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3章

接下来的几日,安棠等人没闲着,把留在陶篱客栈中的行李和货物都驮了过来。

掌柜立在那辆灰扑扑的马车旁,目送着自己的财神远去。

“郑叔真是性情中人!”安棠一遍又一遍看着租契上的方块字,笑容收不住,“竟然真的将这宅子租给我了。”

她也从郑叔那里听来了这屋宅格局怪异的缘由。

原来郑叔在与她年纪差不多大时,与青梅竹马的夫人喜结良缘,这间屋子是他婚前买下的,打算做主宅用。

据说郑夫人来瞧了装潢,里里外外数落了一遍,越住越不喜欢,请来风水师看了看,说是犯了什么煞,得在中央打一堵墙才能破局。

郑墨傻了,但他拗不过夫人,毕竟是好不容易才追到的人。

墙打下了,又为了什么风水,得一阴一阳分别压住,郑墨于是与夫人分局,要见面还得从后门绕一大圈去正门敲门。

郑墨头脑简单,过了很久才明白原是自己惹夫人不快了……此事他自然没有细讲。

“那时候我也年轻气盛,不懂低头,为了跟她置气,弄了对镇宅兽墩在后门也放了一对。”

安棠得知了来龙去脉,再看这本来觉得十分诡异的石狮子,只觉憨态可掬了。

郑墨临走前,把为数不多的旧物也都拿走了,安棠有些不舍地送别,忍不住问道:“郑叔,您就不怕我是骗您的?万一我不是奔着许公子来的,只是个小贼呢?”

最后一句话有些多余,他还留下了几个侍仆,她在这里的一举一动恐怕都瞒不过他。

郑墨哈哈笑了两下,说,“你提起那孩子时的眼神,叫我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倒很想帮你一把……”

回忆到这里时,安棠拿着宝贝契书的手一顿,赶忙叫停了众人打扫的动作:“快别忙了,先找标记!”

她从租下屋舍的当天开始就兴奋地忙活,又买聚宝盆又栽摇钱树的,险些忘了大事。

郑叔告诉她,当年他为了能观察妻子,在墙上钻了个孔,虽然被发现后堵死了,但只是用草纸塞住,外面涂了层厚漆而已,仔细看,能发现那处墙面略有些凹凸不平。

安棠与挽月从南面、赵氏兄弟从北面开始,顺着墙面往中间靠,双手摸着墙,两眼扫视着,不放过一指甲盖大点的地方。

“找到了!”

安棠蹲下,指腹盯着那个位置,叫力气大的人用木棍使劲凿,折断了两根后,墙皮翘了个角。

将它剥落,果然发现了里面已经发黄变硬的一团纸。

顺着洞捅开对面那层墙漆时,安棠还有些惴惴不安,生怕被许公子发现,以为是她开的洞……

但当洞口前后通透,她睁着眼往里一瞧,乐了。

郑叔不愧是追到意中人的前辈,选的位置十分完美,一是洞口矮,她都需要蹲下才能看;二是将探进对面的口子开在了树后,从这边看,因为隔着距离,树干挡的视野不多,但从对面看,应是很难发觉的。

安棠就这样毫无负担地,从洞口窥视了对面好几日。

连许公子的一根头发丝都没瞧见!

眼见安棠一天天蔫下去,挽月提醒道:“小姐,许公子不是在书院念书么,或许他平日住在学舍里,只有休沐才回府呢。”

安棠双手托着腮:“我真是不明白,若喜欢住学舍,何必要在这么远租一间屋子,银子不是白白浪费了么?”

郑叔对她说,许公子不是京城人,是特意来上京求学的,由陆家介绍,才租了他的宅子。

“当然,我是希望郑叔这等大好人多挣钱的。”安棠补充道。

可说罢,她双手交叠搁在案上,将头埋了进去,“但我租下这里的,也只为了一月中的那四天了,真亏。”

据说庐平书院,是七日一休沐。

她在心里算了算日子,那日酒楼一别到今日,正好七日。

下次休沐,就在明日了?

