,汝等若想要,可以让猎手向南去寻找,那边的沼泽地带有许多这样的牛。”
女子思考片刻,决定先换一头母牛养一两年看看结果再决定要不要去南方抓野牛。
一头母牛换来了一筐咸肉、一袋粮食、一筐野菜、十皮袋果酒、干草三十捆。
食物还好,众人都是好猎手,在野外不缺食物,但盐、酒与干草真的很重要。
盛酒的皮袋是用整条蟒蛇完整剥下来的皮制成,盛满果酒后放在地上,比躺着的拂晓还长,十袋果酒省着点喝,众人能喝到回家。
盛咸肉的筐也有半个献高,装满可以做盐的咸肉,众人省着点也能吃到回家。
但最珍贵的还是干草。
牛吃草,且挑草,草不好,牛会生病,这一路上已经病死四头牛。
虽然干草或好草都不值什么,但旅途中众人真弄不到足量的草。
PS: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说,女人不是体力先天不如男人吗?作者你写得有常识问题。
首先,请看看背景,作者这几万字写下来应该足够让大家了解到一件事:远古这个背景,你能活到成年,不论你是男是女,你一定是自然环境下的蛊王,不是蛊王你早死了,所以不要用自己的弱鸡身体素质去代这些蛊王的身体素质。你非要对比的话,你拿全红婵她们这些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比一比还行,虽然大概率比输。
其次,同样是吃东西,女人吃的食物会更多的转化为脂肪,而男人转化为肌肉,这不是我的私设,是我百度的科学常识。现代社会,这种生理特征让很多女人感觉困扰,需要减肥,但在远古那种环境下,脂肪转化率高意味着能量利用率高,因为不可能吃多少都转化为肌肉,大部分能量浪费了。而变成脂肪囤起来,既可以慢慢转化为肌肉,也可以在食物匮乏的时节增加活下来的概率,相当于随身携带的储备能量——这个可能也是导致父系社会里逢乱世就能看到大量女人被下锅记载的原因,脂肪多还没武力,堪称两脚羊中的良种鸡(鸡的料肉转化比1.8~2:1,碾压其它家畜家禽,对人的杀伤力也是各种动物里最低的)。
其三,肌肉,也就是拂晓认知里有嚼劲的瘦肉,别问她为什么知道肌肉很有嚼劲,那不重要。肌肉和肌肉也是有差异的,纯粹的肌肉和脂包肌,前者爆发力强,但持久力差,后者爆发力差,但力量大,持久力强,这也是为什么将军肚在古代有威严受到追捧的原因。
其四,远古时代食物不足以富养出胖子的,事实上,哪怕到近代,也只有少数家庭能养出胖子。
远古人天天吃肉怎么也没胖子?现代人天天吃肉是因为馋肉,农业是主要食物来源,远古人天天吃肉是因为狩猎是重要食物来源。再一方面就是,粮食可以保存好几年,而肉,尤其是远古,两三天内不把肉吃光,就只能看它腐坏,远古人还没养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贵族精神,生存也不允许这种精神存在,因此必须努力吃光,自己吃不完,目之所及的每个人都得努力吃,尽量攒点脂肪。
再加上他们每天的高强度活动量,无法养出胖子。这种背景下,一个人身上有多少脂肪,不取决食物摄入量,而是靠生理构造,生理构造转化脂肪率高,才能吃同样的食物,别人不长脂肪,你长脂肪,而这就是优势。
你问这种优势后来是怎么没的?
个人推测(不一定准确),进入农业时代后,食物产量增加,男人吃下超量的食物,以量堆出脂肪,产生将军肚,而女人,古代底层家庭,食物都紧着男人,女人从小到大能吃几顿饱饭都是问题,比起长脂肪,还是先想办法活着吧,而女人能吃饱的上层家庭,现代社会的减肥现像足以给出答案。
什么?
远古女人难道就能吃饱?
还真能,一方面远古时野兽多而人民少,食物资源丰富(唯一不确定的是你吃野兽还是野兽吃你,但你要是能活到成年,那一定是你吃野兽),另一方面,远古时医疗水平约等于无,这种情况下,不给女崽吃饱,是觉得自己能杀光部落里的女蛊王们,还是希望女崽全部夭折?这年头人生了病,能不能活,可全靠自身免疫力,肉都不给人吃饱,指望女崽活到成年?这要能活到成年,那不是人类,那是超人。
而且女崽死光了,部落还能存续多久?
当然,可以从其她部落抢,但这不就是无夷部落的臣妾来源吗?
曾经人口稠密的地方,被祸祸得智慧生物快灭绝了,只能跟虫族一样不断换地方。
一个无夷部落就已经把远古天吴族群祸祸得够呛了,再来几个,很容易达成自灭种族成就。
非得提高本族女崽夭折率,去其它族群抢女人也行,但别选在远古这个时间,等生产力到商周时期,人口增长速度跟上来了再说。
远古人能吃饱,封/建社会反而吃不饱了,文明岂不是进步了个寂寞?
那倒也不是,从母系社会到封/建社会还是有很大进步的,下章作话介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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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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