安棠一个激灵直起身来,勾了勾手指:“赵拓,你去上街,帮我买个纸鸢来。”

*

翌日,一分为二的宅院东面那一边的正门前,黑色骏马吁着气停下了。

车厢中的主人叹着气走下马车。

杜仲也在心里为公子愁得慌,本来公子心事就多,屋漏偏逢连夜雨,而今竟然还要每逢休沐来扮演“许云”。

若是漏了破绽,叫那难缠的安氏女顺藤摸瓜,得知公子就是与她有婚约契书之人的话……

再加上大夫人对这桩婚的态度……

公子多半是得娶了她了!届时云蔚院里的境况他简直不敢想。

杜仲只是想想,就为往后的自己捏把汗。

无论如何,他都得帮公子演好这出戏!

院中常年驻守着侍卫,听见门外车马上,开了门,将人迎进来。

为了做戏做全套,陆宴浔收拾了几件锦衣,挑了几本书册,放在一只四四方方的红木盒子中,正由川柏提着去偏房布置。

众人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洒扫,陆宴浔就坐在窗边默默诵书。

半个多时辰后,他步出房间,正抻腰展背,打算活动一番筋骨,忽然被杜仲提醒:

“公子,您瞧那是什么?”

陆宴浔回身看去,预感不妙地压了压眉。

方才入院时还光秃秃的树枝上,忽然挂了个纸鸢。

谁的手笔,自不必说。

“……”他背过身去,“把它摘下来,扔回去,省得她……”

话音未落——

“公子!”

杜仲觉得,公子的背影好似被施了定身术,一丝活气都没有了。

“许公子!!”

安棠却觉得是自己声音小了,又喊了一声。

杜仲双手合十放于胸前,开始念经为公子祷告。

陆宴浔脚步发沉,缓慢地转了身。

安棠终于又看见了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玉面。

“我只是想捡个纸鸢而已嘛,又没有惹你……”

随着他渐渐走近,安棠自然注意到了他此时面色不虞,好像手中握有竹竿的话,马上要把她从墙头打下来。

陆宴浔目光移到与她探身出来的位置,相隔约几丈远的树梢。

枝头似把利剑,将薄如蝉翼的纸鸢扎穿了。

得是多大的“风”,才能有这种杰作?

“……姑娘不必冒险,我自会差人将纸鸢摘下,物归原主。”

“可我都已经爬上来了呀。”安棠脚下踩着梯子,旁边还有两个猛男稳稳扶着,一点都不怕。

许是为了演得更像一些,她卷起裙摆,一条腿攀上了墙。

“小心!”

关切的惊呼从身下响起。

果然还是自家人才心疼自己。

安棠撇了撇嘴,见许公子还是那样漠视自己,有些失望。

但还是把腿放了回去,继续站在梯头,双手扒住墙沿,探着半个身子对他喊:“公子今日见了我,惊不惊喜?”

“……惊是有了,喜从何说起?”

不等她再巧言令色,陆宴浔反将一军,“若我没记错,方才似乎下了场细雨。”

安棠垂眼看了眼地面,石板还湿着,土壤也泛着潮气。

她有些恐高了,脑袋转不过弯,不知他此话何意,呆愣愣地朝他眨着眼睛。

“就算姑娘冒雨放了纸鸢,可为何我院中侍仆无一人看见?”

陆宴浔眯着凤眸,似乎要望穿她,“还盼姑娘给个解释。”

安棠却并不怕:“你是想说我故意的咯?可你们谁看见是我把纸鸢扎上去的?”

“……”

瞧见他哑然失语的样子,安棠心情大好,回头与赵煅他们笑了笑。

不枉他们昨天用线在树上试了那么多绕法。

虽然今日实施时有些控制不好力道,叫纸鸢被戳破了,但只要没人看见是她故意放的,他就没法挑错。

安棠假装伸手想够纸鸢,愁得耷拉着眉:“公子,我实在够不到,这树离得太远,我只好去你那边够了。”

知道他要说他找人捡,安棠急换了口气截住话头:“这纸鸢我开了光的,除了我,别人碰了都要走三日霉运的!”

陆宴浔:“…………”

杜仲与川柏:“……”

他们公子难道不是已经在走了么?

出乎东院里所有人意料,安棠竟然真的只捡了纸鸢,规规矩矩地,甚至礼数也挑不出错来。

非要说她还趁机做了什么的话,大概就是临走时冲公子递了个“你错怪我了吧”的眼神。

这夜,陆宴浔与杜仲川柏围炉夜话。

两个做仆的第一回与主子这么亲密,有些无所适从地跪在脚榻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陆宴浔在上首的卧榻上盘腿而坐,双臂抱胸,闭目凝眉。

半晌,他开了口:“你们若有什么赶退安氏女的主意,但说无妨。”

杜仲与川柏沉默了好久。

陆宴浔:“我不会把你们打发去别院的,不必顾忌。”

又是一阵沉默后,川柏声音微弱地开了口:“公子,我有一计,但非正人君子所为……”

“说。”

“不管那安氏女再如何厚脸皮,女子应都是怕鬼的,所以……”

他话还没说完,陆宴浔就睁开了眼,斜挑着眉:“你是叫我出装神弄鬼?”

“不不,不是您,随便派两个人去就好。”

杜仲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点头:“但请您别派我俩。”

“……你们两个是活够了,想被丢去煲汤?”

杜仲与川柏皆是药材名,这话是公子教训人时能说的最过分的一句了。

他们纷纷低下头:“公子恕罪。”

陆宴浔还没说什么,忽然听见安静祥和的夜里,响起了一声似乎要冲破天穹的尖叫。

他下了塌,有些好奇地走到窗边,推窗望了望。

是她在喊“救命”二字。

陆宴浔冲川柏微微歪头,像在问——真闹鬼了?

可几息后,他们都听见了,旁边西院里传来了铁器相碰的铮铮声。

真出事了!

陆宴浔立刻敛了神色,沉下眉,利落地跳窗而出。

手无缚鸡之力的两个奴仆自房门绕出去,只来得及看见他们公子在空中飘动的衣袂。

供他翻墙时借力的粗壮树干还在微微摇晃着。

杜仲川柏对视一眼,顿觉大事不妙,连忙招呼着院里的侍卫们前去支援。

杜仲急出了一身冷汗:“公子没将佩剑带过来啊……”

搞事情搞事情![狗头]

还是不打算写两本书联动了,上一代人的故事当番外短篇好了。

可能有朋友发现我把叔叔的名字改了,因为原来的“谢昼”还是打算留给下一本的主角。

下本土狗文学《替嫁后她带球跑了》,关键词:

【先婚后爱|替嫁|女主死遁带球跑|男主追妻火葬场|虐中带甜|狗血】

【糙汉x娇柔|双洁|体型差|年龄差五岁】

﹉﹉

三二一上链接——[红心]

文案:

新婚夜,白胭菀紧张得鬓角冒汗。

她的夫君是位出身草莽、一战封侯的将军,据说他杀伐果断、冷面无情。

她真怕他看到自己不是长姐,一气之下,叫她横尸春帐。

可撩开盖头后,谢昼只是单手挑起那张没他巴掌大的小脸,长眉微挑。

气息交织,白胭菀淡定地回望着他,心跳却如擂鼓。

她似乎看见他笑了一下,随后,帐幔落下,孔武有力的手臂箍住了她的细腰……

婚后,谢昼常常在外打仗,白胭菀居深宅之中,做自己分内之事。

难得相见,二人说的话都没床榻间的喘息声多。

白胭菀知道他心属阿姐,自己只是娶来延续血脉的工具。

但替嫁给谢昼,对于她这个通房所出的庶女来说,已经是攀高枝了。

她没有退路了。

*

谢昼一心期望天下海晏河清,百姓安居乐业,为此不惜刀尖舔血。

除此之外,他只想尽快留下后代,继承爵位,以保他不幸战死后,谢家一族的富贵安宁。

对那个替嫁来的妻子,他说不上多喜欢,但她乖顺貌美,日子便这么过了下去。

可他从未想过,她竟会先于自己身死。

更没想到,当他虔诚地为她做完三千大拜,额间双膝尽是血痕时,却撞见他的妻还活着。

她正与一男子并肩而立,小腹微微隆起,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明媚笑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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